姓萧的人挺多,姓萧人也都挺狂。
因为在近代史上,出现过一位姓萧的狠人,他叫萧炎,反正看的一般都知道他。
萧阳算是低调的人,萧可卿却不是。
今时今日,他二十四岁了,末世爆发前是保险业务员,人生信条就是自信,自信,自信,然后卖保险。
在客户面前低三下四,出来后对着空大喊一声:“萧可卿你是最棒的!加油!下个客户一定成功!”
成功学被他研究的很透彻,无非就两点,给客户洗脑,然后给自己洗脑。
这样性格的萧可卿,一不心就进入末世了。
他难过,真的很难,为了活下去,他给自己的老板洗过内裤,在他面前学狗叫,只为让他开心。
他知道末世里人性堕落,他能理解这些事,他给自己洗脑,今的屈辱都只是暂时的,总有一会出人头地。
长期以来,他一直积攒着金豆。
他觉得那些豆子一定有用,因为那是来自外的东西,当然会神奇无比啊。
所以无论多难,他都没舍弃金豆。
他捡了三千多个。
当听有异能者出现后,他吃了那些金豆,觉醒了。
并且他不怕浪费,吃光所有金豆,两次觉醒,成为了一个变异者。
而且他的变异不同于别人,短短一个月,他已经用多次战斗证明,他是强力变异者,至今没有对手。
如今他有两个女人,一个是老板的媳妇,赵雅。
还有个是老板的表妹,李春丹。
萧可卿没杀掉老板,即使那时候他羞辱自己,欺负自己。
如今,萧可卿把这个老子带在身边,要让他看着,自己拥有他的老婆,拥有他妹。
不仅仅是身体,还包括她们的心。
不得不,萧可卿是个人物,他不打不骂,用自己的彪悍和人格魅力,征服了这三个人,一直走在牛气哄哄的路上。
他的老板叫郭笛,如今管萧可卿叫爷爷。
他们是昨晚赶到宋城城外的。
城门已关,进不去。
于是萧可卿决定搭帐篷。
郭笛今年四十岁,以前仗着有钱,娶了个嫩草赵雅,如今人家根本不搭理他,实心实意的跟萧可卿过日子。
郭笛也无所谓了,毕竟末世中能活着比一切都强。
听萧可卿让他搭帐篷,郭笛疑惑道:
“爷爷,您直接大展神威跳上去多好啊,干嘛要搭帐篷?”
对于爷爷的称呼,萧可卿坦然受之。
撇撇嘴,他很高傲的道:
“爷我进城,要偷偷进去?想什么呢?等着吧,明爷爷从正门进去,到时候直接见城主,你们要知道,我萧可卿走到哪里必然都是闪光灯伴随的,我要让宋城人民都知道,末日中他们可以敬仰的神来了!老郭啊,这个世界需要英雄,懂吗?”
“啊!爷爷!高明啊!”
郭笛拍马屁已熟练,李春丹也习惯了表哥装孙子,赵雅则嗤之以鼻,一句:
“还不给你爷爷搭帐篷?”
四人一路行来,就是这种相处模式,倒是已经习惯,而且相处的很好。
郭笛也是个怪咖,以前当老板的时候欺负人挺享受,如果被人欺负了,他似乎更享受了。
一夜睡得都挺好,可忽然迷雾缭绕。
当那些四足虫攻击帐篷的时候,萧可卿醒来。
“不好!有怪物!”
这时其他人也醒了。
“老公,怎么办啊!”
“爷爷,快想办法吧!”
“还有什么办法,上城墙!这边都是迷雾,啥也看不清。”
萧可卿冲出帐篷,从边上的车上拿出百米大绳,从地上一跃而起,拔高五十米,然后召唤长枪在手,刺入墙壁,攀上长枪,向上跳跃,长枪弯曲,萧可卿再次落下的时候那长枪刚好给了他双脚一个向上的力量。
萧可卿再次弹跳飞起六十多米,最终到了城里。
下方三人已经用绳子把自己捆好,好个萧可卿,一人拉三人,就把三人给拉了上去。
到上边后,三人全都瘫软坐在地上。
“吓死了,我看到好多会飞的蛇,它们还攻击我呢,都让我砍了。”
赵雅拍着胸口,很怕的模样。
萧可卿抬头向上看,此时能看到整座山城已经乱了,尤其是山顶。
“咦,难道是有人入侵了宋城要塞?”
“爷爷,这可咋办?”
“哈哈,当然是好事!这不到了我萧可卿表现的时候吗?爷就是来投奔的,如果帮着宋城解决了大危机,你们,爷能不能弄个副城主坐坐?”
“爷爷!那是一定的啊!”
“那爷先走一步!我去山顶看看,到底发生了啥事!”
话间,萧可卿就向山顶跑。
那把还插在墙壁上的长枪消失,化为一股能量,急速返回萧可卿身上,与他融为一体。
萧可卿速度更快,一溜烟的奔向山顶。
而与此同时,翁兰已经与黑铁交手!
萧阳观战,看得啧啧称奇。
这个翁兰可真厉害啊,算是真正的异能高手了,她的元丹利用率,一定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了。
黑铁应该拥有所谓的半神之体。
萧阳上次跟魔神打斗之后,研究过,首先作为神族,他们的身体参数都比较强,到底是如何分级的不知道,但各种身体参数增强一百倍应该有的。
普通人类一百倍,是相当厉害的。
而黑铁的防御力也特别突出。
此外,他还应该有类似于迟暮雪的属性,就是吸收对手的能量,为己所用。
黑铁吸收能量后,可以模拟对手的技能,例如用能量球攻击他,他直接吃了,然后就也能发出能量球,不是威力多大,关键是对手没有他的防御力,自然就会被干掉。
这个翁兰,她的能力很特殊,拥有的技能应该是给对手加持重力,而且不会被黑铁吸收。
萧阳对各种属性的能力算初步了解,这其中什么能量可以克制什么能量,很复杂,萧阳搞不清楚,只能猜出技能属性和形式。
此时,黑铁举步维艰。
他的双脚如同灌了铅一样,向前走一步,他的腿都会颤抖,明显看出来抬腿的时候十分费力气。
他自己也了。
“哈哈!好厉害啊!重力异能者!我反抗的越强,对我施加的重力也就越大,可这有什么用?啊?你的能量能支持你长时间控制我吗?你们没人能擅了我!女人!一旦我脱困,我要把你撕碎,我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哈哈!”
这时,其他的异能者已经动手,战略就是翁兰先出面把敌人控制,然后自己这边攻击力强悍的去动手。
只可惜,那些异能者还是不能伤黑铁分毫。
萧阳看到这里,觉得是时候出手了。
破刀其实有个属性。
它锋利无别,但有一定局限性,就是有时候感觉不太好用,无法一次性突破。
但破刀的隐藏属性是越打越强,遇强则强,想要破这子的防御,终究是需要用破刀,一刀不行,那就多来几刀就好。
就在萧阳准备出去的时候,一道身影从而降,那子很嚣张的吼出声道:
“萧可卿在此,嘿嘿,听有入侵者,我看看到底是谁,不知道我是这里的副城主吗?真是找死!”
因为在近代史上,出现过一位姓萧的狠人,他叫萧炎,反正看的一般都知道他。
萧阳算是低调的人,萧可卿却不是。
今时今日,他二十四岁了,末世爆发前是保险业务员,人生信条就是自信,自信,自信,然后卖保险。
在客户面前低三下四,出来后对着空大喊一声:“萧可卿你是最棒的!加油!下个客户一定成功!”
成功学被他研究的很透彻,无非就两点,给客户洗脑,然后给自己洗脑。
这样性格的萧可卿,一不心就进入末世了。
他难过,真的很难,为了活下去,他给自己的老板洗过内裤,在他面前学狗叫,只为让他开心。
他知道末世里人性堕落,他能理解这些事,他给自己洗脑,今的屈辱都只是暂时的,总有一会出人头地。
长期以来,他一直积攒着金豆。
他觉得那些豆子一定有用,因为那是来自外的东西,当然会神奇无比啊。
所以无论多难,他都没舍弃金豆。
他捡了三千多个。
当听有异能者出现后,他吃了那些金豆,觉醒了。
并且他不怕浪费,吃光所有金豆,两次觉醒,成为了一个变异者。
而且他的变异不同于别人,短短一个月,他已经用多次战斗证明,他是强力变异者,至今没有对手。
如今他有两个女人,一个是老板的媳妇,赵雅。
还有个是老板的表妹,李春丹。
萧可卿没杀掉老板,即使那时候他羞辱自己,欺负自己。
如今,萧可卿把这个老子带在身边,要让他看着,自己拥有他的老婆,拥有他妹。
不仅仅是身体,还包括她们的心。
不得不,萧可卿是个人物,他不打不骂,用自己的彪悍和人格魅力,征服了这三个人,一直走在牛气哄哄的路上。
他的老板叫郭笛,如今管萧可卿叫爷爷。
他们是昨晚赶到宋城城外的。
城门已关,进不去。
于是萧可卿决定搭帐篷。
郭笛今年四十岁,以前仗着有钱,娶了个嫩草赵雅,如今人家根本不搭理他,实心实意的跟萧可卿过日子。
郭笛也无所谓了,毕竟末世中能活着比一切都强。
听萧可卿让他搭帐篷,郭笛疑惑道:
“爷爷,您直接大展神威跳上去多好啊,干嘛要搭帐篷?”
对于爷爷的称呼,萧可卿坦然受之。
撇撇嘴,他很高傲的道:
“爷我进城,要偷偷进去?想什么呢?等着吧,明爷爷从正门进去,到时候直接见城主,你们要知道,我萧可卿走到哪里必然都是闪光灯伴随的,我要让宋城人民都知道,末日中他们可以敬仰的神来了!老郭啊,这个世界需要英雄,懂吗?”
“啊!爷爷!高明啊!”
郭笛拍马屁已熟练,李春丹也习惯了表哥装孙子,赵雅则嗤之以鼻,一句:
“还不给你爷爷搭帐篷?”
四人一路行来,就是这种相处模式,倒是已经习惯,而且相处的很好。
郭笛也是个怪咖,以前当老板的时候欺负人挺享受,如果被人欺负了,他似乎更享受了。
一夜睡得都挺好,可忽然迷雾缭绕。
当那些四足虫攻击帐篷的时候,萧可卿醒来。
“不好!有怪物!”
这时其他人也醒了。
“老公,怎么办啊!”
“爷爷,快想办法吧!”
“还有什么办法,上城墙!这边都是迷雾,啥也看不清。”
萧可卿冲出帐篷,从边上的车上拿出百米大绳,从地上一跃而起,拔高五十米,然后召唤长枪在手,刺入墙壁,攀上长枪,向上跳跃,长枪弯曲,萧可卿再次落下的时候那长枪刚好给了他双脚一个向上的力量。
萧可卿再次弹跳飞起六十多米,最终到了城里。
下方三人已经用绳子把自己捆好,好个萧可卿,一人拉三人,就把三人给拉了上去。
到上边后,三人全都瘫软坐在地上。
“吓死了,我看到好多会飞的蛇,它们还攻击我呢,都让我砍了。”
赵雅拍着胸口,很怕的模样。
萧可卿抬头向上看,此时能看到整座山城已经乱了,尤其是山顶。
“咦,难道是有人入侵了宋城要塞?”
“爷爷,这可咋办?”
“哈哈,当然是好事!这不到了我萧可卿表现的时候吗?爷就是来投奔的,如果帮着宋城解决了大危机,你们,爷能不能弄个副城主坐坐?”
“爷爷!那是一定的啊!”
“那爷先走一步!我去山顶看看,到底发生了啥事!”
话间,萧可卿就向山顶跑。
那把还插在墙壁上的长枪消失,化为一股能量,急速返回萧可卿身上,与他融为一体。
萧可卿速度更快,一溜烟的奔向山顶。
而与此同时,翁兰已经与黑铁交手!
萧阳观战,看得啧啧称奇。
这个翁兰可真厉害啊,算是真正的异能高手了,她的元丹利用率,一定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了。
黑铁应该拥有所谓的半神之体。
萧阳上次跟魔神打斗之后,研究过,首先作为神族,他们的身体参数都比较强,到底是如何分级的不知道,但各种身体参数增强一百倍应该有的。
普通人类一百倍,是相当厉害的。
而黑铁的防御力也特别突出。
此外,他还应该有类似于迟暮雪的属性,就是吸收对手的能量,为己所用。
黑铁吸收能量后,可以模拟对手的技能,例如用能量球攻击他,他直接吃了,然后就也能发出能量球,不是威力多大,关键是对手没有他的防御力,自然就会被干掉。
这个翁兰,她的能力很特殊,拥有的技能应该是给对手加持重力,而且不会被黑铁吸收。
萧阳对各种属性的能力算初步了解,这其中什么能量可以克制什么能量,很复杂,萧阳搞不清楚,只能猜出技能属性和形式。
此时,黑铁举步维艰。
他的双脚如同灌了铅一样,向前走一步,他的腿都会颤抖,明显看出来抬腿的时候十分费力气。
他自己也了。
“哈哈!好厉害啊!重力异能者!我反抗的越强,对我施加的重力也就越大,可这有什么用?啊?你的能量能支持你长时间控制我吗?你们没人能擅了我!女人!一旦我脱困,我要把你撕碎,我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哈哈!”
这时,其他的异能者已经动手,战略就是翁兰先出面把敌人控制,然后自己这边攻击力强悍的去动手。
只可惜,那些异能者还是不能伤黑铁分毫。
萧阳看到这里,觉得是时候出手了。
破刀其实有个属性。
它锋利无别,但有一定局限性,就是有时候感觉不太好用,无法一次性突破。
但破刀的隐藏属性是越打越强,遇强则强,想要破这子的防御,终究是需要用破刀,一刀不行,那就多来几刀就好。
就在萧阳准备出去的时候,一道身影从而降,那子很嚣张的吼出声道:
“萧可卿在此,嘿嘿,听有入侵者,我看看到底是谁,不知道我是这里的副城主吗?真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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