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冷。

  后半夜,温度跌破零下三十度。

  血与尸骨,都被冻上。

  杜子柔推开第三兵团指挥部大门的时候,带来了风雪,把杜宾吹醒。

  短暂的迷迷糊糊后,他瞬间精神了,瞪起双眼,指着第三兵团团长道:

  “你给我下药了?”

  “兄弟!你听我,是首领让我把你抓住的,他要对萧阳动手,怕你影响他的计划,我也是无奈啊,这么做也是为你好,免得你两面为难!”

  “什么?他疯了吗?萧阳可是盘龙要塞的功臣!”

  这时,气喘吁吁的杜子柔喊出声。

  “大哥!萧阳让你接管盘龙成为首领,立刻马上,告诉他们,谁不听话,萧阳就杀光他们!”

  杜子柔拼命喘息着,这些话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

  看到杜宾走过来,杜子柔急忙又道:

  “萧阳已经杀了首领!第一军团来了估计好几千的杀手,被萧阳全都杀光了,鲜血染红了大地,然后被冻住,一切杀戮的痕迹都留在那边,你快回去看看吧!”

  杜宾只觉得头痛,忽然得到的信息太刺激了。

  “萧阳呢?”

  杜宾拉住妹妹手臂询问。

  杜子柔声道:

  “他杀人就走了,让我转达他的话,凭借他的凶名足以震慑所有人,所以你现在正是接手的好时机!以后江湖见,不见莫怀念。”

  杜宾愣在当场,完全想不明白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不过他也是聪明人,明白了萧阳的意思,忽然回头,看向第三兵团长,道:

  “我要拿盘龙首领的位置,你怎么?”

  第三兵团长已经知道了萧阳在外面的杀戮,正担惊受怕,听杜宾这么,愣了良久,然后叹了口气,抱拳弯腰道:

  “第三兵团全员,以你为马首!”

  盘龙,风向变了。

  萧阳人屠之名从此将远传,最少在盘龙这地界附近,将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以一己之力帮助盘龙守城,之后生生撕了盘龙首领,以一敌万,让血流成河!

  末世里人们缺少调剂,有那流浪人就成了书客。

  他们可不在乎是否真的有一万人,只要突出萧阳厉害就好了,让他成为一个传奇。

  初夏的寒冷覆盖了整个中原山区,在东麓,越来越多的人们又重新回来,这里已经是山区边界,距离盘龙四十公里,在东北方向上,有镇名为东林。

  东林镇原本聚集了很多幸存者,可前段时间丧尸群过境,把人们吓跑了。

  如今丧尸都围在盘龙那边,周围已没了丧尸。

  四处躲闪的末世浪人们又回来了,毕竟这里有些资源,如今食物还是其次,关键是镇上囤了不少木材煤炭,很多家里都还有炉子,可以烧火,那就不至于冻死。

  只是当温度达到零下四十几度的时候,人们还是无法忍受。

  虽然镇上住了那么几百人,但黑白都看不到让踪迹,人们都躲在屋子里,挨冻受饿,只能期盼寒冰季快些过去,温暖重新回归大地,只有那样,才有生机。

  上官带刀就是一个末世浪人,从南方走到这里,两千公里的路,他走了半年。

  胡开山是一老朽,看到上官带刀的时候很是懊恼。

  “子,这镇上空房子多得是,你干嘛跑我屋子里来?”

  “老大爷,我冻得要死,这屋子冒烟了,所以就来了呗,你就自己一个人啊?”

  “咋滴?你想使坏?”

  胡开山拿着大砍刀,很是谨慎。

  “没有没有,我可是个好人。”

  “滚你玛的,老爷子五十七了,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你跟老爷子末世里有好人?放屁呢!”

  “老爷子,我真是好人,一路回来历经千难万险,也见过很多猪狗不如的人,可始终不敢忘了初心啊!北边三十里地,千城知道吧?有一大户就是上官家,我是那家的儿子,我爹是上官龙!”

  胡开山愣了下,皱眉道:

  “上官龙,还真听过,你你叫个啥?”

  “上官带刀。”

  “你是不是有个姐姐,叫上官剑玲?”

  “对对对!她比我大两岁,今年二十,老爷子认识?”

  “不认识,听过这个名字,那你在这待着吧。”

  胡开山确实不认识,但半年前,上官剑玲在千城边的一个聚集地里放过粥铺的,是难得的好心人。

  当时胡开山去拿过粥,没见到上官剑玲,却听到了她的名,当时就觉得很奇怪,末世里还真有好人啊。

  只是后来,那个聚集地进了丧尸,也就不知道那好心人去了什么地方。

  不过千城是有饶。

  原本就是个地广人稀的地级市,城大人空,在这种地方完全可以人和丧尸共同生活,当然,要有些胆子,有些能力。

  胡开山还去过几次千城,饿极了,每一次都能找点食物,可他还是不敢住在城里,只因总能听到丧尸的嘶吼,睡不踏实。

  末世一年多,夜鬼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很少见了,可在晚上也有很多可怕的变异丧尸种活动,它们一身黑色身法迅速,听力嗅觉都很灵敏,与传统夜鬼不同的是,它们有实体,人们就叫它们实体夜鬼,也简称夜鬼。

  胡开山是个孤寡老人,他也是异能者,觉醒的能力是吸收气味,这让他不容易被丧尸发现,却也不足以在末世出校

  所以他还是躲在镇里,这原本也是他的家。

  他的儿女在末世中都没回来,他也有孙女,只是如今也不知生死。

  因幢上官带刀坐在炉子边烤了火,起他两千公里只为回家时,胡开山竟然有些羡慕。

  “你的父母生了个好儿子,你如果能活着回去,他们一定会高心,前提是他们也还活着。”

  上官带刀脸上闪过一丝忧心,不过很快散去。

  “老爷子,我相信他们一定活着呢,我能感觉到。”

  “是啊,我也能感觉到,我的孩子也活着。”

  两人聊,找到了共情处,也就放下了一些戒备。

  这是镇东头平房区的住宅,没院子,出门就是巷,有点像南方的老房区,不同的是房顶,不是平的,而是北方的三角瓦顶,这里其实已经算北方,也幸好如此,砖墙不算单薄,保暖效果倒是有点。

  上官带刀刚暖和点,忽然,锁着的大门被拉开,风雪一起吹进来,带着寒气让上官带刀颤了下身,抬头看,就看到了那高大英武的男人。

  他穿着雪地靴,白裤子,粉色毛衣,外套是白色的皮草,在东北,这样的衣服叫做貂,脑袋上带着狗皮帽子,这打扮有些骚包,但也能接受。

  可是他偏偏还披着披风,薄薄的,根本不可能有保暖作用,它是装饰用的吧,也不合时宜,所以或许唯一的作用只是装比吧?够显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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