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白榆仍然是无所事事,随着苏若离去了一趟千尘社。
名义上他是这里的社长,但实际上根本没来过几趟。
等到了这儿,白榆差点第一眼没能认出来,原本的千尘社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
很多没有用的旧物品都被归纳整理好放到了另一边,上一代千尘社里的几人的物品只占据不到三分之一的面积,剩下的三分之二就被苏若离规划利用,改造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阅读区,一个是休息区,一个是聚会区。
白榆看到这里添置的好几件新家具,不由得问:“你从哪里搞来的?”
苏若离正在剥着橘子,心情很好,话语也仿佛唱歌般轻快:“每年毕业生的遗留物品都不少,大多都会流入二手市场里,我平日闲下来就会淘一淘喜欢的小物件,譬如这个很有氛围的落地灯。”
白榆看了一眼这古董型号的落地灯,心想灯都是晚上才开的,你每天下午五点就回家了,这灯买回来怕是一次都没用过吧。
不过他很聪明的什么都没说,走到苏若离身边自顾自的掰开橘子拿走一半,同时拿下一瓣递到她的嘴边。
然后回到阅读区坐下,翘起二郎腿,打开书籍,继续享受下午的阅读时光。
苏若离打开了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唱片机,开始播放一首舒缓的纯音乐,是古筝和箜篌的协奏曲。
顿时千尘社内的氛围就变成了咖啡厅,勾起了白榆上辈子高中时期的回忆,当时家里的叔叔开了一家咖啡店,他就常去店里帮忙看店,顺带写作业,一个夏天和一个冬天都是在咖啡香气里度过的。
在大夏,咖啡其实不算很受欢迎的流行饮品,这里最流行的还是各式各样的茶。
如果能把饮品换成咖啡,把音乐换成爵士乐,那就更有咖啡厅的感觉了。
等半年后去了罗马,再好好体验一下。
抛弃多余的想法,他继续保持着原有的姿势投入阅读中,守护猫猫趴在他的膝盖上慵懒的打了个哈欠,盘成一团,桌案上的水杯飘起淡淡白雾,千尘社内光影重叠,午后慵懒而惬意的氛围,完美的契合和衬托着他的一身书卷气息。
苏若离再度喝了一口水,低头一看,才察觉仅仅不到十分钟,杯子已经空了一大半。
我有这么口渴吗?
她心想。
身为青梅竹马,她无比深切的了解白榆的一举一动,如果是双方在游戏里对线,她绝对能把白榆压在自闭草丛里动弹不得,主打的就是一个拿捏。
可现在,她发觉白榆给自己多了一丝陌生感,就和秦雪澡说的一样,气质不同了,神情也不同了,没有到判若两人的地步,但几乎脱胎换骨。
过去的少年意气沉淀下来,变得沉稳而超然。
以往的白榆是无法融入这里的环境的,他即便是刻苦学习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抖腿,陷入思考机会下意识摸下巴和鼻子,手指会不自觉转笔,而这些毛躁的举动完全消失不见,他只是在看书,能维持在一个相当优雅的姿态足足一两小时,完美融入了这里的氛围,更是将四周场景当做了自己点缀和衬托。
这样的木头……以前很喜欢的,现在看了更喜欢了。
“为什么这么看我?”白榆抬起眼睛望着自己的青梅竹马,眼神里流露出淡淡的疑惑。
“没什么……”苏若离目光下意识闪躲,同时略有些不开心,觉得有些被疏远了:“这几天听说你很受欢迎,真是太好了呢。”
白榆摇头说:“人红是非多,大多冲着名声来的,这也算是甜美的负担,若不是为了皓月称号,我倒是情愿更加随性点生活。”
苏若离托着腮帮问:“这就是你这几天出门都被女孩子要合照的理由么?你还想怎么随性?”
白榆干咳一声:“我已经很随性的做个懒狗了,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总是围上来。”
他心想我一身咸鱼味都要溢出来了,在这个遍地卷王的蓬莱学院里简直格格不入。
苏若离目光古怪:“你没发现?”
“发现什么?”白榆不解。
苏若离想了想,忽然觉得也不是什么问题,木头完全没意识到现在的自己魅力值爆表。
在千尘社应援团里已经盛赞他是人间理想了,还定下了一个什么可狼可奶的属性,狼是说他干架够疯,奶是说他平日里温文尔雅。
没想到在白榆的自我评价里……哪有什么人间理想,有的只是懒狗咸鱼。
事实上类似的体验苏若离也有过,她在南陵三中评价极好,经常收到低年级女孩的情书,自己感觉也没做过什么不得了的事。
果然外人的评价大多都是雾里看花。
“对了。”苏姑娘打开抽屉,翻找了一会儿,从里面找到了一件黑框平光眼镜:“我帮你戴上。”
白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是干什么的?”
“保护视力。”苏若离嘴里义正严词,心里想的是这样看上去就更符合自己审美。
白榆噢了一声,不以为意,继续看书。
他坐在沙发在看书。
沙发旁的人在看他。
眼镜装饰了他的气质。
他装饰了别人的美梦。
苏若离感觉今天下午自己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光是欣赏这幅美景就已经足够,她也是喜欢惬意慢生活的类型,一杯茶一下午,坐在沙发上看看书,现在她不想看书,只想看人。
看故人穿新衣。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双倍的快乐。
喜欢是一种肆意流淌的河流,不以人为意志转移;爱情是吃醋、不讲道理和莫名其妙;吸引是潜移默化的。
虽然比她预想更早的到来,但眼前的变化还是给了她足够多的惊喜。
母亲也说过白榆不会一辈子都是少年,总会长大,青梅竹马输给天降的理由或许也是基于这一点,因为人都会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模样。
苏若离也想过,万一将来白榆变的完全不认识了,她又该怎么办,想了很久也得不到答案,于是她决定……干脆不要分开就好了。
只要一直在一起,即便发生了什么变故,也总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她这么想便这么做了。
当白榆的变化真的出现在眼前,她觉得自己的未雨绸缪果真是先见之明。
人啊,真的可以变化巨大,自家的宝藏男孩一下子就变得举世皆知了。
走到外面百分百被搭讪,还是来自于女性的主动,可见自家的小香猪已经蜕变成了天蓬元帅。
苏若离自言自语:看来有必要买一套项链和绳子备用。
安静的氛围持续到了两点左右,直至一声‘我来迟了’响起才被打破。
慕遥夕顶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踏入门内,她特意换了一套发型和衣着打扮,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决定挑战一下形象。
主要是蓬莱学院中帅哥靓女数量太多,即便是她打心眼里嫌弃的老哥慕枫也是人模狗样的,反而慕遥夕因为天生丽质,所以自暴自弃,对外形要求不算高。
前几天去了御灵学院,被御灵社的一位学姐当做了陪衬小妹,这一下无心的挤兑让她痛下决心,要改变自己,于是下了一些苦工。
就像所有土里土气的高中女生到了大学后经历的心理历程一样,她的确变了一些,甚至化了一些淡妆。
特意跑过来,也是为了让苏若离给点参考意见,顺带听闻白榆也回来了,便想着惊艳一下老熟人。
女孩心思复杂却不深沉,当她提出‘这件新衣服好不好看’的时候,肯定是存着想要被夸‘衣美人更美’的潜台词。
改变形象后,第一时间就是来找老朋友建立自信心。
可就在她风风火火跨门而入的瞬间,左腿进来了,右腿还没抬起,整个人就如同被施展了定身术般僵在那里。
入门第一眼就能看到阅读区里坐着的白榆。
他还是和之前一样,五官样貌并无变化,只是阳光映衬下的皮肤更加白皙,一身衣着打扮也略有不同,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平添几分书卷气,干净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猫猫,从头顶捋到尾巴。
当这个动作结束的时候,慕遥夕觉得自己打了个冷战。
旁人若是感受到的是惊艳,那她感受到的就是惊讶加惊艳加匪夷所思。
她只觉得坐在那里的人,明明是白榆,却又不是他,好似谁换上了他的人皮,内里早已脱胎换骨。
白榆听到动静后,抬起眼睛,那熟悉的眼眉在慕遥夕眼里变得前所未有的顺眼和好看,鼻梁挺拔,下颌弧线清晰且干净。
“换形象了?”他淡淡一笑:“不错,挺适合你的。”
慕遥夕第一秒是心花怒放,流露出少许小女儿神态。
下一秒就立刻回过神来,变得微微尴尬。
完了,假转型遇到真转性了。
被一句话调侃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只好回了一个眼神——你这人太坏了,准备用眼睛去瞪!
慕遥夕小步跑到苏若离旁边,咬耳朵的问:“他怎么回事呀?”
苏若离理所应当的回答:“长大了呗~”
慕遥夕立刻竖起耳朵:“你,你们……”
她视线下移。
苏若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胡思乱想。”
慕遥夕松了口气,瞥了眼白榆后,脸颊微红,忍不住扭过头小声说:“之前的白榆给我的感觉还是个挺靠谱的人,至少会是个带女孩去正规医院打胎的好男孩;但现在我拿捏不准了。”
白榆无奈道:“我听的到……你关于好男孩的定义标准也太奇怪了吧。”
慕遥夕说:“京城圈子是这样的嘛。”
苏若离笑着说:“那你可要小心,别被他给骗了,现在木头可受欢迎了,粉丝团都扩大了一倍呢。”
“都是虚的。”白榆翻了一页书:“他日我若成了皓月骄阳,五湖四海,一筷子下去都是粉丝。”
慕遥夕壮着胆子走过去,一屁股坐下,原本靠得近,但很快发觉自己顶不住这该死的魅力,屁股朝着边上挪出三步远。
白榆嘴角抽搐:“……你挪过去的动作是认真的吗?”
咸鱼味有那么重吗?
“所以你到底怎么回事。”慕遥夕不去看他。
白榆如实回答:“我三阶了。”
“哦,原来是……”慕姑娘脖子发出木偶般的僵硬摩擦声:“你三阶了?”
“嗯。”
“你变态啊!”
还在二阶苦苦挣扎的英灵血脉跳起。
白榆笑了笑:“羡慕吗?用陶如酥换的。”
这张帅的发光的笑脸让慕遥夕气不打一处来,她豁然起身:“不理你了,我要去修行!”
白榆看着她气势汹汹的离开,奇怪的问:“我哪里得罪了她?”
苏若离慢条斯理的说:“有的人越害羞越是会用更剧烈的情绪来遮掩,从这一点来看,她是个可爱的好女孩……所以现在的你还是不要贸然去接触她了,容易滋生犯罪行为。”
白榆:“啊?什么犯罪行为?”
苏若离走近后靠在他的肩膀上,心跳加速。
“纵火罪。”
……
“您好,快递到了。”
“谢谢。”
白峰亚衣拿起不算厚重的包裹走回公寓。
拆开后,里面是一些来自家乡的礼品,包括一些土特产、几件新衣服。
她立刻认出这是来自扶桑的寄件。
她的信都还没能写完。
倒是对方更快一步寄来了信件。
她将其他杂物推给了白峰虎太郎,自己走向卧室,拆开了写着‘亚衣亲启’字样的信。
将其打开,一行字迹映入眼帘。
‘当你收到这份信时,我相信你已经见过那个人了……’
(本章完)
名义上他是这里的社长,但实际上根本没来过几趟。
等到了这儿,白榆差点第一眼没能认出来,原本的千尘社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
很多没有用的旧物品都被归纳整理好放到了另一边,上一代千尘社里的几人的物品只占据不到三分之一的面积,剩下的三分之二就被苏若离规划利用,改造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阅读区,一个是休息区,一个是聚会区。
白榆看到这里添置的好几件新家具,不由得问:“你从哪里搞来的?”
苏若离正在剥着橘子,心情很好,话语也仿佛唱歌般轻快:“每年毕业生的遗留物品都不少,大多都会流入二手市场里,我平日闲下来就会淘一淘喜欢的小物件,譬如这个很有氛围的落地灯。”
白榆看了一眼这古董型号的落地灯,心想灯都是晚上才开的,你每天下午五点就回家了,这灯买回来怕是一次都没用过吧。
不过他很聪明的什么都没说,走到苏若离身边自顾自的掰开橘子拿走一半,同时拿下一瓣递到她的嘴边。
然后回到阅读区坐下,翘起二郎腿,打开书籍,继续享受下午的阅读时光。
苏若离打开了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唱片机,开始播放一首舒缓的纯音乐,是古筝和箜篌的协奏曲。
顿时千尘社内的氛围就变成了咖啡厅,勾起了白榆上辈子高中时期的回忆,当时家里的叔叔开了一家咖啡店,他就常去店里帮忙看店,顺带写作业,一个夏天和一个冬天都是在咖啡香气里度过的。
在大夏,咖啡其实不算很受欢迎的流行饮品,这里最流行的还是各式各样的茶。
如果能把饮品换成咖啡,把音乐换成爵士乐,那就更有咖啡厅的感觉了。
等半年后去了罗马,再好好体验一下。
抛弃多余的想法,他继续保持着原有的姿势投入阅读中,守护猫猫趴在他的膝盖上慵懒的打了个哈欠,盘成一团,桌案上的水杯飘起淡淡白雾,千尘社内光影重叠,午后慵懒而惬意的氛围,完美的契合和衬托着他的一身书卷气息。
苏若离再度喝了一口水,低头一看,才察觉仅仅不到十分钟,杯子已经空了一大半。
我有这么口渴吗?
她心想。
身为青梅竹马,她无比深切的了解白榆的一举一动,如果是双方在游戏里对线,她绝对能把白榆压在自闭草丛里动弹不得,主打的就是一个拿捏。
可现在,她发觉白榆给自己多了一丝陌生感,就和秦雪澡说的一样,气质不同了,神情也不同了,没有到判若两人的地步,但几乎脱胎换骨。
过去的少年意气沉淀下来,变得沉稳而超然。
以往的白榆是无法融入这里的环境的,他即便是刻苦学习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抖腿,陷入思考机会下意识摸下巴和鼻子,手指会不自觉转笔,而这些毛躁的举动完全消失不见,他只是在看书,能维持在一个相当优雅的姿态足足一两小时,完美融入了这里的氛围,更是将四周场景当做了自己点缀和衬托。
这样的木头……以前很喜欢的,现在看了更喜欢了。
“为什么这么看我?”白榆抬起眼睛望着自己的青梅竹马,眼神里流露出淡淡的疑惑。
“没什么……”苏若离目光下意识闪躲,同时略有些不开心,觉得有些被疏远了:“这几天听说你很受欢迎,真是太好了呢。”
白榆摇头说:“人红是非多,大多冲着名声来的,这也算是甜美的负担,若不是为了皓月称号,我倒是情愿更加随性点生活。”
苏若离托着腮帮问:“这就是你这几天出门都被女孩子要合照的理由么?你还想怎么随性?”
白榆干咳一声:“我已经很随性的做个懒狗了,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总是围上来。”
他心想我一身咸鱼味都要溢出来了,在这个遍地卷王的蓬莱学院里简直格格不入。
苏若离目光古怪:“你没发现?”
“发现什么?”白榆不解。
苏若离想了想,忽然觉得也不是什么问题,木头完全没意识到现在的自己魅力值爆表。
在千尘社应援团里已经盛赞他是人间理想了,还定下了一个什么可狼可奶的属性,狼是说他干架够疯,奶是说他平日里温文尔雅。
没想到在白榆的自我评价里……哪有什么人间理想,有的只是懒狗咸鱼。
事实上类似的体验苏若离也有过,她在南陵三中评价极好,经常收到低年级女孩的情书,自己感觉也没做过什么不得了的事。
果然外人的评价大多都是雾里看花。
“对了。”苏姑娘打开抽屉,翻找了一会儿,从里面找到了一件黑框平光眼镜:“我帮你戴上。”
白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是干什么的?”
“保护视力。”苏若离嘴里义正严词,心里想的是这样看上去就更符合自己审美。
白榆噢了一声,不以为意,继续看书。
他坐在沙发在看书。
沙发旁的人在看他。
眼镜装饰了他的气质。
他装饰了别人的美梦。
苏若离感觉今天下午自己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光是欣赏这幅美景就已经足够,她也是喜欢惬意慢生活的类型,一杯茶一下午,坐在沙发上看看书,现在她不想看书,只想看人。
看故人穿新衣。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双倍的快乐。
喜欢是一种肆意流淌的河流,不以人为意志转移;爱情是吃醋、不讲道理和莫名其妙;吸引是潜移默化的。
虽然比她预想更早的到来,但眼前的变化还是给了她足够多的惊喜。
母亲也说过白榆不会一辈子都是少年,总会长大,青梅竹马输给天降的理由或许也是基于这一点,因为人都会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模样。
苏若离也想过,万一将来白榆变的完全不认识了,她又该怎么办,想了很久也得不到答案,于是她决定……干脆不要分开就好了。
只要一直在一起,即便发生了什么变故,也总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她这么想便这么做了。
当白榆的变化真的出现在眼前,她觉得自己的未雨绸缪果真是先见之明。
人啊,真的可以变化巨大,自家的宝藏男孩一下子就变得举世皆知了。
走到外面百分百被搭讪,还是来自于女性的主动,可见自家的小香猪已经蜕变成了天蓬元帅。
苏若离自言自语:看来有必要买一套项链和绳子备用。
安静的氛围持续到了两点左右,直至一声‘我来迟了’响起才被打破。
慕遥夕顶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踏入门内,她特意换了一套发型和衣着打扮,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决定挑战一下形象。
主要是蓬莱学院中帅哥靓女数量太多,即便是她打心眼里嫌弃的老哥慕枫也是人模狗样的,反而慕遥夕因为天生丽质,所以自暴自弃,对外形要求不算高。
前几天去了御灵学院,被御灵社的一位学姐当做了陪衬小妹,这一下无心的挤兑让她痛下决心,要改变自己,于是下了一些苦工。
就像所有土里土气的高中女生到了大学后经历的心理历程一样,她的确变了一些,甚至化了一些淡妆。
特意跑过来,也是为了让苏若离给点参考意见,顺带听闻白榆也回来了,便想着惊艳一下老熟人。
女孩心思复杂却不深沉,当她提出‘这件新衣服好不好看’的时候,肯定是存着想要被夸‘衣美人更美’的潜台词。
改变形象后,第一时间就是来找老朋友建立自信心。
可就在她风风火火跨门而入的瞬间,左腿进来了,右腿还没抬起,整个人就如同被施展了定身术般僵在那里。
入门第一眼就能看到阅读区里坐着的白榆。
他还是和之前一样,五官样貌并无变化,只是阳光映衬下的皮肤更加白皙,一身衣着打扮也略有不同,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平添几分书卷气,干净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猫猫,从头顶捋到尾巴。
当这个动作结束的时候,慕遥夕觉得自己打了个冷战。
旁人若是感受到的是惊艳,那她感受到的就是惊讶加惊艳加匪夷所思。
她只觉得坐在那里的人,明明是白榆,却又不是他,好似谁换上了他的人皮,内里早已脱胎换骨。
白榆听到动静后,抬起眼睛,那熟悉的眼眉在慕遥夕眼里变得前所未有的顺眼和好看,鼻梁挺拔,下颌弧线清晰且干净。
“换形象了?”他淡淡一笑:“不错,挺适合你的。”
慕遥夕第一秒是心花怒放,流露出少许小女儿神态。
下一秒就立刻回过神来,变得微微尴尬。
完了,假转型遇到真转性了。
被一句话调侃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只好回了一个眼神——你这人太坏了,准备用眼睛去瞪!
慕遥夕小步跑到苏若离旁边,咬耳朵的问:“他怎么回事呀?”
苏若离理所应当的回答:“长大了呗~”
慕遥夕立刻竖起耳朵:“你,你们……”
她视线下移。
苏若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胡思乱想。”
慕遥夕松了口气,瞥了眼白榆后,脸颊微红,忍不住扭过头小声说:“之前的白榆给我的感觉还是个挺靠谱的人,至少会是个带女孩去正规医院打胎的好男孩;但现在我拿捏不准了。”
白榆无奈道:“我听的到……你关于好男孩的定义标准也太奇怪了吧。”
慕遥夕说:“京城圈子是这样的嘛。”
苏若离笑着说:“那你可要小心,别被他给骗了,现在木头可受欢迎了,粉丝团都扩大了一倍呢。”
“都是虚的。”白榆翻了一页书:“他日我若成了皓月骄阳,五湖四海,一筷子下去都是粉丝。”
慕遥夕壮着胆子走过去,一屁股坐下,原本靠得近,但很快发觉自己顶不住这该死的魅力,屁股朝着边上挪出三步远。
白榆嘴角抽搐:“……你挪过去的动作是认真的吗?”
咸鱼味有那么重吗?
“所以你到底怎么回事。”慕遥夕不去看他。
白榆如实回答:“我三阶了。”
“哦,原来是……”慕姑娘脖子发出木偶般的僵硬摩擦声:“你三阶了?”
“嗯。”
“你变态啊!”
还在二阶苦苦挣扎的英灵血脉跳起。
白榆笑了笑:“羡慕吗?用陶如酥换的。”
这张帅的发光的笑脸让慕遥夕气不打一处来,她豁然起身:“不理你了,我要去修行!”
白榆看着她气势汹汹的离开,奇怪的问:“我哪里得罪了她?”
苏若离慢条斯理的说:“有的人越害羞越是会用更剧烈的情绪来遮掩,从这一点来看,她是个可爱的好女孩……所以现在的你还是不要贸然去接触她了,容易滋生犯罪行为。”
白榆:“啊?什么犯罪行为?”
苏若离走近后靠在他的肩膀上,心跳加速。
“纵火罪。”
……
“您好,快递到了。”
“谢谢。”
白峰亚衣拿起不算厚重的包裹走回公寓。
拆开后,里面是一些来自家乡的礼品,包括一些土特产、几件新衣服。
她立刻认出这是来自扶桑的寄件。
她的信都还没能写完。
倒是对方更快一步寄来了信件。
她将其他杂物推给了白峰虎太郎,自己走向卧室,拆开了写着‘亚衣亲启’字样的信。
将其打开,一行字迹映入眼帘。
‘当你收到这份信时,我相信你已经见过那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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