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马夫正聊得火热,并没有看到王弃之过来,以为是哪家的伙计,并没有在意,便继续聊天。
其中一个马夫说道:“你听说了没有,这葬剑山昨个晚上使用了三千封剑阵,以三千弟子性命为代价将整个大山封住,有不少江湖门派之人都没来得及逃出来,看来这辈子是没有希望出来了。”
另一车夫附和道:“可不是咋地,据说这场大战蹊跷得很,那祝公道不仅现身,而且还出现了血眼怪物,斩杀了数千高手,可怕得很。”
听到别人如此议论自己,王弃之有些哭笑不得,他自己有这么可怕吗?再说他顶多杀了几百个浑蛋,哪有他们说的这般夸张。
第三个车夫这些不相信此话,质疑道:“你可不要不要在这里胡扯了,什么血眼怪物,什么祝公道,我怎么没听说过?”
第二个车夫拍着自己胸脯保证道:“我老弟也参加过那场大战,并幸运地从死里逃生,此事是他亲眼所见,还能有假?”
王弃之索性不再听这群车夫胡咧咧,趁着他们不注意,便藏进了一个菜篓之中。他蹲着在里面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开始移动,从缝隙中便可看到正是往城中赶去。
这些马车上所运的东西是运往幽州城一家酒楼的,这些士兵经常去那里白吃白喝,所以特别照顾他们,以往看到这些运菜马车都是直接放行,可今天非要检查一番不可。
带队的车夫也有些无奈,这些菜酒楼可是急等着用,若是耽误了大事他们可担待不起,只得低声下气地对那带头士兵说道:“李将军,我们老板急等着用这些菜,能不能直接放行?”
那李将军也是特别为难,道:“杨老哥,不是我们不放行,而是上面下来命令,让我们捉拿叛贼,必须依命行事,不如这样,我只抽查一个马车做样子,也好有个交代。”
带头车夫连忙道谢,立刻起身让这群士兵搜查。
看到这一幕,躲在马车之中的王弃之吓得冷汗直流,要是真的被他们发现了,岂不成了瓮中之鳖了,好在他还算聪明,躲到了最前面马车之中,所以这群士兵并没有搜查,而是径直往中间那辆马车走去,里里外外搜查了一遍发现没什么问题,便直接放行了。
车队进了城之后,王弃之趁人不注意便溜了出来,往城中最后面方向赶去。
来到那家院子,果真如师父所说大门紧闭,可门上的锁头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早就锈迹斑斑,钥匙根本插不进去,无奈他只得翻墙进去。
院子之中到处杂草丛生,还有许多烂蛤蟆乱跳,王弃之顾不得埋怨,打开屋门之后,正如他所料,这里灰尘布满了灰尘,稍微一抬头便能碰见蜘蛛网,李春风叹了口气,“不知师父多久没回来了,这里才会如此破败不堪。”
王弃之见到收拾了一下,看来今天只能先凑活住了,明天再将这里收拾出来。
随后王弃之便准备买些东西,为了不引人注意,他尽量低着头走路,以便被那些官兵发现,谁知他们根本不正眼瞧这小子一眼,王弃之这才明白师父会让他来此安家,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现在正是这种情况。
王弃之想买些东西,总不能抱着一大块金子吧!就算别人敢收也找不开呀!值得去银铺置换,这些日常问题对于王弃之来说一窍不通,都是师父教给他的。
经过多方打听,他终于找到了一家银铺,看门伙计看到这小子那一身破烂装束,以为是叫花子来要钱,本想打发走,当他看到王弃之手中那一锭黄金之后,立刻便换了一副嘴角,笑嘻嘻地将其请了进去。
王弃之将黄金放到柜台上,掌柜的以为是这小子偷来的,看到黄金下方落款之后,便放心了,随即便脑瓜子一转,想坑这小子一把,说这十两黄金最多值个五十两银子,王弃之早就从师父那听说过,这些黄金足可换一百两银子,这掌柜也太心黑了,王弃之当场便要拉着他见官,店掌柜一下便怂了,立刻便给他置换了一百两碎银子。
拿到这些碎银子后,王弃之傲娇地对那店掌柜“哼”了一声便离开了。
店老板吓得擦去额头上汗水,自语道:“看了这小子还真不是个叫花子。”
王弃之仅用一两银子便买了好几身新衣服,还有许多十几斤的干粮肉干,这可不是他不会过,而是穷怕了,只有将东西吃在肚子里,衣服穿在身上,才真正属于自己。
到了晚上,王弃之和往常一样坐在地上恢复内力,谁知院墙上站了一排身穿夜行衣之人,中间一人说道:“我们现在便动手,别让丞相等急了。”
这群黑衣人刚冲到屋门口,不是什么时候那里站着一位蒙脸的黑衣男子,此人身躯高大,浑身上下散发着强大气息。
那十几个身穿夜行衣之人立刻停下了脚步,质问道:“你是何人?”
那人仅说了几个字“晋教,绣衣使者”便不再废话,对着那十几人便冲了过去。
王弃之早就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直没敢出去,便趴在门缝之中观察着外面情况,他看见那黑衣人一瞬间的将那十几人打翻在地,看得王弃之是目瞪口呆,同时他心中也充满了疑问,这两拨人到底是何人,为何会出现在自己破院子之中?
黑衣人将地上所有人解决掉之后,便扭过头去对王弃之说道:“小子,看了这么久也该出来吧!”
王弃之知道此人武功高超,逃是逃不过的,现在只能硬着头皮出去。
他来到外面,对着黑衣人质问道:“半夜三更闯进别人院子,真没有教养!”
黑衣人冷笑一声后没有过多废话,提着王弃之便飞了出去,后者觉得自己性命就要交代在这黑衣人手中了,所以他没有过多喊叫,因为弱者在这个世道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
其中一个马夫说道:“你听说了没有,这葬剑山昨个晚上使用了三千封剑阵,以三千弟子性命为代价将整个大山封住,有不少江湖门派之人都没来得及逃出来,看来这辈子是没有希望出来了。”
另一车夫附和道:“可不是咋地,据说这场大战蹊跷得很,那祝公道不仅现身,而且还出现了血眼怪物,斩杀了数千高手,可怕得很。”
听到别人如此议论自己,王弃之有些哭笑不得,他自己有这么可怕吗?再说他顶多杀了几百个浑蛋,哪有他们说的这般夸张。
第三个车夫这些不相信此话,质疑道:“你可不要不要在这里胡扯了,什么血眼怪物,什么祝公道,我怎么没听说过?”
第二个车夫拍着自己胸脯保证道:“我老弟也参加过那场大战,并幸运地从死里逃生,此事是他亲眼所见,还能有假?”
王弃之索性不再听这群车夫胡咧咧,趁着他们不注意,便藏进了一个菜篓之中。他蹲着在里面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开始移动,从缝隙中便可看到正是往城中赶去。
这些马车上所运的东西是运往幽州城一家酒楼的,这些士兵经常去那里白吃白喝,所以特别照顾他们,以往看到这些运菜马车都是直接放行,可今天非要检查一番不可。
带队的车夫也有些无奈,这些菜酒楼可是急等着用,若是耽误了大事他们可担待不起,只得低声下气地对那带头士兵说道:“李将军,我们老板急等着用这些菜,能不能直接放行?”
那李将军也是特别为难,道:“杨老哥,不是我们不放行,而是上面下来命令,让我们捉拿叛贼,必须依命行事,不如这样,我只抽查一个马车做样子,也好有个交代。”
带头车夫连忙道谢,立刻起身让这群士兵搜查。
看到这一幕,躲在马车之中的王弃之吓得冷汗直流,要是真的被他们发现了,岂不成了瓮中之鳖了,好在他还算聪明,躲到了最前面马车之中,所以这群士兵并没有搜查,而是径直往中间那辆马车走去,里里外外搜查了一遍发现没什么问题,便直接放行了。
车队进了城之后,王弃之趁人不注意便溜了出来,往城中最后面方向赶去。
来到那家院子,果真如师父所说大门紧闭,可门上的锁头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早就锈迹斑斑,钥匙根本插不进去,无奈他只得翻墙进去。
院子之中到处杂草丛生,还有许多烂蛤蟆乱跳,王弃之顾不得埋怨,打开屋门之后,正如他所料,这里灰尘布满了灰尘,稍微一抬头便能碰见蜘蛛网,李春风叹了口气,“不知师父多久没回来了,这里才会如此破败不堪。”
王弃之见到收拾了一下,看来今天只能先凑活住了,明天再将这里收拾出来。
随后王弃之便准备买些东西,为了不引人注意,他尽量低着头走路,以便被那些官兵发现,谁知他们根本不正眼瞧这小子一眼,王弃之这才明白师父会让他来此安家,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现在正是这种情况。
王弃之想买些东西,总不能抱着一大块金子吧!就算别人敢收也找不开呀!值得去银铺置换,这些日常问题对于王弃之来说一窍不通,都是师父教给他的。
经过多方打听,他终于找到了一家银铺,看门伙计看到这小子那一身破烂装束,以为是叫花子来要钱,本想打发走,当他看到王弃之手中那一锭黄金之后,立刻便换了一副嘴角,笑嘻嘻地将其请了进去。
王弃之将黄金放到柜台上,掌柜的以为是这小子偷来的,看到黄金下方落款之后,便放心了,随即便脑瓜子一转,想坑这小子一把,说这十两黄金最多值个五十两银子,王弃之早就从师父那听说过,这些黄金足可换一百两银子,这掌柜也太心黑了,王弃之当场便要拉着他见官,店掌柜一下便怂了,立刻便给他置换了一百两碎银子。
拿到这些碎银子后,王弃之傲娇地对那店掌柜“哼”了一声便离开了。
店老板吓得擦去额头上汗水,自语道:“看了这小子还真不是个叫花子。”
王弃之仅用一两银子便买了好几身新衣服,还有许多十几斤的干粮肉干,这可不是他不会过,而是穷怕了,只有将东西吃在肚子里,衣服穿在身上,才真正属于自己。
到了晚上,王弃之和往常一样坐在地上恢复内力,谁知院墙上站了一排身穿夜行衣之人,中间一人说道:“我们现在便动手,别让丞相等急了。”
这群黑衣人刚冲到屋门口,不是什么时候那里站着一位蒙脸的黑衣男子,此人身躯高大,浑身上下散发着强大气息。
那十几个身穿夜行衣之人立刻停下了脚步,质问道:“你是何人?”
那人仅说了几个字“晋教,绣衣使者”便不再废话,对着那十几人便冲了过去。
王弃之早就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直没敢出去,便趴在门缝之中观察着外面情况,他看见那黑衣人一瞬间的将那十几人打翻在地,看得王弃之是目瞪口呆,同时他心中也充满了疑问,这两拨人到底是何人,为何会出现在自己破院子之中?
黑衣人将地上所有人解决掉之后,便扭过头去对王弃之说道:“小子,看了这么久也该出来吧!”
王弃之知道此人武功高超,逃是逃不过的,现在只能硬着头皮出去。
他来到外面,对着黑衣人质问道:“半夜三更闯进别人院子,真没有教养!”
黑衣人冷笑一声后没有过多废话,提着王弃之便飞了出去,后者觉得自己性命就要交代在这黑衣人手中了,所以他没有过多喊叫,因为弱者在这个世道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