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弃之看到这一幕,就连见多了死人的他,也不禁冷汗直流,娘的,这哪是厨房,简直就是十八层地狱。
一个大汉拿着刀往王弃之身边走来,对着身后的两名手下说道:“将他们身上行李取下,再将身体清洗一番,一会好开膛破肚。”
就当那两名手下准备动手的时候,王弃之三人猛然睁开了双眼,直接将对方两人踢飞。
虽说屋子之中的三人也练过两天拳脚功夫,但只有下月位的境界,王弃之三人对付他们简直是轻而易举,不一会三具尸体便飞出了出了厨房。
像这种畜生,王弃之三人将他们铲除,没有一点心理负担,他们不死,不知还有多少人会葬送在此。
店老板听到里面的动静,连忙赶了过去,便看到三具无头尸体躺在院子之中,而王弃之三人正手持长剑站在那边。
杀人如麻的店老板被这一幕吓得结巴起来,“你……你们不是被迷晕了吗,怎么醒……醒过来。”
二蛋不想与之废话,提起长剑便想解决了此人,却被吴安易拦住,“现在还不能杀他,还有许多事情没问清楚呢。”
也不怪二蛋会有如此反应,这里再怎么说也是他们王家的地盘,出现这么档子事,简直就是给自己脸上抹黑,不过,为了弄清这里的情况,他只能先忍下来。
王弃之冷笑道:“出门在外闯荡江湖,连这点心眼都没有,我们早就死了无数次了。”
二蛋不想与这家伙废话,用手中长剑指着店老板,质问道:“快说,这小镇到底是什么情况,你们为何会干出这种事?”
这店老板也是个下日位的高手,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三人,便转身就要逃跑,王弃之气息猛涨,眼眸变成了金黄色,以上日的速度很快便追上那店老板,一拳打在他的丹田之上,受了很重的内伤,再也扑棱不动了。
王弃之提着店老板像拎小鸡一般将其带回了客栈,好在路上没有行人发现,若是引来援兵他们三人便真的麻烦了。
那位店老板也是个软骨头,直接对三人跪了下来,“各位小爷饶命,我什么都愿意说。”
王弃之坐在一张桌子上,脚下踩着一条板凳,像极了一名高高在上的官老爷。
“快说,这小镇到底都是些什么人,怎么这么喜欢吃人肉?你们又为何会做出这种勾当?”
店老板结结巴巴地讲出了王弃之所问之话。
原来,这座小镇名叫“天义镇”,以前住着都是些淳朴漂亮的百姓,后来一伙强盗为了躲避官兵的追捕,便躲到了这里,大约有百十来号人,他们为了将此处占为己有,便开始迫害镇上的居民,男的直接杀了充当干粮,女的便成为他们泄欲的工具。
正因如此,他们才爱上了吃人肉,这年他们打家劫舍也发了不少的财,可这个习惯未曾改掉,还说什么人肉比牛羊肉好吃多了。
三人听完此话,肺都快气炸了,世上还真有丧尽天良之人!
王弃之思索了一会,发现事情有些不对,便一巴掌甩在了那名店老板脸上,怒斥道:“你他娘的在说谎,再不说实话,现在便杀了你们。”
这店老板怎么也没想到这现在居然这般不好骗,无奈只得说出实情。
这一百多人现在的身份的确是土匪,可他们以前却是卫地当兵的,后来他们为了不在战场上战死,便当了逃兵,逃到了这里。
他们之所以会染上吃人肉的习惯,还不是因为那场战事。
有一次卫孟带领军队与敌人作战,没有了军粮,并且粮道也被切断,眼看军中没有军粮,他手下的一名谋士便将城中百姓杀了,并制作成了肉干,并谎称是猪肉干,可纸包不住火,这件事很快便泄露出去,被那些士兵知道了此事,有的士兵当场便回味起来,而有的却若有所思地想着事情。
王弃之三人闻言,心中震惊不已,没想到卫孟为了胜利能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简直畜生不如,由此可见,大乱之下,普通百姓的人命是多么的卑贱,和被宰杀的畜生一样,成为别人的食物。
吴安易瞪着店老板,道:“你为何会做这种生意?”
那位店老板犹豫了许久,才缓缓开口说道:“实不相瞒,在下也是一名卫地的逃兵,由于我与这伙强人的头目是旧相识,他来到此处后,便给我写信让我入伙,我便也逃到了此处。”
“后来便像你看到的这样,做起了打劫路人,贩卖人肉的勾当。”
王弃之道:“那伙强盗武功如何,在什么境界?”
店老板不敢有丝毫隐瞒,道:“他们武功都不是很高,那强盗大多只有上星位和下月位,但那强盗头子是个上日位的高手。”
王弃之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他们老巢在哪?”
店老板道:“就在镇子中央的白虎堂。”
见话问得差不多了,王弃之便看向了二蛋,他瞬间便明白了前者的意思,抬手便是一剑,直接将这店老板的头颅斩下。
就在此时,店伙计赶了回来,看到眼前这一幕,拔腿便要跑,也被手疾眼快的王弃之一剑钉在了墙上,他来到那伙计面前,问道:
“那些要买人肉的家伙什么时候过来,又有多少人?”
还没等伙计开口,他便气绝身亡了。
王弃之探了探伙计的鼻息,发现他确实死了,这才将紫天剑取下。
坐回道桌旁,他对身旁两位同伴说道:“咱们吃些干粮,就在这等着,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像这种畜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二蛋来到柜台里面,拿了一坛上等的美酒,喝了一小口,发现没什么毒,又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问道:“这么多菜不吃真是浪费了。”
吴安易瞪了这吃货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吃吃吃,就知道吃,你知道这是用什么肉做的。”
二蛋指了指那只鸡,道:“食材不是在那里摆着的吗,有什么可担心的。”
一个大汉拿着刀往王弃之身边走来,对着身后的两名手下说道:“将他们身上行李取下,再将身体清洗一番,一会好开膛破肚。”
就当那两名手下准备动手的时候,王弃之三人猛然睁开了双眼,直接将对方两人踢飞。
虽说屋子之中的三人也练过两天拳脚功夫,但只有下月位的境界,王弃之三人对付他们简直是轻而易举,不一会三具尸体便飞出了出了厨房。
像这种畜生,王弃之三人将他们铲除,没有一点心理负担,他们不死,不知还有多少人会葬送在此。
店老板听到里面的动静,连忙赶了过去,便看到三具无头尸体躺在院子之中,而王弃之三人正手持长剑站在那边。
杀人如麻的店老板被这一幕吓得结巴起来,“你……你们不是被迷晕了吗,怎么醒……醒过来。”
二蛋不想与之废话,提起长剑便想解决了此人,却被吴安易拦住,“现在还不能杀他,还有许多事情没问清楚呢。”
也不怪二蛋会有如此反应,这里再怎么说也是他们王家的地盘,出现这么档子事,简直就是给自己脸上抹黑,不过,为了弄清这里的情况,他只能先忍下来。
王弃之冷笑道:“出门在外闯荡江湖,连这点心眼都没有,我们早就死了无数次了。”
二蛋不想与这家伙废话,用手中长剑指着店老板,质问道:“快说,这小镇到底是什么情况,你们为何会干出这种事?”
这店老板也是个下日位的高手,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三人,便转身就要逃跑,王弃之气息猛涨,眼眸变成了金黄色,以上日的速度很快便追上那店老板,一拳打在他的丹田之上,受了很重的内伤,再也扑棱不动了。
王弃之提着店老板像拎小鸡一般将其带回了客栈,好在路上没有行人发现,若是引来援兵他们三人便真的麻烦了。
那位店老板也是个软骨头,直接对三人跪了下来,“各位小爷饶命,我什么都愿意说。”
王弃之坐在一张桌子上,脚下踩着一条板凳,像极了一名高高在上的官老爷。
“快说,这小镇到底都是些什么人,怎么这么喜欢吃人肉?你们又为何会做出这种勾当?”
店老板结结巴巴地讲出了王弃之所问之话。
原来,这座小镇名叫“天义镇”,以前住着都是些淳朴漂亮的百姓,后来一伙强盗为了躲避官兵的追捕,便躲到了这里,大约有百十来号人,他们为了将此处占为己有,便开始迫害镇上的居民,男的直接杀了充当干粮,女的便成为他们泄欲的工具。
正因如此,他们才爱上了吃人肉,这年他们打家劫舍也发了不少的财,可这个习惯未曾改掉,还说什么人肉比牛羊肉好吃多了。
三人听完此话,肺都快气炸了,世上还真有丧尽天良之人!
王弃之思索了一会,发现事情有些不对,便一巴掌甩在了那名店老板脸上,怒斥道:“你他娘的在说谎,再不说实话,现在便杀了你们。”
这店老板怎么也没想到这现在居然这般不好骗,无奈只得说出实情。
这一百多人现在的身份的确是土匪,可他们以前却是卫地当兵的,后来他们为了不在战场上战死,便当了逃兵,逃到了这里。
他们之所以会染上吃人肉的习惯,还不是因为那场战事。
有一次卫孟带领军队与敌人作战,没有了军粮,并且粮道也被切断,眼看军中没有军粮,他手下的一名谋士便将城中百姓杀了,并制作成了肉干,并谎称是猪肉干,可纸包不住火,这件事很快便泄露出去,被那些士兵知道了此事,有的士兵当场便回味起来,而有的却若有所思地想着事情。
王弃之三人闻言,心中震惊不已,没想到卫孟为了胜利能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简直畜生不如,由此可见,大乱之下,普通百姓的人命是多么的卑贱,和被宰杀的畜生一样,成为别人的食物。
吴安易瞪着店老板,道:“你为何会做这种生意?”
那位店老板犹豫了许久,才缓缓开口说道:“实不相瞒,在下也是一名卫地的逃兵,由于我与这伙强人的头目是旧相识,他来到此处后,便给我写信让我入伙,我便也逃到了此处。”
“后来便像你看到的这样,做起了打劫路人,贩卖人肉的勾当。”
王弃之道:“那伙强盗武功如何,在什么境界?”
店老板不敢有丝毫隐瞒,道:“他们武功都不是很高,那强盗大多只有上星位和下月位,但那强盗头子是个上日位的高手。”
王弃之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他们老巢在哪?”
店老板道:“就在镇子中央的白虎堂。”
见话问得差不多了,王弃之便看向了二蛋,他瞬间便明白了前者的意思,抬手便是一剑,直接将这店老板的头颅斩下。
就在此时,店伙计赶了回来,看到眼前这一幕,拔腿便要跑,也被手疾眼快的王弃之一剑钉在了墙上,他来到那伙计面前,问道:
“那些要买人肉的家伙什么时候过来,又有多少人?”
还没等伙计开口,他便气绝身亡了。
王弃之探了探伙计的鼻息,发现他确实死了,这才将紫天剑取下。
坐回道桌旁,他对身旁两位同伴说道:“咱们吃些干粮,就在这等着,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像这种畜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二蛋来到柜台里面,拿了一坛上等的美酒,喝了一小口,发现没什么毒,又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问道:“这么多菜不吃真是浪费了。”
吴安易瞪了这吃货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吃吃吃,就知道吃,你知道这是用什么肉做的。”
二蛋指了指那只鸡,道:“食材不是在那里摆着的吗,有什么可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