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对英国来说,是黄金时代,是大英帝国殖民统治的巅峰,英国人怀念的“日不落”帝国时期。
英国第一个完成了工业革命,世界工厂之名所言非虚。
英国的海军实力,在当时欧洲人的眼中已经到了无解的程度,即使将整个欧洲的海军编成一支舰队,英国人也有办法击沉它!这就是对英国海军实力的最好评价。
对英国的中上层人士来说,他们可以自豪地说。
“北美和俄国的平原是我们的玉米地;芝加哥和敖德萨是我们的粮仓;加拿大和波罗的海是我们的林场;澳大利亚、西亚有我们的牧羊地;阿根廷和北美的西部草原有我们的牛群;秘鲁运来它的白银;南非和澳大利亚的黄金则流到伦敦;
印度人和清国人为我们种植茶叶;而我们的咖啡、甘蔗和香料种植园则遍及印度群岛;西班牙和法国是我们的葡萄园;地中海是我们的果园;长期以来早就生长在美国南部的我们的棉花地,正在向地球的所有的温暖区域扩展。”
如果是你是一个大贵族或者大商人,你可以整天花天酒地,偶尔约上三五好友再带上几十条猎犬,去朋友家的猎场打猎。
如果是个中层人士,比如律师、公务员、中级军官、牧师之流来讲,这是一个看得见未来的时代。
娶个大你几十岁的妻子,雇一个女佣,在城里租一间房,生几个孩子,供他们读完高中。日子虽然过得拮据,但是伱能有一个体面的生活。
对于英国底层人来说,可就不那么美好了。每天十八个小时的工作量,稍有不慎就可能卷入机器之中。
假如你侥幸活了下来,你将会送入济贫院中等死,通常是因为伤口感染,或者是感冒、肺炎、霍乱、痢疾、伤寒之类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被人遗忘,而活活饿死。
就算你天生神力,能永远保持旺盛的经历,不会因疲劳而丧命,但工厂和城市中的毒烟和废水,依然会让你得病。
而这个时代的医生,通常会选择给你放血,如果放血无效,他们会考虑截断你的某个部位,直到你付不起诊金或是死亡。
你不想就这样碌碌无为地死去,你想起来培根说的“知识就是力量”,然而你发现你根本没有时间学习,你每天要工作十八个小时,如果你不工作,你就没有饭吃。
好在你有无限的精力,你可以在别人抓紧休息的几个小时中学习,在你觉得已经是个人才的时候,你去参加了英国的文官考试,然而考场的人却拒绝让你入场,因为你没有固定财产。
如果你穿越成一个小孩子,那么恭喜你再也不用为找工作而发愁了,六、七岁你就可以参加工作了。
掏烟囱和下煤矿,是当时小孩子的热门职业,你每天只要在狭小逼仄肮脏的空间中干十二个小时的重体力活,你就能得到五便士,怎么样?公平吧。
如果你不想工作,通常会被双亲送到孤儿院,你会见到一边是一群胖得流油的管理者在吃宴席,而你的碗里只有半个发芽的土豆。
即使这样,你的半个土豆也要被“老大”先咬一口,至于咬多少完全看“老大”的心情,如果你敢反抗,就会被毒打,运气不好的你极有可能死在孤儿院中,而你们的室友们会偷走你的衣服和鞋子,让你真正做到“赤条条来,赤条条走,不带走半边云彩”。
对于英国底层人,想到大英帝国的工业和财富时,会不会自信地挺起胸膛,我不知道。
但是我想他们一定很想说一句“FUCK!Bloody hell”
对爱尔兰人、布尔人,阿富汗人、东方两大文明古国的人们、以及千千万万被英国殖民剥削的人来说,那便是更坏的时代。
英国人确实不吸鸦片,但是他们喝鸦片汤,头疼脑热来一杯,腰酸腿疼来一杯,身体被掏空?来一杯!小孩哭闹不肯吃饭?来一杯!
欧洲大陆上确实有几个国家禁止国民吸食鸦片,但是比起国民的身体,他们更在意黄金白银的外流。
“毒王”曾经谴责过鸦片,但是并没有在法律层面上禁止,就连谴责也是私下里进行的。
“毒王”确实见证了大英帝国的辉煌,同时也是她在一份邪恶的文件上签字,用两次战争敲开了古老国度的大门,将鸦片之毒流向全世界。
此时为“毒王”四处贩毒的主力是犹太人,在欧洲的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贩卖鸦片酒的犹太人,这群人以毒害民众牟取暴利,这一部分人确实该死。
在东方数个犹太家族每年向英国政府贡献上百万英镑的税收,其中有一个沙逊家族,自己便占鸦片贸易的半壁江山,一生中毒害了上千万人,结果既无人知道他的罪孽,又得了善终。
大卫·沙逊原本是奥斯曼帝国的一个地方官,为躲避反犹主义者的迫害,他举家逃往孟买,在那里买到了一个英国国籍,从此开始了他开挂的一生。
在第一箱鸦片运抵东方大陆的时候,黄金便如雪片办飞来,大卫·沙逊用几年时间便赚到了他祖先几代人都赚不到的钱。
曾经有一位正直的官员销毁了他的鸦片,他联合了这片海洋上所有的鸦片贩子,一齐向英国情愿,但这不足以说动英国人。
于是乎他找到了自己的亲家,也是他背后最大的赞助人,罗斯柴尔德家族。
在付出了一大笔钱之后,英国终于决定出兵,在那之后沙逊的生意一路顺风顺水,再也没有阻碍,甚至为他赢得了“孟买小皇帝”的称号,他的家族也被称为东方的罗斯柴尔德为犹太人所崇拜。
弗兰茨不喜欢鸦片,更不喜欢这些鸦片贩子,他决定做点什么。
维也纳的问题好解决,毕竟皇帝的御令连禁止吸烟这种事情都可以做到,更不用说是鸦片这种瘾品了。
历史上,维也纳是世界上第一个禁烟的城市,理由是皇帝听信了一个预言“一个抽烟的人会攻陷维也纳。”
奥地利的问题,需要想想办法,至于亚洲的事情只能拜托给教会去做了。
毕竟对于宗教的狂信徒来说,简直没有比消灭邪恶的异教徒更光荣的了。
弗兰茨也很愿意看到,恶人遭到报应,至于什么程序正义,弗兰茨又不是圣母,只要能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又何必在乎手段呢?
我想了想,我觉得吧,我这本书,是给别人看的,但也是给我看的,更是给一直看的读者一个交代。
我先后砍了将近五十章,魔改了好几段剧情,除了让部分忠实读者觉得读不懂了以外,没有任何价值。
所以本书会按照原来的节奏写,不想看的可以走了。
(本章完)
对英国来说,是黄金时代,是大英帝国殖民统治的巅峰,英国人怀念的“日不落”帝国时期。
英国第一个完成了工业革命,世界工厂之名所言非虚。
英国的海军实力,在当时欧洲人的眼中已经到了无解的程度,即使将整个欧洲的海军编成一支舰队,英国人也有办法击沉它!这就是对英国海军实力的最好评价。
对英国的中上层人士来说,他们可以自豪地说。
“北美和俄国的平原是我们的玉米地;芝加哥和敖德萨是我们的粮仓;加拿大和波罗的海是我们的林场;澳大利亚、西亚有我们的牧羊地;阿根廷和北美的西部草原有我们的牛群;秘鲁运来它的白银;南非和澳大利亚的黄金则流到伦敦;
印度人和清国人为我们种植茶叶;而我们的咖啡、甘蔗和香料种植园则遍及印度群岛;西班牙和法国是我们的葡萄园;地中海是我们的果园;长期以来早就生长在美国南部的我们的棉花地,正在向地球的所有的温暖区域扩展。”
如果是你是一个大贵族或者大商人,你可以整天花天酒地,偶尔约上三五好友再带上几十条猎犬,去朋友家的猎场打猎。
如果是个中层人士,比如律师、公务员、中级军官、牧师之流来讲,这是一个看得见未来的时代。
娶个大你几十岁的妻子,雇一个女佣,在城里租一间房,生几个孩子,供他们读完高中。日子虽然过得拮据,但是伱能有一个体面的生活。
对于英国底层人来说,可就不那么美好了。每天十八个小时的工作量,稍有不慎就可能卷入机器之中。
假如你侥幸活了下来,你将会送入济贫院中等死,通常是因为伤口感染,或者是感冒、肺炎、霍乱、痢疾、伤寒之类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被人遗忘,而活活饿死。
就算你天生神力,能永远保持旺盛的经历,不会因疲劳而丧命,但工厂和城市中的毒烟和废水,依然会让你得病。
而这个时代的医生,通常会选择给你放血,如果放血无效,他们会考虑截断你的某个部位,直到你付不起诊金或是死亡。
你不想就这样碌碌无为地死去,你想起来培根说的“知识就是力量”,然而你发现你根本没有时间学习,你每天要工作十八个小时,如果你不工作,你就没有饭吃。
好在你有无限的精力,你可以在别人抓紧休息的几个小时中学习,在你觉得已经是个人才的时候,你去参加了英国的文官考试,然而考场的人却拒绝让你入场,因为你没有固定财产。
如果你穿越成一个小孩子,那么恭喜你再也不用为找工作而发愁了,六、七岁你就可以参加工作了。
掏烟囱和下煤矿,是当时小孩子的热门职业,你每天只要在狭小逼仄肮脏的空间中干十二个小时的重体力活,你就能得到五便士,怎么样?公平吧。
如果你不想工作,通常会被双亲送到孤儿院,你会见到一边是一群胖得流油的管理者在吃宴席,而你的碗里只有半个发芽的土豆。
即使这样,你的半个土豆也要被“老大”先咬一口,至于咬多少完全看“老大”的心情,如果你敢反抗,就会被毒打,运气不好的你极有可能死在孤儿院中,而你们的室友们会偷走你的衣服和鞋子,让你真正做到“赤条条来,赤条条走,不带走半边云彩”。
对于英国底层人,想到大英帝国的工业和财富时,会不会自信地挺起胸膛,我不知道。
但是我想他们一定很想说一句“FUCK!Bloody hell”
对爱尔兰人、布尔人,阿富汗人、东方两大文明古国的人们、以及千千万万被英国殖民剥削的人来说,那便是更坏的时代。
英国人确实不吸鸦片,但是他们喝鸦片汤,头疼脑热来一杯,腰酸腿疼来一杯,身体被掏空?来一杯!小孩哭闹不肯吃饭?来一杯!
欧洲大陆上确实有几个国家禁止国民吸食鸦片,但是比起国民的身体,他们更在意黄金白银的外流。
“毒王”曾经谴责过鸦片,但是并没有在法律层面上禁止,就连谴责也是私下里进行的。
“毒王”确实见证了大英帝国的辉煌,同时也是她在一份邪恶的文件上签字,用两次战争敲开了古老国度的大门,将鸦片之毒流向全世界。
此时为“毒王”四处贩毒的主力是犹太人,在欧洲的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贩卖鸦片酒的犹太人,这群人以毒害民众牟取暴利,这一部分人确实该死。
在东方数个犹太家族每年向英国政府贡献上百万英镑的税收,其中有一个沙逊家族,自己便占鸦片贸易的半壁江山,一生中毒害了上千万人,结果既无人知道他的罪孽,又得了善终。
大卫·沙逊原本是奥斯曼帝国的一个地方官,为躲避反犹主义者的迫害,他举家逃往孟买,在那里买到了一个英国国籍,从此开始了他开挂的一生。
在第一箱鸦片运抵东方大陆的时候,黄金便如雪片办飞来,大卫·沙逊用几年时间便赚到了他祖先几代人都赚不到的钱。
曾经有一位正直的官员销毁了他的鸦片,他联合了这片海洋上所有的鸦片贩子,一齐向英国情愿,但这不足以说动英国人。
于是乎他找到了自己的亲家,也是他背后最大的赞助人,罗斯柴尔德家族。
在付出了一大笔钱之后,英国终于决定出兵,在那之后沙逊的生意一路顺风顺水,再也没有阻碍,甚至为他赢得了“孟买小皇帝”的称号,他的家族也被称为东方的罗斯柴尔德为犹太人所崇拜。
弗兰茨不喜欢鸦片,更不喜欢这些鸦片贩子,他决定做点什么。
维也纳的问题好解决,毕竟皇帝的御令连禁止吸烟这种事情都可以做到,更不用说是鸦片这种瘾品了。
历史上,维也纳是世界上第一个禁烟的城市,理由是皇帝听信了一个预言“一个抽烟的人会攻陷维也纳。”
奥地利的问题,需要想想办法,至于亚洲的事情只能拜托给教会去做了。
毕竟对于宗教的狂信徒来说,简直没有比消灭邪恶的异教徒更光荣的了。
弗兰茨也很愿意看到,恶人遭到报应,至于什么程序正义,弗兰茨又不是圣母,只要能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又何必在乎手段呢?
我想了想,我觉得吧,我这本书,是给别人看的,但也是给我看的,更是给一直看的读者一个交代。
我先后砍了将近五十章,魔改了好几段剧情,除了让部分忠实读者觉得读不懂了以外,没有任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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