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章平这一声吼,不仅火麒麟乐队的众人有点懵,现场的观众也有点懵。

  这一声吼唤醒了一堆乐器,各种乐声齐齐响起。古瑞庸不知道什么时候窜上了舞台,吹响了唢呐。

  他本来在这纷乱的舞台上并不显眼,但唢呐一响,他的光头立刻就引人注目起来。

  这唢呐喧嚣又恣意,在一众乐器之中如此鹤立鸡群、耀眼夺目。台下的观众们都不由被吸引了注意力。

  “那个不是古大光头吗?!”

  “他也竟然也来了?!”

  “这唢呐是什么玩意儿?!”

  “我怎么忽然感觉有点带感呢?”

  台下已经有观众跟着晃起了脑袋。

  台上的温章平在唢呐的演奏中捏了个兰花指,扯开了嗓子:

  “东边不亮西边亮,晒尽残阳我晒忧伤,前夜不忙后夜忙,梦完黄金我梦黄粱……”

  后台处站着的路安之瞪大了眼睛,忍不住道:“温老哥这是突然悟道了?!”

  “什么?!”

  张素馨和宋晓琴在路安之身旁站着,同时问了一句。

  她们都被温章平的一个兰花指还有今天不同于昨日的唱腔震得有些发愣。

  昨天她们也是见识过这首歌的,却只是觉得这首歌有趣,其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那时毕竟是小打小闹的练习,跟现场的氛围并不一样,而且温老师也没有捏出这一手兰花指。

  如今温老师整个人都仿佛捏了兰花指似的,唱腔介于捏和不捏的中间态,又男人又女人,唱出来的感觉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两人只觉得温章平这演出放在整个摇滚界都是极其炸裂的。但这样子听起来,好像确实带感了不少。

  “我落人中然自在,本是天上逍遥的仙儿,不为俗尘洒一物,只为美酒动心弦……”

  台上的温章平越唱越起劲,越唱越自然。站在后面拿着唢呐的古瑞庸看着温章平的模样打了个寒颤,心想这老家伙是不是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

  而台下的观众们懵逼的有一大片,跟着乱嗨起来的,也有一大片。

  “这都什么啊?!”

  “什么玩意儿?!”

  “怎么莫名其妙的,好像还有点嗨?”

  “妈的我竟然觉得怪好听的,我脑子出问题了!”

  “想那么多干什么,嗨就完事了!”

  台下一片热闹,好多人不觉间随着温章平骚劲十足的演唱乱嗨起来。那演唱混在夹杂着唢呐的各种乐器中充满了魔性,吸引着他们也跟着变得神经质起来。

  “我落人中人自在诶,本是天上逍遥的仙儿……”

  有人已经跟着胡乱唱了起来。这歌演唱的旋律并不难,它的奇妙之处在于那股子从里到外透出来的骚,还有由颇为喧闹的编曲。平日里催人入土的唢呐在这里却仿佛能招人还魂似的,一个劲儿地引动人们的听觉和情绪。

  ——在前世里,路安之还听过这歌的另一版编曲。那编曲里放大了笛子的功效,把开头的唢呐换成了笛子,到后来笛声与唢呐声争相而起,别有一番意趣。

  不过那是在综艺的舞台上。在音乐节这样空旷广大的舞台上面,路安之还是选择了单唢呐的版本,更热闹,也更骚。

  “哦,神奇的歌,太有趣了!路,那是什么乐器?简直太有感觉了!”

  马蒂克·比翁迪尼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路安之的身边,问路安之道。

  路安之笑说:“那叫唢呐,是乐器中的流氓。”

  马蒂克·比翁迪尼点了点头,说:“这个评价毫无问题,我感觉到了,这乐器发出的声音正像是个流氓一样按着我的脑袋跟我说放下你的脑子一起嗨吧,我已经快要控制不住我自己了!”

  不只是他,他的女儿维罗妮卡也有点控制不住她自己的意思,在那里随着舞台上的音响一个劲儿地晃着脑袋。纤纤在旁边跟着瞎学,有些晃晕了,往前栽了栽。张素馨连忙拉住了她。

  “念天念地念知己,望山望水我望清晨,劝天劝地劝劝自己,忘山忘水我忘情人……”

  温章平的演唱进入了尾声。火麒麟乐队的众人面面相觑。那队长听罢了,沉默片刻,才咬牙道:“哗众取宠而已,玩个唢呐,搔首弄姿,真当自己会玩摇滚了!我看那路安之是黔驴技穷了,不会玩摇滚,就只能搞这些偏门。”

  但乐队的队员们却无人说话。包括他自己,这句话也说的底气不足。那歌的奇妙、歌里的戏谑,从编曲到歌词,都透着一股非同常人的味道,不是随便贬低两句就能真真正正地小觑的。

  只是等下要跟路安之那些人打擂,他们却不能未战先怯——最起码不能表现得未战先怯。

  所以他们只好嘴硬的嘴硬、沉默的沉默。

  ……

  “爽!真他妈的爽!”

  温章平跟西瓜皮乐队的其他人一起下了台,一下台就恢复了正常的样子,仿佛刚刚舞台上那个从骨子里透出一股骚劲的人不是他一样。

  说爽的不只是他,几个演奏的也都表示这歌确实很爽,很带劲。也正因为这样,这首奇怪的歌才能点燃现场这么多观众的情绪。

  古瑞庸拿着唢呐下来,对路安之道:“路老弟好久不见,这歌词不错。”

  路安之笑道:“古老哥过奖。”

  不过这歌确实词不错,他自己也这么觉得。他印象里一下子能够想起来的歌,只有两首有这样戏谑人生、仿佛以歌词见众生的歌。

  不过很可惜,那首不算是摇滚,不然的话,路安之一定把那首歌拿出来唱一唱。

  ——当然,那首歌其实也是被人改编过摇滚版的,不过在路安之听来,比起原版到底差点意思。

  以后再拿出来就是。

  现在,还有别的好歌。

  接下来,就轮到萤火虫乐队登场。这乐队一上来就放大招,直接让维罗妮卡站在了舞台上。纤纤屁颠屁颠地跟在维罗妮卡的身后,也上了台去。

  张素馨和宋晓琴站在后台边上还有些担心纤纤害怕了之类的,忐忑地不行,哪怕是欧琳卡·巴隆告诉了她们她会帮着照顾纤纤也不行。然而没有想到,纤纤却根本不怯场,只跟着维罗妮卡去走。

  她也没有人来疯,冲人群摆手之类,只是单纯看着维罗妮卡。维罗妮卡做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维罗妮卡往舞台的中央一站,她往那里一站。唯一的区别就是,维罗妮卡拿着话筒,她没有拿。

  于是台上几个大人拿着乐器围着两个小孩站定,一时间看起来有些怪异。

  台下的观众又一时懵了,只觉今天的音乐节实在太不正常了,刚刚下去一个带着他们一起发神经撒欢的老头,现在又来两个看起来没几岁的小朋友。

  这小朋友能唱什么歌?!

  观众们窃窃私语地议论,就听到那台上金发碧眼的小朋友拿着话筒说道:“Hey everybody my friend lu made this new song called My Stupid Heart I'm gonna play it with my famly Let's go!!!!”

  那一句“let's go”喊得怪有劲,像模像样的,接着小家伙就唱了起来:

  “My stupid heart

  Don't know

  I've tried to let you go

  So many times before

  Then wound up at your door

  My stupid……”

  台下的观众们听得一愣一愣的,没有想到这一丁点儿大的小小家伙竟然还唱得怪有感觉。这首歌被小姑娘唱得又可爱又有劲,充满了节奏感。众人听懂的听不懂的,都不由随着节奏回应起来。

  “真没想到,这小姑娘还唱得怪有劲的。”

  “漂亮国的这个萤火虫乐队有两把刷子。”

  “你还别说,这乐队有两把刷子的,我一直关注着呢。”

  “不过这小朋友以前没唱过歌啊,今天应该是新亮相吧,我以前看过新闻照片,好像是主唱的女儿,没想到也这么厉害。赚到了!”

  ……

  人群里的议论声被音响里发出的歌声所掩盖,但并不妨碍他们被接连两首歌点燃的热情。他们一边随着歌声律动,一边大声地交流着。在这样的场合里,只有扯着嗓子大喊,才能完成交流。

  还有人注意到了维罗妮卡开头时候说到的关键词:“你们注意没注意?刚刚那小女孩好像说写歌的是她的friend lu,会不会也是路安之?”

  有人就道:“你真能瞎猜!”

  那人道:“什么叫我瞎猜了?看看台上另一个小孩子,要小一点的,看起来不过三岁,是不是黑头发黑眼睛的?那不是外国人!说不定就是路安之和张素馨的女儿!”

  另外有人道:“我觉得也是。你们没看预告吗?宋晓琴、张素馨和路安之都有歌呢,伴奏就是萤火虫乐队。”

  有人道:“真的?!我他妈没注意!”

  ……

  许多人的目光都被台上的两个小朋友吸引。他们这时都已经发现了,主C其实只有维罗妮卡这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一个,另外一个黑发黑眼睛的小女孩,只不过是在凑热闹而已。她跟着旁边的金发碧眼的小女孩一起乱摇,两个人的动作还怪同步的。哪怕是唱完一段用力摇头摇到有些懵,身子跟着不由自主地晃了两下,两个小朋友的动作也能同步。要摇一起摇,要晃一起晃。

  台下许多观众看到这一幕,都不由笑了。后台里张素馨、路安之和宋晓琴也都忍不住跟着发笑。这两个小家伙,确实挺逗的。

  不过这首歌唱得也好,这是事实。

  而火麒麟乐队那边,那队长还是一句评价:“哗众取宠!”成员们则都保持沉默。

  一曲唱罢,两个小朋友被欧琳卡·巴隆牵手带了下去,台下的观众们一阵欢呼,为这两个小家伙的表演喝彩。在这种时刻,除非已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在,不然的话,不会有人吝啬于向两个小小的小孩子送上赞扬。

  维罗妮卡唱爽了十分开心,见到人们在欢呼,回头冲台下摆了摆手。纤纤看到维罗妮卡的动作,就也举起小手跟着挥了挥。看到台下又是一阵欢呼,俩人接到了回应,十分开心地笑了起来。

  下台以后,维罗妮卡看到路安之,就跑过去问:“怎么样,路,我唱得好吗?”

  路安之笑道:“好,非常棒!”

  他和维罗妮卡交流用的是英文,但纤纤却仿佛听懂了似的,直接称赞了句:“姐姐厉害!”

  维罗尼克听不懂,问路安之:“纤纤说的是什么?”

  路安之道:“她在夸你厉害。”

  维罗妮卡眉开眼笑,当即对纤纤道了声谢,然后用蹩脚的汉语勉强地说:“纤纤爷哩害!”

  路安之、张素馨和宋晓琴都笑了起来。

  维罗妮卡和纤纤下台以后,火麒麟乐队便将他们的乐器拿上了舞台。

  不过这时萤火虫乐队并没有下台。他们仿佛把不小的舞台分成了两边,一个乐队在左,一个乐队在右。

  台下的观众们先是觉得莫名其妙了一阵,但马上就明白了。

  这两个乐队,打算打擂了。

  这一下观众们更加热情了。在接连两首特别的歌曲以后,这样的现场,更能调动他们的情绪。

  “火麒麟!火麒麟!火麒麟!火麒麟!”

  台下有人大喊。火麒麟毕竟是在摇滚圈里成名已久的乐队,在现场还是拥有不少拥趸的。

  这乐队一上场,就来了一首他们歌单里十分经典的歌曲,借了温章平和维罗妮卡两首歌带起的气氛,以及他们歌曲本身就有的名气,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的。

  “还是差点意思啊……这样的话,让我们先来就可以了。”

  等到火麒麟乐队一首歌唱完,欧琳卡·巴隆如是说着,问路安之道,“接下来我们唱你那首《shot in the dark》没问题吧,路?”

  路安之道:“没问题。”

  他也没有要立即上场的意思。

  现在这个情况,他确实还没有必要立刻上台。

  于是欧琳卡·巴隆上了台去,演唱了宋晓琴曾经在《歌手启航》上唱过的《shot in the dark》。这首歌如今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而且那种大气磅礴的重金属,在这种音乐节现场,比在综艺节目上,效果要好了不知道多少。

  而且欧琳卡·巴隆的嗓音也确实不错,在这首歌上唱得比宋晓琴还强了不少。一曲唱下来,火麒麟乐队的众人脸色就都有些难看了。

  幸好的是,火麒麟众人早有心理预期。他们早防着今天可能会输这个后果了,因此出今天也只是默默地登台跟萤火虫乐队打擂而已,并没有像昨天在会议室时那样,还叫嚣着说什么话。

  这样的话,就算别人能看出他们是在打擂也没关系。现场没有扔丑话,输了也不怎么难看。

  接下来火麒麟乐队和萤火虫乐队你一首我一首,拼个不亦乐乎。他们在台上火药味十足,台下的观众们自然就听嗨了也看嗨了,热闹非凡。

  可是几首歌下来,两支乐队的歌都比了个旗鼓相当,没人胜也没人败。萤火虫乐队到底是吃了在国内的亏,他们的歌再火再好,到底还是语言不通。有一些关注他们的会忽略语言的边界,来热情回应他们,但到底还不能对火麒麟乐队形成碾压。

  火药味十足的几首歌之后,马蒂克·比翁迪尼来跟路安之说:“路,该你上台了。我们唱够了。”他们的时间和曲目都已经按照安排唱个差不多了,如果再唱下去,就要挤占路安之等人的时间了。

  路安之点点头,说:“行,那我来吧。”

  他拿起话筒,走上了舞台。

  台下的观众们为之一静。

  路安之的形象对他们来说有些陌生了,他们一时间没搞清楚台上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是什么来历。

  还是有少部分留意过《歌手启航》里的观众叫道:“路安之!是路安之!”但那声音在喧嚣到底现场实在太小了。台下为之一静,也不过是相对之前的喧闹一静而已,整体来说还是十分吵的。这叫喊声被淹没在鼎沸的人声中,根本听不清楚。

  而台上路安之的声音通过话筒从音响里传出来,才把喧嚣的人声压下去:“《假行僧》。”

  路安之报上了歌名。

  然后前奏响起。

  台下的观众们听着有些古早的前奏,又愣了一愣。

  这首歌的伴奏,听起来像是好多年前的那种摇滚风格,但确实别具一格。一首《仙儿》一首《My stupid heart》,然后现在这家伙又要来一首一样的风格吗?

  他还真是什么都敢玩啊!

  台下能够认出路安之的已经不由地佩服了。这家伙不仅什么都能玩,而且还什么都能玩得通透,玩到极限。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当路安之唱起了歌词,没有人能把这声音和路安之联系到一起。他们听过任何一首路安之的歌曲,歌声都不是这个样子的,感觉也不是这样。那种孤独而洒脱、放浪又不羁,就这么清晰地随着歌词传达了出来。

  这首歌得到的回应不像之前几首歌那样热烈,一是观众们没有听过,二是风格有些古早。但歌中那种浪荡不羁的奇妙感觉,那种迷茫又执着的意味,却让许多听众都沉浸进了进去。

  “这首歌里,好像隐含着另外的话……”

  有人在台下说道。但他说这句话时不过是自言自语,也没有大声喊,他旁边的人也听不到。

  会到现场听摇滚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爱喧嚣凑热闹的,另一种,是爱乱想爱品味的。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路安之继续唱,唱完了这首歌。爱热闹的从歌里听出了很酷的感觉,而爱思考的,已经随着歌声把思路发散开了。

  这首回应并不怎么热烈的歌,让萤火虫乐队的一众老外有些担心。然而他们没有想到,当这首歌唱完以后,台下却迎来了一片掌声。

  这让他们无法理解。

  汉语歌的魅力不只是在曲里,还在词里。

  路安之看向了火麒麟乐队。那乐队的队长却向路安之遥遥伸了伸手,示意路安之继续。他们已经有些服气了,不打算一首一首地跟路安之较劲。

  他们还想看看路安之还能拿出什么歌来。

  然后路安之冲火麒麟乐队点了点头,又对着话筒说了一首歌的歌名:“《无地自容》。”

  然后就是很燥的前奏。这首歌似乎依旧如上一首歌那样很酷,但却不同于上一首歌,是能带着人燥的酷。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歌词果然也很酷,又燥又酷。

  台下观众的情绪再次被点燃,听着路安之激烈的演唱,听着那清晰无比的歌词,都只觉情绪在释放,仿佛想要将什么撕裂。

  “不必过分多说,自己清楚,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后台里坐着的温章平和古瑞庸听着路安之的演唱,也不由跟着点头抖脚。古瑞庸赞叹道:“老温啊,路老弟这歌写的,比你带劲多了。”

  温章平道:“我又不是不知道,用不着你多说。说起来,我有些想不通……能写出这种歌的人,怎么会写《香水有毒》那样的歌呢?”

  古瑞庸笑道:“那黑历史都已经下架了你还提它干嘛?不过要说的话,我觉得能说得通。你想想《仙儿》。路老弟这种游戏人间的姿态,写什么说不过去?”

  温章平点点头道:“也是……”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人们已是如此冷漠。我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现在不是从前的我。曾感到过寂寞,也曾被别人冷落,却从未有感觉我无地自容……”

  路安之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穿透了整个音乐节的上空。他看着台下随着他的歌声而躁动的观众们,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张素馨会说出“舞台会让人上瘾”之类的话。

  这一刻他充分体会到了,当台下所有的人都随着自己的歌声而动,这种感觉,是多么奇妙。

  但是……仅此一回!

  路安之过瘾的同时,又提醒自己。

  自己已经有了想要的生活,不能沉迷于此。过于沉迷,必将陷入纷纷扰扰。那样的困扰,可不是这一时的爽快所能弥补的。

  一曲终了。他看向火麒麟乐队那边。

  那边的那个队长却冲他微微躬了躬身。

  这两首歌,已然把这个全身上下只剩下嘴硬的乐队给唱服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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