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口镇码头,几乎是在一瞬间就被万里阳光号夺了回来。
后面的官兵渣渣们一看:咦?好粗的大腿。赶紧抱住啊!
不敢前进的“操江”水师官兵现在敢前进了,跟着万里阳光号后面,嗷嗷大叫着向前冲。声音很响亮,但是……实际上还是离战场了一段距离,就像蛊惑仔打群架时,喊得最凶的都在后面,冲在前面的反而闷声挥着西瓜刀砍人。
万里阳光号坐镇码头,驱散水贼。
操江水师也终于靠到了岸边,船上运载的卫所兵刷刷地向岸上跳……
虽然这些卫所兵菜得如鸡,但是他们这么一来,还是对整个战场的形势,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汇口镇里的民团士气大振,守城的乡绅大吼道:“官兵来了,官兵来了啊,大家撑住,马上就要赢了。”
民团干劲大涨,帮着民团作战的老百姓们也更卖力了,拼命的往镇墙上输送滚木、擂石、滚油、开水……
而贼兵这边,也小小地慌乱了一下,攻势为之一缓。
领军的贼军头目名叫太平王(史实人物),是八大王麾下爱将,曾经跟随着八大王一起攻打凤阳,挖了朱家祖坟,也是一个狠角色。
他转头对着码头那边一看,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高大威武的万里阳光号。
“我操,好大的船。”太平王惊愕地道:“长江果然是个牛笔地方,比我们以前混的黄河要厉害多了,这里的船都这么大的吗?”
部下大汗道:“大哥,这样的大船就算是长江里,也是没有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太平王:“他娘的,这船很厉害么?黄梅水贼全跑了。”
“大哥,好像真的很厉害,船上全是火铳兵。”
一听到火铳兵三個字,太平王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八大王部众,可不是第一次和火铳兵交战了。
他们在漫长的造反起义过程中,已经碰到过好几次高家村民团,最早的一次,还要追溯到龙门黄河大桥桥头之战呢。
当时太平王部,就在攻桥的先头部队,他的部下把同伴被打死的尸体扶起来当肉盾,向着桥上进攻,但是最后被程旭增援部队给击退了。
想到这里,太平王猛地一醒:“糟糕了,莫非又是那奇怪的火铳部队?快,注意听着火铳的攻击间隔。”
他竖起耳朵来仔细倾听。
很快就听到了“砰砰砰”的一阵火铳响声之后,没有隔多久,“砰砰砰”第二轮又开始了。
太平王猛地一拍大腿:“又是他们,错不了,就是那群家伙,只有他们的火铳,打起来的时候间隔这么短。”
部下:“老大,咱们现在该怎么办?”
太平王翻了翻白眼:“撤!”
包围汇口镇的贼军,赶紧向北方撤退,远离长江。
高家村民团并不能离船太远,要是他们扔下万里阳光号追击岸上的贼军,黄梅水贼返回来,把万里阳光号抢走了的话,那可就事情大了。
高家村民团只好撤回来,守在船上。
操江水师也留守在自己的小船上。
这时候本应该是安庆卫所兵负责追击了,然而,安庆卫战意低下,畏战情绪极浓,哪有本事追击,大伙儿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太平王部向着北方龙感湖和大官湖的方向逃了去。
施琅提了一把长枪,欲去追击,但是追了几步,发现身后没人跟上来,回头一看,官兵全都只是在呐喊,脚却没动。
他的动作仿佛被点了穴道一样,定住。
长长地叹了口气,耷拉下了脑袋,退回到了史可法身边,低声道:“史大人,我总算明白流寇为何屡屡无法剿灭,总是能逃出官兵的手了。”
史可法:“明白了么?这些年来,反复经历这样的事之后,本官也慢慢的明白了。”
施琅:“若是官兵肯战,流寇何德何能……”
史可法长叹了一口气:“事情也没这么简单,天尊说过,流寇不是一个军事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本官深以为然。”
施琅:“???”
史可法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还小,听不懂这个。总之记住一条,军事问题,可以通过打仗解决。但社会问题,通过打仗却无法解决。就算我们追上去把太平王杀了,把这一股流寇全灭了。但只要社会还存在着问题,那过不了几天,又会有一股流寇冒出来,东边不冒西边冒,永无安宁之日。”
施琅还真听不懂这个,但无所谓了,他想做的只是一个军人,军人才不管那么多什么问题,军人只管怎么把仗打赢,打赢仗了就是好军人,打不赢就不是,就这么简单。
在他眼中,官兵明显就不是好军人,而这一边的民团,却显得闪闪发光,是他心目中军人应该有的样子。
不久之后,大伙儿又一次回到了安庆的兵营之中。
施琅第二次站到了江城和铁鸟飞的面前。
“江教习,小子想清楚了。”
“哦?”江城笑道:“决定如何办?”
施琅一脸认真地道:“小子想要加入民团。”
江城笑了:“欢迎之至!好吧,从明天开始,你就开始上思想政治课吧。”
施琅:“哎?什么?不是参与训练吗?”
“不不不!”江城道:“我都给你说过了,我们这里规矩多着呢,参军第一个规矩,就是先学好思想政治课,学不好的人,连摸到火铳的资格都没有。”
施琅大汗。
他就是因为不喜欢读书,才会跑去习武,没想到最后还是要坐到教室里去听课,尴尬,尴尬无比。
当天晚上,施琅在兵营里住了下来,还分配到了一顶帐篷,一套民团的制式衣服,但是没有分配到火铳和弹药。
而且他还享受到了高家村民团特有的“午餐肉”,这东西对他的吸引力,远远超过了烟熏老腊肉。
小孩子偏好午餐肉,这一点不光是在现代,就连在古代也一样,而施琅现在就还是个孩子呢,在他看来,烟熏老腊肉有什么好稀奇的?自家也有呢,反倒是午餐肉,贼他娘的好吃。
后面的官兵渣渣们一看:咦?好粗的大腿。赶紧抱住啊!
不敢前进的“操江”水师官兵现在敢前进了,跟着万里阳光号后面,嗷嗷大叫着向前冲。声音很响亮,但是……实际上还是离战场了一段距离,就像蛊惑仔打群架时,喊得最凶的都在后面,冲在前面的反而闷声挥着西瓜刀砍人。
万里阳光号坐镇码头,驱散水贼。
操江水师也终于靠到了岸边,船上运载的卫所兵刷刷地向岸上跳……
虽然这些卫所兵菜得如鸡,但是他们这么一来,还是对整个战场的形势,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汇口镇里的民团士气大振,守城的乡绅大吼道:“官兵来了,官兵来了啊,大家撑住,马上就要赢了。”
民团干劲大涨,帮着民团作战的老百姓们也更卖力了,拼命的往镇墙上输送滚木、擂石、滚油、开水……
而贼兵这边,也小小地慌乱了一下,攻势为之一缓。
领军的贼军头目名叫太平王(史实人物),是八大王麾下爱将,曾经跟随着八大王一起攻打凤阳,挖了朱家祖坟,也是一个狠角色。
他转头对着码头那边一看,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高大威武的万里阳光号。
“我操,好大的船。”太平王惊愕地道:“长江果然是个牛笔地方,比我们以前混的黄河要厉害多了,这里的船都这么大的吗?”
部下大汗道:“大哥,这样的大船就算是长江里,也是没有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太平王:“他娘的,这船很厉害么?黄梅水贼全跑了。”
“大哥,好像真的很厉害,船上全是火铳兵。”
一听到火铳兵三個字,太平王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八大王部众,可不是第一次和火铳兵交战了。
他们在漫长的造反起义过程中,已经碰到过好几次高家村民团,最早的一次,还要追溯到龙门黄河大桥桥头之战呢。
当时太平王部,就在攻桥的先头部队,他的部下把同伴被打死的尸体扶起来当肉盾,向着桥上进攻,但是最后被程旭增援部队给击退了。
想到这里,太平王猛地一醒:“糟糕了,莫非又是那奇怪的火铳部队?快,注意听着火铳的攻击间隔。”
他竖起耳朵来仔细倾听。
很快就听到了“砰砰砰”的一阵火铳响声之后,没有隔多久,“砰砰砰”第二轮又开始了。
太平王猛地一拍大腿:“又是他们,错不了,就是那群家伙,只有他们的火铳,打起来的时候间隔这么短。”
部下:“老大,咱们现在该怎么办?”
太平王翻了翻白眼:“撤!”
包围汇口镇的贼军,赶紧向北方撤退,远离长江。
高家村民团并不能离船太远,要是他们扔下万里阳光号追击岸上的贼军,黄梅水贼返回来,把万里阳光号抢走了的话,那可就事情大了。
高家村民团只好撤回来,守在船上。
操江水师也留守在自己的小船上。
这时候本应该是安庆卫所兵负责追击了,然而,安庆卫战意低下,畏战情绪极浓,哪有本事追击,大伙儿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太平王部向着北方龙感湖和大官湖的方向逃了去。
施琅提了一把长枪,欲去追击,但是追了几步,发现身后没人跟上来,回头一看,官兵全都只是在呐喊,脚却没动。
他的动作仿佛被点了穴道一样,定住。
长长地叹了口气,耷拉下了脑袋,退回到了史可法身边,低声道:“史大人,我总算明白流寇为何屡屡无法剿灭,总是能逃出官兵的手了。”
史可法:“明白了么?这些年来,反复经历这样的事之后,本官也慢慢的明白了。”
施琅:“若是官兵肯战,流寇何德何能……”
史可法长叹了一口气:“事情也没这么简单,天尊说过,流寇不是一个军事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本官深以为然。”
施琅:“???”
史可法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还小,听不懂这个。总之记住一条,军事问题,可以通过打仗解决。但社会问题,通过打仗却无法解决。就算我们追上去把太平王杀了,把这一股流寇全灭了。但只要社会还存在着问题,那过不了几天,又会有一股流寇冒出来,东边不冒西边冒,永无安宁之日。”
施琅还真听不懂这个,但无所谓了,他想做的只是一个军人,军人才不管那么多什么问题,军人只管怎么把仗打赢,打赢仗了就是好军人,打不赢就不是,就这么简单。
在他眼中,官兵明显就不是好军人,而这一边的民团,却显得闪闪发光,是他心目中军人应该有的样子。
不久之后,大伙儿又一次回到了安庆的兵营之中。
施琅第二次站到了江城和铁鸟飞的面前。
“江教习,小子想清楚了。”
“哦?”江城笑道:“决定如何办?”
施琅一脸认真地道:“小子想要加入民团。”
江城笑了:“欢迎之至!好吧,从明天开始,你就开始上思想政治课吧。”
施琅:“哎?什么?不是参与训练吗?”
“不不不!”江城道:“我都给你说过了,我们这里规矩多着呢,参军第一个规矩,就是先学好思想政治课,学不好的人,连摸到火铳的资格都没有。”
施琅大汗。
他就是因为不喜欢读书,才会跑去习武,没想到最后还是要坐到教室里去听课,尴尬,尴尬无比。
当天晚上,施琅在兵营里住了下来,还分配到了一顶帐篷,一套民团的制式衣服,但是没有分配到火铳和弹药。
而且他还享受到了高家村民团特有的“午餐肉”,这东西对他的吸引力,远远超过了烟熏老腊肉。
小孩子偏好午餐肉,这一点不光是在现代,就连在古代也一样,而施琅现在就还是个孩子呢,在他看来,烟熏老腊肉有什么好稀奇的?自家也有呢,反倒是午餐肉,贼他娘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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