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的老人过生日,会大肆操办酒席,但高家村这边很少操办过寿的酒席。
这个一是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关,二也是有种迷信的说法,说越是年纪大了,越要静悄悄的活着,不能张扬,以免被小鬼勾了魂去。
高奶奶就没有办酒,只是自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饭,当然了,今天的菜肯定会比平时要好。
高明程带着许多美过去时,就闻到浓郁的肉香味了,不需要看到实物,高明程就知道,这是做了红烧肉!
去年家里没有拉电线和买灯泡,今年倒是有了灯泡了,堂屋的灯亮着,厨房的灯也亮着,整个小院被灯光映照着,多了几分往日没有的柔和。
屋子里欢声笑语,这是在逗弄着高明程的大侄子。
高明鹏的儿子已经快八个月大了,逐渐变得好玩起来了,逗弄孩子能够得到一些趣味了。
老话说七坐八爬,这会儿孩子能坐能爬,还知道要零食和要玩具了,被逗弄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来。
“二哥,二嫂,你们来啦!”高淑芳眼尖,看到了他们,立即高声喊了起来。
屋子里的人,都朝着高明程他们看去。
高明程来给奶奶过寿,自然不是空着手来的,但是由于临时得知消息,也没法提前准备。
思来想去,他从董飞霞那儿找了一套高奶奶能穿的新棉衣,就拿这个做生日礼物了。
这套衣服是打算拿到县里去卖的,因此用料和做工都很不错,作为礼物也拿得出手。
高明程环视一圈,没看到高明万,高明万今天倒是在县里,但明天又要去跑长途了。
显然他可能也忘记奶奶的生日了,因此没有特意赶回来。
至于高明里,那也是不在的,毕竟他这会儿在县里循规蹈矩的上班,时间可不是那么自由的。
“你们来的正好,就差最后一个菜就可以吃饭了。”高淑芳笑着说,然后准备摆碗筷了。
高明程把新衣服送给高奶奶,又说了几句祝福的话。
高奶奶看着新衣服,神情略微激动,她这辈子过惯了苦日子,没想到临到头了,还能够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
她抚摸着衣服,感受着面料的柔软舒适。
只是她手上的皮肤极其粗糙,面料越柔软,越衬托出她皮肤的粗糙来。
幸好这是纯棉的衣服,倘若是丝绸的话,被这种粗糙的手指一碰,丝都得花掉。
饭菜很快就摆好了,一大家子陆续就坐。
虽然少了高明万和高明里,但整张桌子也全部坐满了。桌上有六个菜,有红烧肉、大蒜炒鸡蛋等菜。
高明鹏的儿子也有一个单独的菜,是蒸蛋。
蒸蛋是放在饭上蒸熟的,自家鸡下的蛋,蒸熟后色泽金黄,质地细腻,犹如布丁般,黄素娥没有先自己吃,而是用勺子喂着孩子。
这么大的孩子,也可以吃辅食了,零食吃一些饼干和水果,正餐可以跟着大人吃一些稀粥和软饭、菜汤等。
桌上,大家都说说笑笑,你推我让的吃着饭菜,氛围倒是挺好的。
高明程很久没有在这边吃过这么安心的饭菜了,心情也逐渐放松起来,和高明鹏说起外面的所见所闻。
上辈子,他在两千年时从外面回来,在县里搞起了房地产,也带着兄弟几个一起入了这行。
这辈子,他换了人生路径,在他的影响下,高明万和高明里也换了人生路径,但万万没想到,大哥高明鹏倒是早早地走上这条路了。
高明鹏现在帮人做事,但有一颗想要单干的心。
而在九十年代,包工头已经开始挣钱了,这无疑是一条正确的路径。
在家人的眼中,高明程出息了,因此他的待遇提高了,高远见不再对他摆脸色,罗小华也不再对他絮絮叨叨,整个氛围,堪称和谐!
“明程,前几天明里回来一趟了,和我商量着是继续在制糖厂做事,还是跟你学开车。”饭后,高远见把高明程喊到一边去说话。
闻着高远见身上浓郁的烟熏味,高明程有些皱眉。
他爸是老烟枪,他大哥也是老烟枪,而他的大侄子,打小就是在烟雾缭绕中长大的,并且在十岁就开始接触抽烟,等到十四五岁,烟瘾就很大了。
所有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所有吸烟的人,都无视那句话。
高远见用力一抽,烟头快速燃烧,在黑暗中亮的明显。
随即便是一口浓烟吐出。
“明程,你怎么看?”高远见一边抽烟,一边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强忍住劝说的念头,因为他知道他的劝说不会有用。
高明程说道:“我怎么看不重要,关键是看明里怎么看。明里要是求稳,在制糖厂做事也不错,明里要是想赚更多的钱,那就来学开车。”
“至于司机,说起来风光,也确实赚钱,但是也有风险和磨难。至于这点,明万肯定是说过了。”
高明程的态度很明显,那就是不想过多的参与他人的人生选择中。
他只给一个机会,怎么选择,那是他人的事情了。
高远见皱眉,没想到没从高明程的口中得到有用的建议。
良久,他叹息一声,说道:“明里还没有做出选择,他打算先在制糖厂做事,之后再说。”
“哦。”高明程对此并不意外。
高明里就不是敢闯敢拼的人,否则他有学霸同学,完全可以在学霸同学的帮助下,考上中专或者高中的。
夜色渐深,高明程没有在这边久留,和高奶奶打了招呼后,就带着许多美回自己家了。
今夜无月,高家村自然没有路灯,路面上黑黢黢的,小路并非完全平坦,白天走时还好,晚上就容易一脚踩空。
高明程提前做了准备,拿了手电筒来。
手电筒打开后,一束光投射而出,映照在前方的地面,是一团变形的圆光斑。
随着走路时的摆动,光柱也晃动着。
离开老村后,四周便越发的静悄悄的,只有山风吹过树梢,带来的飒飒声。
由于是冬季,连鸟鸣虫鸣都少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手指相扣,走在无人的路上,许多美笑道:“还好有你,不然我一个人走这路,肯定会害怕的。”
高明程把她的手握的更紧了,说道:“等以后门店开张了,你以后就要住在县里去了。我不一定经常在那边,你一个人住,会害怕吗?”
许多美闻言,眉头就皱起,不再言语了。
她有些害怕,但她不说。
她在高家村时,希望高明程能够一直在这儿陪她,但如果她去了县里,又会希望高明程一直在县里陪她。
但她的理智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家里有田有地,有牲口,还有一座刚承包还没有开发的小富山,高明程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今天不熬夜,下一章明天白天写。晚安。
(本章完)
这个一是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关,二也是有种迷信的说法,说越是年纪大了,越要静悄悄的活着,不能张扬,以免被小鬼勾了魂去。
高奶奶就没有办酒,只是自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饭,当然了,今天的菜肯定会比平时要好。
高明程带着许多美过去时,就闻到浓郁的肉香味了,不需要看到实物,高明程就知道,这是做了红烧肉!
去年家里没有拉电线和买灯泡,今年倒是有了灯泡了,堂屋的灯亮着,厨房的灯也亮着,整个小院被灯光映照着,多了几分往日没有的柔和。
屋子里欢声笑语,这是在逗弄着高明程的大侄子。
高明鹏的儿子已经快八个月大了,逐渐变得好玩起来了,逗弄孩子能够得到一些趣味了。
老话说七坐八爬,这会儿孩子能坐能爬,还知道要零食和要玩具了,被逗弄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来。
“二哥,二嫂,你们来啦!”高淑芳眼尖,看到了他们,立即高声喊了起来。
屋子里的人,都朝着高明程他们看去。
高明程来给奶奶过寿,自然不是空着手来的,但是由于临时得知消息,也没法提前准备。
思来想去,他从董飞霞那儿找了一套高奶奶能穿的新棉衣,就拿这个做生日礼物了。
这套衣服是打算拿到县里去卖的,因此用料和做工都很不错,作为礼物也拿得出手。
高明程环视一圈,没看到高明万,高明万今天倒是在县里,但明天又要去跑长途了。
显然他可能也忘记奶奶的生日了,因此没有特意赶回来。
至于高明里,那也是不在的,毕竟他这会儿在县里循规蹈矩的上班,时间可不是那么自由的。
“你们来的正好,就差最后一个菜就可以吃饭了。”高淑芳笑着说,然后准备摆碗筷了。
高明程把新衣服送给高奶奶,又说了几句祝福的话。
高奶奶看着新衣服,神情略微激动,她这辈子过惯了苦日子,没想到临到头了,还能够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
她抚摸着衣服,感受着面料的柔软舒适。
只是她手上的皮肤极其粗糙,面料越柔软,越衬托出她皮肤的粗糙来。
幸好这是纯棉的衣服,倘若是丝绸的话,被这种粗糙的手指一碰,丝都得花掉。
饭菜很快就摆好了,一大家子陆续就坐。
虽然少了高明万和高明里,但整张桌子也全部坐满了。桌上有六个菜,有红烧肉、大蒜炒鸡蛋等菜。
高明鹏的儿子也有一个单独的菜,是蒸蛋。
蒸蛋是放在饭上蒸熟的,自家鸡下的蛋,蒸熟后色泽金黄,质地细腻,犹如布丁般,黄素娥没有先自己吃,而是用勺子喂着孩子。
这么大的孩子,也可以吃辅食了,零食吃一些饼干和水果,正餐可以跟着大人吃一些稀粥和软饭、菜汤等。
桌上,大家都说说笑笑,你推我让的吃着饭菜,氛围倒是挺好的。
高明程很久没有在这边吃过这么安心的饭菜了,心情也逐渐放松起来,和高明鹏说起外面的所见所闻。
上辈子,他在两千年时从外面回来,在县里搞起了房地产,也带着兄弟几个一起入了这行。
这辈子,他换了人生路径,在他的影响下,高明万和高明里也换了人生路径,但万万没想到,大哥高明鹏倒是早早地走上这条路了。
高明鹏现在帮人做事,但有一颗想要单干的心。
而在九十年代,包工头已经开始挣钱了,这无疑是一条正确的路径。
在家人的眼中,高明程出息了,因此他的待遇提高了,高远见不再对他摆脸色,罗小华也不再对他絮絮叨叨,整个氛围,堪称和谐!
“明程,前几天明里回来一趟了,和我商量着是继续在制糖厂做事,还是跟你学开车。”饭后,高远见把高明程喊到一边去说话。
闻着高远见身上浓郁的烟熏味,高明程有些皱眉。
他爸是老烟枪,他大哥也是老烟枪,而他的大侄子,打小就是在烟雾缭绕中长大的,并且在十岁就开始接触抽烟,等到十四五岁,烟瘾就很大了。
所有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所有吸烟的人,都无视那句话。
高远见用力一抽,烟头快速燃烧,在黑暗中亮的明显。
随即便是一口浓烟吐出。
“明程,你怎么看?”高远见一边抽烟,一边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强忍住劝说的念头,因为他知道他的劝说不会有用。
高明程说道:“我怎么看不重要,关键是看明里怎么看。明里要是求稳,在制糖厂做事也不错,明里要是想赚更多的钱,那就来学开车。”
“至于司机,说起来风光,也确实赚钱,但是也有风险和磨难。至于这点,明万肯定是说过了。”
高明程的态度很明显,那就是不想过多的参与他人的人生选择中。
他只给一个机会,怎么选择,那是他人的事情了。
高远见皱眉,没想到没从高明程的口中得到有用的建议。
良久,他叹息一声,说道:“明里还没有做出选择,他打算先在制糖厂做事,之后再说。”
“哦。”高明程对此并不意外。
高明里就不是敢闯敢拼的人,否则他有学霸同学,完全可以在学霸同学的帮助下,考上中专或者高中的。
夜色渐深,高明程没有在这边久留,和高奶奶打了招呼后,就带着许多美回自己家了。
今夜无月,高家村自然没有路灯,路面上黑黢黢的,小路并非完全平坦,白天走时还好,晚上就容易一脚踩空。
高明程提前做了准备,拿了手电筒来。
手电筒打开后,一束光投射而出,映照在前方的地面,是一团变形的圆光斑。
随着走路时的摆动,光柱也晃动着。
离开老村后,四周便越发的静悄悄的,只有山风吹过树梢,带来的飒飒声。
由于是冬季,连鸟鸣虫鸣都少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手指相扣,走在无人的路上,许多美笑道:“还好有你,不然我一个人走这路,肯定会害怕的。”
高明程把她的手握的更紧了,说道:“等以后门店开张了,你以后就要住在县里去了。我不一定经常在那边,你一个人住,会害怕吗?”
许多美闻言,眉头就皱起,不再言语了。
她有些害怕,但她不说。
她在高家村时,希望高明程能够一直在这儿陪她,但如果她去了县里,又会希望高明程一直在县里陪她。
但她的理智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家里有田有地,有牲口,还有一座刚承包还没有开发的小富山,高明程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今天不熬夜,下一章明天白天写。晚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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