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过这个话题后,黄大志的神态就放松了不少,和高明程说起了他过年相亲的事情。
黄大志过年回家时,就跟军岭的媒人说了自己想相亲结婚的事情,然后把自己的条件一摆,再说了一下对女方的要求。
不过黄大志急着结婚,对女方也没有太多的要求,一个是年纪最好不要太小,比他小一两岁就行,一个就是五官端正不丑。
军岭比高家村大,居住的人口也多,是有媒婆的,媒婆听了黄大志的要求后,就马上有了几个人选,然后在大年初二和初四这两天,他都跟随媒婆上门去相看女方。
“初四那天相看的姑娘,我还挺喜欢的,不过她妈早没了,家里只有一个爸爸,另外她是家里的长姐,底下还有五个弟弟妹妹,那些弟弟妹妹基本都是她带大的,是个很善良很勤劳的人。”黄大志说起话来,眼中带笑,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心动了。
只有高明程听多了伏地魔的传说,对此有些不安,不过他也没有说出不好听的话来,婚姻大事是黄大志自己的事,只要他喜欢,他愿意,那也没啥毛病。
“哦,那对方要多少彩礼?有什么别的要求吗?”高明程语气平淡的问着。
“还没谈到这个,本来打算初六再去一趟,但后面没去成,到王桥镇办案去了。这个案子一忙,就忙到现在。我打算这两天请个假,提着礼去对方家坐坐,把彩礼什么的都谈清楚,能成的话,就早点成了。”黄大志挺有打算的。
主要是他的年纪大了,确实有些着急了。
本来他个人的条件算是不错的,但他家里有负担,因此军岭和附近的村子,都没人愿意嫁过来。
这回相看的,还是隔着二十多里的村子了。
“那行吧,如果成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一声。”高明程说道,算是给黄大志一个定心丸。
黄大志在县里工作,这结了婚,自然得在县里买房,他现在住的地方,一个人将就还行,新婚夫妻住着,就有些不好了。
“好。”黄大志咧嘴笑着,的确安心了不少。
两人又聊了几句,就分开了,黄大志回去继续工作,高明程也得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高明程看到有人挑着担子在卖豆腐脑,于是买了一大份,那卖豆腐脑的人麻利的用塑料袋装好,然后又打开一个桶盖,用勺子从里面舀了两勺辣椒水淋在豆腐脑上。
这辣椒水是用辣椒粉、香葱和酱油熬制的,香辣的口感,拌在豆腐脑里,能增添风味。
当然了,那桶子里还放着一小罐的白砂糖,但只有在顾客要求放白砂糖时,商贩才会舀上那么一小勺。
不过他们这儿的人,很能吃辣,除了小孩,很少有人要求放糖。
给了钱后,高明程拎着东西快步走回去,但一路上都在思索着。
现在做小本生意的人越来越多的,别看这种吃食看似简单,卖一份的钱也不多,但是生意好时,一个月赚的钱,比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呢。
更别说这两年很多工厂都会陷入三角债,然后濒临破产,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所以,高明程琢磨着该带高壮到县里来做事了。
之前没喊高壮,是因为他和何秀曼结婚后,何秀曼很快就怀孕了,这个时候,他是万万不能喊高壮出门的,不然留下家里一老一孕妇,这如何能安心?
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把高壮带到县里去做小生意,那也没关系了。
至于做什么生意,他是打算做吃食,民以食为天嘛,只要吃食做的好,就不愁没生意,且这个生意投入的本钱也不多。
但具体做什么,还得看高壮的想法了。
他决定这次回村,就找高壮说一说,如果高壮愿意,那么赶在春耕之前,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一年够交公粮就行。
外面的天地广阔,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留在乡下,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
如今在兴安岭,还有一个小学,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但等90年代后期,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你留在村里的话,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或者要走很远的路,到镇里去读。
教育、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因此,进城是大势所趋。
高壮是他的好兄弟,他不能自己发达,却不管兄弟,得在社会腾飞之际,拉上兄弟一把。
高明程在县里又待了两三天,就决定回高家村去了。
由于服装店的高端定位,注定店里的生意不会很忙,再加上多了一个邓婉婉在,高明程就算不在这里,也能够安心。
整个县里的人,都知道这家服装店是高局的侄子开的,所以一般人是没胆量过来找麻烦,且晚上还有高明里这个男人在。
高明程开着自家拖拉机回村时,黄大志也请到了假,买了厚礼,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去女方家去了。
不过女方家在邓家乡所属的一个小村子里,因此两人倒是没有在路上碰到。
这个村子发展的一般,不算很穷,并且这里盛产板栗,进村后,能够到处看到板栗树。
这会儿板栗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不那么好看。
上次有媒人带着,这次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黄大志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女方家住在一座矮小的竹山下方,这里的地势还算不错,因为山下就有一口自然形成的泉水井,并且有多余的井水在旁边汇聚成一个小水池,在春夏雨水多时,这个小水池的水都是满的,可以就近在这里洗衣服洗澡,省事很多。
这边的人家,很多都没有砌围墙,黄大志相看的这家,自然也没有砌围墙,隔着一座竹山,就能够隐约看到他们家的情况。
房子坐落在竹山底下,有所好处,但也有所坏处,夏天时,这里很凉快,冬天时,这里却会很冷。
黄大志过来时,他的相看对象正坐在门前缝补衣服,圆簸箕里放着好几件衣服,还放着一些碎布。
她根据衣服的颜色和样式,挑选着合适的碎布,然后仔细的缝补上。
常言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几乎没几个人没穿过打补丁的衣服。
尤其是兄弟姐妹多的人家,那么老大还有可能穿上新衣服,底下的弟弟妹妹,就没得新衣服穿了,都是捡大的旧衣服穿。
刺啦!
突然,她也许是手重了,底下的布料竟然发出一声轻响裂开了,这是布料已经朽了,没法再穿了。
哎,她一声叹息,满脸的无奈。
她妈是84年没的,所以倒是赶上了分田到户,他们家人口多,田地自然也多,但家里孩子多,劳力少,所以日子也不好过,再加上去年天干,地里的粮食减产,如今家里就更没多少钱了。
弟弟妹妹们,都好几年没有新衣服穿了。
突然,她的眼帘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闯入,她呆住了,随即认出那是谁来,脸颊微微泛红。
但她做惯了农活,皮肤偏黑,这点晕红并不明显。
黄大志也有些紧张和害羞,但这会儿大家办事,还是很直来直往的,所以他直接说明了来意。
“呃,我爸在地里,我去喊他回来。”她红着脸,慌忙把手里的东西一放,就快步走了。
黄大志被留在这里,一时间更加尴尬了。
他也不敢贸然到别人屋子里,只站在外面打量。
她们家的房子很一般,和黄大志家的差不多,不过黄大志打算在县里买了房后,就给他爸妈一笔钱,让他们把房子修葺一番。
过了五六分钟,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黄大志循声望去,却是两个半大的小男孩,大的有十二岁,小的也有十岁。
黄大志认出他们来,冲他们笑了笑。
大男孩懂事些,跑到厨房里,给黄大志倒了一杯茶。
这茶不是刚沏的,而是把茶叶直接放进开水瓶里,这样随时喝都是热茶,但这样的茶,口感就没有那么好,加上茶叶是自己自制的,带着一股苦涩味。
黄大志也没嫌弃,道了一声谢,然后客气的喝了两口。
他一路骑车过来,也的确口渴了。
“你看上我大姐了吗?以后你们会在哪里生活?我要是想我大姐了,能去找她吗?”这时,那个小点的男孩子开口问道,大男孩也双眼冒光的看着黄大志,显然也很想知道答案。
黄大志有些窘,但还是说道:“我在县里的警局做事,如果以后结婚了,也会在县里生活。”
“啊,你骗人!你条件这么好,怎么可能看上我大姐?村里的赵婶子说了,条件好的男人不可能看上我大姐的,说我大姐有很多拖油瓶。”小男孩不太信任的说道。
黄大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对方是小男孩,但他还是解释了:“我的确是在警局做事,不过我是协警,还没有转正的。再一个,我家里还有一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弟弟,他丧失了劳动力,这辈子我都会一直照顾他的。”
“你弟弟的事情,上回的媒人也说了,只要你看上了罗丽,又不嫌弃我们家就行。”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是黄大志未来的岳父来了。
他是一个沉默老实的中年人,个子不高不矮,身材瘦黑,不说话时,没多少存在感。
但他一说话,就能够让黄大志知道,他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看来今天这次来商谈彩礼,应该会很容易了。
这个认知,让黄大志稍稍松了口气。
果然,在接下来商谈彩礼时,对方就说道:“你要给罗丽准备些什么,我这边都不管,凭你自己的心意就好。彩礼不用给我,只是我家里什么情况,你也知道,所以也没有嫁妆给罗丽。”
不要彩礼!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一下子把黄大志给砸晕了。
他呆愣了片刻,本能的说道:“不要彩礼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家里已经拖累罗丽这么久了,她也该嫁人去过轻松的日子了。”中年男人说道,满脸的真诚,没有一点勉强。
他是一个爱孩子的人,但他习惯了沉默,不会时不时把爱你之类的话挂在嘴边。
罗丽为了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都已经拖到二十二岁了,放在农村,就都是老姑娘了,好不容易有人看上了,且罗丽自己也没有不满意的,所以他希望罗丽能够早点结婚,去过自己的轻松日子。
(本章完)
黄大志过年回家时,就跟军岭的媒人说了自己想相亲结婚的事情,然后把自己的条件一摆,再说了一下对女方的要求。
不过黄大志急着结婚,对女方也没有太多的要求,一个是年纪最好不要太小,比他小一两岁就行,一个就是五官端正不丑。
军岭比高家村大,居住的人口也多,是有媒婆的,媒婆听了黄大志的要求后,就马上有了几个人选,然后在大年初二和初四这两天,他都跟随媒婆上门去相看女方。
“初四那天相看的姑娘,我还挺喜欢的,不过她妈早没了,家里只有一个爸爸,另外她是家里的长姐,底下还有五个弟弟妹妹,那些弟弟妹妹基本都是她带大的,是个很善良很勤劳的人。”黄大志说起话来,眼中带笑,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心动了。
只有高明程听多了伏地魔的传说,对此有些不安,不过他也没有说出不好听的话来,婚姻大事是黄大志自己的事,只要他喜欢,他愿意,那也没啥毛病。
“哦,那对方要多少彩礼?有什么别的要求吗?”高明程语气平淡的问着。
“还没谈到这个,本来打算初六再去一趟,但后面没去成,到王桥镇办案去了。这个案子一忙,就忙到现在。我打算这两天请个假,提着礼去对方家坐坐,把彩礼什么的都谈清楚,能成的话,就早点成了。”黄大志挺有打算的。
主要是他的年纪大了,确实有些着急了。
本来他个人的条件算是不错的,但他家里有负担,因此军岭和附近的村子,都没人愿意嫁过来。
这回相看的,还是隔着二十多里的村子了。
“那行吧,如果成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一声。”高明程说道,算是给黄大志一个定心丸。
黄大志在县里工作,这结了婚,自然得在县里买房,他现在住的地方,一个人将就还行,新婚夫妻住着,就有些不好了。
“好。”黄大志咧嘴笑着,的确安心了不少。
两人又聊了几句,就分开了,黄大志回去继续工作,高明程也得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高明程看到有人挑着担子在卖豆腐脑,于是买了一大份,那卖豆腐脑的人麻利的用塑料袋装好,然后又打开一个桶盖,用勺子从里面舀了两勺辣椒水淋在豆腐脑上。
这辣椒水是用辣椒粉、香葱和酱油熬制的,香辣的口感,拌在豆腐脑里,能增添风味。
当然了,那桶子里还放着一小罐的白砂糖,但只有在顾客要求放白砂糖时,商贩才会舀上那么一小勺。
不过他们这儿的人,很能吃辣,除了小孩,很少有人要求放糖。
给了钱后,高明程拎着东西快步走回去,但一路上都在思索着。
现在做小本生意的人越来越多的,别看这种吃食看似简单,卖一份的钱也不多,但是生意好时,一个月赚的钱,比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呢。
更别说这两年很多工厂都会陷入三角债,然后濒临破产,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所以,高明程琢磨着该带高壮到县里来做事了。
之前没喊高壮,是因为他和何秀曼结婚后,何秀曼很快就怀孕了,这个时候,他是万万不能喊高壮出门的,不然留下家里一老一孕妇,这如何能安心?
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把高壮带到县里去做小生意,那也没关系了。
至于做什么生意,他是打算做吃食,民以食为天嘛,只要吃食做的好,就不愁没生意,且这个生意投入的本钱也不多。
但具体做什么,还得看高壮的想法了。
他决定这次回村,就找高壮说一说,如果高壮愿意,那么赶在春耕之前,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一年够交公粮就行。
外面的天地广阔,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留在乡下,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
如今在兴安岭,还有一个小学,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但等90年代后期,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你留在村里的话,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或者要走很远的路,到镇里去读。
教育、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因此,进城是大势所趋。
高壮是他的好兄弟,他不能自己发达,却不管兄弟,得在社会腾飞之际,拉上兄弟一把。
高明程在县里又待了两三天,就决定回高家村去了。
由于服装店的高端定位,注定店里的生意不会很忙,再加上多了一个邓婉婉在,高明程就算不在这里,也能够安心。
整个县里的人,都知道这家服装店是高局的侄子开的,所以一般人是没胆量过来找麻烦,且晚上还有高明里这个男人在。
高明程开着自家拖拉机回村时,黄大志也请到了假,买了厚礼,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去女方家去了。
不过女方家在邓家乡所属的一个小村子里,因此两人倒是没有在路上碰到。
这个村子发展的一般,不算很穷,并且这里盛产板栗,进村后,能够到处看到板栗树。
这会儿板栗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不那么好看。
上次有媒人带着,这次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黄大志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女方家住在一座矮小的竹山下方,这里的地势还算不错,因为山下就有一口自然形成的泉水井,并且有多余的井水在旁边汇聚成一个小水池,在春夏雨水多时,这个小水池的水都是满的,可以就近在这里洗衣服洗澡,省事很多。
这边的人家,很多都没有砌围墙,黄大志相看的这家,自然也没有砌围墙,隔着一座竹山,就能够隐约看到他们家的情况。
房子坐落在竹山底下,有所好处,但也有所坏处,夏天时,这里很凉快,冬天时,这里却会很冷。
黄大志过来时,他的相看对象正坐在门前缝补衣服,圆簸箕里放着好几件衣服,还放着一些碎布。
她根据衣服的颜色和样式,挑选着合适的碎布,然后仔细的缝补上。
常言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几乎没几个人没穿过打补丁的衣服。
尤其是兄弟姐妹多的人家,那么老大还有可能穿上新衣服,底下的弟弟妹妹,就没得新衣服穿了,都是捡大的旧衣服穿。
刺啦!
突然,她也许是手重了,底下的布料竟然发出一声轻响裂开了,这是布料已经朽了,没法再穿了。
哎,她一声叹息,满脸的无奈。
她妈是84年没的,所以倒是赶上了分田到户,他们家人口多,田地自然也多,但家里孩子多,劳力少,所以日子也不好过,再加上去年天干,地里的粮食减产,如今家里就更没多少钱了。
弟弟妹妹们,都好几年没有新衣服穿了。
突然,她的眼帘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闯入,她呆住了,随即认出那是谁来,脸颊微微泛红。
但她做惯了农活,皮肤偏黑,这点晕红并不明显。
黄大志也有些紧张和害羞,但这会儿大家办事,还是很直来直往的,所以他直接说明了来意。
“呃,我爸在地里,我去喊他回来。”她红着脸,慌忙把手里的东西一放,就快步走了。
黄大志被留在这里,一时间更加尴尬了。
他也不敢贸然到别人屋子里,只站在外面打量。
她们家的房子很一般,和黄大志家的差不多,不过黄大志打算在县里买了房后,就给他爸妈一笔钱,让他们把房子修葺一番。
过了五六分钟,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黄大志循声望去,却是两个半大的小男孩,大的有十二岁,小的也有十岁。
黄大志认出他们来,冲他们笑了笑。
大男孩懂事些,跑到厨房里,给黄大志倒了一杯茶。
这茶不是刚沏的,而是把茶叶直接放进开水瓶里,这样随时喝都是热茶,但这样的茶,口感就没有那么好,加上茶叶是自己自制的,带着一股苦涩味。
黄大志也没嫌弃,道了一声谢,然后客气的喝了两口。
他一路骑车过来,也的确口渴了。
“你看上我大姐了吗?以后你们会在哪里生活?我要是想我大姐了,能去找她吗?”这时,那个小点的男孩子开口问道,大男孩也双眼冒光的看着黄大志,显然也很想知道答案。
黄大志有些窘,但还是说道:“我在县里的警局做事,如果以后结婚了,也会在县里生活。”
“啊,你骗人!你条件这么好,怎么可能看上我大姐?村里的赵婶子说了,条件好的男人不可能看上我大姐的,说我大姐有很多拖油瓶。”小男孩不太信任的说道。
黄大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对方是小男孩,但他还是解释了:“我的确是在警局做事,不过我是协警,还没有转正的。再一个,我家里还有一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弟弟,他丧失了劳动力,这辈子我都会一直照顾他的。”
“你弟弟的事情,上回的媒人也说了,只要你看上了罗丽,又不嫌弃我们家就行。”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是黄大志未来的岳父来了。
他是一个沉默老实的中年人,个子不高不矮,身材瘦黑,不说话时,没多少存在感。
但他一说话,就能够让黄大志知道,他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看来今天这次来商谈彩礼,应该会很容易了。
这个认知,让黄大志稍稍松了口气。
果然,在接下来商谈彩礼时,对方就说道:“你要给罗丽准备些什么,我这边都不管,凭你自己的心意就好。彩礼不用给我,只是我家里什么情况,你也知道,所以也没有嫁妆给罗丽。”
不要彩礼!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一下子把黄大志给砸晕了。
他呆愣了片刻,本能的说道:“不要彩礼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家里已经拖累罗丽这么久了,她也该嫁人去过轻松的日子了。”中年男人说道,满脸的真诚,没有一点勉强。
他是一个爱孩子的人,但他习惯了沉默,不会时不时把爱你之类的话挂在嘴边。
罗丽为了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都已经拖到二十二岁了,放在农村,就都是老姑娘了,好不容易有人看上了,且罗丽自己也没有不满意的,所以他希望罗丽能够早点结婚,去过自己的轻松日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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