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没有马上吭声说些什么,而是一直盯着那个男人的背影,直到看到他果然朝着那个院子走去。
“哎,前面那个兄弟。”看到那人已经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准备打开院门时,高明程立即喊住了他。
那人回头,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也是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那人的模样。那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因为常年在工地干活,皮肤黝黑粗糙,一双眼睛微眯,有较为明显的龅牙。
不得不说,他长得很普通,和帅这个字,那是一点都不沾边的。
但在看清楚这人的长相时,高明程的瞳孔都忍不住震动了几下。
竟然是他!
“你……叫我有什么事吗?”那人开口,浑身散发出老实巴交的气质来。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老实人。
高明程的内心极为复杂,一时之间竟然忘记说话了。
直到那人再次问他时,高明程才反应过来,说道:“你……是不是叫周乐?我听人说起过你,说你砌砖的手艺不错。”
那人有些意外,但随即就高兴起来,因为高兴,他的身体有些摆动,手中的泥刀更是习惯性的挥动了下。
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平平无奇的泥刀却让高明程多看了几眼。
眼前的周乐,和他手中的泥刀,都是那么的普通。
但今晚一过,不管是人,还是泥刀,都将不再普通了。
高明程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周乐。
事实上,这辈子,他和周乐也没有任何交集,就是上辈子,交集也不多,只知道这是一个狠人,什么脏活都敢干。
他在道上混时,自然结交了黑白两道的朋友,认识了不少人。关于周乐的往事,他是听人说过,自己倒是没和周乐有过多么紧密的来往,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周乐和他是一个县的人。
“嘿嘿,我从十三岁,就跟着我爸在工地里做事了,我这砌砖的手艺,确实还行。”周乐又是高兴又是谦虚的说着。
他们这些靠手艺赚钱的人,口碑还是很重要的,你口碑好,请你做事的人就多,你就能够多赚点钱。
高明程说道:“你知道往这再走八百米左右,靠街的那个工地吗?那个工地是我的,我打算建一所幼儿园,明年开春就要用,所以想多请几个人来做事。你方便过去做事吗?”
高明程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搭话的由头。
在说出这话之前,他的内心是有过波动的,但最终他决定插手管这事。
如果他不管,那么明天,他就能够送高国兵一个大功劳。
但是他管了,或许能够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周乐是干这一行的,自然对县里的各个工地比较关注,听了这话后,他才仔细看着高明程,然后恍然大悟般的说道:“哦,原来是高老板!我见你在服装店门口耍过石锁,你,是这个!”
周乐满脸敬佩的朝高明程竖起大拇指。
然后又说道:“那对石锁,我也去举过,我力气也算大的,能够提的起来,但是想要完全举起来,还是勉强了点。我打算再练练,过年时,去你店里买身好点的衣服。”
高明程笑了,心底则有些唏嘘。
在惨事没有发生之前,周乐也是一个对生活有所期待的普通人。
周乐快速的说道:“我方便去做事!我最近都没有事做的,本来有个老表喊我去一个工地做事,结果又黄了!”
说着,周乐还叹息了声,要不是事情黄了,他也不至于现在这个时间回来。
他们这些在工地做事的人,如果工地离家近,那么就可以回家来住,但如果工地离家远,那么就在工地那儿随便生活了。
随意搭个棚子,捡几块木板做床,再支一个铁锅煮粥煮饭就行。
高明程听了这话就明白了,难怪才晚上九点多,就有人翻墙行那不轨之事了。
原来这周乐是提前回家了。
提前回家和捉奸,真的很配啊!
高明程说道:“那行吧,你明天就去我工地做事。”
两人就站在门口说话,动静不大不小,但也足以令屋内的人有所察觉了。
周乐满脸的高兴,指着门口,对高明程说道:“这是我的家,高老板要进去坐坐吗?不过我老婆应该带儿子睡着了,他们一向睡的比较早。”
高明程听他提起老婆儿子来,忍不住唏嘘。
陈司机因为常年在外面跑运输,老婆给他戴了顶帽子,但好歹孩子还是亲生的。
可这周乐呢,不但戴了顶帽子,还给别人养孩子。
也正是因此,受到刺激的周乐才会用手中的这把泥刀将屋子里的三个人都杀死。
周乐常年在工地做事,力气不小,手中这把泥刀,更是用的熟练,在他杀人逃亡后,犯的案子中,也大多是用泥刀杀的人。
所以他在道上有个诨号就叫泥刀,出手极其狠辣,只要给钱,什么脏活都敢接。
并且凶残至极的他,最后并没有伏法,而是和一群人偷渡到加拿大去了,据说在那边也占下了一块地盘。
“我就不进去坐了,太晚了,我也要回家了。你要买衣服,可以到我店里来,我给你算五折。男人嘛,总要有一套上档次的衣服才好。”
高明程说完,朝周乐招了招手,他转身就走。
因为他已经听到有人翻墙离开的声音了。
至于后续,他就不打算过多的插手了,主要是也不方便插手。
周乐的性格底色是朴素和吃苦耐劳,如果没有受到大刺激,那么一辈子都会勤勤恳恳的做事,辛辛苦苦的养家。
周乐目送高明程离去,然后心情很好的打开院子门,因为长着龅牙,他笑的时候,牙齿就会很明显。
原以为事情黄了,又得重新去找活干,没准有好几天都没有进账,但没想到,居然会在家门口遇到高老板!
这高老板真是一个好人,不但让他去工地里做事,还愿意给他打五折!
一想到新新服装店挂着的那些漂亮衣服,他就心动不已。
高老板说的对,男人是该有几件上档次的衣服,另外他也要给老婆和儿子各买一套。
到时候去走亲戚,脸上也有光。
他把门关上,朝屋子里走去。
房间里黑漆漆的,可见里面的人已经睡着了。
周乐轻手轻脚的进了屋子,躺在他老婆的身边,只是一双手不老实的朝他老婆摸去,但很快,他老婆翻了个身,背对着他,拒绝之意很是明显。
周乐暗叹一声,他猜到他老婆可能没睡,自从生下儿子后,他老婆就不太肯让他碰了,只有每次把赚来的钱给老婆收着时,才能够让他得偿所愿。
虽然心里颇有微词,但老实的周乐也没有多想,他也翻过身去,很快就睡着了。
黑暗中,白皙丰腴的女人轻哼了声,满脸的厌恶之色。
她闻到浓郁的臭汗味了,躺在周乐的身边,她实在是犯恶心睡不着,于是她趁着周乐打鼾时,去了儿子的房间睡觉。
她离开时,还在打鼾的周乐睁开了眼,眸光晦暗。
他坐起身来,一双眼睛在屋子里四处打量着。
突然,他在床角捡到一个裤衩。
这个裤衩是黑色的,比较新,和他的那些洗到发白、甚至有洞的裤衩完全不同!
周乐的手猛地攥紧。
(本章完)
“哎,前面那个兄弟。”看到那人已经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准备打开院门时,高明程立即喊住了他。
那人回头,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也是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那人的模样。那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因为常年在工地干活,皮肤黝黑粗糙,一双眼睛微眯,有较为明显的龅牙。
不得不说,他长得很普通,和帅这个字,那是一点都不沾边的。
但在看清楚这人的长相时,高明程的瞳孔都忍不住震动了几下。
竟然是他!
“你……叫我有什么事吗?”那人开口,浑身散发出老实巴交的气质来。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老实人。
高明程的内心极为复杂,一时之间竟然忘记说话了。
直到那人再次问他时,高明程才反应过来,说道:“你……是不是叫周乐?我听人说起过你,说你砌砖的手艺不错。”
那人有些意外,但随即就高兴起来,因为高兴,他的身体有些摆动,手中的泥刀更是习惯性的挥动了下。
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平平无奇的泥刀却让高明程多看了几眼。
眼前的周乐,和他手中的泥刀,都是那么的普通。
但今晚一过,不管是人,还是泥刀,都将不再普通了。
高明程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周乐。
事实上,这辈子,他和周乐也没有任何交集,就是上辈子,交集也不多,只知道这是一个狠人,什么脏活都敢干。
他在道上混时,自然结交了黑白两道的朋友,认识了不少人。关于周乐的往事,他是听人说过,自己倒是没和周乐有过多么紧密的来往,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周乐和他是一个县的人。
“嘿嘿,我从十三岁,就跟着我爸在工地里做事了,我这砌砖的手艺,确实还行。”周乐又是高兴又是谦虚的说着。
他们这些靠手艺赚钱的人,口碑还是很重要的,你口碑好,请你做事的人就多,你就能够多赚点钱。
高明程说道:“你知道往这再走八百米左右,靠街的那个工地吗?那个工地是我的,我打算建一所幼儿园,明年开春就要用,所以想多请几个人来做事。你方便过去做事吗?”
高明程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搭话的由头。
在说出这话之前,他的内心是有过波动的,但最终他决定插手管这事。
如果他不管,那么明天,他就能够送高国兵一个大功劳。
但是他管了,或许能够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周乐是干这一行的,自然对县里的各个工地比较关注,听了这话后,他才仔细看着高明程,然后恍然大悟般的说道:“哦,原来是高老板!我见你在服装店门口耍过石锁,你,是这个!”
周乐满脸敬佩的朝高明程竖起大拇指。
然后又说道:“那对石锁,我也去举过,我力气也算大的,能够提的起来,但是想要完全举起来,还是勉强了点。我打算再练练,过年时,去你店里买身好点的衣服。”
高明程笑了,心底则有些唏嘘。
在惨事没有发生之前,周乐也是一个对生活有所期待的普通人。
周乐快速的说道:“我方便去做事!我最近都没有事做的,本来有个老表喊我去一个工地做事,结果又黄了!”
说着,周乐还叹息了声,要不是事情黄了,他也不至于现在这个时间回来。
他们这些在工地做事的人,如果工地离家近,那么就可以回家来住,但如果工地离家远,那么就在工地那儿随便生活了。
随意搭个棚子,捡几块木板做床,再支一个铁锅煮粥煮饭就行。
高明程听了这话就明白了,难怪才晚上九点多,就有人翻墙行那不轨之事了。
原来这周乐是提前回家了。
提前回家和捉奸,真的很配啊!
高明程说道:“那行吧,你明天就去我工地做事。”
两人就站在门口说话,动静不大不小,但也足以令屋内的人有所察觉了。
周乐满脸的高兴,指着门口,对高明程说道:“这是我的家,高老板要进去坐坐吗?不过我老婆应该带儿子睡着了,他们一向睡的比较早。”
高明程听他提起老婆儿子来,忍不住唏嘘。
陈司机因为常年在外面跑运输,老婆给他戴了顶帽子,但好歹孩子还是亲生的。
可这周乐呢,不但戴了顶帽子,还给别人养孩子。
也正是因此,受到刺激的周乐才会用手中的这把泥刀将屋子里的三个人都杀死。
周乐常年在工地做事,力气不小,手中这把泥刀,更是用的熟练,在他杀人逃亡后,犯的案子中,也大多是用泥刀杀的人。
所以他在道上有个诨号就叫泥刀,出手极其狠辣,只要给钱,什么脏活都敢接。
并且凶残至极的他,最后并没有伏法,而是和一群人偷渡到加拿大去了,据说在那边也占下了一块地盘。
“我就不进去坐了,太晚了,我也要回家了。你要买衣服,可以到我店里来,我给你算五折。男人嘛,总要有一套上档次的衣服才好。”
高明程说完,朝周乐招了招手,他转身就走。
因为他已经听到有人翻墙离开的声音了。
至于后续,他就不打算过多的插手了,主要是也不方便插手。
周乐的性格底色是朴素和吃苦耐劳,如果没有受到大刺激,那么一辈子都会勤勤恳恳的做事,辛辛苦苦的养家。
周乐目送高明程离去,然后心情很好的打开院子门,因为长着龅牙,他笑的时候,牙齿就会很明显。
原以为事情黄了,又得重新去找活干,没准有好几天都没有进账,但没想到,居然会在家门口遇到高老板!
这高老板真是一个好人,不但让他去工地里做事,还愿意给他打五折!
一想到新新服装店挂着的那些漂亮衣服,他就心动不已。
高老板说的对,男人是该有几件上档次的衣服,另外他也要给老婆和儿子各买一套。
到时候去走亲戚,脸上也有光。
他把门关上,朝屋子里走去。
房间里黑漆漆的,可见里面的人已经睡着了。
周乐轻手轻脚的进了屋子,躺在他老婆的身边,只是一双手不老实的朝他老婆摸去,但很快,他老婆翻了个身,背对着他,拒绝之意很是明显。
周乐暗叹一声,他猜到他老婆可能没睡,自从生下儿子后,他老婆就不太肯让他碰了,只有每次把赚来的钱给老婆收着时,才能够让他得偿所愿。
虽然心里颇有微词,但老实的周乐也没有多想,他也翻过身去,很快就睡着了。
黑暗中,白皙丰腴的女人轻哼了声,满脸的厌恶之色。
她闻到浓郁的臭汗味了,躺在周乐的身边,她实在是犯恶心睡不着,于是她趁着周乐打鼾时,去了儿子的房间睡觉。
她离开时,还在打鼾的周乐睁开了眼,眸光晦暗。
他坐起身来,一双眼睛在屋子里四处打量着。
突然,他在床角捡到一个裤衩。
这个裤衩是黑色的,比较新,和他的那些洗到发白、甚至有洞的裤衩完全不同!
周乐的手猛地攥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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