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五百四十五章:热闹

小说:重回1986小山村 作者:仙风盈袖 更新时间:2023-12-21 00:29:51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转眼就到了十一月十八号这天了,一大早,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回村去了,今天家里要杀鸡宰羊,虽然把事情托给陈大松了,但他还是不太放心,决定早点去帮忙。

  等他回到家中,院子里热闹的很,陈大松一家人以及张成远一家人都在这里,羊已经杀好了,连毛都烫过了,正在水泥地上刮毛。

  陈大松领着两个儿子在处理山羊,刘婶子和许多玉就在给鸡拔毛,而张成远则负责将鸡开膛破肚,然后将内脏都放在一个盆里,最后再清理去了。

  看大家忙得热火朝天,高明程也挺高兴的,他加入到处理山羊的那边去,利用刮刀将羊毛刮掉后,再烧火燎毛,这羊皮吃起来的口感就很好了。

  “我来开膛破肚吧。”高明程有宰羊的经验,当即把羊挂在楼梯上。

  这边杀猪宰羊时,把猪毛羊毛清理干净后,就会把猪羊挂在楼梯上,再开膛破肚,这样一来,就好清理一些。

  这山羊是本地品种,虽然长得还算肥,但毛重也就六十多斤,等宰杀后,好肉也才二十多斤。

  开膛破肚后,先把下水都放在一个盆子里,然后就开始分割,把羊头和羊脚斩下,好肉则放在竹筐里。

  高明程看着那些羊头羊脚,说道:“今天中午都在我家吃饭,等下就把这些炖了,再把鸡杂、羊杂炒一盘子出来!”

  “好啊!”吃货陈多喜踊跃呼应。

  “哈哈,你们继续把那些下水都收拾了,我去地里拔萝卜。”高明程是直接挑着担子去的,因为一次性要拔很多萝卜才行。

  等他拔萝卜回来,就进厨房,准备炖羊头羊脚了,可惜却没这个掌勺的机会,因为刘婶子已经把羊杂鸡杂什么的都处理好了。

  于是刘婶子笑道:“明程,你出去忙,这里我来!你一个大男人,不用在厨房呆着。”

  只是刘婶子前一句不让男人在厨房呆着,下一句就喊道:“多喜,来烧火!”

  “来了!”陈多喜刚应着,准备进去烧火,结果他妈又说道:“伱先去抱些柴火回来,快没柴火了。”

  于是陈多喜又屁颠屁颠的去抱柴火,抱完柴火,又说引火的松针没了,于是又去搂了一把松针回来。

  可见,儿子这种生物,就是用来使唤的!

  高明程在一边看了,抿嘴笑着。

  他见小石头拿着棍子在地上玩,想起许多美的交代,对许多玉说道:“二姐,你今天带着小石头,先跟我去县城住,明天还得接大姐他们,怕坐不下。”

  许多玉犹豫了一小会,就点头同意了,然后对张成远说道:“成远,家里的猪和鸡,你要记得喂,明天早上出门前,就要喂好!”

  张成远嗯了一声应下。

  “哦哦!去县城,去县城!”小石头已经比较机灵了,听懂了这话,当即欢呼起来,显然每个小孩子,都喜欢热闹的地方。

  高明程看到他一脸的高兴,想了想,干脆把大姐家的两个儿子也先带去县城好了,反正服装店那边有两张床,睡得下。

  他看陈大松坐在屋檐下抽着烟解乏,于是走了过去,说道:“陈叔,明天你代表家里人,去县里吃席,回来后,就组织人手,把山里的橘子,都挑好的摘下。我后天就要回来装货带走。”

  最近高明程的时间安排的挺紧张的,办完周岁宴,就把橘子都卖掉,然后就去羊城进货。

  陈大松听了这话,说道:“这么急的话,我现在就去喊人,让他们明天一早就进山先摘,等我回来后,就一起摘。”

  高明程点点头,说了句:“多喊几个人。”

  明天张成远一家和陈大松,都要去县里吃酒,摘桔子的人手就不够了。

  陈大松觉得有理,于是一边抽着烟,一边往老村那边去。

  除了之前喊的三个人,这回又多喊了三个人,都是干活麻利的大妈大婶们。

  中午就在高明程家吃的,羊头羊脚和萝卜一起炖了一大锅的汤出来,再把羊杂和鸡杂炒了,又炒了一盘子红菜苔,一共四个菜。

  虽然菜的总数少,但分量足!

  十只鸡的鸡杂清理出来后,也有不少了,再配上芹菜辣椒一起炒,下饭的很!

  羊杂也是,炒出来能有两盘子,绝对是够吃了!

  饭后,大家各自散开,自行去做事了。

  高明程之前答应给家里的狗吃肉的,这羊肉和鸡肉要做酒席,自然不能多吃,只能把主意打到山里的兔子身上了。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也感谢高明程出手,阻止了野兔们泛滥成灾!

  野兔:你礼貌吗?

  等狗吃上野兔肉,高明程把需要带的东西都搬上拖拉机的车斗,然后就要准备回县城了,而此时许多玉也已经准备好了,领着小石头坐在拖拉机的车斗上。

  她特意换上新衣服,至于小石头还是穿旧衣,但却带了一套新衣服去,因为孩子容易脏,这新衣服,得明天早上换上才行,不然不出半个小时,衣服就能脏了去!

  因为高明程打算把大姐家的两个儿子也带上,于是拐弯去了大姐那边,这两个孩子岁数大一些,也不怎么需要人照顾,因此高明程才愿意带他们去的。

  大姐许多金和大姐夫倒是挺乐意的,忙给孩子换上干净的好衣服,又叮嘱要乖巧听话,不能捣乱,也不能把衣服弄脏了。

  两个孩子老老实实的点头应着,然后神情带着一丝怯意的坐在拖拉机的车斗上。

  当拖拉机远离村子,爸妈的身影在眼中越来越小,直至看不见为止。

  两个孩子有些心慌,但同时也涌生一股欣喜。

  虽然两个村子离的不算太远,但其实亲戚们平常还是很少来往,除了逢年过节以及一些重要的日子,也很难聚在一起。

  所以两个孩子虽然认识许多玉和高明程,但感情上还是不够深厚的,只是比起许多玉,他们对高明程更有好感,因为每年过年时,小姨和小姨夫给的红包总是最大的!

  并且小姨和小姨夫还会给他们送新衣服穿!

  衣服穿在身上,再听母亲说起这些亲戚来,孩子自然也就心里有数,能产生感情了。

  “小姨夫,县里远不远啊?我还没去过县里的!”大点的男孩问道。

  “是啊是啊,上回去军岭赶集,还是磨了我爸爸好久才带我去的!军岭的肉包子真好吃!”他弟弟也跟着说话,提起肉包子,小嘴都要流口水了。

  高明程还没有说什么,许多玉已经笑了起来,然后对两个外甥说道:“比起县里,军岭的老集算什么?等下你们眼睛可要睁大了,好东西看都看不完呢!”

  面对着两个没见识的孩子,许多玉还挺有优越感的,她前不久才去了高明程的新家吃酒,可算是大开眼界了。

  于是她给两个孩子描绘起县里的所见所闻,听得孩子们一愣一愣的。

  高明程听了,只是莞尔一笑。

  迎着微寒的冷风,一个小时后,拖拉机在服装店的门口停下,“到了,下车吧!”

  “多美,二姐和大姐家的孩子都来了!”高明程喊了声,让许多美来招待客人,至于他自己,他得把羊、鸡、鸡蛋、萝卜等菜送到饭店去。

  至于野猪肉,那个之前已经送去,好让饭店提前处理。

  这会儿天气比较冷了,即使不放进冰箱里,新鲜的肉也能够保存好几天,如果提前煮熟,就能保存更久。

  如红烧肉,最好是用白水提前煮熟,到摆酒的日子了,再放调料翻炒上桌。

  他们这边在做红烧肉时,还会放一些酒糟,能去腥,也能多一些风味。

  尤其是用野猪肉做菜时,放了酒糟和辣椒后,野猪的腥臊味,就会完全没有了。

  定好的饭店不在这条街,而是在隔壁街,步行需要走十分钟,开车就快些。

  很快,拖拉机就停在老林饭店的门口了。

  这老林饭店就在警局附近,老板原本是国营饭店的大厨,改革开放后,就自己开店做生意了,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店面,今年又盘下隔壁的店,连在一起,地方就大了不少,可以用来摆酒席了。

  店里的装修,说实话有点一般,但老板的手艺好,饭店的地理位置也好,因此高明程还是定在这家了。

  “老林,我送羊肉和鸡来了。”高明程停好车,冲店里喊了声。

  这会儿是下午,还没到晚饭的饭点,因此店里没什么人,只有老板和员工在忙活。

  老林听到声音后,立即带着一个学徒走了过来。

  高明程已经把车斗里的菜搬下车了,他指着羊肉、鸡等菜,说道:“十桌酒席,这些羊肉应该够了吧?”

  老林看了一眼,然后点头说道:“够了,再配上萝卜,能用大海碗装了!这框鸡蛋有一百个?”

  “嗯,每桌摆十个茶叶蛋。”

  老林听完后,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表示佩服。

  这菜单,就连老林,都觉得极其的丰盛了。

  “那行,别的菜,你这边看着买,我就先走了。明天上午十点左右,人就会过来,十二点准时开餐!”

  “好,没问题。”

  双方沟通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到服装店那儿,将拖拉机停在后院。

  一进院门,家里显得格外的热闹,这人一多,自然就热闹起来了。

  小旭旭倒是挺喜欢这份热闹,时不时哈哈的笑着。

  高明程看着儿子的笑容,浑身的疲倦也瞬间消失了。

  县里千好万好,就是少了玩伴!

  在村里时,大人们忙着地里的活,忙着家务,根本不会时时盯着孩子看,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然后各种瞎玩。

  年纪小点的,就在自家院子玩泥巴,玩树叶什么的,大点的,上山下水什么的,玩的更野。

  而在县里,大些的孩子交了朋友还好,小些的孩子就麻烦了,大人不但得看管着,他自个儿也没有同龄人陪着玩。

  这也是高明程想办幼儿园的初衷,等幼儿园办了起来,小旭旭就不会缺少玩伴了,并且那些玩伴,都是高质量玩伴。

  这算是他给孩子从小就营造的朋友圈环境了。

  除了小旭旭高兴,许多美也挺高兴的。她提了一嘴,说让二姐带着小石头先来,省的明天坐不下那么多人。

  但谁知高明程把大姐家的两个孩子也带来了!

  这都是她的亲外甥,她心里自然高兴。

  当天晚上,用两个电饭煲煮了饭,这才够大家吃,并且因为人多,炒菜太麻烦,因此只有孩子们吃的菜,是单独炒的,大人们吃的菜就是一锅煮。

  也可以说是简单版的火锅。

  先用猪骨炖汤,再放一些配菜,油豆腐、红菜苔、白菜苔、生菜等菜,菜一熟就夹去吃,然后再放新的菜。

  因为没有专门的火锅锅子,所以大家只能站着吃,需要菜时,就去大铁锅那里夹。

  这种吃饭的形式颇为新鲜,主要是能一直吃到热菜,于是每个人的脸上也是挂满了笑容。

  倒是高明程觉得可以去买一个专门用来吃火锅的锅子,然后底部放烧红的炭火,人就可以坐在桌子上,更悠哉的品尝食物了。

  他的这个想法,得到高淑芳的大力支持。

  平时大家轮流煮饭,但因为高淑芳的厨艺相对好些,因此她煮饭的时间多一些,听到高明程想买火锅锅子,她立即赞同的说道:“好啊,等买了火锅锅子,以后不想炒菜时,我们就吃火锅好了!”

  吃火锅是真方便,把肉菜炖熟调料一放,然后就可以烫一切了!想吃什么烫什么,多方便啊!

  关键是菜不会冷!

  等到了冬天,如果炒的菜多的话,等炒完最后一个菜,第一个菜早就凉透了!

  吃过饭,高明程和许多美要去新家那边休息,至于许多玉和三个孩子,就在服装店这边休息。

  楼上还有两个空房间,且都有被褥在橱柜里,拿出来铺上就能用了,而新家虽然千好万好,却只有一张床。

  当然了,这是高明程故意的!

  回到家里后,许多美还得忙碌呢,她把小旭旭丢给高明程带,说道:“等下你带他去洗澡,然后里里外外都要换一身新衣服!我得包红包和准备红线。”

  他们这边办酒时,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要给来客中的女性和孩子披红。

  以前穷时,用一根红毛线披在客人的肩膀上就行,但讲究些的,还会用一小块红布包一个红包,然后再用红布将红包绑住。

  这种红包,是要给亲近些的小孩子的。

  高明程家的条件好了,这办酒自然得准备红包才行,于是许多美买了一些红布,将之裁剪成两指宽的长条,剩下的再裁剪成四指宽的短布条,这个是用来包钱用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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