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六百四十七章:服了你

小说:重回1986小山村 作者:仙风盈袖 更新时间:2024-03-30 23:59:26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虽然还没有尝到高明程做的炸鸡,但光闻着味道,高岳几人就觉得高明程做的炸鸡,肯定不会太差。

  食物是否好吃,关键在于是否色香味俱全,而香气独特诱人的食物,那么味道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高岳看到一个大海碗里放着的炸鸡,于是说道:“已经做好了?那我们可要尝一尝了!”

  高岳伸手就想去拿一个炸鸡腿吃,却被高明程拦住了。

  高明程笑道:“急什么?还要再复炸一次才酥脆好吃呢!高岳,你喊你朋友坐下休息一会,我很快就弄好了。”

  高明程招呼大家在后院坐下,前面的店要卖衣服,而后院里,则早就摆好待客的凳子了。

  “淑芳,准备做汉堡了!”高明程喊了一声,高淑芳马上哎了一声,然后准备做汉堡了。

  她先把买来的面包一分为二,然后就把黄瓜和西红柿切成片,但最关键的,还是沙拉酱。

  这玩意虽然有成品酱卖,但价钱是有点小贵的。

  高明程这次没有做鸡柳,而是把鸡胸肉腌制炸好后,用来夹在汉堡里面。

  他把已经微凉的油锅重新放在灶火上,等油热后,先把鸡胸肉复炸一遍,复炸时,裹在鸡胸肉外面的面糊,立即变得金黄酥脆起来,香气更是满院子弥漫开来。

  “好香!”高岳的几个朋友,本来客气的坐在凳子上,但是当高明程动手复炸后,他们就纷纷好奇的凑了过来,闻到这股霸气的肉香味,林烨忍不住赞叹一声。

  “是好香!”赵静和猛吸一口气,似乎想把香味全部吸进肚子里去。

  腌制后的鸡肉在初炸时,就已经炸熟了,现在复炸的速度就很快,一锅能同时炸好几块。

  几分钟后,高明程把沥干油的鸡胸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盘子里,交给高淑芳开始制作汉堡。

  于是几人的注意力,就转移到高淑芳那边。

  只见高淑芳先在一片面包上摆上几片黄瓜,然后挤上沙拉酱,再摆一片刚出锅热腾腾的炸鸡,炸鸡上面再放几片西红柿,最后再挤上沙拉酱。

  这国外的洋快餐,全靠各种酱料来调味。

  一层一层的摆好后,最上面再盖上一片面包,如此,一个简易版本的汉堡就制作完成了。

  “汉堡好了,你们大家快尝尝看吧!”高淑芳笑着对高岳他们说道,热情的招待他们来吃汉堡。

  趁着他们吃汉堡的功夫,高明程继续炸鸡腿、鸡翅,这些全部都炸好后,再炸鸡架。

  这些炸货,在腌制时,就分为两种口味,一种是辣的,一种是不辣的。

  如果吃到不辣的,嫌味道不够的话,也可以在炸鸡上撒一些辣椒粉。

  辣椒粉是高明程自己调制的,按照云南的蘸水配方调的,撒在炸鸡上,能增添风味。

  这一次,高岳喊了七八个朋友过来,虽然个个胃口好,但高明程可是准备了十只白羽鸡的,足够所有人吃过瘾了。

  “怎么样?我做的洋快餐,味道不比肯德基差吧!”高明程啃着一块鸡翅,嘚瑟的说道。

  “那土豆泥、薯条、还有卷心菜沙拉什么的,我也会做,只不过现在没有食材,就没做了。吶,再配上冰镇可乐,齐全了!”

  高明程打开冰箱,从里面拿了几瓶可乐出来,招呼大家喝起来。

  高岳他们几个人,吃的十分满足,连话都没空说了,不过的确有些口渴了,当高明程把可乐拿出来后,他们就纷纷喝起了可乐。

  咕噜咕噜,冰凉的可乐入口,不多时,就有气泡从胃里上升,令人忍不住打了一个嗝。

  “不行了,我吃不下去了,早知道这么好吃,我中午就不该吃饭的!”赵静和盯着手里才吃了一口的炸鸡腿,满脸的纠结。

  她舍不得放下,感觉还想继续吃,但肚子的确又饱了。

  当初在沪市时,他们几个人在肯德基的店里坐了半个多小时,消费了百多块钱,却给人一种吃不饱的感觉。

  但现在怎么就吃饱了呢?

  赵静和低头想了想,自己也没多吃啊,也就吃了一个汉堡、一块鸡翅、一块鸡架和一个鸡腿啊!

  别说赵静和一个女孩子了,就连高岳、林烨、王志源等几个男生,此时也感觉饱得不行。

  比起肯德基店里的炸鸡份量,高明程这里的炸鸡份量明显要大的多!

  何况这个时间也不是饭点,他们才吃了中午饭没多久,因此战斗力至少减弱了一大半!

  “太好吃了,明程哥,你简直是个人才!”高岳努力吃完手里的鸡翅,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高明程斜眼看他,高岳比高明程小几个月的,但因为小时候高明程跟高宏的关系更好,两个人经常在外面疯玩。

  小时候的高岳有时候跟不上他们,只能在他们的身后哭鼻子,因此或许是吃醋,或许是不甘心,反正高岳基本没喊过高明程一句哥,都是直呼名字的。

  小时候,高明程逗他喊哥哥,高岳就板着脸,一脸的不甘不愿,有时候甚至还会打起来。

  “啧啧,难得听你喊句哥!”高明程嘚瑟了,觉得如果自己身上有特效的话,那么必定是五彩光芒,能闪瞎高岳眼睛的那种!

  高岳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是服了你,才喊你一句哥的!你说你有这本事,我之前怎么就不知道呢?”

  高明程笑道:“我的本事,我老婆知道就行,哪能让你全部都知道了?”

  “哈哈!”赵静和没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她虽然是女孩子,但性格挺外向的,从她打扮的像个精神小妹,就知道她不是传统的那种女孩子了。

  林烨等人也纷纷夸高明程的手艺好,并且感慨大家都是吃过肯德基的人,可高明程能够一比一的复制出来,而自己等人在跟亲朋说起来时,只知道说人家的店面多么的大,多么的好看,有多少人排队,每种食物要多少钱之类的。

  再多的,就说不来了。

  顶多再说一句他觉得哪种食物好吃,哪种食物不好吃这种。

  高明程之前研究配方时,高淑芳等人吃了炸鸡,纷纷夸他做的好吃,但高明程没有骄傲,因为油炸品,哪有不好吃的啊!

  可现在,高岳他们说自己做的食物好吃,高明程就微微有些骄傲了。

  这些年轻人,是在沪市吃过正宗肯德基的,回来后,还能说自己做的很好吃,那就是真好吃了!

  高明程说道:“大概下半年时,我会在县里开家店,等你们放寒假了,记得来店里照顾生意啊!”

  “好!”高岳第一个说道。

  其余人等,也纷纷表态,说一定会去照顾高明程的生意。

  别说,吃了高明程的炸鸡后,他们心里没那么惦记肯德基了!

  好像对肯德基的滤镜,被破灭了一些。

  大家又说笑了一会儿,高明程就主动提起去小富山采摘水果的事情了。

  去年过年时,大家聚在一起打过台球,高明程曾许诺带他们去采摘水果的。

  他这人说话算话,绝不玩虚的。

  高明程说道:“现在山里的桃子、梨子、杨梅,都陆续成熟了,我都采摘过两批了!地里的西瓜、香瓜也有一些熟的了,你们要是想去采摘水果,那就安排一个时间,我带你们去!”

  “哦,对了,你们之前说想去果园露营?要真露营的话,就自己准备帐篷吧。”

  林烨笑了,故意说道:“我记得你当初说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有明月相照,有虫鸣兽吼为伴,怎么现在又还要准备帐篷了?”

  林烨可是学霸,记忆力很好,虽然时间过去好几个月了,但提起这个话题,林烨就想起当初高明程说过的话了。

  其他人也都记得,于是纷纷笑着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能被他们打趣到?那必然不能啊。

  高明程淡定的说道:“你们不带帐篷也行啊,在山里睡一晚的话,轻则满身的蚊子包,重则被蛇咬上几口!”

  上辈子,高明程在有钱后,也没随潮流去哪里哪里露营过,因为他对这玩意,就缺乏一根浪漫的筋!

  好好的房子不住,去住狭小的帐篷?还会面临各种风险,图什么呢?

  被他这么一说,几个大学生也瞬间没了露营的心思了。

  露营这个词,就是外来的,这些大学生接触面广,也就学了一些西方的做派了。

  高岳看了一眼林烨他们,看出他们打了退堂鼓了,于是说道:“在村里,真没什么好露营的!我还记得小时候打谷子,我爸有次要负责看守晒谷场,晚上时,我爸妈都在那里,我和我哥也只能跟着一块儿去,当时我们就睡在草垛里,又扎人,又被蚊子咬!”

  想起往事,高岳突然有种皮肤瘙痒的感觉,像是被蚊子叮咬了。

  林烨他们忙说:“露营是开玩笑的,我们没想露营!我是天天都有空的,你们呢?要是明天都有空的话,不如我们明天就去摘水果吧!”

  赵静和第一个赞同,附和道:“行啊。”

  王志源、宋晓晓等人也没有问题,于是很快就确定明天去小富山采摘水果的事情了。

  高明程点点头,他的时间就更自由了,可以随时奉陪。

  略想片刻,他对高岳他们说道:“明天我们早上去,中午在村里吃顿饭,吃完饭后再返回县城,你看怎么样?”

  高岳点头,觉得没问题,其他人也点头。

  高明程又说道:“这样吧,明天你们每个人,都带一样菜去,到时候我们一起煮饭吃!哦,不用带鸡蛋,我那鸡蛋鸭蛋蔬菜什么的,都有!”

  不是高明程小气,他完全可以一个人买齐所有的菜,这点花费,对于他来说,又算的了什么呢?

  但是让大家一起买菜,一起动手煮饭,就有种去郊游团建的感觉了。

  让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才能更好的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能和高岳玩在一起的人,家里自然不穷,高明程让他们每个人出一样菜,他们非但不反感,反而越发高兴起来,兴致勃勃的开始商量着各自带些什么了。

  因为人比较多,所以得事前商量好,不然就要带重复的菜了。

  鸡蛋鸭蛋和时蔬不用带,那么能带的菜就不多了。来来回回就是一些肉了。

  林烨最狡滑,第一个说他要带猪肉!

  被他抢了先,其他人只能无奈的瞪了他一眼。

  “我带一条鱼吧!”

  “我带卤菜!”

  “我带油炸花生米!”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商量好了。

  高明程说道:“行吧,明天早上八点,我们在这里见面,到时候开我的车去。”

  高岳已经知道高明程买了一辆汽车,于是笑着打趣了几句,然后又说他们人有点多,可能坐不下。

  高明程说道:“到时候女士优先坐座位,男的嘛,坐不下的就坐后面的车斗,怕晒的话,记得戴个帽子!”

  “也行。”90年的小伙子们,并不矫情,有汽车坐就不错了,就算让他们骑自行车去,他们也没有二话说。

  说定了这事,大家也就没有继续留在这里打扰了,纷纷跟高明程他们告辞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果然如约前来,高岳带了一斤的干墨鱼,还带了一瓶四特酒。

  说带鱼的那个年轻人,则是带了一条三斤重的草鱼,适合红烧。

  等人都到齐了,大家先把食材放在车斗,然后就开始上车了。

  高明程是司机,自然坐在驾驶位上,高岳则占据了副驾驶。

  他们一行人中,有两个女孩子,宋晓晓和赵静和就坐在后排,然后又挤了两个男生。

  四个人坐在一排,也不算特别挤,因为他们个个身材苗条,距离身材发福,还要十来年呢!

  没坐上座位的男生,就只能爬到后面的车斗,坐在预先准备好的小板凳上了。

  他们果然有准备,却不是戴帽子,而是带了一件薄长袖,这会儿把薄长袖盖在自己的头上,就不那么怕晒了。

  大热天的,之所以带薄长袖,这可是长辈的叮嘱!

  长辈们有下地干农活的经验,知道进山时会遭遇些什么,于是叮嘱他们别怕热,要穿长袖长裤,这样能避免很多伤害。

  在山里,蚊虫叮咬,茅草割人,那都是避无可避的。(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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