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那时就知道,你是昭王遗孤了?”何苒好奇极了。
老头抹一把眼泪:“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白胡子老爷爷,他说他是太祖皇帝,心疼他的龙子凤孙流落民间,他抱着哭着,还给我吃山珍海味。”
老头说到“山珍海味”时,咽咽口水。
何苒:“来人,这个老骗子污蔑太祖皇帝,冒充皇亲,轰出去!”
流霞过来,拎起老头的衣领,便拖了出去。
老头大喊:“我的被子,我的被子,你们把被子还给我!”
老头被扔到大门口,接着一床臭哄哄的棉被也被扔出来,老头骂骂咧咧地拿起棉被,棉被里掉出什么东西砸到了他的脚,他低头一看,老天爷啊,这是一块银锭子,没有十两也有五两!
第二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昂首挺胸,鼻孔朝天,下巴抬得高高的,见到坐在上首的何苒,青年大怒:“大胆,见到皇孙还不下跪?”
片刻之后,这位也被轰了出去。
何苒只用了不到半日,就把这些全都见完了。
原本的四十多人,只留下一个。
这是一个十岁的男孩,他长得清秀文静,可却有一个很不协调的名字,他叫狗儿。
狗儿的娘是个娼户。
做个行当的女人,很难有孕,可狗儿娘却怀了他并且把他生了下来。
狗儿娘之所以会生下他,是想和那男人双宿双飞。
那男人很有钱,春风一度之后便把她包了下来,包了整整三个月,那男人临走之前,狗儿娘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那三个月里,她没有其他男人,所以这个孩子一定是那个男人的。
男人很高兴,说这是他唯一的孩子,他家终于有后了,他给了鸨子一笔钱,包下狗儿娘三年,他说他族中有事,三年后就回来。
离开之前,趁着他睡觉,狗儿娘偷了他的玉佩,因为男人说过,这玉佩是他家祖传之宝。
狗儿娘寻思,这玉佩对男人很重要,哪怕不是为了她们娘俩,男人也会回来找玉佩的。
因为有了那笔钱,三年之中,老鸨把狗儿娘当成皇后一样伺候,狗儿娘十月怀胎,生下一个男丁,更是喜上眉梢,以为自己母凭子贵,哪怕做不了正妻,做个姨娘也是可以的。
她等啊等,盼啊盼,等了三年,盼了三年,男人没有回来。
老鸨给了她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后,男人还是没回来,老鸨立刻变脸,你还做什么春秋大梦,收拾收拾接客去。
狗儿刚开始没有名字,因为要等着亲爹取,后来亲爹没回来,他也变成了鸨子口中的狗崽子。
可能是狗崽子不如狗儿顺口,慢慢的,狗儿就成了他的名字。
去年他娘终于熬出头,跟了一个老实人从良了,老实人不想替别人养儿子,他娘倒也有良心,临走时把那枚玉佩交给他,让他把玉佩留好,迟早有一天会被接走当小少爷。
他们住的那条街上,有七八家娼户,狗儿从记事起就在那里,给客人和姑娘们跑腿,去买瓜子买果脯,他娘走了以后,他没了睡觉的地方,就睡在大街上,他从小就在那里长大,倒是也没有人欺负他。
他等了一年,也没有人来接他去当小少爷,他便琢磨着把这枚玉佩卖掉,说不定还能租间屋子住。
他拿了玉佩去了当铺,朝奉看到玉佩,吓了一跳,不但不肯收,还问他这玉佩是从哪里来的。
他说了实话,朝奉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他翻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悄悄和他说,这玉佩不是寻常老百姓能有的,这是皇室流出来的东西,让他千万收好了,他娘说的对,说不定哪天他亲爹就回来找他了,哪怕是娼户生的,那也是龙种,皇室不会让自己的血脉流落在外的。
从那以后,那位朝奉时不时给他送钱送衣裳,还给他租了一间房子,前不久,朝奉告诉他,有人在寻找昭王遗孤,让他拿上这枚玉佩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还真是来找他的。
这四十多人里,不是只有狗儿有信物,有几个也有信物,但那些信物,全都无法与这枚玉佩相提并论。
那都是什么呢?
他娘被昭王强了的时候,从昭王衣裳上扯下的一块布。
他奶和昭王睡觉的时候,偷走的昭王裤衩。
狗儿的玉佩一拿出来,何苒的眉头就动了动。
她见过这枚玉佩,这是周池之物!
且是周池登基之后用过的东西,上面有御制的标志,因此当铺的朝奉才不敢收,纵然不知道这是太祖的东西,仅是上面的标志也足以证明玉佩的出处。
何苒虽然大张旗鼓寻找昭王遗孤,可实际上,她是不相信昭王会有遗孤的。
沈女官怀了先帝的孩子,闵兰便将她灭口,一尸两命。
周老二远比闵兰更有心机也更加狠毒,他决不会让昭王的骨血留下来的。
他有多恨昭王呢,就看他把承嗣的小昭王改封齐王就知道了。
把封号都改了,这还算哪门子的承嗣。
连一个封号都不肯给昭王保留的人,他会放过任何一个被昭王宠幸过的女人吗?
放心吧,不管这些女人有没有身孕,都会被严加看守,让她们一个个死在慈恩寺里。
因此,何苒才笃定昭王没有男丁,直到见到狗儿的这枚玉佩之前,她仍是这样认为。
可是现在有了这枚玉佩,何苒知道,狗儿说不定还真是皇室血脉,但不会是昭王的,很可能是宗室其他人的。
何苒把狗儿叫到面前,打量着他,小孩子相貌俊秀,只是在街市上待得久了,带了几分油滑之气。
“你喜欢狗儿这个名字吗?”何苒问道。
小孩不知道眼前之人为何会问这个,他茫然摇头:“不喜欢。”
何苒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既然不喜欢,那咱们就改一个,叫什么好呢?”
何苒摸着下巴:“水生木,木生火,你就叫炯,周炯!”
小孩神情迷茫,他不识字,不知道这名字好不好,但总比狗儿要好吧。(本章完)
老头抹一把眼泪:“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白胡子老爷爷,他说他是太祖皇帝,心疼他的龙子凤孙流落民间,他抱着哭着,还给我吃山珍海味。”
老头说到“山珍海味”时,咽咽口水。
何苒:“来人,这个老骗子污蔑太祖皇帝,冒充皇亲,轰出去!”
流霞过来,拎起老头的衣领,便拖了出去。
老头大喊:“我的被子,我的被子,你们把被子还给我!”
老头被扔到大门口,接着一床臭哄哄的棉被也被扔出来,老头骂骂咧咧地拿起棉被,棉被里掉出什么东西砸到了他的脚,他低头一看,老天爷啊,这是一块银锭子,没有十两也有五两!
第二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昂首挺胸,鼻孔朝天,下巴抬得高高的,见到坐在上首的何苒,青年大怒:“大胆,见到皇孙还不下跪?”
片刻之后,这位也被轰了出去。
何苒只用了不到半日,就把这些全都见完了。
原本的四十多人,只留下一个。
这是一个十岁的男孩,他长得清秀文静,可却有一个很不协调的名字,他叫狗儿。
狗儿的娘是个娼户。
做个行当的女人,很难有孕,可狗儿娘却怀了他并且把他生了下来。
狗儿娘之所以会生下他,是想和那男人双宿双飞。
那男人很有钱,春风一度之后便把她包了下来,包了整整三个月,那男人临走之前,狗儿娘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那三个月里,她没有其他男人,所以这个孩子一定是那个男人的。
男人很高兴,说这是他唯一的孩子,他家终于有后了,他给了鸨子一笔钱,包下狗儿娘三年,他说他族中有事,三年后就回来。
离开之前,趁着他睡觉,狗儿娘偷了他的玉佩,因为男人说过,这玉佩是他家祖传之宝。
狗儿娘寻思,这玉佩对男人很重要,哪怕不是为了她们娘俩,男人也会回来找玉佩的。
因为有了那笔钱,三年之中,老鸨把狗儿娘当成皇后一样伺候,狗儿娘十月怀胎,生下一个男丁,更是喜上眉梢,以为自己母凭子贵,哪怕做不了正妻,做个姨娘也是可以的。
她等啊等,盼啊盼,等了三年,盼了三年,男人没有回来。
老鸨给了她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后,男人还是没回来,老鸨立刻变脸,你还做什么春秋大梦,收拾收拾接客去。
狗儿刚开始没有名字,因为要等着亲爹取,后来亲爹没回来,他也变成了鸨子口中的狗崽子。
可能是狗崽子不如狗儿顺口,慢慢的,狗儿就成了他的名字。
去年他娘终于熬出头,跟了一个老实人从良了,老实人不想替别人养儿子,他娘倒也有良心,临走时把那枚玉佩交给他,让他把玉佩留好,迟早有一天会被接走当小少爷。
他们住的那条街上,有七八家娼户,狗儿从记事起就在那里,给客人和姑娘们跑腿,去买瓜子买果脯,他娘走了以后,他没了睡觉的地方,就睡在大街上,他从小就在那里长大,倒是也没有人欺负他。
他等了一年,也没有人来接他去当小少爷,他便琢磨着把这枚玉佩卖掉,说不定还能租间屋子住。
他拿了玉佩去了当铺,朝奉看到玉佩,吓了一跳,不但不肯收,还问他这玉佩是从哪里来的。
他说了实话,朝奉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他翻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悄悄和他说,这玉佩不是寻常老百姓能有的,这是皇室流出来的东西,让他千万收好了,他娘说的对,说不定哪天他亲爹就回来找他了,哪怕是娼户生的,那也是龙种,皇室不会让自己的血脉流落在外的。
从那以后,那位朝奉时不时给他送钱送衣裳,还给他租了一间房子,前不久,朝奉告诉他,有人在寻找昭王遗孤,让他拿上这枚玉佩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还真是来找他的。
这四十多人里,不是只有狗儿有信物,有几个也有信物,但那些信物,全都无法与这枚玉佩相提并论。
那都是什么呢?
他娘被昭王强了的时候,从昭王衣裳上扯下的一块布。
他奶和昭王睡觉的时候,偷走的昭王裤衩。
狗儿的玉佩一拿出来,何苒的眉头就动了动。
她见过这枚玉佩,这是周池之物!
且是周池登基之后用过的东西,上面有御制的标志,因此当铺的朝奉才不敢收,纵然不知道这是太祖的东西,仅是上面的标志也足以证明玉佩的出处。
何苒虽然大张旗鼓寻找昭王遗孤,可实际上,她是不相信昭王会有遗孤的。
沈女官怀了先帝的孩子,闵兰便将她灭口,一尸两命。
周老二远比闵兰更有心机也更加狠毒,他决不会让昭王的骨血留下来的。
他有多恨昭王呢,就看他把承嗣的小昭王改封齐王就知道了。
把封号都改了,这还算哪门子的承嗣。
连一个封号都不肯给昭王保留的人,他会放过任何一个被昭王宠幸过的女人吗?
放心吧,不管这些女人有没有身孕,都会被严加看守,让她们一个个死在慈恩寺里。
因此,何苒才笃定昭王没有男丁,直到见到狗儿的这枚玉佩之前,她仍是这样认为。
可是现在有了这枚玉佩,何苒知道,狗儿说不定还真是皇室血脉,但不会是昭王的,很可能是宗室其他人的。
何苒把狗儿叫到面前,打量着他,小孩子相貌俊秀,只是在街市上待得久了,带了几分油滑之气。
“你喜欢狗儿这个名字吗?”何苒问道。
小孩不知道眼前之人为何会问这个,他茫然摇头:“不喜欢。”
何苒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既然不喜欢,那咱们就改一个,叫什么好呢?”
何苒摸着下巴:“水生木,木生火,你就叫炯,周炯!”
小孩神情迷茫,他不识字,不知道这名字好不好,但总比狗儿要好吧。(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