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骑鲜衣怒马,蹄声隆隆,疾驰在荒原之上。
每匹马都鞍鞯齐全,马上的骑士形容剽悍,弓刀俱备。
甚至还有一些骑士,马鞍旁挂了骑盾和马弩。
如此彪悍的人马当中,唯有一个居中的少年锦裘华服,玉面朱唇。
“厂公大人……”
哦,串戏了。
“上官大人,前方有个屯子,天色将晚,我们要不要进屯休息一下?”
上官骆拍了拍自己的马脖子,马身上都见了汗。
“嗯,歇息一晚吧。”
上官骆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好洁地擦拭着刚摸了马汗的手指:“我们精疲力尽,他又能好到哪儿去,不急。”
那骑士松了口气,便大声传下令去,整个骑士队伍顿时一阵欢呼。
完颜驴蹄已经下令给新设立的各地官府,设立关卡抓捕钦犯。
海捕文书没敢画杨沅的画像,但是对他的大概年龄、长相都有注明。
上官骆则带了沙牛儿和一群精锐的皇家侍卫,原来越王府的亲信部曲,径直奔了欢喜岭。
欢喜岭,确实是杨沅最不可能去的地方。
但正因如此,上官骆反而赌了。
他赌杨沅的后手,就布于欢喜岭上。
……
一处荒山的背风处,杨沅幸运地找到了一处山洞。
这里可以做为他今晚歇宿的地方。
他的雪撬上装了很多食物,其中甚至有一大堆那晚烹煮出来,却没有吃光的熟肉。
丢下几大块冻得硬梆梆的熟肉,任由那些土狗啃的兴高采烈。
杨沅又捡了些柴禾来,洞中就燃起了暖暖的火焰。
最好的雪撬犬,一天能跑一百多公里。
如果有九到十只雪撬犬,拉上一個人,那就跟玩儿似的。
杨沅这些雪撬犬算不上是世间最好的雪撬犬,但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一天跑下来的路程,也是相当可观了。
杨沅烧了些雪水,晾凉以后,就端到了狗狗们面前。
得让它们吃好喝好还要休息好,杨沅赶路,可全指着它们了。
伺候好了这些高大的土狗,杨沅才开始为自己准备吃的。
洞中静谧,只有枯枝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响。
……
欢喜岭上,完颜驴蹄的家人还没有搬往上京。
最主要的原因是,留在这里的多是老弱妇孺,而且此去就要长住上京了,那就是彻底的搬家。
那样的话,在这寒冷的冬季,就要做相当多的准备工作。
最主要的原因是,如今的贸易地点,还在欢喜岭。
甚至仍有一些部落,正用爬犁继续往这儿运货,这儿必须要留人主持局面。
不过,欢喜岭和上京城的讯息传递,已经极是频繁了。
所以,上京那边的消息,这边知道的也很快。
完颜驴蹄和李太公为了招揽大宋杨学士,想让皇家和李太公家,分别与杨沅联姻的消息,就已传过来了。
李王妃已经成了皇后,在登基大典之前就已去了上京,如今在欢喜岭主持大局的,就是四姑奶奶。
四姑奶奶就这件事,跟她的侄孙女儿完颜萍通了气儿。
李王妃就这么一个女儿,这正室的位置,必然是她嘛。
完颜萍从四姑奶奶那儿出来的时候,晕晕乎乎的,就跟考了全年级第一似的。
小脸通红,眼神儿迷离,走路发飘,时不时就傻笑一声。
她的异样反应,当然引起了一众小伙伴的好奇。
于是,她们就询问完颜萍。
你考了第一会不告诉别人吗?
所以,完颜萍就羞羞答答、心花怒放地告诉大家,不好意思,人家一不小心,要当你们的师母了呢。
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这件事也就瞒不住了。
很快,欢喜岭中学初一一班的全体同学就都知道了。
李家诸女愤愤不平,于是就去向四姑奶奶求证。
“这死孩子,一张破嘴就没个把门儿的,老身都千叮咛万嘱咐,叫她别往外说了。”
四姑奶奶一边暗暗骂着侄孙女儿的不靠谱,一边无奈地告诉李家诸女,李家会有一个人嫁为杨学士的侧室。
不安抚不行啊,现在还指着她们干活呢,四姑奶奶老迈年高的,哪有那么多精力。
再说,那小数计数法和表格法,可是这些女娃儿们掌握着呢,一个个神秘兮兮的不肯教别人。
包括完颜家的那几位姑娘,也是这样。
真是白生了一群白眼狼。
李王妃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完颜家其他少女没得争。
可李太公有好几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有女儿,每个女儿都算是李太公的嫡孙女儿。
这一来,谁有成为杨老师侧室的机会,那就不好说了。
秀宁、沅芷还是清露?
文秀也不无可能喔。
所以,李家诸女,立即彼此提防起来。
完颜萍还等着李家的姑娘来找她麻烦呢,结果她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
完颜萍悄悄派人去打听了一下,原来李家的姑娘们正在内斗。
切,一个能打的也没有!
班长同学扬起了她高傲的头。
……
北国的夜晚是萧条的,尤其是在这冬夜,天还没黑,大街小巷就没了人。
那寒风刺骨,雪沫子直往脖梗里灌,在温暖的卧室里躺着不好么?
但江南,则是另有一番风景。
临安,那可是不夜之城。
蕃坊的夜和临安其他许多闹市区一样,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
胡人的奇技淫巧,一点儿也不比宋人的勾栏瓦子少。
当垆卖酒的蕃女,迎门揽客的舞娘,更是给这蕃坊的夜晚,笼罩了一层靡靡的气氛。
艾曼纽贝儿佩着剑,漫步在灯火通明的蕃坊之中。
李凤娘佩了一把长度丝毫不弱于贝儿的长剑,跟在她的身边。
因为小姑娘人还不高,却佩了一把成人的长剑,比例便显得有些叫人发笑。
但李凤娘手按剑柄,神情严肃,身姿挺拔,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一号的女骑士。
这番日子跟着贝儿老师学剑,学习骑射指挥、后勤调度,这些知识和她在父亲军中所了解到的知识彼此对比、融合,李凤娘进步飞快。
她的性子没有太多的改变,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但,她的眼界打开了。
一个人有着极旺盛的精力,喜欢争、喜欢斗,那并没有什么,就看在你把这争这斗,放在什么层面上。
李凤娘的格局正在打开,她可不是当初的李凤娘了。
贝儿现在跟着肥玉叶在负责对金国的“军事援助”,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
而蕃坊就是一个生意之坊,这些蕃商拥有着很大的经营能力。
所以,和蕃坊商人打交道的事儿,现在就是贝儿全权负责。
而贝儿又把其中一些事情交给了她的女弟子凤娘,凤娘的眼窝子又怎么可能还像原来一样浅?
“尊贵的圣玫瑰女骑士,艾曼纽贝儿女勋爵!”
在热闹喧哗的街市上,忽然响起了一个叫贝儿感觉到非常熟悉的声音。
她在宋国这么久,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熟悉的法兰克语了。
哪怕是在蕃坊这种地方。
毕竟,能从遥远的法兰克帝国流落至此的同胞,那实在是太罕见了。
贝儿惊讶地站住,向那个发出熟悉乡音的所在看去。
一个乞丐一样的男子,正兴奋地向贝儿跑过来。
李凤娘及时向前三步,拦到了艾曼纽贝儿身前。
她听说蕃女在男女之防上都不太在意呢,所以,哪怕那男人像个乞丐,她也得防着。
她听拈花小筑里的那些蕃婆子姐姐们说了,贝儿师父将会成为她叔儿的女人。
那可不能叫她做出点什么伤风败俗的事儿来,给她叔儿的脑袋上扣一顶绿帽子。
那她也要跟着丢人不是?
艾曼纽贝儿拍了拍李凤娘单薄的小肩膀,用法兰克语向那人惊奇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说法兰克语?”
很久不说故乡的语言了,此时忽然说起,她甚至稍稍有点结巴。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有点儿激动。
李凤娘皱了皱眉,他们都说蕃语,那谁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这可不行,虽然叔儿做人不咋滴,跟我爹就你好我好,热情洋溢的,结果转脸儿就不是他了,把我丢来丢去的一点都不负责任,可也不能让我蕃婆子师父有机会勾搭别的男人啊。
于是,李凤娘咳嗽一声,严肃地喝道:“你想欺骗我师父吗?说我们宋人的话,这是大宋!”
“嚓!”说着,她还拔出半尺长剑,威风凛凛。
那个乞丐一样狼狈的人吓了一跳,连忙陪笑道:“是是是,我……我说宋国话。”
这回换他有些磕磕绊绊的了。
不过,至少李凤娘能听懂了,所以她满意地往旁边让了让。
有心机的小孩儿就是有心机,她明明是在防贼一样,看守她叔儿的私人财产。
但是给贝儿的感觉,凤娘却是一件担心她安全的贴心小棉袄。
于是,艾曼纽贝儿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个徒弟,没白疼。
那个乞丐装的蕃邦男人结结巴巴地用汉语和艾曼纽贝儿述说起来。
原来,这个蕃邦男子,也是东征骑士团的一员。
他隶属于另外一个骑士团,但他听说过艾曼纽贝儿的名字。
只不过两支部队一直没机会接触,所以他没见过。
他所在的那支队伍也被打散了,而他成了俘虏,被卖作了奴隶。
由于他精于航海知识,这是他的卖点,所以被一位大海商买走了。
结果,他们的海船途中遇上风暴,船毁人亡。
他侥幸抱着一块船板,被一艘路过的海船救了,顺道儿就把他给带到了大宋。
但是,虽然因为他的买主葬身大海,他恢复了自由之身,可是,他也失去了生活来源。
因为,把他从海上救起来的船主,本想把他招为己用,他也一直掩饰的很好。
可是在踏上大宋的土地之后,精神松懈下来的他疏于防范,被那位船主发现他在祈祷。
因为,他其实是一个随军的神父。
这让那位异教的船主非常恼火,如果不是已经身在大宋,船主不敢轻易杀人,早就命令水手给这个异端绑上石头,沉入大海了。
所以,船主驱逐了他。
他在临安半乞讨半打零工的,已经厮混了一年多了。
也是最近他才听人说,他有一个同乡也在临安,而且混的很好。
所以,他想祈求贝儿的帮助。
贝儿惊讶地道:“伱……竟是一位神父?”
“是的,我是!”
马克神父哽咽地道:“我身上能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只剩下这个,尊敬的女勋爵,您请看。”
马克说着,从怀里摸出现在唯一能证明他和神父身份有关的东西,递上前去。
李凤娘一把抢过,仔细看了看,没发现可能伤人的机关,这才转递给贝儿。
贝儿接在手中,仔细看了看。
这是……一截象牙?
不,不不,不仅是一截象牙,它上边还雕刻着密密的文字和纹饰。
贝儿的瞳孔突然放大了!
她认出了这东西。
她在父亲克里托大公所依附的撒特尔大教堂的红衣大主教那里,也见过一枚这东西!
每匹马都鞍鞯齐全,马上的骑士形容剽悍,弓刀俱备。
甚至还有一些骑士,马鞍旁挂了骑盾和马弩。
如此彪悍的人马当中,唯有一个居中的少年锦裘华服,玉面朱唇。
“厂公大人……”
哦,串戏了。
“上官大人,前方有个屯子,天色将晚,我们要不要进屯休息一下?”
上官骆拍了拍自己的马脖子,马身上都见了汗。
“嗯,歇息一晚吧。”
上官骆有一方雪白的手帕,好洁地擦拭着刚摸了马汗的手指:“我们精疲力尽,他又能好到哪儿去,不急。”
那骑士松了口气,便大声传下令去,整个骑士队伍顿时一阵欢呼。
完颜驴蹄已经下令给新设立的各地官府,设立关卡抓捕钦犯。
海捕文书没敢画杨沅的画像,但是对他的大概年龄、长相都有注明。
上官骆则带了沙牛儿和一群精锐的皇家侍卫,原来越王府的亲信部曲,径直奔了欢喜岭。
欢喜岭,确实是杨沅最不可能去的地方。
但正因如此,上官骆反而赌了。
他赌杨沅的后手,就布于欢喜岭上。
……
一处荒山的背风处,杨沅幸运地找到了一处山洞。
这里可以做为他今晚歇宿的地方。
他的雪撬上装了很多食物,其中甚至有一大堆那晚烹煮出来,却没有吃光的熟肉。
丢下几大块冻得硬梆梆的熟肉,任由那些土狗啃的兴高采烈。
杨沅又捡了些柴禾来,洞中就燃起了暖暖的火焰。
最好的雪撬犬,一天能跑一百多公里。
如果有九到十只雪撬犬,拉上一個人,那就跟玩儿似的。
杨沅这些雪撬犬算不上是世间最好的雪撬犬,但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一天跑下来的路程,也是相当可观了。
杨沅烧了些雪水,晾凉以后,就端到了狗狗们面前。
得让它们吃好喝好还要休息好,杨沅赶路,可全指着它们了。
伺候好了这些高大的土狗,杨沅才开始为自己准备吃的。
洞中静谧,只有枯枝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响。
……
欢喜岭上,完颜驴蹄的家人还没有搬往上京。
最主要的原因是,留在这里的多是老弱妇孺,而且此去就要长住上京了,那就是彻底的搬家。
那样的话,在这寒冷的冬季,就要做相当多的准备工作。
最主要的原因是,如今的贸易地点,还在欢喜岭。
甚至仍有一些部落,正用爬犁继续往这儿运货,这儿必须要留人主持局面。
不过,欢喜岭和上京城的讯息传递,已经极是频繁了。
所以,上京那边的消息,这边知道的也很快。
完颜驴蹄和李太公为了招揽大宋杨学士,想让皇家和李太公家,分别与杨沅联姻的消息,就已传过来了。
李王妃已经成了皇后,在登基大典之前就已去了上京,如今在欢喜岭主持大局的,就是四姑奶奶。
四姑奶奶就这件事,跟她的侄孙女儿完颜萍通了气儿。
李王妃就这么一个女儿,这正室的位置,必然是她嘛。
完颜萍从四姑奶奶那儿出来的时候,晕晕乎乎的,就跟考了全年级第一似的。
小脸通红,眼神儿迷离,走路发飘,时不时就傻笑一声。
她的异样反应,当然引起了一众小伙伴的好奇。
于是,她们就询问完颜萍。
你考了第一会不告诉别人吗?
所以,完颜萍就羞羞答答、心花怒放地告诉大家,不好意思,人家一不小心,要当你们的师母了呢。
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这件事也就瞒不住了。
很快,欢喜岭中学初一一班的全体同学就都知道了。
李家诸女愤愤不平,于是就去向四姑奶奶求证。
“这死孩子,一张破嘴就没个把门儿的,老身都千叮咛万嘱咐,叫她别往外说了。”
四姑奶奶一边暗暗骂着侄孙女儿的不靠谱,一边无奈地告诉李家诸女,李家会有一个人嫁为杨学士的侧室。
不安抚不行啊,现在还指着她们干活呢,四姑奶奶老迈年高的,哪有那么多精力。
再说,那小数计数法和表格法,可是这些女娃儿们掌握着呢,一个个神秘兮兮的不肯教别人。
包括完颜家的那几位姑娘,也是这样。
真是白生了一群白眼狼。
李王妃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完颜家其他少女没得争。
可李太公有好几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有女儿,每个女儿都算是李太公的嫡孙女儿。
这一来,谁有成为杨老师侧室的机会,那就不好说了。
秀宁、沅芷还是清露?
文秀也不无可能喔。
所以,李家诸女,立即彼此提防起来。
完颜萍还等着李家的姑娘来找她麻烦呢,结果她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
完颜萍悄悄派人去打听了一下,原来李家的姑娘们正在内斗。
切,一个能打的也没有!
班长同学扬起了她高傲的头。
……
北国的夜晚是萧条的,尤其是在这冬夜,天还没黑,大街小巷就没了人。
那寒风刺骨,雪沫子直往脖梗里灌,在温暖的卧室里躺着不好么?
但江南,则是另有一番风景。
临安,那可是不夜之城。
蕃坊的夜和临安其他许多闹市区一样,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
胡人的奇技淫巧,一点儿也不比宋人的勾栏瓦子少。
当垆卖酒的蕃女,迎门揽客的舞娘,更是给这蕃坊的夜晚,笼罩了一层靡靡的气氛。
艾曼纽贝儿佩着剑,漫步在灯火通明的蕃坊之中。
李凤娘佩了一把长度丝毫不弱于贝儿的长剑,跟在她的身边。
因为小姑娘人还不高,却佩了一把成人的长剑,比例便显得有些叫人发笑。
但李凤娘手按剑柄,神情严肃,身姿挺拔,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一号的女骑士。
这番日子跟着贝儿老师学剑,学习骑射指挥、后勤调度,这些知识和她在父亲军中所了解到的知识彼此对比、融合,李凤娘进步飞快。
她的性子没有太多的改变,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但,她的眼界打开了。
一个人有着极旺盛的精力,喜欢争、喜欢斗,那并没有什么,就看在你把这争这斗,放在什么层面上。
李凤娘的格局正在打开,她可不是当初的李凤娘了。
贝儿现在跟着肥玉叶在负责对金国的“军事援助”,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
而蕃坊就是一个生意之坊,这些蕃商拥有着很大的经营能力。
所以,和蕃坊商人打交道的事儿,现在就是贝儿全权负责。
而贝儿又把其中一些事情交给了她的女弟子凤娘,凤娘的眼窝子又怎么可能还像原来一样浅?
“尊贵的圣玫瑰女骑士,艾曼纽贝儿女勋爵!”
在热闹喧哗的街市上,忽然响起了一个叫贝儿感觉到非常熟悉的声音。
她在宋国这么久,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熟悉的法兰克语了。
哪怕是在蕃坊这种地方。
毕竟,能从遥远的法兰克帝国流落至此的同胞,那实在是太罕见了。
贝儿惊讶地站住,向那个发出熟悉乡音的所在看去。
一个乞丐一样的男子,正兴奋地向贝儿跑过来。
李凤娘及时向前三步,拦到了艾曼纽贝儿身前。
她听说蕃女在男女之防上都不太在意呢,所以,哪怕那男人像个乞丐,她也得防着。
她听拈花小筑里的那些蕃婆子姐姐们说了,贝儿师父将会成为她叔儿的女人。
那可不能叫她做出点什么伤风败俗的事儿来,给她叔儿的脑袋上扣一顶绿帽子。
那她也要跟着丢人不是?
艾曼纽贝儿拍了拍李凤娘单薄的小肩膀,用法兰克语向那人惊奇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说法兰克语?”
很久不说故乡的语言了,此时忽然说起,她甚至稍稍有点结巴。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有点儿激动。
李凤娘皱了皱眉,他们都说蕃语,那谁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这可不行,虽然叔儿做人不咋滴,跟我爹就你好我好,热情洋溢的,结果转脸儿就不是他了,把我丢来丢去的一点都不负责任,可也不能让我蕃婆子师父有机会勾搭别的男人啊。
于是,李凤娘咳嗽一声,严肃地喝道:“你想欺骗我师父吗?说我们宋人的话,这是大宋!”
“嚓!”说着,她还拔出半尺长剑,威风凛凛。
那个乞丐一样狼狈的人吓了一跳,连忙陪笑道:“是是是,我……我说宋国话。”
这回换他有些磕磕绊绊的了。
不过,至少李凤娘能听懂了,所以她满意地往旁边让了让。
有心机的小孩儿就是有心机,她明明是在防贼一样,看守她叔儿的私人财产。
但是给贝儿的感觉,凤娘却是一件担心她安全的贴心小棉袄。
于是,艾曼纽贝儿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个徒弟,没白疼。
那个乞丐装的蕃邦男人结结巴巴地用汉语和艾曼纽贝儿述说起来。
原来,这个蕃邦男子,也是东征骑士团的一员。
他隶属于另外一个骑士团,但他听说过艾曼纽贝儿的名字。
只不过两支部队一直没机会接触,所以他没见过。
他所在的那支队伍也被打散了,而他成了俘虏,被卖作了奴隶。
由于他精于航海知识,这是他的卖点,所以被一位大海商买走了。
结果,他们的海船途中遇上风暴,船毁人亡。
他侥幸抱着一块船板,被一艘路过的海船救了,顺道儿就把他给带到了大宋。
但是,虽然因为他的买主葬身大海,他恢复了自由之身,可是,他也失去了生活来源。
因为,把他从海上救起来的船主,本想把他招为己用,他也一直掩饰的很好。
可是在踏上大宋的土地之后,精神松懈下来的他疏于防范,被那位船主发现他在祈祷。
因为,他其实是一个随军的神父。
这让那位异教的船主非常恼火,如果不是已经身在大宋,船主不敢轻易杀人,早就命令水手给这个异端绑上石头,沉入大海了。
所以,船主驱逐了他。
他在临安半乞讨半打零工的,已经厮混了一年多了。
也是最近他才听人说,他有一个同乡也在临安,而且混的很好。
所以,他想祈求贝儿的帮助。
贝儿惊讶地道:“伱……竟是一位神父?”
“是的,我是!”
马克神父哽咽地道:“我身上能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只剩下这个,尊敬的女勋爵,您请看。”
马克说着,从怀里摸出现在唯一能证明他和神父身份有关的东西,递上前去。
李凤娘一把抢过,仔细看了看,没发现可能伤人的机关,这才转递给贝儿。
贝儿接在手中,仔细看了看。
这是……一截象牙?
不,不不,不仅是一截象牙,它上边还雕刻着密密的文字和纹饰。
贝儿的瞳孔突然放大了!
她认出了这东西。
她在父亲克里托大公所依附的撒特尔大教堂的红衣大主教那里,也见过一枚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