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知青!既然你这么好心救人,那你就替她受了吧!”
“哈哈哈!老子我还没尝过城里的娃娃呢!”
孟云乐还没睁开眼,就听到一阵猥琐至极的笑声,还有两只粗糙的大手在她身上游移。
下一秒,孟云乐忍着恶心,一脚踢开身上的老头,可惜力气太小,老头只是后退两步就停了下来。
“他奶奶的!老子可是花了钱的,还敢打我!”
孟云乐一时间也顾不上这奇怪的地方,她适应了黑暗的环境后,饥饿、恶心还有头疼全都涌现出来。
在她面前的,是一个瘦小的老头,借着窗户透进来的月光,孟云乐还看见对方脏兮兮的大手,仿佛魔爪般向自己伸过来。
孟云乐学过散打,换做平时她根本都不把这个老头放在眼里,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特别虚弱。
孟云乐只能拼尽全力,利用身高优势,一脚踢了上去,老头的命根子一下就软了。
不过这一下就够了,老头立马疼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倒在地上,捂着裆部不断地喘息着。
孟云乐趁着机会,赶紧朝着门口跑去。
好在木门只是简单的拴住,孟云乐打开门冲出去,深怕刚才那一脚威力不够,万一老头再追出来,她就真没力气了。
不知跑了多久,孟云乐才看见村子里的点点星光,偶尔有那么一两家还点着灯。
孟云乐朝着灯光的方向,还没跑几步路,就身子一软,倒在了路边的草垛子上。
紧接着,一些记忆从大脑里冒出来。
不到一分钟,孟云乐便恢复了。
“我勒个去!我就说刚才那老头说的话怎么这么熟悉!”
孟云乐回想起来,她前几天刚看了一本年代文狗血小说,《我在七零翻身当老板》,书里的第一个炮灰就叫孟云乐。
因为名字一样,孟云乐才耐心看完了这本小说。
没想到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竟然过得这么悲惨。
先是一开局就救了书中的女主,却被那个老光棍打伤强行带走,就这么被玷污了,而女主不帮她不说,还跟着落井下石,害得她被全村人唾骂。
之后孟云乐炮灰就没有出现在小说里,还是全书快要完结的时候,女主从旁人的嘴里听到这么几句。
“当年那个孟知青啊!听说死得可惨了,不知怎么嫁给了山脚下那个老光棍,白天出去干活,晚上村里的光棍还要钻她被窝!”
“到头来染了一身病不说,村里的好多男人都去找那老光棍的麻烦,最后竟然被那老光棍就这么一拳一拳给打死了!”
全书对于孟云乐的描写,不超过一千字,可就这么简单的几页小说,却包含了孟云乐悲惨的一生。
而小说里的女主,前期靠着一个又一个陌生人的帮助,成功嫁给了村里大队长的儿子,改革开放后,又靠着陌生人手里的资源,一步一步成了省里的首富。
总的来说,这本书里的男女主气运很好,每到关键时候,就有各种各样的人来帮忙。
而那些被男女主利用完的人,最后也只是得到一句“那是他们运气不好!”
孟云乐因为名字的原因,代入感特别强烈,花了两天看完之后,在评论区匿名大骂特骂了一顿。
有时候为了成全主角,就这样白白牺牲了那些无关紧要的配角,小说虽然只是小说,可对于书里的角色来说,这也是她们的一生!
孟云乐还躺在草垛子上,回忆完这本书后,她也就认命了。
她非常淡定地接受了自己穿书的这种可能,因为她在二十一世纪,也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医院里上着36小时不间断的班。
也许比起那种生活,现在她能改变一个同名同姓小姑娘的命运,这才是有意义的吧!
孟云乐回想了一下知青宿舍的位置,正准备起身回去,手却不知按到了什么。
草垛子里传来一声闷哼,听那低沉的声音,应该是一个男人。
孟云乐跳了起来,那男人却没了动静,她戒备半天,草垛子又恢复了安静的状态。
紧张的情绪退去,孟云乐此时才闻到空气里飘散的血腥味,这人肯定受了很重的伤。
她壮着胆子,往旁边走过去。
月光下,孟云乐只看见一个男人躺在那里,身上头上全是血,浑身脏兮兮的。
因为原书中没有孟云乐逃跑的这一段,所以她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
孟云乐想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况且她还是一名医生,大不了救活了人她就跑路呗。
随后,孟云乐下意识地抬起手,下一瞬,两人就进入了一个白花花的空间内。
男人躺在手术床上,孟云乐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镯医疗空间怎么也来了?
孟云乐生前所在的地方,是2050年的华国,科技日新月异,像这种手镯空间比比皆是。
作为医生的孟云乐,她在急诊科工作,每天勤勤恳恳上班,面对不讲理的患者,领导的不理解,也许她是猝死在岗位上的也说不定。
孟云乐一边给手术床上的男人清理,一边吐槽道:“哎呀,都怪我熬夜看小说,为了这么个同名同姓的炮灰,把命都搭上了!”
男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很快就被孟云乐清理干净。
一张好看的脸暴露在孟云乐眼前,剑眉横亘在他额前,此时正因痛苦而皱着,薄唇微启,隐隐能看见对方整齐洁白的牙。
孟云乐心想,都怪那个作者,这些配角她一个都不好好写,搞得她都不知道这人是谁,也不知道是敌是友。
不过她还是认真地检查着对方的身体,在机器的帮助下,孟云乐判断对方只是受了些皮外伤,肚子像是被什么咬穿了,却没有伤到内脏。
孟云乐给男人打了点局麻药,看男人还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就放心地缝合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身上的伤口终于都处理完了,孟云乐才看清男人手臂上的三道疤痕。
她想起来对方的身份了,也是个替主角打工的炮灰,应该是叫苏见山。
好吧,至少不是坏人。
收拾完器械,该消毒的消毒,该扔的扔到垃圾桶,孟云乐就把人送出了空间。
“哈哈哈!老子我还没尝过城里的娃娃呢!”
孟云乐还没睁开眼,就听到一阵猥琐至极的笑声,还有两只粗糙的大手在她身上游移。
下一秒,孟云乐忍着恶心,一脚踢开身上的老头,可惜力气太小,老头只是后退两步就停了下来。
“他奶奶的!老子可是花了钱的,还敢打我!”
孟云乐一时间也顾不上这奇怪的地方,她适应了黑暗的环境后,饥饿、恶心还有头疼全都涌现出来。
在她面前的,是一个瘦小的老头,借着窗户透进来的月光,孟云乐还看见对方脏兮兮的大手,仿佛魔爪般向自己伸过来。
孟云乐学过散打,换做平时她根本都不把这个老头放在眼里,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特别虚弱。
孟云乐只能拼尽全力,利用身高优势,一脚踢了上去,老头的命根子一下就软了。
不过这一下就够了,老头立马疼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倒在地上,捂着裆部不断地喘息着。
孟云乐趁着机会,赶紧朝着门口跑去。
好在木门只是简单的拴住,孟云乐打开门冲出去,深怕刚才那一脚威力不够,万一老头再追出来,她就真没力气了。
不知跑了多久,孟云乐才看见村子里的点点星光,偶尔有那么一两家还点着灯。
孟云乐朝着灯光的方向,还没跑几步路,就身子一软,倒在了路边的草垛子上。
紧接着,一些记忆从大脑里冒出来。
不到一分钟,孟云乐便恢复了。
“我勒个去!我就说刚才那老头说的话怎么这么熟悉!”
孟云乐回想起来,她前几天刚看了一本年代文狗血小说,《我在七零翻身当老板》,书里的第一个炮灰就叫孟云乐。
因为名字一样,孟云乐才耐心看完了这本小说。
没想到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竟然过得这么悲惨。
先是一开局就救了书中的女主,却被那个老光棍打伤强行带走,就这么被玷污了,而女主不帮她不说,还跟着落井下石,害得她被全村人唾骂。
之后孟云乐炮灰就没有出现在小说里,还是全书快要完结的时候,女主从旁人的嘴里听到这么几句。
“当年那个孟知青啊!听说死得可惨了,不知怎么嫁给了山脚下那个老光棍,白天出去干活,晚上村里的光棍还要钻她被窝!”
“到头来染了一身病不说,村里的好多男人都去找那老光棍的麻烦,最后竟然被那老光棍就这么一拳一拳给打死了!”
全书对于孟云乐的描写,不超过一千字,可就这么简单的几页小说,却包含了孟云乐悲惨的一生。
而小说里的女主,前期靠着一个又一个陌生人的帮助,成功嫁给了村里大队长的儿子,改革开放后,又靠着陌生人手里的资源,一步一步成了省里的首富。
总的来说,这本书里的男女主气运很好,每到关键时候,就有各种各样的人来帮忙。
而那些被男女主利用完的人,最后也只是得到一句“那是他们运气不好!”
孟云乐因为名字的原因,代入感特别强烈,花了两天看完之后,在评论区匿名大骂特骂了一顿。
有时候为了成全主角,就这样白白牺牲了那些无关紧要的配角,小说虽然只是小说,可对于书里的角色来说,这也是她们的一生!
孟云乐还躺在草垛子上,回忆完这本书后,她也就认命了。
她非常淡定地接受了自己穿书的这种可能,因为她在二十一世纪,也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医院里上着36小时不间断的班。
也许比起那种生活,现在她能改变一个同名同姓小姑娘的命运,这才是有意义的吧!
孟云乐回想了一下知青宿舍的位置,正准备起身回去,手却不知按到了什么。
草垛子里传来一声闷哼,听那低沉的声音,应该是一个男人。
孟云乐跳了起来,那男人却没了动静,她戒备半天,草垛子又恢复了安静的状态。
紧张的情绪退去,孟云乐此时才闻到空气里飘散的血腥味,这人肯定受了很重的伤。
她壮着胆子,往旁边走过去。
月光下,孟云乐只看见一个男人躺在那里,身上头上全是血,浑身脏兮兮的。
因为原书中没有孟云乐逃跑的这一段,所以她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
孟云乐想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况且她还是一名医生,大不了救活了人她就跑路呗。
随后,孟云乐下意识地抬起手,下一瞬,两人就进入了一个白花花的空间内。
男人躺在手术床上,孟云乐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镯医疗空间怎么也来了?
孟云乐生前所在的地方,是2050年的华国,科技日新月异,像这种手镯空间比比皆是。
作为医生的孟云乐,她在急诊科工作,每天勤勤恳恳上班,面对不讲理的患者,领导的不理解,也许她是猝死在岗位上的也说不定。
孟云乐一边给手术床上的男人清理,一边吐槽道:“哎呀,都怪我熬夜看小说,为了这么个同名同姓的炮灰,把命都搭上了!”
男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很快就被孟云乐清理干净。
一张好看的脸暴露在孟云乐眼前,剑眉横亘在他额前,此时正因痛苦而皱着,薄唇微启,隐隐能看见对方整齐洁白的牙。
孟云乐心想,都怪那个作者,这些配角她一个都不好好写,搞得她都不知道这人是谁,也不知道是敌是友。
不过她还是认真地检查着对方的身体,在机器的帮助下,孟云乐判断对方只是受了些皮外伤,肚子像是被什么咬穿了,却没有伤到内脏。
孟云乐给男人打了点局麻药,看男人还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就放心地缝合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身上的伤口终于都处理完了,孟云乐才看清男人手臂上的三道疤痕。
她想起来对方的身份了,也是个替主角打工的炮灰,应该是叫苏见山。
好吧,至少不是坏人。
收拾完器械,该消毒的消毒,该扔的扔到垃圾桶,孟云乐就把人送出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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