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么?”
王旭收回目光,心想要是换成当年的史太公,他在这里会怎么选。
史太公出身县豪之家,家里底子很厚,史太公作为家里的老二,对于他整日什么也不干,只会提笼逗鸟,交些狐朋狗友,家里人是非常支持的。
为什么支持,因为蛇只能有一个头,史家大公子贤名在外,不需要再来一个精明的二公子,不然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所以,史太公在年轻的时候,还真是纨绔的可以,就跟小霸王一样。
要是他在船上,面对着一千两的报价,还真可能一口答应。
毕竟,崽卖爷田心不愁,当年的史家也是家产颇丰,史太公拼着跪三天祠堂,还真有可能咬牙答应下来。
“史太公是五十年来,唯一一个逃出红船的人,如果这是机会,当年的史太公一定抓住了,而那些没有出去的,八成是没抓住机会。”
王旭如此想着,又去观察其他人的反应。
果然,听到一千两这个数字,很多人都脸色大变。
倒不是说,这些人拿不出来一千两,恰恰相反,在场的就没有差钱的,要是砸锅卖铁的拿,一万两也能拿出来。
只是,拿一千两银子,用来博美人一笑,这就有点犯嘀咕了。
烽火戏诸侯的是周幽王,色令智昏的是曹操,朝生暮死的是淮南王刘安。
在场的这些人,虽然称不上君子,却也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老光棍。
一听一千两银子这个价钱,所有人都在打鼓,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究竟值不值呢?
“我这里有颗夜明珠,还请各位掌掌眼,看它值不值一千两。”
王旭二话不说,从袖子中掏出一颗核桃大的夜明珠,放在了众人眼前。
大家凑上来一看,纷纷点头:“这个品相的夜明珠,没有三五千两想都不要想。”
“那就好。”王旭将夜明珠丢给龟公,对着他和善的笑了笑。
龟公拿着夜明珠看了看,微微点头,道:“还有想见我家小姐的吗?”
众人一阵沉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想当冤大头。
看到众人的反应,龟公不在多言,转头对王旭说道:“想见我家小姐,一千两只是敲门砖,你还得有些本事才行。”
“什么叫有本事?”
本事的含义有很多,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就是尿的比别人远,是不是也能叫有本事。
“琴棋书画,诗歌剑舞,甚至是旁门左道,你擅长哪个都行,只要能让我满意,这第二关就算你过去了。”龟公说的轻巧,王旭仔细一琢磨,却发现一点都不简单。
满意,什么叫满意,龟公的喜好是什么王旭都不知道,怎么对症下药。
要知道就是李白的诗,都被人骂做太空,鸡蛋里挑骨头,哪有挑不出差错的。
王旭只是一想就明白,这个要求本身就有问题,万一龟公心里满意,却强装出不满意的样子,岂不是这也算他输。
“看来,这次要露点真本事了!”
王旭咳嗽一声,开口道:“我选歌,我这里有一首《舞女》送给大家。”
听到王旭选歌,周围人都是一脸错愕,谁也没想到他会选这个,就连台上弹琴唱曲的少女都愣住了。
王旭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伸手向三位少女一指,低语道:“音乐在哪里?”
少女面面相视,为首的那个掩嘴轻笑,轻轻波动琴弦。
王旭清了清嗓子,低唱道:“多少人为了生活,历尽了悲欢离合...”
低音带着颤音,给人的感觉很沧桑,王旭本身唱歌就不错,再加上三位少女以琴声相合,苍茫之感顿时扑面而来。
“多少人为了生活,流尽血泪,心酸像谁诉说...
啊~~~有谁能够了解,作舞女的悲哀,即使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
啊哈,来来来来跳舞,脚步开始摇动,就不管他人是谁...”
王旭唱的,是韩宝仪的经典歌曲《舞女》,这首歌据说当时一出现,就火遍了整个湾湾,又从湾湾向港岛与大陆辐射,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
一时间,歌舞厅全都是舞女的曲子,一位位穿着黑色袜,戴着兔耳朵的神秘女士,纷纷流着泪演唱这首歌。
这是一首道尽了舞女悲欢,风月场离合的曲子,悲欢离合相聚,又有几个能不哭。
要是普通人,听到这首歌可能还不觉得什么,落在风月场中的少女耳中,简直就是为她们量身打造的一样。
她们这些身陷风月场的苦命人,可不就是眼中含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的舞女吗。
一时间,三位弹琴的少女,听到歌声悲入心来,这首歌就是她们的真实写照,人生果然就是一场梦呀。
“在下姓麦名霸,献丑了,献丑了!”
一首歌唱完,王旭对着周围人连连拱手,他对自己最有信心的地方就是嗓子,要不是怕屁股疼,早就参加好声音之类的节目去了。
“译园有桃,其实之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这才是诗歌,你唱的是什么东西?”龟公顿时翻脸,指着王旭就一阵狂喷。
王旭向周围人看去,发现大家也是以袖遮面,羞于见人的样子。
其中几个做书生打扮的人,更是满脸羞愧,长叹道:“如此庸俗怎么会是诗歌,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吓...
现代人对歌的定义,与古代人对歌的定义是不同的。
满江红,水调歌头,念奴娇·赤壁怀古,苏武牧羊,胡笳十八拍,这些以诗为载体,配上音律的才能被称为歌。
哪怕不唱,单纯只是读,也能感觉到其中的深意。
而现代歌曲比较直白,限制很少,谁都能编两句歌词,然后说这就是歌,哪怕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只要好听就行了,别无他求。
而古代,对诗歌的叙述方式,韵律,词文,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每一个字都要精雕细琢,错一个字可能意思就变了。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古代的诗歌是一杯委婉,需要细品的葡萄酒,现代歌曲就是一步到位的白酒。
在读书人占据主流的古代,谁要是敢写出现代歌曲,绝对要被群起而攻之,打倒之后在踹上一万脚的。
王旭不知道这个,只知道自己唱的非常好,将三位弹琴的少女都唱哭了,现在遇到龟公找事,顿时怒道:“这么好的歌,你都说不好,老王八,别人叫你声龟公,你就真把自己当丞相了?哼,文斗不行那就来武斗,你当我怕你啊!”
“歌是谁唱的?”
没等双方开干,一位穿着轻纱,婀娜多姿的少女,从三楼上走了下来。
这位少女眼若明珠,指若青葱,透过纱衣,能看到她大片暴露在外的肌肤,除了一些重要位置以外,全身上下一览无余,让人看了微微一硬。
“小姐,是这个人。”龟公小跑着凑过去,用手指了指王旭。
王旭也不示弱,他连黑山老妖都搞定了,难道还会被一个死了八十年,连百年道行都不够的女鬼吓住。
可惜,他还真是想差了,下一秒,少女一开口就吓到了他。
“舞女,韩宝仪?”少女目光中带着精光,对着王旭轻开玉口。
王旭一听就愣在了当场,就像走在马路上突然被人叫住,有人问他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容嬷嬷吗一样。
舞女可是现代歌曲,一个架空历史下的古人,怎么会知道舞女这首歌,还知道演唱者是韩宝仪。
要是他没有记忆混乱,好似他只说了这首歌叫舞女,没提过韩宝仪的名字吧。
“架空历史,对了,这个朝代本该是大明,结果换成了莫名其妙的大宁朝,很可能这个世界以前就来过穿越者,大宁朝就是穿越者建立的,那么这个林莺莺,莫非...”
王旭看着少女,久久不发一言,短暂的沉默之后,试探性的开口道:“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少女对答如流,一边上下打量着他,一边反问道:“你的脸怎么黄了?”
王旭眯着眼,一字一顿的说道:“天冷涂的蜡!”
“怎么又红了?”少女又问。
“嘶!”
王旭倒吸了一口气,伸手向外一抓,三尖两刃刀顺势入手,当头就是一刀劈下:“去你妈的!”
林莺莺:“...”
王旭收回目光,心想要是换成当年的史太公,他在这里会怎么选。
史太公出身县豪之家,家里底子很厚,史太公作为家里的老二,对于他整日什么也不干,只会提笼逗鸟,交些狐朋狗友,家里人是非常支持的。
为什么支持,因为蛇只能有一个头,史家大公子贤名在外,不需要再来一个精明的二公子,不然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所以,史太公在年轻的时候,还真是纨绔的可以,就跟小霸王一样。
要是他在船上,面对着一千两的报价,还真可能一口答应。
毕竟,崽卖爷田心不愁,当年的史家也是家产颇丰,史太公拼着跪三天祠堂,还真有可能咬牙答应下来。
“史太公是五十年来,唯一一个逃出红船的人,如果这是机会,当年的史太公一定抓住了,而那些没有出去的,八成是没抓住机会。”
王旭如此想着,又去观察其他人的反应。
果然,听到一千两这个数字,很多人都脸色大变。
倒不是说,这些人拿不出来一千两,恰恰相反,在场的就没有差钱的,要是砸锅卖铁的拿,一万两也能拿出来。
只是,拿一千两银子,用来博美人一笑,这就有点犯嘀咕了。
烽火戏诸侯的是周幽王,色令智昏的是曹操,朝生暮死的是淮南王刘安。
在场的这些人,虽然称不上君子,却也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老光棍。
一听一千两银子这个价钱,所有人都在打鼓,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究竟值不值呢?
“我这里有颗夜明珠,还请各位掌掌眼,看它值不值一千两。”
王旭二话不说,从袖子中掏出一颗核桃大的夜明珠,放在了众人眼前。
大家凑上来一看,纷纷点头:“这个品相的夜明珠,没有三五千两想都不要想。”
“那就好。”王旭将夜明珠丢给龟公,对着他和善的笑了笑。
龟公拿着夜明珠看了看,微微点头,道:“还有想见我家小姐的吗?”
众人一阵沉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想当冤大头。
看到众人的反应,龟公不在多言,转头对王旭说道:“想见我家小姐,一千两只是敲门砖,你还得有些本事才行。”
“什么叫有本事?”
本事的含义有很多,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就是尿的比别人远,是不是也能叫有本事。
“琴棋书画,诗歌剑舞,甚至是旁门左道,你擅长哪个都行,只要能让我满意,这第二关就算你过去了。”龟公说的轻巧,王旭仔细一琢磨,却发现一点都不简单。
满意,什么叫满意,龟公的喜好是什么王旭都不知道,怎么对症下药。
要知道就是李白的诗,都被人骂做太空,鸡蛋里挑骨头,哪有挑不出差错的。
王旭只是一想就明白,这个要求本身就有问题,万一龟公心里满意,却强装出不满意的样子,岂不是这也算他输。
“看来,这次要露点真本事了!”
王旭咳嗽一声,开口道:“我选歌,我这里有一首《舞女》送给大家。”
听到王旭选歌,周围人都是一脸错愕,谁也没想到他会选这个,就连台上弹琴唱曲的少女都愣住了。
王旭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伸手向三位少女一指,低语道:“音乐在哪里?”
少女面面相视,为首的那个掩嘴轻笑,轻轻波动琴弦。
王旭清了清嗓子,低唱道:“多少人为了生活,历尽了悲欢离合...”
低音带着颤音,给人的感觉很沧桑,王旭本身唱歌就不错,再加上三位少女以琴声相合,苍茫之感顿时扑面而来。
“多少人为了生活,流尽血泪,心酸像谁诉说...
啊~~~有谁能够了解,作舞女的悲哀,即使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
啊哈,来来来来跳舞,脚步开始摇动,就不管他人是谁...”
王旭唱的,是韩宝仪的经典歌曲《舞女》,这首歌据说当时一出现,就火遍了整个湾湾,又从湾湾向港岛与大陆辐射,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
一时间,歌舞厅全都是舞女的曲子,一位位穿着黑色袜,戴着兔耳朵的神秘女士,纷纷流着泪演唱这首歌。
这是一首道尽了舞女悲欢,风月场离合的曲子,悲欢离合相聚,又有几个能不哭。
要是普通人,听到这首歌可能还不觉得什么,落在风月场中的少女耳中,简直就是为她们量身打造的一样。
她们这些身陷风月场的苦命人,可不就是眼中含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的舞女吗。
一时间,三位弹琴的少女,听到歌声悲入心来,这首歌就是她们的真实写照,人生果然就是一场梦呀。
“在下姓麦名霸,献丑了,献丑了!”
一首歌唱完,王旭对着周围人连连拱手,他对自己最有信心的地方就是嗓子,要不是怕屁股疼,早就参加好声音之类的节目去了。
“译园有桃,其实之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这才是诗歌,你唱的是什么东西?”龟公顿时翻脸,指着王旭就一阵狂喷。
王旭向周围人看去,发现大家也是以袖遮面,羞于见人的样子。
其中几个做书生打扮的人,更是满脸羞愧,长叹道:“如此庸俗怎么会是诗歌,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吓...
现代人对歌的定义,与古代人对歌的定义是不同的。
满江红,水调歌头,念奴娇·赤壁怀古,苏武牧羊,胡笳十八拍,这些以诗为载体,配上音律的才能被称为歌。
哪怕不唱,单纯只是读,也能感觉到其中的深意。
而现代歌曲比较直白,限制很少,谁都能编两句歌词,然后说这就是歌,哪怕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只要好听就行了,别无他求。
而古代,对诗歌的叙述方式,韵律,词文,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每一个字都要精雕细琢,错一个字可能意思就变了。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古代的诗歌是一杯委婉,需要细品的葡萄酒,现代歌曲就是一步到位的白酒。
在读书人占据主流的古代,谁要是敢写出现代歌曲,绝对要被群起而攻之,打倒之后在踹上一万脚的。
王旭不知道这个,只知道自己唱的非常好,将三位弹琴的少女都唱哭了,现在遇到龟公找事,顿时怒道:“这么好的歌,你都说不好,老王八,别人叫你声龟公,你就真把自己当丞相了?哼,文斗不行那就来武斗,你当我怕你啊!”
“歌是谁唱的?”
没等双方开干,一位穿着轻纱,婀娜多姿的少女,从三楼上走了下来。
这位少女眼若明珠,指若青葱,透过纱衣,能看到她大片暴露在外的肌肤,除了一些重要位置以外,全身上下一览无余,让人看了微微一硬。
“小姐,是这个人。”龟公小跑着凑过去,用手指了指王旭。
王旭也不示弱,他连黑山老妖都搞定了,难道还会被一个死了八十年,连百年道行都不够的女鬼吓住。
可惜,他还真是想差了,下一秒,少女一开口就吓到了他。
“舞女,韩宝仪?”少女目光中带着精光,对着王旭轻开玉口。
王旭一听就愣在了当场,就像走在马路上突然被人叫住,有人问他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容嬷嬷吗一样。
舞女可是现代歌曲,一个架空历史下的古人,怎么会知道舞女这首歌,还知道演唱者是韩宝仪。
要是他没有记忆混乱,好似他只说了这首歌叫舞女,没提过韩宝仪的名字吧。
“架空历史,对了,这个朝代本该是大明,结果换成了莫名其妙的大宁朝,很可能这个世界以前就来过穿越者,大宁朝就是穿越者建立的,那么这个林莺莺,莫非...”
王旭看着少女,久久不发一言,短暂的沉默之后,试探性的开口道:“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少女对答如流,一边上下打量着他,一边反问道:“你的脸怎么黄了?”
王旭眯着眼,一字一顿的说道:“天冷涂的蜡!”
“怎么又红了?”少女又问。
“嘶!”
王旭倒吸了一口气,伸手向外一抓,三尖两刃刀顺势入手,当头就是一刀劈下:“去你妈的!”
林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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