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世上的法则本就如此。
下面的粮食就算王家不收,也会有醒过味的其他人去收,既然如此,还不如便宜了自己。
关于收粮的事,王旭没有过多干涉。
他这个神童,本就很神了,再神,容易被人烧死。
当然了,他也没有闲着,而是在老董的教导下,开始了训鹰的第一步,熬鹰。
老董带来的猎鹰,属于苍鹰种,成年后翼展能达到一米五。
两只幼鹰,已经到了退掉幼毛,展翅高飞的年纪。
熬鹰,在这个时候刚好,一但养鹰人将其驯化,就能建立长达几十年的伙伴关系。
老董的熬鹰法,是北方最残酷,也是最有效率的办法。
第一天,他将一只幼鹰,放在一米高的笼子内,外面放上清水与羊羔肉,让王旭跟幼鹰单独相处。
如果王旭给幼鹰喂食,幼鹰吃了,就说明幼鹰认可他了。
这并不容易,王旭尝试了一天,幼鹰饿的饥肠辘辘,依然对他不屑一顾。
就算将食物送到嘴边,幼鹰也不会吃,反而疯狂的啄击着笼子,啄的满嘴是血也不在乎。
第二天,幼鹰更急躁了,饥肠辘辘的它变得更有攻击性,王旭只要靠近便会做出激烈反应。
王旭寸步不离的守在笼子外,这么做的目的,是要让鹰记住他。
不用担心鹰记不住,鹰的记忆力很好,被驯化的猎鹰,甚至能从双胞胎兄弟中,分辨出哪个是自己的主人,哪个不是。
第三天,幼鹰开始变得虚弱起来,两天两夜未睡的它,不在试图攻击王旭,它只想睡觉。
到了这一步,熬鹰就进入了关键时刻。
王旭要用一根小木棍去拨弄它,不给它睡觉的机会,这一步非常重要,如果不摧毁鹰的意志力,让它明白你是不可战胜的,它就不会服从你。
第四天,王旭靠近或者抚摸它,幼鹰已经不再拒绝了。
它又饿又困,双眼无神,身上有明显的战栗,目光的怒气转为哀求。
王旭打开笼子,将幼鹰抱起来。
它没有挣扎,而是将脑袋靠在王旭的肩膀上,乖乖的躺在王旭怀中,目光中透露着顺从与温柔。
王旭拿出准备好的清水与羊羔肉,一点点的给幼鹰喂食。
幼鹰吃几口就看一看他,当吃饱喝足之后,就躺在他的怀中睡去,这代表着鹰已经接纳了他。
“元宝,下来!”
院子内,王旭将手一抖,一只银眼金翅的幼鹰,瞬间从空中划过,扑腾着翅膀落在了他手上。
元宝,便是王旭给幼鹰起的名字,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幼鹰银眼金翅,有金有银,就跟元宝一样让人喜欢。
“给你吃这个。”王旭手中一晃,多出了三枚丹药。
这些丹药,是本体留给他的,本意是用来招收佛道两家的高手。
现在,佛道两家的高手没看到,用一些在元宝身上,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吧。
“唳!”
元宝亲昵的拍打着翅膀,用脑袋在他脸上蹭了蹭,随后才囫囵吞枣一样,将三粒丹药吞了下去。
“去吧,去玩吧!”元宝吞掉丹药之后,王旭将手再次一抖,得到他的指令,元宝瞬间展翅而飞。
鹰这种动物,驯服之后,是不会离开主人的。
它们跟鸽子不一样,鸽子会被鸽群拐走,一去不回,鹰却不需要有这种顾虑。
因为在它们的感官中,你是堂堂正正将它打败的,如果熬鹰人死了,鹰甚至会撞山而亡,性格十分刚烈。
更有甚者,如果你再养别的鹰,它们还会自相残杀,只有最强者能够留下。
杀死同伴之后,鹰会叼着同伴的身体,放在养鹰人脚下,就仿佛再说:“看吧,我还没用力它就倒下了,这样的废物根本没用好吧。”
普通的苍鹰,便有如此神异,银眼金翅的元宝,疑似有妖族血脉,那就更聪明了。
这几天,王旭一直在给元宝吃丹药,大丹吃的多了,羽毛隐隐夹杂着金铁之色,连老董都说这是一只鹰中之王。
唳!
唳!!
元宝振翅高飞,眨眼的功夫便是数百里,翱翔于九天之上。
溧阳县西南方向,群山环绕,溪水长流,有一地名为三涧溪。
以前的三涧溪,名头不显,虽然当地人觉得很漂亮,却没什么名气。
自从五年前,前任左都御史薛牧山,在此地结草为庐,隐世不出之后,三涧溪的名头才传播开来,成为南方士林中的圣地。
如今的儒界,圣人不知所踪,先贤归寂,摆在明面上的,最厉害的也不过是大儒。
大儒薛牧山,在士林中颇有清名,南北两地仰慕者不计其数,想要朝圣的人就更多了。
薛牧山为了不被打扰,拿起笔来对着天空一划,自此三涧溪常年大雾不散,不管你是人是妖,进了三涧溪就会晕头转向,本想走进去,结果迷迷糊糊就走出来了。
唯一能幸免于难的,便是朦胧未懂,灵智未开的飞禽走兽,可以不受三涧溪雾气的影响。
这一日,三涧溪内,大儒薛牧山正在给菜园浇地。
突然间,天空中传来一声鹰鸣,情不自禁的抬头看去,一只银眼金翅的猎鹰,正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
“真是一只好鹰!”看到这只鹰的瞬间,薛牧山便喜欢上了。
当年在北地的时候,他也有一只猎鹰,只是品相没有这么好。
后来高中进士,金榜题名,被圣上选为翰林院编修,玩乐的时间少了,这才渐渐迷上了书法。
看到天空中飞舞的猎鹰,薛牧山看到的不只是鹰,还有那逝去的青春。
“我二十八岁高中探花,一晃,三十一年过去了,我也老啦!”
看着天空中的猎鹰,薛牧山想了想,放下锄头,返回茅屋中取来纸笔,抬手写下了一个鹰字。
鹰字一气呵成,写完最后一笔的瞬间,纸面上的字迹冲天而起,化为一只雄鹰振翅高飞,向着天空中的猎鹰飞去。
正在天上玩的开心的元宝,突然看到一个同类,情不自禁的楞了一下。
纸鹰却没有愣住,绕在元宝身边旋转一周,在元宝的头上轻轻啄了一下,头也不回的向下飞去。
占了便宜就想跑,这还了得!
元宝勃然大怒,跟着纸鹰飞入迷雾,不依不饶的追了上去。
穿过迷雾,下面便是三涧溪...溪水,竹林,茅屋,菜田,老者,彼此遥相呼应。
纸鹰化为电光,赶在元宝冲上来之前,一头扎进了宣纸内,重新变作了鹰字。
一下扑了个空,元宝直接傻眼了。
它站在放着宣纸的供桌上,垫着脚尖急躁的游走着,怎么也想不出那只雄鹰去哪了。
唳!!
元宝急不可耐,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宣纸,拍打着翅膀展翅高飞。
薛牧山顿了一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气急败坏的骂道:“我的字啊,你这个贼鸟!”
唳!!
听到身后的话,元宝飞的更快了。
下面的粮食就算王家不收,也会有醒过味的其他人去收,既然如此,还不如便宜了自己。
关于收粮的事,王旭没有过多干涉。
他这个神童,本就很神了,再神,容易被人烧死。
当然了,他也没有闲着,而是在老董的教导下,开始了训鹰的第一步,熬鹰。
老董带来的猎鹰,属于苍鹰种,成年后翼展能达到一米五。
两只幼鹰,已经到了退掉幼毛,展翅高飞的年纪。
熬鹰,在这个时候刚好,一但养鹰人将其驯化,就能建立长达几十年的伙伴关系。
老董的熬鹰法,是北方最残酷,也是最有效率的办法。
第一天,他将一只幼鹰,放在一米高的笼子内,外面放上清水与羊羔肉,让王旭跟幼鹰单独相处。
如果王旭给幼鹰喂食,幼鹰吃了,就说明幼鹰认可他了。
这并不容易,王旭尝试了一天,幼鹰饿的饥肠辘辘,依然对他不屑一顾。
就算将食物送到嘴边,幼鹰也不会吃,反而疯狂的啄击着笼子,啄的满嘴是血也不在乎。
第二天,幼鹰更急躁了,饥肠辘辘的它变得更有攻击性,王旭只要靠近便会做出激烈反应。
王旭寸步不离的守在笼子外,这么做的目的,是要让鹰记住他。
不用担心鹰记不住,鹰的记忆力很好,被驯化的猎鹰,甚至能从双胞胎兄弟中,分辨出哪个是自己的主人,哪个不是。
第三天,幼鹰开始变得虚弱起来,两天两夜未睡的它,不在试图攻击王旭,它只想睡觉。
到了这一步,熬鹰就进入了关键时刻。
王旭要用一根小木棍去拨弄它,不给它睡觉的机会,这一步非常重要,如果不摧毁鹰的意志力,让它明白你是不可战胜的,它就不会服从你。
第四天,王旭靠近或者抚摸它,幼鹰已经不再拒绝了。
它又饿又困,双眼无神,身上有明显的战栗,目光的怒气转为哀求。
王旭打开笼子,将幼鹰抱起来。
它没有挣扎,而是将脑袋靠在王旭的肩膀上,乖乖的躺在王旭怀中,目光中透露着顺从与温柔。
王旭拿出准备好的清水与羊羔肉,一点点的给幼鹰喂食。
幼鹰吃几口就看一看他,当吃饱喝足之后,就躺在他的怀中睡去,这代表着鹰已经接纳了他。
“元宝,下来!”
院子内,王旭将手一抖,一只银眼金翅的幼鹰,瞬间从空中划过,扑腾着翅膀落在了他手上。
元宝,便是王旭给幼鹰起的名字,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幼鹰银眼金翅,有金有银,就跟元宝一样让人喜欢。
“给你吃这个。”王旭手中一晃,多出了三枚丹药。
这些丹药,是本体留给他的,本意是用来招收佛道两家的高手。
现在,佛道两家的高手没看到,用一些在元宝身上,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吧。
“唳!”
元宝亲昵的拍打着翅膀,用脑袋在他脸上蹭了蹭,随后才囫囵吞枣一样,将三粒丹药吞了下去。
“去吧,去玩吧!”元宝吞掉丹药之后,王旭将手再次一抖,得到他的指令,元宝瞬间展翅而飞。
鹰这种动物,驯服之后,是不会离开主人的。
它们跟鸽子不一样,鸽子会被鸽群拐走,一去不回,鹰却不需要有这种顾虑。
因为在它们的感官中,你是堂堂正正将它打败的,如果熬鹰人死了,鹰甚至会撞山而亡,性格十分刚烈。
更有甚者,如果你再养别的鹰,它们还会自相残杀,只有最强者能够留下。
杀死同伴之后,鹰会叼着同伴的身体,放在养鹰人脚下,就仿佛再说:“看吧,我还没用力它就倒下了,这样的废物根本没用好吧。”
普通的苍鹰,便有如此神异,银眼金翅的元宝,疑似有妖族血脉,那就更聪明了。
这几天,王旭一直在给元宝吃丹药,大丹吃的多了,羽毛隐隐夹杂着金铁之色,连老董都说这是一只鹰中之王。
唳!
唳!!
元宝振翅高飞,眨眼的功夫便是数百里,翱翔于九天之上。
溧阳县西南方向,群山环绕,溪水长流,有一地名为三涧溪。
以前的三涧溪,名头不显,虽然当地人觉得很漂亮,却没什么名气。
自从五年前,前任左都御史薛牧山,在此地结草为庐,隐世不出之后,三涧溪的名头才传播开来,成为南方士林中的圣地。
如今的儒界,圣人不知所踪,先贤归寂,摆在明面上的,最厉害的也不过是大儒。
大儒薛牧山,在士林中颇有清名,南北两地仰慕者不计其数,想要朝圣的人就更多了。
薛牧山为了不被打扰,拿起笔来对着天空一划,自此三涧溪常年大雾不散,不管你是人是妖,进了三涧溪就会晕头转向,本想走进去,结果迷迷糊糊就走出来了。
唯一能幸免于难的,便是朦胧未懂,灵智未开的飞禽走兽,可以不受三涧溪雾气的影响。
这一日,三涧溪内,大儒薛牧山正在给菜园浇地。
突然间,天空中传来一声鹰鸣,情不自禁的抬头看去,一只银眼金翅的猎鹰,正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
“真是一只好鹰!”看到这只鹰的瞬间,薛牧山便喜欢上了。
当年在北地的时候,他也有一只猎鹰,只是品相没有这么好。
后来高中进士,金榜题名,被圣上选为翰林院编修,玩乐的时间少了,这才渐渐迷上了书法。
看到天空中飞舞的猎鹰,薛牧山看到的不只是鹰,还有那逝去的青春。
“我二十八岁高中探花,一晃,三十一年过去了,我也老啦!”
看着天空中的猎鹰,薛牧山想了想,放下锄头,返回茅屋中取来纸笔,抬手写下了一个鹰字。
鹰字一气呵成,写完最后一笔的瞬间,纸面上的字迹冲天而起,化为一只雄鹰振翅高飞,向着天空中的猎鹰飞去。
正在天上玩的开心的元宝,突然看到一个同类,情不自禁的楞了一下。
纸鹰却没有愣住,绕在元宝身边旋转一周,在元宝的头上轻轻啄了一下,头也不回的向下飞去。
占了便宜就想跑,这还了得!
元宝勃然大怒,跟着纸鹰飞入迷雾,不依不饶的追了上去。
穿过迷雾,下面便是三涧溪...溪水,竹林,茅屋,菜田,老者,彼此遥相呼应。
纸鹰化为电光,赶在元宝冲上来之前,一头扎进了宣纸内,重新变作了鹰字。
一下扑了个空,元宝直接傻眼了。
它站在放着宣纸的供桌上,垫着脚尖急躁的游走着,怎么也想不出那只雄鹰去哪了。
唳!!
元宝急不可耐,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宣纸,拍打着翅膀展翅高飞。
薛牧山顿了一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气急败坏的骂道:“我的字啊,你这个贼鸟!”
唳!!
听到身后的话,元宝飞的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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