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陈茹一番话结束开始,长孙顺德就知道自己往后的日子不太好过。

  这种难过并非是指在书院的待遇,毕竟有出身的加持,普通学子甚至大多数先生怎么敢对他甩脸色?

  只是他很清楚,今天的事情必将很快传遍朱雀大街,倘若只是他踩了张辰一脚,这并不算什么大事情,偏偏陈茹在场且一番长篇大论是必然被收录典籍的水准,再加上陈茹的特殊身份,根本不需多久就会被庙堂上的陛下所知。

  “我爹一定会弄死我的。”长孙顺德想到自己的尚书父亲。

  以前无论他在书院做什么,那位父亲都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因为对他这个级别的纨绔而言,普通的霸凌同窗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只因这并不会影响他们一家在庙堂的任何名声地位,就算传了出去,诸多大人也不过哈哈一笑,说一声年少轻狂多荒唐。

  现在上了典籍,且有陈茹这样一番漂亮话在,往后人们提起长孙顺德,恐怕已不只是那个纨绔能够评价的了。

  不得不说,长孙顺德对这件事的预估还是很准确,长安城很快出现了对尚书之子的第一个称呼。

  “那个诓诓之徒。”

  这个称呼一开始只是出现在文人学生中间,等到后面陈茹的一番话真的收录进入典籍,便开始飞入寻常百姓家,人们对于世上的传言总是有相似的态度,倘若是某个人忽然升了官,许多人一定要先验证真假,接着许多人开始问其中缘由,一旦此人身上有任何污点,街头必然多听凭他凭什么之类的问题。

  但倘若是某个大人物的丑事,根本不必验证真假,因为这么大的丑事,而且发生在我们平时接触不到的大人物身上,那就不需要任何佐证,一定是真的。

  于是,这一天开始,长安街头常听诓诓之声。

  诓诓之徒长孙顺德,今日过后声名鹊起,也算先同窗一步名满京都。

  也从这一天之后,长孙顺德发现许多先生都开始可以避开他,几次打听之后才明白,原来是几位先生听闻了诓诓之徒的说法,有先生说道:“诓诓之徒,如今还只在说长孙顺德,但时日一久,一定还会有其他的说法,甚至有不明其中释义的人询问一声诓诓是谁,为什么他的徒弟会这么有名?一旦让别人知道我是长孙顺德的老师,岂非在说我就是诓诓?”

  能够留在书山上教书的,自然是诚心要在学问上钻研的,或有心让桃李遍天下者,最注重的不是权贵而是名声。

  大家都这么爱惜羽毛,岂能让一个纨绔子弟毁了自己的路?

  张辰对这件事的后续并不在意,他从未在意过长孙顺德,甚至从未在意过那个所谓尚书,这和身份地位也毫无关系,正如世上以为极有名气的手艺大家说过,“我凭借手艺吃饭,无论传说中那人是什么身份,又有多少富贵,那么都和我无关,我不必在人前捧场马屁,也不会在人后诋毁。”

  张辰也是这么想的。

  长孙顺德和他之间的过节其实已基本解决了,一报还一报,算是公平,就算他真的贼心不死,也不过争一时高低的少年心性,他曾瞧过此人身上的业障,并不算深重,或许还是顾忌自家父亲的名声有所收敛。

  现在他的名声一落千丈,甚至要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长安百姓的笑柄,也算得了报应。

  ······

  张辰回到长安,日子又成了温水入井的不见波澜,直到这一日传音符变得炙热。

  “先生,我或许发现了那一日长安天变的源头。”文众说。

  那一日在城外的多方大战后,张辰曾猜测说邪魔动乱和长安天变或许并非同一人所为,之后让文众回京,他只说让文众等待他的下一个命令,没想到文众自觉跟随张辰是一场莫大的机缘,自觉需要表现足够的作用,于是自作主张,一直在尝试寻找和那一日长安怪风有关的踪迹。

  根据众人的猜测,这场天变的背后祸首也应该是四境的人物,以文众的境界能够追查至此,也算十分难得。

  张辰挥了挥手,于是黄昏的王府院落里,文众出现了。

  相隔三个院子的花园儿里,正在低头去咬湖水中锦鲤的老马忽然停了动作,似乎有所觉察,但又不知想到了什么,还是将锦鲤吞入嘴里,咂巴咂巴似乎觉得滋味儿一般,又吐了出来。

  惊慌失措的鲤鱼甩着尾巴逃走了,身后留下一串儿气泡和涟漪,心想方才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此滂臭!

  只有平时伺候老马的下人知道,这是这位爷爷平时最大的爱好,它绝不真的吃了这些花费很大价钱去购买的锦鲤,总是以吓唬为主,咂咂滋味儿为辅,有点儿像京都里某些喝酒的老爷子,一口白酒,咂咂在酱油里泡了一天的石子儿,这就算是不错的下酒菜。

  低头瞧着鲤鱼在湖里转了几个圈儿,好像又忘了刚才的惊惶,再次游过来,老马的两只耳朵竖起来,不知在听什么动静。

  过了许久,它唏律律打个喷嚏,似乎开始变得烦躁开始上蹿下跳,最后牙花子咬得嘎吱嘎吱响,好像终于下了什么决定,它抬起马蹄子溜溜达达冲着张辰的院子的去了。

  但它最后停在张辰的院子外面,只把耳朵贴近墙根儿,要听听里边儿说什么。

  声音没听到,倒是鼻子抽了抽,闻到一阵极丰富的味道,那是清炒了的西蓝花,混了西红柿汁儿的鸡蛋,是浇好了卤子的面条儿,是皇宫特供的美酒。

  咚!

  忽然间,从院墙另一边儿扔过一个罐子来,老马这次甚至不用抽鼻子,也知道里边儿是酒,而且是很难得的美酒,反正在王府好像以前没闻到过。

  它哪里知道,这是那位贵妃娘娘从皇城带出来的,自从第一次和张辰尝试了买醉的痛快,她就常常偷了宫里的酒水出来喝,心道大不了不要喝多了就好。

  只是这种事情一回生二回熟,第一次的时候难免觉得羞耻和惨痛,等到第二次就只剩下刺激,三五次以后开始上瘾,也叫食髓知味。

  老马低头看了一眼,不屑地打了一个喷嚏,将罐子踢在一边儿,心想这小子是把我当成了什么牛马,我是那种会被酒肉诱惑的人吗?我也曾听过圣贤书,知道不食嗟来之食的道理。

  它转身溜溜达达走出去七八步,但随着距离远去,步伐便愈发迟缓和犹豫,直到最后这步子再也落不下去。

  猛然!

  它转过身!

  哒哒哒哒哒!

  啵!

  咕嘟咕嘟咕嘟咕嘟咕嘟咕嘟咕嘟!

  嗝——

  院子外面很快出现一匹蹦来蹦去的老马,上蹿下跳,发出大白鹅的似的笑声,“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嘎——”

  没人知道这老马在笑什么,只有那些被养在圈里的小马听得清楚,那位老祖宗说的是,“想当年,你们根本不知道,哎哟喂,我告诉你们,就是这么回事儿,老夫那叫一个风流倜傥——”

  院子里。

  张辰示意文众不必去管隔壁院子的怪异声音,可以说他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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