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就剩我一个啊。”
黑德维希自动略过了尸体,目光被眼前一间破旧的、但还留有主体的房屋吸引。
地上残留着一些被雨水淋湿的书页,四处散落着断塔、瓦砾和残垣断壁。柴堆上燃烧着火苗,那是唯一的光亮,照亮了一间四壁破碎的屋子,映照出屋子里寂寞萧索的气息。
屋子正中央的木桌上放着一本翻开了的老书,《神曲》,书页上写满了已经褪色的字迹,宛若时光倒流,令人沉醉。
说来奇怪,一篇分析《神曲》的文章竟会勾起黑德维希对往事的回忆。
提起书籍,那真是一言难尽,在通常情况下,黑德维希从不看书,更不会写东西。课本已够让他脑袋疼了,要是休息时间还要看书,他觉得不如去吃屎更令人愉悦。
话虽如此,不久之前,黑德维希还在痛骂报社的编辑,拒绝了他写了半年的小说,拒绝不要紧,重点是编辑的评价,那编辑说:
“行文枯燥,多处动词的书写出现了错误,语法更是一塌糊涂,更别提内容,简直是从三百年前的坟中挖出来的。”
直到现在,黑德维希也不认同编辑的评价。
魔法师与贵族少爷的冒险之旅哪里俗气老套了?
在那故事中,魔法师与贵族少爷的原型就是黑德维希与格里安。与现实不同,在黑德维希笔下,魔法师的身世很惨。
但或许正是由于自己的出身并没有那么糟糕。黑德维希在许多事情上并不果断。他不止一次跟格里安说,他宁可出生在糟糕的家庭,也不想夹在中间,不好不坏,既享受不到贵族的利益,又无法在混乱的环境中奋发,产生不屈的毅力。
说来也搞笑,他变得努力起来,还真就是父亲里夏德·佐默忽然死亡,爵位被偷,家破人亡以后。
一天打两份工。还能学个俄语。俄语这东西可是以前格里安拉着他学,他都不看一眼。
但即便在下城区过得很不好,也比他小说里过得好得多。
小说里的他一句话总结是:酗酒的爹,难产的妈,生病的妹,破碎的他。
就是这样一个悲惨身世的主角,一步步成为了受人尊敬的魔法师,并在一次劫难中救下了贵族少爷,成为了贵族少爷崇拜的偶像,而后踏上了讨伐恶龙的旅途。
而在现实中,黑德维希的家庭可以总结为:侯爵的爹,已婚的妈,偷情的二老,私生的他。
但即便是私生子,他的待遇也比大多数私生子好得多,因为他的母亲也是贵族,而非被侯爵强暴的可怜女仆。
据说,黑德维希的父母双方在双方都是单身时,谈过长达两年的恋爱。而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母亲单方面提出了分手,选择了当时也风华正茂的雅盖隆伯爵。又过了好几年,格里安的大哥出生后,佐默侯爵与已经生了好几个孩子的初恋再度勾搭上(据说是在成人假面舞会相遇了),彼此当起了情夫情妇,于是,黑德维希就这么降生了。
同时拥有了两个名字,黑德维希·雅盖隆与路德维希·佐默。
是的,黑德维希根本不是化名,这就是他的名字。
路德维希·佐默,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因此在私下,格里安一直喊得都是黑德维希。
只是在通书信时候,黑德维希的署名依旧会写上路德维希·佐默,因为那控制欲极强的变态父亲,一点都不想看见他原来的名字,只要发现一次就会大吼大叫,乱砸东西,期初,黑德维希以为他父亲不喜欢的是名字部分,后来渐渐发现,父亲似乎是看见“雅盖隆”这姓氏就脑袋疼。
真是奇怪,明明自己应该是带着父母双方的爱出生的,可是,自打出生后,双方再也没了联系,就连在父亲面前提到母亲都会遭到白眼。
黑德维希永远不会忘记,有一天他询问:“父亲,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母亲?”
这话一定触动了某种回忆,父亲伸手取过烟灰缸,熄掉了香烟。眼里起了微妙的变化,一种难以形容的东西在那儿游移了片刻,下一秒,烟灰缸出现在黑德维希头上。
自打那以后,黑德维希就再也没提过母亲了,即便两家的距离不算很远。
也就是工业区距离墙花酒馆的距离吧。
“是啊,不远。
“可就算这么近,我根本就没想过格里安就在身边。也没想过你一开始会不认我……”
至今,黑德维希闭上眼睛回忆往事,仍能记起自己当时送格里安服兵役的情形:穿着正装,汗湿的手抓着一双长手套,身板单薄,窘态十足,站在门槛上。
那天也是大雨天,声音、雨水、浪涛的拍击,甚至连秋季的雾霭和湖水的咸味,全都是曾经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回忆。
越想,黑德维希越感到心口隐隐作痛,由于紧张,喉咙发紧。
手上翻着《神曲》解析的书页,只能感受到无尽的冰冷。
他摸着自己的脸颊,很凉。
他哭了。
可能是身子已经冻僵了,黑德维希没有感受到多少的悲伤,可是眼泪就是止不住往下流,世界上最难过的事,莫过于死不见尸。
有了尸体,起码可以抚摸着,望着那苍白且毫无生气的脸庞,然后扑倒在尸体的身上,反复推动着格里安的身子,试图唤醒格里安的心智。过一会儿很快发觉,格里安真的死了,已经没有了呼吸,一滩血迹在他头部静静地流淌着,一双眼睛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心跳声归于死寂,身体也完全冻僵了,硬邦邦的,没有丝毫的温度。
轻叹一口气,黑德维希将夹在《神曲》中的书页对折,将它塞进衬衫夹与大腿之间的缝隙里。
其实他也不知道格里安看没看过这分析《神曲》的文章,但是他没事闲的就在那看书,《神曲》也应该看过。
又在地上剪了一些书页,他把他认为格里安看过的文章都规规整整叠起来,收好。
慢慢的,黑德维希的动作停了下来。气温似乎到了零下,空气中弥漫着微小的冰晶,低温涌入,刺痛感在胸腔深处蔓延开来。
他已经没有力气去锤打这令人悲伤的现实了,只能靠在桌子上,头垂下来,凝视着鞋上的淤泥,他站在寒风中,衣衫单薄,脚趾蜷缩着,挤作一团。他猜,要是脱下鞋子,说不定能看到冻成青紫色的脚趾。
看了看周围没有温度的尸体后,他不禁思考,死了这么多人,科隆这边该怎么跟皇帝交代呢?
这里会重建吗?
在未来,也许四五年后,这里会重新出现一批人,而后忘却今天发生的事吗?就像在这世上已经没人再记着他了。
不久之后,他穿过一片还算完好的城区,他每走一步台阶,就感觉到骨折之后受到震动的剧痛。能稍稍安慰他的是:用不了多久,他就能走出下城区了。
黑德维希记得,上课时老师说,这种结构的区域,一旦遭遇到敌人的入侵,里面的人顽强抵抗,就能让敌人很难继续推进。因为街道狭窄,很容易设置路障。马路和小巷的布局使得入侵军队相对容易被侧翼包抄,一不小心就会被围困起来。而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区域纵火,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士兵被困在火中无法逃脱。
但这是几百年前的说法了,现在,不用在地上行走就能毁灭一切。
“我去,兄弟您还活着啊。”
黑德维希一回头,是“金毛”,没想到这家伙也还活着。看来刚才身后的声音很有可能是这家伙。
讲实话,在这时候,碰见个老熟人还怪感动的。即便曾经是敌对的阵营。
其实也不能说是敌对的,“金毛”应该是里夏德·佐默在位时就在“二十三”的员工了。偏要说,在一年前双方还是盟友呢。
“我真是太开心了,我以为不会有人活着,结果居然看见了您。天呐,我们这算是患难之交了吗?哦,对,雅各布呢?他去哪儿了?”
“金毛”朝黑德维希走过来。
黑德维希伸出手,打心眼里羡慕“金毛”目前的心态——欢喜于自己仍存活着。可握手时,他却发现“金毛”的手软绵绵、沉甸甸,跟死人的手一样冰凉,似一种没有生命的东西。
是啊,没有几个第一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人,看见这么多尸体,会没有任何反应吧?
哪怕是这个参加了两次墙花之夜的刽子手。
嗯……他两个人头还是买来的……
“他死了。”黑德维希说。“你难道没看见他被妖魔吞了吗?”
“他被吃了?可我刚才看到天上两个东西在打架……”
“那个是魔鬼甲胄。”
黑德维希开口说话时,一双深陷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金毛”的双眸。
“啥?我们国家还有这种技术?”
“他就是在魔鬼甲胄与妖魔的双重夹击下,死了。”
风把火焰吹过来,如今,三幢房子的屋顶都已经着火了,但是在蒙蒙细雨的管束下,它们也没有办法继续扩大,与雨水抗衡着。
“那等一会儿您是要去找他的尸体吗?我可以帮你。我刚好还在来的路上捡到了一个漂亮的盒子,好像是大顺帝国商队的。”
说着,“金毛”拿出来一个铁皮盒子。
上面写着汉字,他并不认识。
“这好像是一种食物的盒子,”“金毛”猜测,“应该是叫月饼。也不知道大顺帝国商队的人今晚死了多少,这事儿要是传到大顺的话,会不会引发两国的外交问题啊?”
“谁知道呢?跟我也没有关系。要是大圣帝国一怒之下打过来才更好呢。”
“打仗?那我得赶紧离开这,好吧,我本来就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跑路了,你要跟我一起吗?”
“什么意思?更具体些呢?”
黑德维希费力的扭动着,跑路这词汇比他想的还要沉重。
放下当下的生活,放下一切重新开始,这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而且,他真的能放下格里安就这么走了吗?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科隆大教堂以及佐默家族都是他的敌人。哪怕他自己就姓佐默。
不对,好像搞错了方向。如果今天格里安没有忽然出现,难道自己就会这么放弃为他复仇了吗?肯定不会的,无论多少年,他都要向他们复仇。今天只是个插曲。格里安在他心中,很早以前就死了。
“跑路,离开‘二十三’,去新大陆!要一起吗?科隆都这样了,完全就不是人应该呆的地方,我今天终于想明白了,科隆这鬼地方就不适合我这种人。其实我觉得新大陆和维京都可以,我那寻宝的能力,更适合跟着海盗们去当个大海盗!但是维京人说的语言我不会,要是去投靠维京人,我得新学一门语言,但是总是比在这里好的。反正都是为了钱啊美女啊什么的,您说呢?”
“维京?算了吧。”黑德维希比画着手势,“他妈的那种鬼地方。”
黑德维希的印象里,维京就是个与西法兰克王国隔海相望的破岛国,上面是一群野蛮人。
不过就是这群野蛮人,也把西法兰克王国叨扰得不堪重负。
“那就新大陆,”“金毛”说,“反正不管是去哪,都得往西边走,您有兴趣吗?我看您也挺,可怜……”
他觉得自己大度的不得了,自己的魔鬼武装让雅各布拿走了,结果人还死了,魔鬼武装彻底拿不回来了,自己现在不光不抱怨,还想着带雅各布的朋友去发财,简直就是一个大好人。
“所以您想喊上我一起,是想让我保护您吗?”
“额……话是如此,但是我肯定不会亏待了您。”
“他妈的,您有钱吗?”
“我现在没有,但是我感受到这附近有一个地方有很多金条,我认真的!”
“在哪?”
其实如果去其他地方搞一些钱再去发展一些势力。回来再复仇也不迟。毕竟待在科隆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方法。自己长得又普通,根本不可能成为贵妇的男宠。再加上自己这张脸。在整个科隆贵族圈大部分人都认识。
如此说来,跑到新大陆去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这时,他们发现了一个小火苗,可以稍微取暖。
他在窗边一张椅子上坐下,向四下里看了看,突然有一种古怪的、与世隔绝的宁静。
“金毛”一边用长棍子捅着火,一边说道:
“就在那边。”
“金毛”指向原本是墙花酒馆的方向。他叹了口气,靠在背后的墙壁上。
“我确定了好几次,我本以为是出问题了,但是我跟在您身后走了一路,即便这么远了,我也感受到就是在那边,而且财富巨大。”
“您认真的?您说的他妈的不会是城里某个府邸吧?”
黑德维希抱怨着掰开一小块面包。真没想到,在废墟里还能捡到干巴面包,显然它曾经非干燥,到现在都没完全被雨水浸透。
他的肋骨部分已经不是那么疼了,他也不知道是疼过劲儿了,还是说那伤口在慢慢愈合。
“当然不是,您要是不相信我就自己去了。”
“这他妈的是信不信的问题吗?佐默家族的禁卫军在那边。”
“我又没说宝藏在地上。”
“金毛”指了指脚边的下水管道口:“考虑一下?‘他妈的’先生?我觉得经过那‘妖魔’一折腾,下水道里应该也没有‘羔羊’了。
“为表示我的诚意,我可以直接告诉你,经过我的感知,那地方应该有很多很多金条。
“就在墙花酒馆地下。”
黑德维希自动略过了尸体,目光被眼前一间破旧的、但还留有主体的房屋吸引。
地上残留着一些被雨水淋湿的书页,四处散落着断塔、瓦砾和残垣断壁。柴堆上燃烧着火苗,那是唯一的光亮,照亮了一间四壁破碎的屋子,映照出屋子里寂寞萧索的气息。
屋子正中央的木桌上放着一本翻开了的老书,《神曲》,书页上写满了已经褪色的字迹,宛若时光倒流,令人沉醉。
说来奇怪,一篇分析《神曲》的文章竟会勾起黑德维希对往事的回忆。
提起书籍,那真是一言难尽,在通常情况下,黑德维希从不看书,更不会写东西。课本已够让他脑袋疼了,要是休息时间还要看书,他觉得不如去吃屎更令人愉悦。
话虽如此,不久之前,黑德维希还在痛骂报社的编辑,拒绝了他写了半年的小说,拒绝不要紧,重点是编辑的评价,那编辑说:
“行文枯燥,多处动词的书写出现了错误,语法更是一塌糊涂,更别提内容,简直是从三百年前的坟中挖出来的。”
直到现在,黑德维希也不认同编辑的评价。
魔法师与贵族少爷的冒险之旅哪里俗气老套了?
在那故事中,魔法师与贵族少爷的原型就是黑德维希与格里安。与现实不同,在黑德维希笔下,魔法师的身世很惨。
但或许正是由于自己的出身并没有那么糟糕。黑德维希在许多事情上并不果断。他不止一次跟格里安说,他宁可出生在糟糕的家庭,也不想夹在中间,不好不坏,既享受不到贵族的利益,又无法在混乱的环境中奋发,产生不屈的毅力。
说来也搞笑,他变得努力起来,还真就是父亲里夏德·佐默忽然死亡,爵位被偷,家破人亡以后。
一天打两份工。还能学个俄语。俄语这东西可是以前格里安拉着他学,他都不看一眼。
但即便在下城区过得很不好,也比他小说里过得好得多。
小说里的他一句话总结是:酗酒的爹,难产的妈,生病的妹,破碎的他。
就是这样一个悲惨身世的主角,一步步成为了受人尊敬的魔法师,并在一次劫难中救下了贵族少爷,成为了贵族少爷崇拜的偶像,而后踏上了讨伐恶龙的旅途。
而在现实中,黑德维希的家庭可以总结为:侯爵的爹,已婚的妈,偷情的二老,私生的他。
但即便是私生子,他的待遇也比大多数私生子好得多,因为他的母亲也是贵族,而非被侯爵强暴的可怜女仆。
据说,黑德维希的父母双方在双方都是单身时,谈过长达两年的恋爱。而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母亲单方面提出了分手,选择了当时也风华正茂的雅盖隆伯爵。又过了好几年,格里安的大哥出生后,佐默侯爵与已经生了好几个孩子的初恋再度勾搭上(据说是在成人假面舞会相遇了),彼此当起了情夫情妇,于是,黑德维希就这么降生了。
同时拥有了两个名字,黑德维希·雅盖隆与路德维希·佐默。
是的,黑德维希根本不是化名,这就是他的名字。
路德维希·佐默,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因此在私下,格里安一直喊得都是黑德维希。
只是在通书信时候,黑德维希的署名依旧会写上路德维希·佐默,因为那控制欲极强的变态父亲,一点都不想看见他原来的名字,只要发现一次就会大吼大叫,乱砸东西,期初,黑德维希以为他父亲不喜欢的是名字部分,后来渐渐发现,父亲似乎是看见“雅盖隆”这姓氏就脑袋疼。
真是奇怪,明明自己应该是带着父母双方的爱出生的,可是,自打出生后,双方再也没了联系,就连在父亲面前提到母亲都会遭到白眼。
黑德维希永远不会忘记,有一天他询问:“父亲,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母亲?”
这话一定触动了某种回忆,父亲伸手取过烟灰缸,熄掉了香烟。眼里起了微妙的变化,一种难以形容的东西在那儿游移了片刻,下一秒,烟灰缸出现在黑德维希头上。
自打那以后,黑德维希就再也没提过母亲了,即便两家的距离不算很远。
也就是工业区距离墙花酒馆的距离吧。
“是啊,不远。
“可就算这么近,我根本就没想过格里安就在身边。也没想过你一开始会不认我……”
至今,黑德维希闭上眼睛回忆往事,仍能记起自己当时送格里安服兵役的情形:穿着正装,汗湿的手抓着一双长手套,身板单薄,窘态十足,站在门槛上。
那天也是大雨天,声音、雨水、浪涛的拍击,甚至连秋季的雾霭和湖水的咸味,全都是曾经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回忆。
越想,黑德维希越感到心口隐隐作痛,由于紧张,喉咙发紧。
手上翻着《神曲》解析的书页,只能感受到无尽的冰冷。
他摸着自己的脸颊,很凉。
他哭了。
可能是身子已经冻僵了,黑德维希没有感受到多少的悲伤,可是眼泪就是止不住往下流,世界上最难过的事,莫过于死不见尸。
有了尸体,起码可以抚摸着,望着那苍白且毫无生气的脸庞,然后扑倒在尸体的身上,反复推动着格里安的身子,试图唤醒格里安的心智。过一会儿很快发觉,格里安真的死了,已经没有了呼吸,一滩血迹在他头部静静地流淌着,一双眼睛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心跳声归于死寂,身体也完全冻僵了,硬邦邦的,没有丝毫的温度。
轻叹一口气,黑德维希将夹在《神曲》中的书页对折,将它塞进衬衫夹与大腿之间的缝隙里。
其实他也不知道格里安看没看过这分析《神曲》的文章,但是他没事闲的就在那看书,《神曲》也应该看过。
又在地上剪了一些书页,他把他认为格里安看过的文章都规规整整叠起来,收好。
慢慢的,黑德维希的动作停了下来。气温似乎到了零下,空气中弥漫着微小的冰晶,低温涌入,刺痛感在胸腔深处蔓延开来。
他已经没有力气去锤打这令人悲伤的现实了,只能靠在桌子上,头垂下来,凝视着鞋上的淤泥,他站在寒风中,衣衫单薄,脚趾蜷缩着,挤作一团。他猜,要是脱下鞋子,说不定能看到冻成青紫色的脚趾。
看了看周围没有温度的尸体后,他不禁思考,死了这么多人,科隆这边该怎么跟皇帝交代呢?
这里会重建吗?
在未来,也许四五年后,这里会重新出现一批人,而后忘却今天发生的事吗?就像在这世上已经没人再记着他了。
不久之后,他穿过一片还算完好的城区,他每走一步台阶,就感觉到骨折之后受到震动的剧痛。能稍稍安慰他的是:用不了多久,他就能走出下城区了。
黑德维希记得,上课时老师说,这种结构的区域,一旦遭遇到敌人的入侵,里面的人顽强抵抗,就能让敌人很难继续推进。因为街道狭窄,很容易设置路障。马路和小巷的布局使得入侵军队相对容易被侧翼包抄,一不小心就会被围困起来。而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区域纵火,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士兵被困在火中无法逃脱。
但这是几百年前的说法了,现在,不用在地上行走就能毁灭一切。
“我去,兄弟您还活着啊。”
黑德维希一回头,是“金毛”,没想到这家伙也还活着。看来刚才身后的声音很有可能是这家伙。
讲实话,在这时候,碰见个老熟人还怪感动的。即便曾经是敌对的阵营。
其实也不能说是敌对的,“金毛”应该是里夏德·佐默在位时就在“二十三”的员工了。偏要说,在一年前双方还是盟友呢。
“我真是太开心了,我以为不会有人活着,结果居然看见了您。天呐,我们这算是患难之交了吗?哦,对,雅各布呢?他去哪儿了?”
“金毛”朝黑德维希走过来。
黑德维希伸出手,打心眼里羡慕“金毛”目前的心态——欢喜于自己仍存活着。可握手时,他却发现“金毛”的手软绵绵、沉甸甸,跟死人的手一样冰凉,似一种没有生命的东西。
是啊,没有几个第一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人,看见这么多尸体,会没有任何反应吧?
哪怕是这个参加了两次墙花之夜的刽子手。
嗯……他两个人头还是买来的……
“他死了。”黑德维希说。“你难道没看见他被妖魔吞了吗?”
“他被吃了?可我刚才看到天上两个东西在打架……”
“那个是魔鬼甲胄。”
黑德维希开口说话时,一双深陷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金毛”的双眸。
“啥?我们国家还有这种技术?”
“他就是在魔鬼甲胄与妖魔的双重夹击下,死了。”
风把火焰吹过来,如今,三幢房子的屋顶都已经着火了,但是在蒙蒙细雨的管束下,它们也没有办法继续扩大,与雨水抗衡着。
“那等一会儿您是要去找他的尸体吗?我可以帮你。我刚好还在来的路上捡到了一个漂亮的盒子,好像是大顺帝国商队的。”
说着,“金毛”拿出来一个铁皮盒子。
上面写着汉字,他并不认识。
“这好像是一种食物的盒子,”“金毛”猜测,“应该是叫月饼。也不知道大顺帝国商队的人今晚死了多少,这事儿要是传到大顺的话,会不会引发两国的外交问题啊?”
“谁知道呢?跟我也没有关系。要是大圣帝国一怒之下打过来才更好呢。”
“打仗?那我得赶紧离开这,好吧,我本来就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跑路了,你要跟我一起吗?”
“什么意思?更具体些呢?”
黑德维希费力的扭动着,跑路这词汇比他想的还要沉重。
放下当下的生活,放下一切重新开始,这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而且,他真的能放下格里安就这么走了吗?
无论从何种角度看,科隆大教堂以及佐默家族都是他的敌人。哪怕他自己就姓佐默。
不对,好像搞错了方向。如果今天格里安没有忽然出现,难道自己就会这么放弃为他复仇了吗?肯定不会的,无论多少年,他都要向他们复仇。今天只是个插曲。格里安在他心中,很早以前就死了。
“跑路,离开‘二十三’,去新大陆!要一起吗?科隆都这样了,完全就不是人应该呆的地方,我今天终于想明白了,科隆这鬼地方就不适合我这种人。其实我觉得新大陆和维京都可以,我那寻宝的能力,更适合跟着海盗们去当个大海盗!但是维京人说的语言我不会,要是去投靠维京人,我得新学一门语言,但是总是比在这里好的。反正都是为了钱啊美女啊什么的,您说呢?”
“维京?算了吧。”黑德维希比画着手势,“他妈的那种鬼地方。”
黑德维希的印象里,维京就是个与西法兰克王国隔海相望的破岛国,上面是一群野蛮人。
不过就是这群野蛮人,也把西法兰克王国叨扰得不堪重负。
“那就新大陆,”“金毛”说,“反正不管是去哪,都得往西边走,您有兴趣吗?我看您也挺,可怜……”
他觉得自己大度的不得了,自己的魔鬼武装让雅各布拿走了,结果人还死了,魔鬼武装彻底拿不回来了,自己现在不光不抱怨,还想着带雅各布的朋友去发财,简直就是一个大好人。
“所以您想喊上我一起,是想让我保护您吗?”
“额……话是如此,但是我肯定不会亏待了您。”
“他妈的,您有钱吗?”
“我现在没有,但是我感受到这附近有一个地方有很多金条,我认真的!”
“在哪?”
其实如果去其他地方搞一些钱再去发展一些势力。回来再复仇也不迟。毕竟待在科隆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方法。自己长得又普通,根本不可能成为贵妇的男宠。再加上自己这张脸。在整个科隆贵族圈大部分人都认识。
如此说来,跑到新大陆去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这时,他们发现了一个小火苗,可以稍微取暖。
他在窗边一张椅子上坐下,向四下里看了看,突然有一种古怪的、与世隔绝的宁静。
“金毛”一边用长棍子捅着火,一边说道:
“就在那边。”
“金毛”指向原本是墙花酒馆的方向。他叹了口气,靠在背后的墙壁上。
“我确定了好几次,我本以为是出问题了,但是我跟在您身后走了一路,即便这么远了,我也感受到就是在那边,而且财富巨大。”
“您认真的?您说的他妈的不会是城里某个府邸吧?”
黑德维希抱怨着掰开一小块面包。真没想到,在废墟里还能捡到干巴面包,显然它曾经非干燥,到现在都没完全被雨水浸透。
他的肋骨部分已经不是那么疼了,他也不知道是疼过劲儿了,还是说那伤口在慢慢愈合。
“当然不是,您要是不相信我就自己去了。”
“这他妈的是信不信的问题吗?佐默家族的禁卫军在那边。”
“我又没说宝藏在地上。”
“金毛”指了指脚边的下水管道口:“考虑一下?‘他妈的’先生?我觉得经过那‘妖魔’一折腾,下水道里应该也没有‘羔羊’了。
“为表示我的诚意,我可以直接告诉你,经过我的感知,那地方应该有很多很多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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