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冬城很少有夜生活。

  哪怕是这座城市相比之前,更加富有,生活质量大大提升之后。

  这里的人们还是不太习惯夜生活。

  大多数时候,这里的夜晚都太冷了,漆黑的夜晚仿佛能吞噬生机。

  谁会闲得没事出门。

  9527会。

  不过他是有事出门。

  晚十点,魔能路灯的光芒,让天上星斗不再清晰。

  失眠的时候,9527曾蹲在窗台,观察这些路灯是否真的亮一整夜。

  答案是否定的。

  路灯会在凌晨一点熄灭,清晨5点重新点亮,可以理解,毕竟给几乎没人通过的街道照明,确实有些浪费。

  路灯杆下堆积着混合泥土的脏雪,说不定里面还掺着动物粪便,和某个刚喝完大酒醉汉的尿液。

  一直会被冻到春天快结束的时候。

  雪这玩意儿其实并不干净,也许刚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还行,但只要一落地,就总会粘上空气中的各种东西。

  环境什么样,雪就什么样。

  就像他。

  9527觉得,自己走上行骗的道路,不是说全怪环境,他本人肯定负主责,但所处的环境一定也要承担不少次要责任。

  从小是个孤儿,在街头上混,那时候街头上的孩子,除非撞大运,被难得一见的好心人领养,基本就那么几条出路,坑蒙拐骗偷,怎么走都不是正路。

  离开主路,在路灯光照不到,迷宫一样的阴暗小巷子里七拐八拐,抵达此行目的地。

  一间破破烂烂的棚屋。

  门口一位老乞丐,裹着厚厚的毯子,混身散发一股酸腐的味道,看不出是睡是醒。

  9527掏出一枚铁质镀铜的“金徽章”,递到老乞丐面前。

  对方微微抬头瞄了一眼,随后又窝回去,什么都没说。

  身为这里的熟客,9527知道,自己通过验证了,于是推开棚屋门,走入挡在破草席子后一人来宽的隧道。

  绕过两个拐角后,眼前豁然开朗,一家宽敞,混乱,破败与奢华并存的酒馆。

  一方面,是劣质的酒水,发霉的木头混合成难闻的味道。

  另一方面,酒馆中的墙面上,角落里,却摆着价值不菲的画作和雕塑。

  那些是好不容易偷来,但因为各种理由一直出手不出去赃物。

  这里是暗影公会的分部。

  暗影公会是内部成员自己的叫法,外界叫法一般是盗贼公会,骗子公会,或者更直接一些,老鼠公会。

  小偷,骗子,情报掮客,卖假药的等等,一切违法行当里也算鄙视链底层的从业者聚集地。

  这里最明目张胆地提供掺水劣质酒,不怕被举报,除非能打过管事的,不然别想喝到好酒。

  除此之外,还提供销赃,情报买卖,开设赌局,和提供相对安全的谈判场所,以及万一死在这了,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被扒掉后,还很“贴心”地帮忙收尸。

  尽管这里的服务水平远低于正常酒馆,但流水依旧高得吓人。

  没办法,干这一行的,只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不伪装,稍微放松。

  而且“老鼠”们都还挺有钱的,也没有一点存钱的习惯。

  存钱给谁用呢?

  说不定哪天失足,就被抓住坐牢,甚至横死街头。

  他们都没多少正面作战能力,哪怕是最好的贼,被人现场逮住,一对一的情况下,可能连个刚出道的蹩脚佣兵都打不过。

  再加上超级容易得罪人的工作属性,那真是死亡如风,一吹就倒。

  9527走进酒馆,环顾四周,这里更新换代的速度一向很快,自己才隐退多久,就没多少熟面孔了。

  迷茫之际,一位帅得好像魔影明星,一米八几金发卷毛,鼻梁挺拔,还长着对深邃迷人蓝眼睛的小伙,叫住9527。

  “嘿,快看看是谁来了,这不是曾经北境最好的骗子,如今卓戈集团的管理层吗?”

  他说着张开双臂,给9527一个拥抱。

  “好久不见,老朋友。”

  “好久不见。”

  “欢迎重回大陆酒馆。”

  “得了吧,你还真能一点不尴尬地把这个名字说出来啊。”

  大陆酒馆,听起来还以为是厉害的地方,好像这里规则严明,不允许一切暴力一样。

  其实这种起名方式,是他们的一贯传统。

  能力先放一边,名头一定要唬人。

  比如潜入过稍微有点安保地方的,就敢自称暗夜无形者;放高利贷的,就叫金币与财富之主;做假酒的则是掌控葡萄与麦子的炼金术师。

  至于9527,他当年的名号是谎言与诡计神选。

  而眼前的金毛,则是“闪电金色快手”。

  听名字就能想到,是个小偷。

  也是9527约见的人之一。

  “怎么了,我还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快来吧,我准备了几瓶好酒,正经的好酒。”

  “还正经好酒,哈哈哈。”

  “那我又不是骗子。”

  “手机还我。”

  “什么手机?”

  “别装傻,当我没入行的新人呢,多少年了手还不干净。”

  “开个玩笑。”金毛快手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部手机,正是9527的。

  职业习惯,走到哪摸到哪。

  带着9527来到角落的一张桌前,那里还有几位他的老熟人。

  自然也不是正经人。

  “喔哦,为这个老骗子的回归干一杯!”

  金毛还真没说瞎话,他带来的确实是没掺玩意儿的好酒。

  喝了几轮,状态微醺。

  “快说吧老骗子,你说的那个大买卖,到底是什么,该不会想加入先掏一笔情报费,诈骗到我们几个老哥们头上了吧。”

  9527装作喝得有些上头,“我骗你们干什么,绝对是大生意,你们一辈子都见不到几次的大生意。”

  在场的几位,虽说都是混迹本行业已久的资深人士,但参与过的大生意数量并不多。

  机会少,难度高,还很容易血本无归。

  因为大生意下手的东西知名度都有点高,原所有者势力也不会小,很容易得手了却没人敢接盘。

  不然大陆酒馆里也不会摆着那么多好东西了。

  全是销赃销不掉的。

  “大生意能轻易说吗?”

  “切,你这么说的时候,就是为了做局铺垫了,我们把你当哥们,你想捞我们一笔?”

  “咣当!”

  9527把一个钱袋丢在桌上,听声音起码三四斤沉,金毛扒拉开一个缝,就看到袋子里金灿灿的光。

  硬通货,是卓戈给情报活动批的经费,这一袋不算是全部经费吧,也占总数的快百分之一了。

  “你干嘛去了?”其他人惊讶地问。

  “现在你信不信是大生意。”

  “信,信。”桌上另一位惯偷伸手就要摸钱袋。

  那可是论袋装的金币,一袋子顶上他们几年收入。

  “不干活的别摸!”

  9527一巴掌打开那不安分的小手。

  “说真的呢,你确定有进洛曼的方式?”他问金毛,“能进去,这生意就有的做。”

  听到这,金毛不太好意思地挠挠头。

  “我,我要结婚了。”

  “噗——”

  9527一口好酒全喷了出来。

  “你要结婚了?”声都变破音,“不对,想一想你这张脸要结婚还挺容易的,祸害谁家姑娘去了。”

  他又倒了杯酒,压压惊。

  “洛曼威尔顿公爵家的姑娘。”

  “噗——”

  9527这次是彻底绷不住了。

  “公爵家的姑娘?”

  金毛点点头。

  “那是公爵家的姑娘!”

  “嗯,你没听错。”

  “不是,哦,我明白了,所以进入洛曼的方式,就是嫁进去。”

  9527觉得还是不对,“就算你小子长得帅,凭什么公爵家的姑娘看上你。”

  “我伪造了一个小贵族的身份,在她来萨顿玩的时候认识的,因为是个小贵族,所以我嫁过去时能带些随从。”

  9527懂了,帮他们进入洛曼的方式,是陪嫁。

  比他想象中理想很多,如果能混进公爵家族,那获取情报的机会也多不少。

  “还是有问题,小贵族和公爵之间,差距可不是一点。”

  “那个威尔顿公爵出了名的能生,有五十多个孩子,很多孩子待遇也没多好,只是能让我这辈子稳定了,有赚更多钱的机会,我还是想赚点。”

  金毛同时解释了自己能被看上,和他仍然想接活的原因。

  “就这些?”

  9527的直觉告诉他,光凭长相和小贵族身份,还不足以吸引一位被冷落的公爵之女。

  再怎么说,那女的应该也有的是异性可以选。

  “就这些。”

  “你知道我在说谎这方面很有经验吧,如果不说实话,这生意做不了。”

  9527怕这里有什么猫腻。

  金毛涨红了脸,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最后像是鼓足勇气,才磕磕绊绊地说:“她喜欢走后门。”

  “不是,走后门……嗷!爱好特殊啊,可是喜欢走后门也不至于……”

  “是她喜欢走我的后门。”

  此言一出,酒桌上瞬间陷入沉默。

  9527的世界观受到了小小的冲击。

  道具赛!

  “哦,哦,嗯,是这样啊,那,那是挺不容易的。”

  “行了,哪有那么多不容易的,说不定他就喜欢这个呢。”

  刚才伸手想摸金币的人不耐烦地说:“快说说是什么大生意吧。”

  “好吧,咳咳,说正经事。”

  9527清了清嗓子。

  “你们都知道洛曼最近不太平吧。”

  其他人点点头。

  “所以,有位大人物,需要有关洛曼可能发起战争的所有相关情报。”

  “懂了,做情报贩子,是哪位大人物?”

  “不清楚,他单方面联系我,情报按条和重要程度收费。”

  9527很清楚,他的这些“老朋友”们都是拿钱办事的,一切东西都标好了价格,包括忠诚度。

  所以他们获知的信息,局限到与金钱相关的部分就好。

  “不知道是谁你就敢接?”

  “这钱你要不要,再说了,什么大人物对咱们有区别吗?”

  9527的话很直接,也很现实。

  他们和真正的大人物,几乎不会有接触,就算难得接到那种委托,也是被用完就丢一边的命。

  所以是谁,确实没多重要。

  “我接了。”没多少犹豫,金毛直接说,反正他怎么样都得去洛曼。

  “这些是几条情报的钱?”另一人问。

  “是去洛曼就有的钱。”

  9527就没干过经费这么充足的活,谁知道卓戈到底多有钱。

  “一袋子我们几个分?”

  “一人一袋子。”

  “哇哦。”

  事实证明,钱这玩意儿还是好使,如果不好使,那就是不够多。

  很快,一支由资深低端犯罪人员组成,完全利益驱动的情报小队,扮成一位入赘小贵族的随从,前往洛曼帝国。

  —————————

  萨顿王城。

  储君大王子府邸。

  王子已经把自己关在家里很久了,几个月以来,没搞任何动作,对外宣称是学习知识,寻求进步,当好自己储君的身份。

  他也确实采购了很多书籍,还雇佣了一位来自异国,德高望重的老学者。

  好像他真的在学习一样。

  不过从某种意义来说,他也是在学习,只不过学的东西不太常见。

  卧室中,王子摘掉头上的设备,眼神中充满狂热。

  他已经接触到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更伟大的事业。

  王位,不过是凡间的俗事罢了。

  神权,才是值得追寻的目标。

  他本来联系洛曼,只是想获得洛曼帝国的支持,但是他获得的并不只是支持,还有更宝贵的东西。

  制造神明。

  听起来就让人向往。

  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也需要尽自己所能尽力。

  成为萨顿之王,然后让萨顿也成为伟大升魂的一部分。

  “可是我现在要怎么成为萨顿之王,那老不死的还不咽气,反而身体越来越好了,不知道还能活几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把王位传给格尔达,荒唐,明明他曾经那么讨厌那个野蛮人。”

  “冷静。”

  异国的老学者,虽然不是洛曼人,但同样是升魂者的一员。

  “吾主已经计划好一切,只需要静静地等待,机会会到来的。”

  “那我成为萨顿之王后面呢?北境的那个野蛮人肯定会做些什么。”

  “比她更快地下手。”

  老学者平静地说。

  “就在你继位的当天,洛曼威尔顿公爵将率领他的军队,进攻北境,排除你的隐患,为了计划顺利,需要北境的布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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