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之战”影响深远,如果放眼历史,就会发现这是个比较关键的转折点。

  这就涉及到时代和制度因素了。

  如果没有外来人口补充,罗曼每打一次战争,没有两三年的时间是没办法喘息过来的。

  因为打的太惨了。

  而“春雨之战”这种级别的,要是没有战争红利,罗曼最起码要十年时间才能逐渐恢复过来。

  但别的贵族却并非如此。

  无论赢了还是输了,都好像没什么区别。

  社会制度是一部分原因。

  比如,雄鹿高地的欧文领主死后,欧文子嗣对盖尔公爵低头服软,表示以后不犯错了,就能回去继位,父亲造反,儿子不会得到株连。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当然,这种底线是会被不断突破的。

  司马懿对此很有发言权。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个时代的贵族打不出歼灭战的效果。

  这就和军队制度有关系。

  军队制度又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经济发展不行,军队组织度就不行,就打不了歼灭战。

  所以战争模式很低级,烈度不高,算是温和的鱼塘局,处于春秋模式。

  战国模式都不这么玩了。

  一旦出现更强大的军队组织力,要打就往死里打,往亡国灭种的程度去打,惨绝人寰的万人坑都算是正常操作。

  现在“春雨之战”意味着什么呢?

  罗曼给了这片大地所有贵族们一点小小的高端局震撼!

  上一次和贵族联军的战斗,罗曼练兵不精,效果很差。

  因为那时候,整个军队大半都是新兵,只练了两三个月的时间,就匆匆将他们拉上战场了。

  所以伤亡较大,在理解范围内。

  但这次不同,这次大部分的士兵都训练了半年时间,称得上精兵强将了,这也是罗曼敢打野战的原因。

  毕竟如果还都是新兵的话,那罗曼肯定要被冲烂。

  但就是可靠的军队组织度,他反过来靠着人海战术,拖死了所有的征战骑士。

  战果也是极其丰厚的。

  首次全歼万人大军!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这是值得铭记的事情。

  因为,战争会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

  而在未来,这种进步会更明显、更直观的体现出来。

  不卷的人会被卷的人给卷死,就像是把肉掌伸进绞肉机里。

  罗曼就是那个带头开始卷的卷王。

  他过去卷了两年时间,卷出来个河谷之王的地位。

  发展速度无论如何也不算慢了。

  也就百年前的征服者能和罗曼相提并论了。

  至于前者是怎么做到的,罗曼就不知道了。

  罗曼只知道,他开了挂、拼尽全力去发展了。

  从斯格镇到起源城,其中的艰辛和劳累真的就只有那群牛马能懂了。

  一年到头就没几天能休息的时候。

  得承认,这是一群能吃苦的人。

  所以在今年,这些人将肩负更多的劳作。

  因为他们适应了过去的劳作强度和流程,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过去五个小时才能做完的活,现在四个小时就做完了。

  罗曼倒也能心安理得的增加劳动量。

  当然,等他吃掉“春雨之战”的战争红利后。

  他也会适当的放出点好处。

  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环境、兴建基础建设——当然,这得靠他们亲手去创造。

  毕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将他们创造出来的财富分润一些给他们。

  这不就是大老爷的大恩大德嘛!

  耶!(双手比V)

  ……

  迪克抱着一桶啤酒,来到监牢。

  “真不能把他放出来?”

  他问狱卒。

  狱卒有些底气不足,“罗曼老爷说不行……”

  迪克解释,“我保证不会出事的。”

  在他说话的空档,狱卒表情坚定起来,

  “教官……迪克副团长!罗曼老爷说不行就是不行!这是您教给我们的!军令如山!谁来了都不行!”

  狱卒有些激动,所以嗓音也很大。

  迪克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很好!”

  曾经是奴隶的安置房,现在变成了战俘营。

  血盐骑士弗朗特就坐在茅草堆里,四肢拴着铁链,链接着四块百斤重的铁板,有此殊荣的仅他一人,见到迪克便微笑道:“我以为你在这里很有地位嘞。”

  “是有点地位,但这儿规矩和别的地不同。”迪克回答。

  “看出来了,”血盐骑士说道,“不然我怎么会成为阶下囚。”

  他从未想过会落到这种地步。这儿阴暗潮湿,茅草臭烘烘的,每到夜晚,跳蚤就在他身上开宴会,糟糕极了。

  迪克也没办法改善他的处境,他知晓弗朗特是一等一的骑士。

  他们曾交过手,那时弗朗特不算年轻,他却很年轻。

  如今他又见到了弗朗特,面容有些苍老,棕发夹杂白发,但弗朗特依旧是贝希特斯家响当当的血盐骑士,在逆境中也保持着足够板挺的身姿。

  “哈尔堡一别,我觉得我们未来还能再见,但后来听说你出事,又觉得我们此生再也见不到了。现在才知道伱躲在这里……”

  “我在这躲了很多年啦,”迪克平淡的说,他将木桶放下、取出酒杯,“他们都容不下我。”

  “这是个好地方。凯特大人想要这片河谷。”弗朗特说道。

  “以前可不是好地方,人少,贫穷,勉强混个温饱,唯一优点是没有贵族,但当罗曼来了后,这个优点也变成了缺点。”迪克说,他又掀开了桶盖,“但他们觉得这片土地有了主人就能强大起来?哼,弗朗特大人,有些人的强大不是因为土地。只是别人常有误解,认为一个好的封地就等于一切。”

  “当年你不是这样说的,”弗朗特爵士指出,“哈尔塔特盐矿之争,你信誓旦旦的说要为沃里克大人夺得那座盐矿的所属权,为此和贝希特斯竞争,虽然被我击败,可大家都承认你的勇武。谁知道你回去后就杀害了沃里克大人……”

  迪克动作停下来,说道:“那时我太天真。”

  “你为什么要杀沃里克大人?你的同僚都叫你‘干净的迪克’、‘清澈的男人’,大地上就没有取错的外号,所以我当初一见到你就欣赏你了,结果你把他们全都杀了,迪克,我相信事出有因。”

  “……我的妻子向沃里克大人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她当时怀孕七个月了,心里很不安,盼望着我回来——那时我输了战争,想挽回我的失利,于是参加了一场橡木大公举办的比武大会,冠军能拿到一条秘银项链,我希望得到它,向我的君主请罪,可当我回去后,得知我的妻子死了,死在沃里克大人的城堡里,他们说她怀了个女孩……我用那条项链活活勒死了他……”

  他没说下去,俊朗沧桑的脸庞散发着悲伤气息,摸出那条发黑的银项链,细细摩挲。

  这是另一条,他专门找银匠定制,送给妻子的另一条项链,他多希望能亲手将项链戴在她脖子上,或者送给他未出生的女儿。

  弗朗特沉默说道:“这不怪你,但这是你为罗曼大人效忠的原因吗?那位大人快和你现在的名声差不多啦,要不是你帮我拦着,他肯定会亲手把我的手脚打断,就和那些审判骑士的下场一样。”

  “那是因为您伤了格林和亚伦,还好您有分寸,没杀了他俩——哪怕你杀了其中一个,就算我拼命求情也保不住您的命,您会被砍成肉酱然后喂狗的。”

  “咱们骑士不就是这样子的吗,遇到大人物总要留情面的,我打赌那俩没有二十五岁,现在居然是三阶骑士了,遇到这样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哪能真下死手。”弗朗特感叹说,

  “所以你要跟着他做什么呢?我不想说的,但你是不是还有恨?还有没发泄干净的杀意,可是那样的贵族太多啦,你们杀不完的啊。”

  他活了五六十年也遇见过这样的贵族。

  不拿贵族当贵族看的贵族,还有个杀贵族的迪克……

  这俩家伙凑在一起能干出什么大事来我都不敢想。

  “不,那段恩怨早就断啦,你去和我的团长去说这个吧。”迪克嘴角有一抹哀伤的微笑,给血盐骑士倒了杯酒,

  “弗朗特大人,您知道吗,我以前真的有恨,但我后来又遇到个小女孩,小小的,瘦瘦的,她惊慌失措的逃到山里,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我的女儿也活着,也该有她那样大了,这样一想,我的恨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啦……我们总得接受现实,往前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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