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血丸子说简单也简单,对于爱吃的人怎么做,哪怕就是清煮都喜欢吃。

  而想要征服外地人的胃,那着实得下一番功夫。

  比如油煎,最好是微微黄,切片厚度也有讲究,太薄了没口感,太厚了有些人吃不惯,适宜最是合适。

  做到这些,然后就是把漆黑的外皮去掉,多放新鲜蒜苗和青红椒炒,要是再加几块五花腊肉,味道层次会更加丰富。

  「好香啊!」叶宁闻得直流口水。

  李恒拿一双筷子给他:「叶宁同志,帮我端盘出去,特批准你偷吃三块。」

  「嘻嘻。」叶宁贼眉鼠眼地接过筷子,端着猪血丸子出去了。

  稍后李恒问旁侧的麦穗,「你学会了没?」

  麦穗有些不好意地说:「太复杂了。」

  「哦哟!大学四年想要吃麦同学做饭,估计是很难指望上了。」

  李恒叹口气,转向周诗禾,「你肯定看一眼就会,对不对?」

  周诗禾瞄眼闺蜜,会心一笑,没拆台。

  李恒烧菜的手法基本都是江湖菜,野得很,所以闻起来特香,看起来也老口其实不是他不会正宗手法,而是他明白余老师和周诗禾这样家庭的人,正宗手法估计没啥兴趣,野路子的菜更能迎合她们的新鲜感。

  江湖菜有个特点,做菜一般比较快这不,不到40分钟,6个菜就挤满了一桌,5人围坐着吃得十分精心。

  期间,大快朵颐的叶宁嘟囊问:「李恒,你收妹妹不?」

  李恒没反应过来,「什么妹妹?」

  叶宁用筷子头指着自己,「就是我做你妹妹啊。」

  「异姓兄妹?」

  「对。」

  李恒抬头:「我听叶学姐说过,你和高中一个男生一直有书信往来,还认我做哥哥?」

  叶宁咬着筷子头:「我和别的男生有书信往来,就不能认你做哥哥了?这是什么逻辑?」

  李恒问她:「那男生长得什么样?」

  叶宁回答:「还行。」

  李恒追问:「还行是哪种程度?」

  叶宁上下打量打量他,「没你好看。」

  李恒打趣:「啊?连我都比不上么?叶宁同学,你这是啥眼光?」

  叶宁筷子指指他,特别气愤:「不是!!!李恒你长相有多好,你自己心里没个数吗?

  你不知道我们女生寝室在背后是怎么议论你的吗?说你是我们管院最师的男生,说不得就是我们复旦最好看的男生。」

  李恒拒绝地很干脆:「那就更不能做你哥了。我生的这么好,他要是看到你和我来往密切,我怕他来学校捅了我。」

  叶宁懵逼:「一个男人能这么小气?」

  李恒说:「这不是小气的问题。那我问你,假如这男生在学校和一个比你漂亮的女生频频互动,你吃不吃醋?」

  叶宁想了想,「吃醋。」

  李恒翻个白眼,「那不就得了!你有暖昧对象,做你哥收益太低。不做!」

  叶宁干瞪眼,语噎!

  麦穗、周诗禾和余老师一直旁边听两人对话,看到叶宁一路吃的模样,都忍俊不禁。

  饭后,外面的雨终于停了。在家了一天的李恒趁着消食的机会,又老样子出门溜达。

  临走前,他问麦穗三女:「三位美丽的姑娘,你们一起不?」

  叶宁刚被拒绝,歪个嘴没搭理他。

  周诗禾看眼麦穗,没做声。

  麦穗说:「我们商量好了,晚上一起打毛线手套,你自己去吧。」

  「那行,走了。」他没喊余老师。

  因为陈思雅和一女老师找过来了,人家有客人。

  哼着小调走出庐山村,李恒在一十字路口犹豫几秒,随后转向了校外,想去看看张兵的烤红薯摊位怎么样?

  有些凑巧,一路碰到了好几个熟面孔,大都是管院的,男男女女都有。

  这不,还没到校门口,又遇着了熟人,魏晓竹和一女同学。女同学面生,第一次见。

  「李恒,你这是去吃晚餐?」魏晓竹率先打招呼。

  李恒摇头,「我吃过了,出来散会步,你们呢?」

  魏晓竹说:「我们去外面改善伙食。”

  经过简单聊天,他得知面生女同学是她老乡,在隔壁同济大学读书,两女在初中和高中时期就是形影不离的朋友。

  出校门,过马路,李恒指指人气爆棚的烤红薯摊,「我去老张那看看,就不陪你们了。」

  「好。」」

  等他走远,老乡忍住问:「这李恒好帅,有女朋友没?」

  魏晓竹看眼李恒的背影,「他这样的人不会缺女朋友。」

  老乡问:「怎么讲?在你们学校很受欢迎?」

  魏晓竹说:「不是一般的受欢迎。”

  老乡问:「你和他怎么认识的?」

  魏晓竹把325和107两寝室联谊的事简单讲了一遍。

  听闻,老乡回头望了望李恒:「联谊寝啊,下次你们有联谊活动能不能带上我?」

  魏晓竹小惊讶,「你不会一眼就看上他了吧?」

  老乡道:「那倒不是,我只是喜欢认识帅哥。尤其是这种大帅哥。」

  魏晓竹听得哭笑不得,「劝你打消这个念头,我们寝室有两个都着了他的道,很苦的。」

  老乡问:「你们寝室的我都熟,哪两个?”

  魏晓竹沉吟几秒,还是说了:「戴清和艳玲。」

  这回轮到老乡惊讶了,「戴清这种姿色都苦?」

  魏晓竹点点头,没深入回答。其实107寝室有经常讨论李恒和胡平,毕竟都是大帅哥来着。

  只是李恒在才艺上完胜胡平,在气质上更是甩胡平几条街,关注度更高而已。

  按寝室小姐妹的分析说辞:要想凭容貌成功引起李恒的重点关注,女生长相得是小王级别。

  小王是什么级别?已经是非常逆天的水平好吧,放社会上哪个不是万里挑一的主?哪个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心高气傲的主?

  别以为复旦这届大一有三个,但那是历史最佳水平。君不见大二、大三和大四这么多学姐才凑出一个叶展颜么?

  缺心眼和阳成表示,小王放他们学校,妥妥的N0.1,金字塔最顶尖的那位。

  张海燕也说了,在沪市医科大,除了肖涵外,断层了,找不出能媲美小王的女生。

  戴清这样漂亮的女生都没能获得李恒青睐,老乡惊讶过后,登时有点泄气,

  偏头问:「那她女朋友和你比如何?难道还能有你漂亮?」

  魏晓竹的清纯可人气质,对青春期的男生简直是屠龙刀,没几个免疫得了,

  在她们高中几乎被男生神化。所以,老乡本能的认为,自己闺蜜来到复旦那也是如同高中一般的地位,在美貌上无人能撼动!

  到了小王这个级别的人,就算觉得肖涵特别漂亮,但也不会纳头就拜,她们有属于自己的骄傲。

  魏晓竹斟酌一番,措辞说:「我看过真人,很漂亮。」

  老乡忒精神地八卦一句:「假如让你挖墙角,能不能挖倒?」

  要是搁其她人,魏晓竹不会回答这种问题,但两人初中就十分投缘,这些年关系更是比亲姐妹还亲,没好冷落她:「难。」

  老乡眼晴睁到了天上,「天!连你都觉得难?」

  「嗯,人家初中就认识的,很多年了,感情深厚。估计没人能挖墙角。」魏晓竹说这话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身影,麦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世界上最懂你的往往是敌人,是竞争对手,是同道中人。

  同为小王,同为优秀女人,魏晓竹曾生出过一个念头:麦穗对李恒这么好,

  真的是纯友谊吗?

  未必!

  她虽然不能确定麦穗是否喜欢李恒,但同样觉得也没那么简单。

  至少对于她来讲,想要自己围绕一个男生这么转,基本做不到。除非悄悄暗恋他。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烤红薯算是迎合了大家的需求。尤其城里人,更是好这一口。

  生意太过火爆,闲来无事的李恒都帮着招待了十多个顾客。

  今天不光李光和白婉莹在,胡平和周章明也来帮忙了。

  胡平一边烤红薯,一边问李恒:「老李,魏晓竹去了哪个饭店?」

  李恒摇头,「没细问。不过你可以挨家饭馆去找,她们往东边走的。」

  胡平抽口冷气,着牙花说:「不去找,最近追累了,休息会。」

  周章明插话:「追女人不是趁热打铁?还能休息的?」

  胡平甲个眼晴:「老周,你这是五十步笑百步呢,你天天粘在刘艳玲屁股后面,也没见你摸到了老虎屁股。」

  周章明隐晦地瞧了瞧李恒,「我和你不一样,情况特殊。」

  胡平一拍大腿:「屁的特殊,还不是端架子装。」

  周章明也不生气,「那你能忘了魏晓竹?」

  「忘不了,老子对她动了真心。」胡平有些窝火,还有些沮丧。

  刘艳玲是怎么回事,相处这么久了,两个联谊寝的人差不多都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怕场面尴尬,张兵挑了个最甜的红薯递到李恒跟前,「老李,尝尝,这个绝对赞劲。」

  李恒本来不爱吃红薯,小时候吃太多了,吃伤了,但接收到张兵的热情眼神,他没法直接拒绝。于是了一小块,就把剩余的塞给了胡平和周章明。

  看到四个男生围在一块分食一个红薯,收钱的白婉莹寻着空隙问李恒:

  「李恒,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李恒嘴里有食,含糊道:「你说。」

  白婉莹坐轮椅上仰头问:「今天我听到女生宿舍有人传,你要上春晚是不是真的?」

  「我靠!有这事?」李恒还没说话,胡平已经抢话了,一脸震撼。

  周章明和张兵同样如此,傻乎乎地看着李恒,等他确认。

  还不到一个月就要去京城彩排,这种事瞒不了多久,李恒点下头,「也不一定真上,目前只是接到了通知。」

  「擦!接到通知也牛逼大发了哈!」很少爆粗口的周章明红薯都顾不得吃了,一把抱住李恒转一圈,激动说:「!我们寝室要出大名人了喽!”

  「骚!真的骚!我决定今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所有亲戚,我们老李要上春晚了,让他们记得收看。」胡平举起手,振振有词。

  这年头的寝室关系,虽然也免不了争风吃醋的戏码发生,但总得来讲,要比后世纯粹很多。

  听到这么大的好消息,几人围着李恒问七问八了好久,脸上羡慕的表情有,

  但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兴奋。

  张兵叹口气:「可惜了,我们家没电视。’

  周章明问:「兵哥,你们村里也没有?」

  张兵说:「我们村在山坳坳,到镇上有20多里山路,走路都要两个多小时,

  别说电视了,电都没通。」

  沪市本土人胡平难以想象这样穷遭遭的光景,一个雷人的问题脱口而出:

  「那你们白天要下地干活,晚上生孩子看得见?怎么找位置?」

  李恒:

  周章明:

  白婉莹脸撇到一边,推着轮椅离开了几个流氓。

  张兵哭笑不得,卷一根叶烟吸一口说:「老胡,你经常收情书写情书,我还以为你啥都懂。」

  胡平自知说错了话,缩了缩脖子辩驳道:「高中三年我一直啃书,没天没夜啃,没时间碰女生。大学我一直为魏晓竹守身如玉,去哪懂?」

  这倒也是,这年代不比信息发达的后世,生理知识基本上都是从书本上获取复旦大一新生里边,保守估计10个男生中有一半不知道女人卫生币是怎么用的?

  周章明扫眼周边,压低声音说:「我比你好点,我初中的时候,亲眼看到过一寡妇在麦田里偷汉子。」

  李恒和张兵互相看看,他娘的好想笑,这群逗比。

  热切地聊了个把小时后,天色已然完全变黑,加之北风太大缘故,进出校门的学生瞬间少了大半截,生意也跟着逐渐冷清下来。

  见状,脚冷的李恒没再久呆,跟几人说一声,就往校门口跑。

  临分开前,胡平提醒:「老李,最近学生会查寝室查的严,你多回寝室住几晚。我们怕兜不住。」

  「没问题,过了这个星期就好了。」李恒如是说。

  外面太冷,他几乎是一路跑回庐山村的。

  路过27号小楼时,见到有电灯光透出,李恒还特意串了会门。

  不过开门的周诗禾告诉他,「麦穗不在这。」

  李恒问:「去哪了?」

  周诗禾古怪地瞅他眼,稍后伸手指了指隔壁26号小楼。

  李恒瞄眼她背后,「就你一个人在家?」

  周诗禾嗯一声,接着补充一句:「宁宁有事,去找她堂姐了。」

  李恒以朋友的名义关心问:

  :「一个人在家不孤单么?要不去我那坐会,跟麦穗有个伴。」

  跟他对视两秒,周诗禾没矫情,同意了。

  晚上她不能练钢琴,怕扰民,而初来乍到、一个人呆在这种还不熟悉的老房子里,确实有些不太适应。

  麦穗正盘坐在沙发上打毛线手套,看到周诗禾跟着某人上来,顿时停下手里的活计问:

  「诗禾,你怎么来了,我还想着过会就去陪你。」

  李恒插话:「我邀请过来的。”

  说完,他盯着她手里的手套问:「不像女生的手套,给我织么?」

  麦穗下意识喵眼周诗禾。

  周诗禾巧笑着假装没看到没听到,低头从茶几上拿了一本书,正是《活着》

  的单行本,之前麦穗在看。

  沉思片刻,麦穗大大方方地把一只打好的手套递给李恒,「你试试,看大小合适不,要是不对,我好改。」

  李恒接过,戴在右手上,转一转夸赞道:「挺舒服,这毛线不便宜吧。」

  麦穗说:「诗禾送的。」

  李恒好奇:「诗禾同学,你也会这个?」

  周诗禾笑着点了点头,「跟朋友学的,觉得好玩。」

  李恒问麦穗:「会打毛线衣不?’

  麦穗第一时间没回答,用求助的眼神看向闺蜜。

  周诗禾一边低头翻书,一边言简意说:「会。」

  麦穗昂首,柔笑问:「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李恒指指她身上外套,「浅白不错。」

  麦穗说:「这种颜色不耐脏。」

  李恒摆摆手,瑟道:「像我这样的翩公子,脏和我无缘,颜色随便用,

  大胆用。」

  说完,他看下左手腕,发现已经快8点了,吓得不敢再浪费时间,进了书房。

  等到书房门关闭,周诗禾才再次出声:「你也看《活着》?」

  无怪她这样发问,在213寝室,平素姐妹们都传阅过《活着》一书,唯独麦穗对此无动无衷,大家还以为穗穗不爱作家十二月的书。

  闺蜜问,麦穗不能不回答:「读过7遍。」

  闻言,周诗禾抬起头,默默看了会她,良久问:「听说十二月是邵市人,你难道认识?」

  「嗯。」麦穗点头。

  周诗禾说:「有报纸报道过,十二月是部市一中的老师,你也是一中毕业,

  属实?」

  这问题难倒麦穗了,不知道该撒谎,还是该坦诚?

  对闺蜜撒谎,违背她的初衷。

  可出卖他,违背她的底线。

  见她脸上尽是犹豫之色,周诗禾灵巧的小嘴儿微嘟,手指捏着书页翻动,过了好久才冷不丁开口:「18岁,他怎么写出这书的?」

  「啊?」麦穗直接惊呼出声。

  周诗禾眼里的狡一闪而逝,会心一笑说:「我本来不确定,你这样不是出卖他了吗?」

  「我...!」麦穗无言以对。

  她瞬间明白问题出在哪了?

  出在她刚才的犹豫,明显不符合她的风格。

  不过有些事,两人都没捅破窗户纸,揣着明白装糊涂。其实周诗禾这样猜测,完全是灵机一动,在这之前,她从未想过这事。

  不过她的灵机一动也有足够多的理由支撑:

  一是,麦穗竟然看了7次,这里透着不寻常。

  二是,麦穗认识作家十二月,却犹犹豫豫,显然这作家不但跟她熟悉,还是她特别在意的人。

  而她这么在意的人,能有几个?排除亲戚父母,就..:.答案呼之欲出。

  三是,某人一有时间就钻书房,一有时间就钻书房,书房神神秘秘的,疑点重重?倒是和文人形象十分匹配。

  四是,根据麦穗平日里讲,李恒来自乡下农村,父母都在老家务农,家庭背景普通,却能住进庐山村26号。已然说明了太多东西。

  第五点,周诗禾曾在李恒书房角落发现几麻袋信件,那时候她只是觉着怪异,像情书又不像情书,但关系还没熟到随意走过去查看的程度。现在想来,应该是读者信了。

  再加上余老师对他的特殊关照..

  以上种种,足以让周诗禾怀疑李恒是不是作家十二月了?

  但话说回来,在问出口之前,周诗禾自已都觉得太过荒唐,概率不大。

  可闺蜜的反应,直接让小概率事件变成了百分百事件。

  双手紧紧住《活着》的单行本,周诗禾远没有表面平静,内心正在消化这个震撼至极的惊人讯息。

  足足过去一分半钟之久,周诗禾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望向闺蜜。

  见状,麦穗索性也不再遮掩,郁闷说:「趁我现在傻乎乎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

  周诗禾温婉笑笑,扫眼书房方向,合拢手上的书本,确认问:「这《活着》

  真是他写的?」

  麦穗回答:「是他。”

  猜测归猜测,可一旦猜测变为现实,冲击力依然不减刚才,周诗禾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看到闺蜜这样,麦穗回忆道:「其实,当初我得知他的作家身份时,比你还想不通。

  反倒是我朋友很快就接受了,她还用《滕王阁序》的例子开导我。」

  周诗禾温温地问:「你是什么时候知情的?」

  麦穗说:「高考前夕。」

  周诗禾问:「你们关系这么要好,多久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中间停顿了一下。

  就这一下,麦穗有些不自然地说:「高中关系也很好,大学更近一些。」

  这话说得含糊,但周诗禾自动脑补了全过程,「肖涵是他的初恋?」

  麦穗本能地要回答,但稍后无奈地说:「他感情的事,你不要问我,我答应过他,不掺和他的私人感情。”

  周诗禾定定地看着闺蜜,显得讶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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