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从黄包车上下来, 看到校门口“鹿鸣中学”四个大字,不由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要不是唐楠,他也不必从开明中学转到这个学校来!鹿鸣中学论名气可比不上开明中学,转学过来还花了家里一大笔钱。

  只要一想到他如今的境地是拜唐楠所赐, 李景就恨的牙痒痒。那唐楠外表看起来人模人样的, 暗地里却是个奸邪的小人!看看他做的那一桩桩破事, 那是正常人能做的吗?他自己作死就算了, 还牵连到了他!

  学校里有不少人知道他和唐楠关系匪浅,唐楠经常大摇大摆地去他们班找他,所以在唐楠事情败露身败名裂后, 李景也受到了牵连, 同学都对他指指点点的, 背后也没少议论他。

  为了暂时躲躲风头, 李景只得选择了转学, 家里为此没少给校长塞银子。

  “李同学, 早啊。”有人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回头看去, 发现是傅柯茂,家里是开钱庄的, 有钱的很, 所以立刻露出一个亲热的笑容:“傅同学, 早上好啊。”

  两人就结伴向教室走去, 路上傅柯茂兴致勃勃地问道:“昨日《北平小说报》上刊登的《王朝崛起》你看了吗?”

  李景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在鹿鸣中学,没有看过《王朝崛起》的人连社交圈子里都打不进去。这个两周前在《北平小说报》进行连载的小说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男生女生课下都在热火朝天的讨论这本小说。

  李景自己也是这本小说的忠实读者, 所以一听到傅柯茂的问题,他立刻开始滔滔不绝的开始说了起来:“当然看了。昨天徐望穆组织村民开始捕捉蝗虫来吃, ”说道这里,他嫌恶地皱了皱眉头,很快略去那腌臜物提起一个让他忧心的问题:“那蝗虫总有吃完的一天,到那时候徐望穆该怎么办啊?”

  傅柯茂摇了摇头,一脸深沉的回答:“比起这个……我有个更好奇的问题。”

  “什么?”

  傅柯茂咽了咽口水,一脸神往地问道;“你说那蝗虫真的像作者林钟七说得那么好吃吗?不仅闻起来香得很,吃起来竟然还是鸡肉味儿哒!”

  李景着实被噎得不轻,他干巴巴地说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吃过。”

  傅柯茂纳罕道:“你家可是粮商,你就没在自家地里尝过?”

  李景:妈的智障。

  要不是他姓傅,李景早就开始怼他了。这个大少爷是怎么意思?真当他是那些地里刨食的泥腿子了?他傅柯茂是大少爷,他就不是了?他家还没穷到要他吃虫子的地步!

  他面色不善地扯了扯嘴角,呵呵一笑:“不好意思,我没吃过。”

  傅柯茂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好像完全没看出李景面色不善,反而扭捏地说道:“那……周末咱俩去郊区我家的庄子上抓蝗虫来吃吧?”

  李景:脏话脏话脏话……

  “正好我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你认识。”

  李景抹了把脸,笑容满面道:“行,我一定去!”妈的,为了人脉,拼了!

  ……

  鸭蛋黄一般的夕阳紧紧黏在前方的屋檐上,几户屋顶已经升起了袅袅的炊烟,街上行人匆匆,走街串巷的小贩们正卖力进行最后的吆喝。

  “收头发,磨刀换剪子~”

  “卖香油啦,正宗的芝麻油!”

  “卖蝗虫啦,新鲜的蝗虫,早上刚从田里捉的鸡肉味儿的蝗虫哟!”一辆黄包车在吆喝的小贩前停了下来,从上面走出一个长衫的读书先生。饶是走南闯北的小贩见到他也不免眼前一亮,在心中暗叹他的好相貌。

  这位先生年纪不大,约莫是个少年人,白白净净的,一看就知道是正经做学问的人,比他闺女都好看。

  “你在卖蝗虫?”

  先生的脸色看起来有些古怪,小贩连忙解释道:“先生有所不知,你别看蝗虫长得丑,这可是好东西,它们都吃庄稼长大的,伙食比我吃的都精贵,所以人吃了可是大补!”似乎怕安歆还不信,小贩又补充道:“这可不是我说的,这话是在报纸上写文章的林钟七先生说的。自从林先生在《王朝崛起》里说了这蝗虫的好处后,好多有钱老爷雇人去田里捉蝗虫吃呢!”

  少年,也就是安歆听了一阵沉默。该说不愧是大吃货国民众吗?关注点总是这般清奇。这样下来,按照他接下来的剧情描写,不会还有人傻到吃观音土吧?

  安歆让主角徐望穆穿越到这样一个战乱不断的饥,荒年代,自然是有他的用意所在的。因为书中大华的处境和民国何其像!

  安歆仔细翻阅过屈辱的近代史,所以他知道接下来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会发生什么。

  安歆平生最爱自由和人性之美,所以也因此很讨厌民国。因为民国这个大染缸把一切白的染成黑的,一切美的变成丑的。纵观近代史,除了那零星几道照亮了时代的人性光辉外,他看到最多的不过是人类在生死挣扎中迸发的野蛮兽性。

  安歆不知道他来到这个时代究竟能能改变什么,也许他什么也无法改变。但是起码他想要把自己从后世得来的宝贵经验告诉这个时代的人民。他想告诉他们,蝗虫可以用来充饥,哪种野菜无毒可以吃,观音土吃了会死人的,一些野外求生的小技巧等等。

  他不知道这能帮助多少人活下来,但是这是他目前唯一能做到的了。

  而从这个小贩的话看来,起码他的努力还是有一点用的,这让他很欣慰。

  安歆回到家里时,发现杨经纶正在等他。

  现在还不到交稿的时间,所以安歆问道:“有什么事吗?”

  杨经纶说:“先生,杂志社收到许多邮寄给您的信件,我是来给您送信的。”

  信封已经拆开过了,这也是自然,安歆现在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了,每天都会有来自天南海北的读者来信寄到编辑部。读者来信一般是杨经纶代为拆阅,然后再挑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来信转交给安歆,由安歆代为回信。《王朝崛起》的受众面很广,读者来自三教九流的各种人士都有,通过查阅他们的来信,他可以短暂窥见他们的人生,有利于他写作素材的积累,所以他是很愿意拆读者来信的。

  安歆拆开信,匆匆浏览了一遍,竟发现了一个老熟人。

  老实说, 自从来了北平以后,安歆已经很久没想起原主的垃圾父亲和继母了。对于他眼前徐徐展开的广阔天地来说,原身的父母不过是随手拂去的尘埃, 不值得在他心中留下任何痕迹。还是这次接到了李景的读者来信, 他才知道他这个便宜弟弟竟然也来到了北平。

  他也从李歆的记忆里扒拉出了有关李景的记忆。李歆记忆中的李景是个目中无人, 热衷争名逐利, 野心勃勃却又偏偏在父母长辈面前讨巧卖乖的两面派。李歆这个傻白之前没少吃暗亏,自然是对他恨得牙痒痒。

  如果李景知晓他来信狂吹彩虹屁的作者其实是他从小到大都看不起的废物大哥,不知道心中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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