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风逸话说的漂亮。

  可他知道,倘若是在现代那种,人与人的生命本质都在一个层次的社会,若然知晓哪里埋了多少金银珠宝,恐怕都得高兴疯了。

  睡觉都得笑醒!

  然而在这种拥有神奇武功的世界,金银财物在他眼里,便成了世上最不值钱的一种东西了。

  他清晰的记得,射雕中的梅超风曾经说过一句话:哈哈,练成了高明武功,抢大户、劫官府还不手到拿来,要多少有多少。

  钱又算个什么!

  风逸对此,深以为然!

  所以风逸说他对钱不感兴趣,还真不是什么便宜话。

  丁典只要不犯花痴病,也是世上一等一的聪明人,眼见风逸提到金钱时,的确没有丝毫贪恋之色,顿时饶有趣味道:“连城诀且先不提,就我这‘神照经’功夫,乃是天下内功中,威力最大、最精妙的法门,你就没有兴趣?”

  风逸猛地一拍大腿,满脸欣喜道:“着啊!丁大侠,你这算是说到点子里了。我甘冒大险,就是想要与你合作。”

  “合作?”丁典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倒是说说看。”

  风逸道:“你与凌小姐两情相悦,情比金坚,让人为之感动。我有心助你二人得偿所愿,而我也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好摆脱凌退思,能够依靠的也只有你。”

  丁典冷笑道:“你说的倒是轻巧,助我二人得偿所愿,呵呵……”

  风逸知道想要取信丁典那是万分困难。原主角狄云在牢里与他住了几年,心灰意冷之下上吊结束生命,丁典也等他断气半个时辰,才施救于他,可见其为人之谨慎。

  对他的讥嘲,自是不以为意,低声道:“丁大侠,你如今神照功纵然还未大成,但一心要走,这座监牢恐怕也困不住你吧?”

  风逸的确知道原剧情中的丁典,神照功大成之时,都在狄云被关进来好几年来。但想着纵然没有大成,小成也差不多了,闯出大牢应该不难。

  然而丁典听了这话,却转身踱开几步,喟然一叹道:“你这小子,哪里能懂!”

  原来丁典也只盼带同凌霜华得脱樊笼,故而多年来,加紧用功,苦练神照经,要早日功行圆满,不受这铁铐拘束。

  只是神照功讲究妙悟自然,并非一味勤修苦练便能奏功。尤其他给穿了琵琶骨,挑断了脚筋,自然比旁人又加倍艰难,如今未能大功告成,面对这戒备森严的大狱,根本无法逃脱。

  毕竟一门神功大成与否,威力不可同日而语,尤其像丁典被挑断了脚筋,穿了琵琶骨这种,更加是云泥之别。

  不过换了别的武林高手,遭受到丁典这种情况,只有等死,别说练功了。

  比如金蛇郎君夏雪宜不就只能等死!

  但丁典自是不会对风逸这个“凌退思亲信”道明一切缘由。

  而风逸不懂高深武功,又对连城世界的细节之处,理解有所偏差。

  便以为丁典能够凭借武功轻易出狱,只是守着凌霜华不愿出狱。

  所以这才千方百计忽悠丁典,想让他带自己离开这里,又哪里知晓他的为难之处。

  风逸虽看不见丁典的表情,但从他背对自己,也不难想象他必是一脸陶醉,沉浸在甜蜜之中,只觉太过违和,心想:“在这里,一天看个花,高兴个鸡毛!”

  风逸又岂能不知,凌小姐每日各种花从不间断,代表她陪着丁典。

  只是他着实理解不了这种感情!

  毕竟风逸只是一个俗人,永远不会理解,这种经过生死离别,升华过得感情。

  当然,风逸也不想嘲讽丁典这类的爱情,可他真为这对苦命鸳鸯,太过不值。

  明明可选择的路,那么多,就因为一些糟粕礼法,以及自身迂腐,导致人生悲剧!

  他只以为丁典拘泥于礼法,忍不住丢了一句:“丁大侠至情至性,用情至深,着实让人钦佩。只是你可曾想过,这种日子何时是个头?

  凌退思人面兽心,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他在你这里,一旦得不到结果。若去对付凌小姐?到时你怎么办?”

  在风逸看来,这丁典侠气、豪气俱有,但在爱情上,却未免太过蠢笨了!

  要知道,丁典早觉自己是个江湖人,凌霜华是官宦小姐,两人不够登对。既然爱的那么死去活来,还想要让凌退思亲口成全两人,单这一点就为其被擒,受了多年罪,后又被毒死,埋下了隐患。

  在这一点上,他连张无忌都不如。

  人家张无忌也爱赵敏,可他拎的很清,知道与汝阳王之间的鸿沟,所以就压根没想过要去得到老丈人认可,最后成功抱的美人归!

  丁典却在这里吃苦受罪,与囚犯为伍!

  风逸将丁典视作了前车之鉴,又拿张无忌做了指路明灯,所以说话也不怎么客气。

  哪知丁典并没有想象中的发怒,反而轻笑一声,回身看着风逸,很是胸有成竹道:“小子,你莫要讨打!

  你在我这里,故意谩骂凌退思,又说什么你知道连城诀的秘密,其实这根本无法证实真假,你不过是想博取我的信任,好得到神照功与连城诀,当我不知?

  再说虎毒还不食子呢?凌退思翰林出身,饱读经典,怎会如你所言,对付亲生女儿?”

  风逸哈哈一笑道:“凌小姐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她人美心善,爱上你之后,你不能给她带来半分安乐,却让她陪你一同受苦,这岂是英雄男儿所当为?

  我也不怕老实告诉你,你以为凌退思只是将她软禁起来,让她出不了门吗?如今人家可是要让凌小姐嫁人了!”

  丁典被擒之后,凌霜华曾经派自己的贴身丫鬟来送信,从而知晓她被凌退思关起来了,但也因此让那丫鬟被凌退思杀了,所以为之语塞。但听了最后一句凌霜华要嫁人,颤巍巍连退两步,显然内心震荡极大。

  风逸也怕话说的太过刺激,从而导致自己被丁典一掌拍翻,先可劲拍了拍凌霜华马屁。

  他非常清楚,丁典对于凌霜华爱到骨头缝里了,只要说凌霜华好,丁典再怒,也不至于一掌打死自己。

  眼见丁典心神荡漾,决定再添一把火。遂硬着头皮,提足底气接着道:“你丁大侠对待凌姑娘的确至纯至真,让人向往,听之可敬,可未免太蠢!

  你有幸得了梅念笙大侠传承,明知这是世间至宝,仍然坚持他老人家留名立碑。你是男子汉大丈夫,为了心中大义,生死之事,视如等闲,也是应有之为。

  可这样一来,引的你与凌姑娘备受苦楚不说,恐怕我们三人以后都将死无葬身之地!我看你有什么脸面去见凌小姐!”

  风逸清楚知道,按照原剧情的时间线,大概自己一死,继而狄云入狱,凌退思这毒计就会施展出来了,也就导致凌霜华誓死不从,从而毁容明志。

  当然,这是他们两的事,可这也与自己息息相关。

  毕竟自己若是不能取得丁典秘密,凌退思就得换人来。那么,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所以他得尽快逃脱大牢,这不管有没有系统任务,他都得这么做!

  故而这最后一句话,充满了忿忿不平之感。

  丁典听出风逸夸自己的乃是反话,可他也有些许后悔,当初为梅念笙立碑留名之事,所以未曾发怒。但闻听风逸说,凌霜华也会死无葬身之地,顿时浑身巨震,神色大变,一脸惶恐,大喝:“你、你说什么?”

  “铛啷”几声响,伴随着镣铐起舞之声,丁典已然抓住了风逸肩头,一把将其从地上就给拎了起来。

  “噼啪”几声,风逸顿觉一股磅礴力量从他的双手传到了自己身体上,连骨头都在发响,真是雪上加霜,疼痛难挡。

  风逸强忍疼痛,大喝道:“丁典,你他妈真是个疯子,我若死了,凌退思定然会立马让凌小姐嫁人,那时就是你后悔终生之时!”

  丁典闻言一怔,手上劲力也小了下来。

  若在平时,风逸敢骂他疯子,他早都几个嘴巴呼上去了。但他一心一意只想着自己的霜华姑娘,其它任何事情,也就不重要了。

  丁典连忙松手,退开两步,很是讪然道:“对不起了,我一时过于激动了!”紧接着脸色又是一变,满脸狰狞道:“你说个清楚明白,霜华怎会死无葬身之地?若不说出个所以然来……小子,嘿嘿,我让你想死都难!”

  风逸看着丁典又开始表演“变脸”绝技,心中暗骂恋爱脑真是属狗的。也在心中暗暗发誓,只要能有机会出去,获得实力。他不允许任何人,再对自己大呼小叫!

  今天已经是第二次了,若非原身还练过几天武艺,这副身子骨还算硬实,若是前世身体,估计被丁典这两下,都得捏断骨头。

  只是此时的自己,根本无法反抗这个“爱情傻子”,只得强忍不快,缓缓说道:“丁大侠,你也属聪慧之人,你已经被关在这里三年了,你觉得凌退思还会有多少耐心?

  今天可以是我,明天也可以是张三,假扮入狱,博取你的同情,套取你的秘密!

  你也可以打死我们,坚持不吐露秘密,凌退思目的未达成,更不会杀你,顶多让你受些皮肉之苦,你有神照功护体,也是毫不在意。

  可凌小姐呢?

  你莫非真愿意去信凌退思虎毒不食子?”

  说着又压低了声音:“我告诉你,凌退思为了大宝藏,已经疯了。

  他的眼里没有亲情,简直不能称之为人了,我进来之前,就已经听到消息,他准备将凌小姐嫁人,逼你就范!还是你对凌小姐的感情,也就那么回事?”

  丁典听到这里,沉声道:“你胡说八道!我对霜华之心天地可表,岂容你来质疑!”

  可他说完这句话,一想凌退思的为人,霎时间也是冷汗直冒,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双目精光灿灿,睇视风逸,仿佛想要看透他的五脏六腑。

  风逸自是泯然不惧,双眼也是紧盯在丁典冷肃的脸上。

  他知道,事成不成,就看最后这一哆嗦了。

  现在逃避,这种恋爱脑,肯定又会对自己拳脚相加。

  丁典见风逸很是坦然看着自己,神色一缓,道:“依你之见,如今该当如何?”

  风逸轻轻一笑,顺着墙跟坐了下来,缓缓道:“其实要我说,凌退思自负聪明,实则是个蠢货。他当日若让凌小姐向你直接索要神照功、连城诀作为聘礼,恐怕他早就得偿所愿了。”

  风逸知道凌退思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像他一般,生怕露出一点口风,让丁典起了防范心理,所以压根就没对女儿提过神照经连城诀。

  又怎知在丁典眼中,凌霜华这个女儿重过一切,只要她开口,丁典什么都能给了。

  听到风逸这话,丁典脸上登时神采飞扬。

  风逸夸他对于凌霜华的爱重,固然让他开心,但风逸能够看出这一点,更让他有了一种遇到知己之感。这是生具至性的人才有的感觉。

  不过风逸是带着上帝视角,故意迎合。

  而丁典则是真正的至情至性之人。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大丈夫之间的情义比男女私情更为可贵!”等等说法,只能出现在他们这种人身上。

  风逸这种饱受“毒害”之人,凡是都以自己为重,永远不能体会这种感情。

  可风逸却会鉴貌辨色,一见丁典看着自己眼神放光,知道这对于自己是大有好处,当即乘热打铁,神色凝重,双眼紧盯丁典,幽幽道:“丁大侠,你难道没想过凌退思会将凌姑娘许配他人?”

  丁典眉头一挑,蕴声道:“你将霜华瞧的小了,她是不会答应的!”

  风逸耸了耸肩,轻笑一声,很是意味深长,又摇了摇头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凌姑娘她会同意了?”

  丁典很是茫然,一时也没转过弯来。

  寻思对啊,霜华不同意,凌退思莫非还能将她绑上花轿?

  凌退思乃是翰林出身,一州之长,真能不顾体面?那这小子说这话,是何道理?

  风逸眼见丁典一脸茫然,算是彻底看出来了,这丁典与他那心上人凌霜华,当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是一般的迂腐不化,根本不会拐弯!

  可为了自己小命,只能恨铁不成钢道:“你有没有想过,凌姑娘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儿家,尤其她又是跟着父亲长大,对父亲奉若神明,纵然爱你之心胜过父女之情,可她能够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成功反对凌退思安排的婚事呢?”

  这番话一钻入丁典耳膜,顿如电闪雷鸣,激得他骇然色变,心神大震。

  丁典连退两步,以他武功之高,定力之深,身子都晃了几晃,地牢里顿时响起,“铛啷啷”的镣铐交杂之声。

  “你是说……”

  丁典颤抖着嘴唇,喃喃自语道。

  风逸接口道:“我觉得她除了靠毁容,让自己变得猪不啃,狗不叼,再无办法!”

  丁典突然间面色一沉,右手探出,一把拎住风逸脖领,给他直接来了一个举高高。

  风逸内心那是“妈卖批”骂个不停,今天已经第三次被这个“超级恋爱脑”给蹂躏了,可自己又无力抗拒,真是奇耻大辱!

  就听丁典恶狠狠道:“你年纪虽小,心肠恁的恶毒……”

  到了此等地步,风逸也是豁出去了,直接插口道:“丁典,你他妈的是不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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