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烧了4只厄尸,没出货。
烧尸时的气氛较往常沉闷,两人都没怎么说话,似都藏着心事。
王建几次嘴唇嗫嚅,仿佛想交代什么,但终究到嘴边的话都咽回嗓子眼儿,跑到门口吸烟,沉默的摆弄手机。
冯睦眼神阴沉的瞥眼王建后背,心里的嘀咕也没机会问出来。
王建出卖的是谁,会是我吗?
那天一拳打出气响,是我疏忽了,还有我这两天在焚化间打锻体操,在他眼里是不是也很反常?
罗辑,陶飞,孙毅,还有王建,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退学了,想不通,青狼帮怀疑的根据是什么啊。
但总之,我在怀疑范围呢。
冯睦看向火焰中的厄尸,忽然冷笑,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活人如果也能像厄尸一样剖开胸膛,袒露心脏里的秘密就好了。”
在厄尸的注视下,冯睦的心绪归于平静,开始打锻体操。
下午,难得清闲,没有厄尸,也没有人尸,冯睦独自打锻体操,王建去污染区陪他爹去了。
下班。
途经47中。
跟前两日情形一样,冯睦稍驻足片刻,就见一个叼烟的黄毛,举着单子对他对照了几眼,就快步朝他走来。
“王建这点没骗我,我在名单上。”
冯睦没等黄毛靠近,连忙蹬起自行车,哧溜拐入旁边巷子里。
黄毛骂骂咧咧,朝地上啐口浓痰,倒也没追上来,更大的可能是觉得没必要急着今天来追。
冯睦从巷子另一头拐出来,没急着回家,而是骑行20分钟,来到978街道。
之所以叫978街道,是因为这里是编号978调查兵团的驻地,曾经是。
如今,978调查兵团业已搬去新驻地,这片区域荒废了一段时间,后来住进来一些捡破烂儿的,拾荒的。
人越聚越多,搭建成了棚户区,然后又聚集了些小商小贩,人流越聚越多,几年下来,这条街道也就发展起来。
矮小的铁皮楼,乱七八糟的棚户区,野蛮生长的商铺,以及遍布在巷子里,招手揽客的洗头房。
而就像古惑仔电影里演的那样,每个帮派都会在形式上占块地盘。
这个形式不受法律保护,不写在房产证上,而是刻在刀子和拳头里,逼迫商贩交租子,俗称保护费。
保护费何意?
意思就是收了钱就保护你免受我的伤害。
798街就是青狼帮圈占的地盘。
冯睦骑车而入,速度不快不慢,眼神不经意的沿街扫量着。
食店,小卖铺,洗头房,录像厅,酒吧,舞厅......没什么规划布局,主打一个随心所欲的坐落。
青狼帮的大本营是间酒吧,占据了最好的地段,墙面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灯箱,审美和名字都很俗套,但胜在醒目,叫血玫瑰。
冯睦没敢靠近,隔着老远眺望一眼,就骑车离开了。
他的方向感很好,没走原路,而是穿过棚户区,从另外的出口离开了。
因为没有规划,所以棚户区内像个迷宫;也因为没有规划,所以棚户区哪哪都能找个口子钻出去。
回家,吃饭,打锻体操。
凌晨2点钟。
结束的比以往早了两个小时,视网膜上的结算画面定格。
[食铁者:一阶]
[可食用铁类:1]
[可汲取金属特性:1]
[当前检测食用铁类——普通生铁,食用度38.2%。]
[已汲取特性:??]
“增长了4.1%,不够完整覆盖左臂,哦,不是左臂,而是…..”
冯睦轻咦一声,左臂没感受到新鲜凉意,因为,那股凉意顺着尾巴骨,悄悄摸向了右腿根。
冯睦伸手摸向腿根,丝丝凉意透过皮肤,沁的小兄弟打了个激灵。
冯睦在卧室走了两步,能明显感受到右腿踩地更实,左腿轻飘飘的,整个人重心不自觉向右偏,跟跛脚了似的。
冯睦适应了会儿,才勉强找回重心。
换上黑衣服,黑裤子,戴上口罩鸭舌帽,裤兜里藏好折叠匕,冯睦缓缓推开卧室门,反手合上,蹑手蹑脚的出了家。
楼道里黑漆漆的,冯睦下楼梯,一脚深一脚浅,体态怪异。
夜深人静,老破小区里自然没几盏能亮的路灯,上城屁股也是黑压压一片,一身黑的冯睦跛着脚与黑暗融为一体。
没骑车,车轱辘带动的风声太响,不及黑暗中迈出的脚步隐蔽。
路上没什么人,偶尔远瞥见几道人影,冯睦提前就避开了。
03:14分,冯睦站在798街口垃圾桶的后面。
半个街道是黑的,但每隔段距离会亮点光,是在夜里呼吸的灯箱,红的蓝的绿的闪烁着,散发着欲望的诱惑。
冯睦藏在阴暗的角落里,冷眼看着灯下搔首弄姿的女人。
女人正掺着个肥硕的男人,费力的往洗头房里拖,男人的头埋在女人胸脯,女人的眼睛盯着男人的皮夹子,眼里各自交织贪婪。
洗头房就恍似在夜里活了过来,变成浓妆艳抹的妖魔,将那对散发肉香的男人和女人一起吞入进肚子里。
窗户里帘子被拉上,两个满脸横肉的男人走出门,蹲守在门口抽烟,时不时发出淫荡的笑声。
他们在看着帘子,冯睦在盯着他们。
04:41。
熄灭的灯箱,一地的烟头,地上两个勾肩搭背的影子中,第三道影子若隐若现。
…….
我叫马威,24岁。
小时候的事情不太有记忆了,就记得7岁那年那个婊子扔下我和我爸,跟别人跑了。
我爸是个扫大街的,本事没有脾气很坏,一喝酒就揍我,醉醒了又抱着我哭。
我不怨他,因为他给我口饭吃,我只恨那个婊子,我想等我长大了,我要找到那个婊子,把她的脑袋割掉带回家。
10岁那年,爸死了。
巡捕房来说,是清晨扫大街时,跟两个摔酒瓶的混混发生口角,被捅死了。
我并不难过,只是觉得他死的窝囊,还有,以后没人给我饭吃了。
空白民不能买墓地,我也没钱,我没领回他的尸体,我想他的尸体应该是和垃圾一起被烧掉了。
11岁,我不用上学了,我去捡垃圾。
1个人很难捡到能换钱的垃圾,那些有组织的拾荒者会霸占垃圾堆,刨尸的野狗也会冲我凶狠龇牙。
我只有一个人,很难抢过别人。
12岁,我认识了桐哥,他比我大两岁,我俩一起结伴捡垃圾。
13岁,两个人强过一个人,我们联手拿砖头砸死了野狗,吃掉了它的肉,真香。
可是,我们依旧抢不过那些拾荒者,大部分时候都吃不饱,有次,有个穿着干净的小孩递给了我一块面包。
我和桐哥分掉了,吃完后,我和桐哥更饿了。
第二天,我们在路上堵住了那个孩子,抢走了他的书包,哈哈,那天我们吃的很饱。
后来我们又抢了几次,可惜,后来那个孩子不见了,我和桐哥很生气,
14岁,桐哥又拉进来两个孩子。
我们没拾荒者壮,但我们够凶狠,所以,我们抢到了一个垃圾桶,我们偶尔能吃饱饭了。
15岁,桐哥说他不想一辈子捡垃圾…….
ps:马威是个重要npc
烧尸时的气氛较往常沉闷,两人都没怎么说话,似都藏着心事。
王建几次嘴唇嗫嚅,仿佛想交代什么,但终究到嘴边的话都咽回嗓子眼儿,跑到门口吸烟,沉默的摆弄手机。
冯睦眼神阴沉的瞥眼王建后背,心里的嘀咕也没机会问出来。
王建出卖的是谁,会是我吗?
那天一拳打出气响,是我疏忽了,还有我这两天在焚化间打锻体操,在他眼里是不是也很反常?
罗辑,陶飞,孙毅,还有王建,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退学了,想不通,青狼帮怀疑的根据是什么啊。
但总之,我在怀疑范围呢。
冯睦看向火焰中的厄尸,忽然冷笑,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活人如果也能像厄尸一样剖开胸膛,袒露心脏里的秘密就好了。”
在厄尸的注视下,冯睦的心绪归于平静,开始打锻体操。
下午,难得清闲,没有厄尸,也没有人尸,冯睦独自打锻体操,王建去污染区陪他爹去了。
下班。
途经47中。
跟前两日情形一样,冯睦稍驻足片刻,就见一个叼烟的黄毛,举着单子对他对照了几眼,就快步朝他走来。
“王建这点没骗我,我在名单上。”
冯睦没等黄毛靠近,连忙蹬起自行车,哧溜拐入旁边巷子里。
黄毛骂骂咧咧,朝地上啐口浓痰,倒也没追上来,更大的可能是觉得没必要急着今天来追。
冯睦从巷子另一头拐出来,没急着回家,而是骑行20分钟,来到978街道。
之所以叫978街道,是因为这里是编号978调查兵团的驻地,曾经是。
如今,978调查兵团业已搬去新驻地,这片区域荒废了一段时间,后来住进来一些捡破烂儿的,拾荒的。
人越聚越多,搭建成了棚户区,然后又聚集了些小商小贩,人流越聚越多,几年下来,这条街道也就发展起来。
矮小的铁皮楼,乱七八糟的棚户区,野蛮生长的商铺,以及遍布在巷子里,招手揽客的洗头房。
而就像古惑仔电影里演的那样,每个帮派都会在形式上占块地盘。
这个形式不受法律保护,不写在房产证上,而是刻在刀子和拳头里,逼迫商贩交租子,俗称保护费。
保护费何意?
意思就是收了钱就保护你免受我的伤害。
798街就是青狼帮圈占的地盘。
冯睦骑车而入,速度不快不慢,眼神不经意的沿街扫量着。
食店,小卖铺,洗头房,录像厅,酒吧,舞厅......没什么规划布局,主打一个随心所欲的坐落。
青狼帮的大本营是间酒吧,占据了最好的地段,墙面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灯箱,审美和名字都很俗套,但胜在醒目,叫血玫瑰。
冯睦没敢靠近,隔着老远眺望一眼,就骑车离开了。
他的方向感很好,没走原路,而是穿过棚户区,从另外的出口离开了。
因为没有规划,所以棚户区内像个迷宫;也因为没有规划,所以棚户区哪哪都能找个口子钻出去。
回家,吃饭,打锻体操。
凌晨2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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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铁者:一阶]
[可食用铁类:1]
[可汲取金属特性:1]
[当前检测食用铁类——普通生铁,食用度38.2%。]
[已汲取特性:??]
“增长了4.1%,不够完整覆盖左臂,哦,不是左臂,而是…..”
冯睦轻咦一声,左臂没感受到新鲜凉意,因为,那股凉意顺着尾巴骨,悄悄摸向了右腿根。
冯睦伸手摸向腿根,丝丝凉意透过皮肤,沁的小兄弟打了个激灵。
冯睦在卧室走了两步,能明显感受到右腿踩地更实,左腿轻飘飘的,整个人重心不自觉向右偏,跟跛脚了似的。
冯睦适应了会儿,才勉强找回重心。
换上黑衣服,黑裤子,戴上口罩鸭舌帽,裤兜里藏好折叠匕,冯睦缓缓推开卧室门,反手合上,蹑手蹑脚的出了家。
楼道里黑漆漆的,冯睦下楼梯,一脚深一脚浅,体态怪异。
夜深人静,老破小区里自然没几盏能亮的路灯,上城屁股也是黑压压一片,一身黑的冯睦跛着脚与黑暗融为一体。
没骑车,车轱辘带动的风声太响,不及黑暗中迈出的脚步隐蔽。
路上没什么人,偶尔远瞥见几道人影,冯睦提前就避开了。
03:14分,冯睦站在798街口垃圾桶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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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里帘子被拉上,两个满脸横肉的男人走出门,蹲守在门口抽烟,时不时发出淫荡的笑声。
他们在看着帘子,冯睦在盯着他们。
04:41。
熄灭的灯箱,一地的烟头,地上两个勾肩搭背的影子中,第三道影子若隐若现。
…….
我叫马威,24岁。
小时候的事情不太有记忆了,就记得7岁那年那个婊子扔下我和我爸,跟别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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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怨他,因为他给我口饭吃,我只恨那个婊子,我想等我长大了,我要找到那个婊子,把她的脑袋割掉带回家。
10岁那年,爸死了。
巡捕房来说,是清晨扫大街时,跟两个摔酒瓶的混混发生口角,被捅死了。
我并不难过,只是觉得他死的窝囊,还有,以后没人给我饭吃了。
空白民不能买墓地,我也没钱,我没领回他的尸体,我想他的尸体应该是和垃圾一起被烧掉了。
11岁,我不用上学了,我去捡垃圾。
1个人很难捡到能换钱的垃圾,那些有组织的拾荒者会霸占垃圾堆,刨尸的野狗也会冲我凶狠龇牙。
我只有一个人,很难抢过别人。
12岁,我认识了桐哥,他比我大两岁,我俩一起结伴捡垃圾。
13岁,两个人强过一个人,我们联手拿砖头砸死了野狗,吃掉了它的肉,真香。
可是,我们依旧抢不过那些拾荒者,大部分时候都吃不饱,有次,有个穿着干净的小孩递给了我一块面包。
我和桐哥分掉了,吃完后,我和桐哥更饿了。
第二天,我们在路上堵住了那个孩子,抢走了他的书包,哈哈,那天我们吃的很饱。
后来我们又抢了几次,可惜,后来那个孩子不见了,我和桐哥很生气,
14岁,桐哥又拉进来两个孩子。
我们没拾荒者壮,但我们够凶狠,所以,我们抢到了一个垃圾桶,我们偶尔能吃饱饭了。
15岁,桐哥说他不想一辈子捡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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