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的供销点规模跟他们镇上的供销社差不多大。

  但是一些常用的日用品基本都能买到,如果缺货或是没有,还能登记,后面采办员去市里买回来。

  除了日用品,还有一些菜和肉卖。

  因为都是上午或者前一天买回来的,也不怎么新鲜。

  看来,在自家院子里种菜的事情得赶快提上日程。

  顾野看到也主动说,等会他就去借锄头,把院子的地翻了。

  看了圈,沈稚柚买了平时做饭要用的调料,还买了些面粉、挂面、粗粮粉和淀粉。

  这边的淀粉还跟他们那的淀粉不一样,家里的都是红薯淀粉,这里的是玉米淀粉。

  家里没有鸡,鸡蛋肯定也买了些。

  热水瓶和脸盆也没有,一样买了一个。

  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回去的时候两人都大包小包的。

  回到家,看到自己买的一堆东西,沈稚柚顿时一阵肉疼。

  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怪不得妈每次做饭都舍不得放调料,调味料竟然这么贵!

  刚才在外面都是顾野付的钱,沈稚柚心里过意不去,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

  “我这还有钱,彩礼我妈都让我带着了,还有你上次走之前给我留的钱我也没用完。”

  “咱们俩一块过日子,肯定不能都用你的钱。”

  顾野看了她一眼,没拿。

  而是回屋拿了一个盒子出来。

  虽然盒子上没写字,但沈稚柚莫名就觉得这里面都是顾野的积蓄。

  如她所想的一样,盒子里面装着顾野这些年的拿到的津贴、攒的各种票据。

  还有一个红本本。

  沈稚柚好奇打开一看,竟然是他的立功受奖证书!

  “我现在是副团级,一个月津贴一百二十出头,以前津贴没这么高,但也有几十块钱,除了给家里寄的钱,其余的都在这了,你拿着。”

  他在部队,穿的衣服鞋子都是部队发的。

  吃喝都在食堂,虽然不是免费,但是部队有补贴,一顿划下来甚至一毛钱都不到。

  他身子骨结实,基本没生过病。

  就算生病,在部队医院看病也不花钱。

  再加上他打小在农村长大。

  又是家里的老二。

  家里有兄弟姐妹的都懂,老大是第一个孩子,家里人养的时候最细致。

  老幺是最小的孩子,都会偏心幺儿子。

  而中间的老二,则是家里最没存在感的那一个。

  不仅没有哥哥和弟弟受爸妈重视,还要帮忙做家务、带弟弟妹妹。

  顾野就是。

  家里兄弟多,本来就穷,自然更加节省了。

  甚至都不能用节省来形容,都是抠门了!

  一个月一百二?!

  沈稚柚惊呼一声,一个月一百二,一年不就是一千多?!

  十年不就是一万块!?

  顾野的本意是,他赚的钱,虽然不是很多,但是用来支付家里的日常开支,那肯定是够够的。

  还有她的什么雪花膏、皮鞋,她爱吃的肉,都足够了。

  但是沈稚柚震惊的点却是:“你这么多布票这么多钱,裤衩为啥还都是破的,也舍不得买新的?”

  这男人,外面穿的军装虽然也是旧的。

  但是布料好,料子耐磨。

  个子高长的好气质也正,常年训练,那一身腱子肉,光站在那啥也不用干,就能把路过的女同志看的脸热。

  可就这样的男人。

  裤衩还都是破的!

  顾野:“.......破了又不是不能穿,穿里面也没人看的见。”

  他还有道理极了。

  沈稚柚瞋了头皮一眼,“我不是人啊。”

  “你是我媳妇。”

  沈稚柚:“......”

  懒得跟他掰扯这些,不过听他说这话,心里莫名就是有点高兴是咋回事。

  这人给她买雪花膏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对自己却小气的要命,到时候她买点布回来直接做好给他。

  数了数,有两千多块钱。

  顾野都交给沈稚柚,沈稚柚也不客气,她都跟他一起过来了,那肯定是要一块好好过日子的,钱给她拿着,当然没什么问题啊!

  忙活了大半天,该收拾的都收拾的差不多了。

  两人一块在床上眯了三十分钟再起床。

  顾野被沈稚柚叫去厨房,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定要带点东西去黄师长家,男人也没问,沈稚柚让他做什么,他就依言做什么。

  现在粮食紧张,啥啥都金贵,沈稚柚也不会做什么好吃的。

  书里那么多关于吃食的描写,但就算她记得住也没啥用啊。

  那句话咋说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更何况她还不是巧妇。

  老家是鱼米之乡,啥都不多,就是鱼多,各种枯鱼、腊鱼啥的。

  谁家都能搞点鱼出来。

  沈稚柚狠了狠心,把从家里带来的小鱼干重新炸一遍。

  那是顾野的领导,自己初来乍到,人家又主动邀请自己过去吃饭,不带东西不好,带的东西太寒碜,那还不如不带。

  鱼是裹了红薯粉炸过的。

  薄薄的面衣,锅里放一点点菜籽油,小火复煎一次,金黄酥脆,闻着都流口水。

  煎完的鱼盛出在一旁放凉,顾野把锅底的油盛出来后直接拿着竹刷子就开始刷锅。

  沈稚柚赶紧去找毛巾递给顾野扶着锅边,“你等等,烫。”

  “不用。”

  男人面不改色,就这样把锅啥的都刷干净了。

  沈稚柚赶紧去看他的手,都红了,“烫起水泡了怎么办啊,赶紧去水里泡泡。”

  “真没事。”

  这在顾野看来都不算事,但沈稚柚硬是摁着他,让他泡了十多分钟。

  一直到手指上的红色褪去了,才让他把手拿出来。

  虽然觉得沈稚柚小题大做,他又不像她细皮嫩肉的,碰一碰就水汪汪。

  但是看到她这么紧张自己,顾野突然感觉也不赖。

  沈稚柚见他手应该不会起泡,松了口气。

  虽然那本书沈稚柚都没没做过饭,但是书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倒入了她的脑海里,记的格外清楚。

  并且不知道那作者是真的特别爱吃还是为了凑字数,只要是关于吃食的描写,那都是长篇大论,恨不得一半的内容都是关于怎么做吃的、其他人吃完反应都多大。

  因此,沈稚柚的理论知识十分充足。

  顾野的动手能力强。

  两人这样一个指挥一个做,虽然搭配有点奇怪,但是成果意外非常不错。

  重新煎过的小鱼干香的不行,骨头都是脆的,鱼头也都是香的。

  顾野就没吃过这么精细的食物,又是肉又是油又是淀粉,他自己都只舍得吃鱼头和鱼尾巴,更舍不得拿去送人。

  沈稚柚见他这小气巴啦样,没好气瞪了他一眼,“我这是为了谁呀,送一半,留一半,我们自己吃行了吧。”

  顾野这才答应了。

  他收拾厨房的时候,沈稚柚也回屋换了一身衣服。

  坐车干活穿身上这套衣服没问题,但是去顾野领导家里吃饭,再穿成这样,那就不大合适了。

  本来是准备穿顾野给她买的那件两人结婚时穿的红色上衣的。

  想了想,她初来乍到,还是不要出风头,低调些比较好。

  就换上了陈翠娟以前给她做的那身白色棉麻上衣和灰色裤子。

  虽然没有红色的衣服穿着那么惊艳。

  但是衣服剪裁好、没有补丁,穿着简洁大方不会出错。

  黑色有光泽的长发扎了两个低麻花辫。

  弄好,时间差不多了,两人一块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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