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平时就十分敬仰英雄的附近小百姓,正在很客气地,向那个半路杀出来救人一命的银衣男子,纷纷点头微笑致意!

  这个时候一个酒楼的二楼上,有一个声音在大声叫着:“那位英雄——”

  身子完全被人围得水泄不通的银衣男子,便笑嘻嘻抬起头来,向不远处的酒楼眺望。

  只见,那是一张胖乎乎的白净脸皮,脸上的表情一眼看去,似乎还特别诚恳。这时白脸的上半身,整个探出了窗口,在使劲向英雄招手。

  这么客气的一个人,还怎么好意思拒绝他的邀请呢?银衣英雄也就跟他友好点了点头,白脸在使劲叫着:“大英雄,快过来这边坐!”

  有几个百姓以为他们本来就已相识的,自己十分识趣地走开英雄的身边,又赶紧忙别的去了。

  况且银衣英雄打败了凶悍的刀客,对他们的生活其实也没什么影响;英雄救下卖芋头的老农,好心只归好心,他们的敬仰也归敬仰,跟大英雄并不是很熟;总不能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爹,掏腰包请亲爹去享受那良辰美景和美酒佳肴。

  这时,银衣大英雄却不忍心拒绝了白脸人的好意,飞身扑向酒楼。那是一个武当的“梯云纵”,绝顶轻功很耐看。

  又有路上的几个闲人在大声喝彩,并使劲鼓起了掌,甚至有几个小姑娘把手心都拍烂了。

  这个酒楼装潢得很好,要使客人的身心都舒心满意,吃了头一趟,还会回来再吃一趟——

  既无聊得透顶,又显得无比俗气的商家,确实需要花费很多的功夫,来布置他们的经营场所。

  他们也确实很用功,花了一笔巨资从学堂请来几个艺师,连窗台上的每一个小角落,都很耐心地雕上了一个无名精灵。那一堆东西看起来,好像都在小便。

  英雄身子落在窗户上,看着杰作却不会欣赏,只皱了皱眉头,也不置可否。世上每一位努力做着生意的商人,一般都不懂得什么叫作风雅,“聪明总被聪明误”,老是会大煞风景。

  这位英雄只觉得这个酒楼,被人布置得十分庸俗,他以为那个趴在窗口叫自己的胖脸,就是酒楼的老板,认为他简直吃饱了撑的。

  实际上那“江湖小混混”身份的胖脸跑这儿来,跑了几趟,对这种杰作也早不以为然了。

  那窗台上是一块不生锈的巨钢,用手工打磨得相当的光滑。即使一只老鹰久经锻炼的利爪,也不一定能抓得牢稳。

  这时候阳光照在窗上,反光却好像激光一般。其实这窗上的激光,也是防盗的一个必要措施。

  银衣英雄并不是轻功不济事,也不是下盘的功夫没练到家,而是被那几束似乎很科学的激光,刚好一下扫中了一双鹰眼。

  他身子变沉,重重往下落,眼看要掉回地面了。

  看来,这种防盗的窗子,也不知究竟哪位人士设计的,巧夺天工,超越年代。

  不但是在黑夜里能防盗,白天也防盗,时时都在服务。再怎么厉害的超级大偷,都得向它低下头来,好好地认个输——

  只要人们将酒楼下面唯一几个小门锁好了,或者找个壮汉守门看好了;那些飞檐走壁的偷儿,都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赚一口饭吃的。

  那银衣英雄被巨钢闪现的激光刺激,往后仰倒直落下去时,在空中赶紧跳了几下“舞空步”,并又使出了武当梯云纵大招中的一式“飞花逐月”。看来梯云纵的功夫,刚好派上了真正的用场。

  人群中发出了声音,他们开始不停惊呼着,好像完全被刺激!

  楼上的白脸,却急忙用一块白色的棉布铺上,用作防滑。这一次,身处半空的人,当然也就直直站了上去、站稳了,绝不会再有个万一。

  似乎已被捉弄够的英雄,现在才终于看清,原来这里每一个窗子,都用整块不锈钢做出来的!

  它们并不像一般百姓家里的窗户,把两扇窗子都朝外向左右两边敞了开来,又向着里面拉,紧紧闭住。

  ——那些,一般都一定是木头的窗户!

  这一会,那个白脸,只要将其中一块用手工镂空的钢板,往左右轻轻移动一下;就可以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还欣赏到外面绝美的好风景。

  这不就是现代社会上的一种窗子构造吗?它不过比现代的窗子,多了一堆铜制的轮子。但在当时的明朝,绝对是一项很了不起的发明!完全超越了年代的界限。

  这绝世的发明——沉重的钢板,足足有好几十个公分厚。即使现在有一个非常神奇的神偷,手上有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也可能只会砍花了刀口,又无可奈何。

  钢板下密密麻麻安装着两排用实心铜做出来的轮子,杂工在早上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往上面放好猪油!

  这里面干杂活的小厮,一年到头基本就做这个任务,时时去擦拭窗台和那些窗子,一年却有好几千两的银子好赚。

  于是,救了芋农的英雄问:“这个酒楼上的老板很有钱?”

  白脸胖子:“啊!不,也不是很有钱,可比不了风雨!”

  “哦,风雨又是谁呢?”

  “风雨是投资这座酒楼的主要股东,和这酒楼的老板关系有一点熟,他是请赵器来设计酒楼的人;而这位赵器是天下第一巧匠,给巧匠的聘金可不能够太少了。”

  “哦,第一巧匠赵器?可现在谁都讲王法,没人敢鸡鸣狗盗,连空气里面都似乎充满了白道上各位英雄好汉出了鞘的刀剑!他如此大费周章防范歹徒,却又是为何?难道不是典型的杞人忧天吗?”英雄在眨眼说话,似乎和一个没有偷到东西的小偷那样气馁。

  “哈哈,可能是喜欢嘛!个性。”

  “你如此了解这里的老板?”

  “因为,我就是这里的老板!”混混白脸笑了,笑得很不自在,那英雄却似乎没察觉。

  白脸问:“而你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那个陆小凤?因为我刚才看见你用‘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两根手指,在一刹那间就夹住了那个刀客的大刀。”

  “非也,非也!我不是陆小凤。”英雄笑了!

  他接着道:“我是林不隐。”

  英雄的脸上没有小胡子,样子贼头贼脑,长得实在很像一个小偷。要是林不隐站在这里,见了这位仁兄,当然知道他其实是偷王鹿空天。

  鹿空天却觉得冒用别人的名字,很过瘾,特别是做了好事却用了别人的名义,更是过瘾。

  “啊!林不隐,久仰。”听到名字的人大感震惊,“今日得以一见,实在荣幸呐!”

  “我就是风降肉——”这白脸也已在做自我介绍。

  鹿空天继续冒充林不隐:“我不是陆小凤,我的指上功夫也不是‘灵犀一指’而是‘无双指’,不是只有陆小凤才会用两根手指的功夫。真要使出指上的功夫来,估计你也能行。”

  风降肉在点头:“哈,对!可是像我这样的人,手指再怎么灵犀一点通,也比不了林兄的无双指和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啊,那根本天生的!”

  他们在的地方,名字是“无天酒楼”。

  他们面前一张红木桌子上,摆着一个连京城的皇帝老儿也很爱吃的红烧肉,一道无天的招牌菜“江畔琴声”;还有一个最近很流行的新款菜式,山东海鲜:“葱烧海参”。

  鹿空天好像比谁都贪吃一般,很快就把一盘肉吃得只剩一小块,还吃了海鲜的绝大部分。然后便挠了挠头,自己也很不好意思了!

  他尴尬笑了:“风老板,他们怎么不再上菜?”

  “酒楼老板”风降肉便道:“忙嘛!林兄,这样就好,不需要只顾及自己人。”

  这个“林不隐林兄”——鹿空天便只得等着菜烧制好了,再送上来。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又咂着嘴,并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上的肉味儿,静候佳音。

  而风降肉正慢慢吃着“江畔琴声”,那是一个用薯粉熬好了以后,又经过一番精心烤制的美味。

  可能是真的等得不耐烦了,风降肉终于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林兄,我去看一看。”

  开了房门,他的人很快不见。

  鹿空天,又开始慢吞吞的泡午茶喝。

  只过了一会,大概是一壶“大红袍”喝下肚子的工夫。他忽然一个纵身,一下跃出了窗外!楼上面,好几个已喝得醉醺醺的人,似乎看到一阵子清风,在渐渐吹过。

  ——两个大食客就是这么走了,也不知道谁来付酒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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