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里吃瓜当团宠 3 第 3 章

小说:在派出所里吃瓜当团宠 作者:喃米 更新时间:2024-11-01 22:15:03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毕竟现在的身体只是三岁的小朋友,钟云瞳再是一身牛劲,也敌不过两个身强体壮的搓澡大妈。

  钟瑾在外面等了不到一个小时,洗的白白净净的钟云瞳被大妈送了出来,潮湿的长头发在头顶盘了个丸子头,脸颊上被热气烘出淡淡的粉色,越发地像个发面团子。

  走出澡堂,钟瑾又带着钟云瞳沿着街走了一会儿,看到一家童装店,便拎着小孩的后衣领,把东张西望冲在前面的小孩拎了进去。

  童装店右手边挂着一排特价衣服,杆子上贴了标签,此排5折,特价出售。

  钟谨在这排特价的衣服里随便挑了一套T恤短裤套装,上面印着牛油果的卡通图案。

  结账的时候,看到收银台后面挂着的一排贴身小短裤,钟瑾指着一条粉色小白兔的,“那个也给我一条。”

  钟云瞳对钟瑾挑的这套新衣服毫无兴趣,或者说这个店里的衣服她都瞧不上,她以前穿的衣服可是亮晶晶的面料,上面还点缀着漂亮的绣花和宝石,以前伺候她的丫鬟都穿的衣服比这些华丽。

  钟瑾付过钱,把纸袋递给钟云瞳,“自己拿着。”

  小孩没接,朝他伸出手,“要抱。”

  “自己走。”钟瑾从不惯小孩子。

  钟云瞳扑上前,牢牢抓住钟瑾的裤腿,进而直接锁住他结实的小腿,像个八爪鱼一样挂在他身上。

  钟瑾往前迈腿,小孩就被拖着往前走。以这种姿势走在大街上也太奇怪了。钟瑾只好把她捞起来,抱在怀里往家走去。

  小孩子胳膊搂着钟瑾的脖子,趴在他的肩头,闭着眼睛,晃晃悠悠地睡着了。她的呼吸逐渐沉重,但胳膊还是下意识地牢牢箍着钟瑾的脖子。

  钟瑾以前也抱过小孩,以前遇到过拐卖案件,当时解救出来的十几个小孩,就是他们执行任务的几个警察抱回来的,跨省案件,一路抱了几千公里。

  但现在抱着钟云瞳,和当初抱那些孩子的感觉有点不一样,心里总觉得怪怪的,有一种潮热的感觉。

  进了电梯,钟瑾从轿厢四周的反光镜里看到,他的肩膀已经被小孩的口水打湿了一片。

  ......

  钟瑾闭上眼叹了一口气,他倒是要看看,这倒霉孩子的爸妈到底是谁,能生出钟云瞳这种孩子的夫妻,估计也是人才。

  回到家里,钟瑾把钟云瞳放到沙发上,又拉起旁边的毯子,给她胡乱盖上,自己先去洗澡。

  洗澡的时候,换下的衣服就和小孩的新衣服一起扔进洗衣机里,洗完再拿出来烘干。

  洗完澡的钟瑾穿着黑色的棉质T恤,下身一条宽松的棉质休闲裤,高高瘦瘦的,在光线不亮的房间里,像是一道剪映。他用毛巾擦着潮湿的短发,走到沙发这边,准备把睡觉的钟云瞳叫起来换睡衣。

  沙发上空空如也,毯子被揉成一团仍在一边,小孩子不知道又溜到哪里去了。

  钟瑾在客厅里看了一圈,发现卧室门开着,他平时进出门都有随手关门的习惯。

  走进卧室一看,钟云瞳果然趴在床上,侧脸挨着被子,肉嘟嘟的脸颊都被挤变形,莲藕般的胳膊和小腿呈大字展开,头发也打散了,带着湿气的长头发乱糟糟地铺在床上,把被褥打湿了一小块。

  小孩真是麻烦的生物。

  钟瑾走上前,把钟云瞳摇醒,拎着东倒西歪的小孩去卫生间,用吹风机帮她把头发吹干。

  倒霉孩子个头矮矮的,偏偏一头黑发又多又长,吹了好半天才干透。

  钟云瞳闭着眼睛,不耐烦地挥挥手,准备回去继续睡。钟瑾又拎住她,从烘干机里拿了衣服出来让她换,“会不会自己穿衣服?”

  小孩闭着眼睛睡觉,圆乎乎的头一点一点,困得身体像面条一样往下滑。

  钟瑾有点无语,算了,送进卧室,就这么睡吧,等把她送走了再收拾床铺。

  一回到床上,困成狗的钟云瞳抱着被子蛄蛹了两下,陷入了沉睡。

  钟瑾回到沙发这边,仰头在沙发上躺下,抬起胳膊搭在眼皮上。他有失眠的毛病,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倒霉孩子折腾的缘故,很快就睡着了。

  清晨6点半,钟瑾准时醒了过来,他一直保持着在公安大学念书时的习惯,没有任务的时候会在6点半起床跑步。

  刚醒过来的钟瑾觉得脑门上像是顶了个什么东西,坐起来一看,钟云瞳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睡到了他的枕头上,像只小狗,趴在枕头上睡得呼呼的,钟瑾被她挤得滑下了枕头,头卡在枕头边缘的缝隙里,睡得脖子又僵又酸。

  钟瑾揉了揉后颈,也是奇怪,小孩子睡到枕头上,这么大动静他居然没醒。

  家里多了个钟云瞳,钟瑾也不放心留她自己在家,于是坚持了快十年的跑步习惯就这么被打破了。不过他还是出了一趟门,就在楼下的小区超市,买回来儿童牙刷牙膏和毛巾。

  早上8点多,钟瑾坐在餐桌那边用笔记本电脑办公,看到钟云瞳突然翻身坐了起来,顶着一头潦草的头发,双眼失神地看着前方。

  钟瑾正要叫她,钟云瞳迷迷糊糊地嘟囔道,“要尿尿。”

  钟瑾扔下电脑,一个箭步冲过来,把小孩端进了卫生间。

  睡了一夜,钟云瞳身上的那套丝绸的小褂子被揉得皱皱巴巴的。钟瑾拿出昨晚洗好的衣服递给她,“你自己能换衣服吗?”

  “我能。”钟云瞳很有自信。

  于是钟瑾就在外面等了一会儿,钟云瞳穿着卡通T恤,及膝的短裤歪歪扭扭地捆在身上,光着脚丫走了出来。

  她扬起脸,得意地看着钟瑾。

  钟瑾面无表情地帮她把裤腰扯正。

  会穿衣服的钟云瞳不会使用牙刷,钟瑾只好尝试着帮她刷牙,浴室里不断响起钟瑾暴躁的声音,

  “不能咬牙刷。”

  “牙膏不能咽下去,吐出来。”

  刷完牙,钟瑾又拧了热毛巾给她擦脸,小孩有点娇气,钟瑾还没怎么用力,她就故意吱哇乱叫。

  等要出门的时候,钟瑾才注意到这孩子穿的鞋,一双绣花小虎头鞋,横七竖八地扔在玄关处。玄关这边没有窗户,光线比较暗,能看到虎头鞋上的什么东西似在发光。

  钟瑾蹲下身,捡起一只鞋拿在手里看。

  鞋身的材质是很有光泽的绸缎,绸缎上的花纹能看出是非常精巧的手工刺绣,小老虎的眉心各点缀一颗硕大的珠子。刚才就是这颗珠子在发光,发一种蓝紫色的荧光。

  钟瑾他们办案涉及的知识面很杂,他一下就认出那颗珠子是荧石,发光的原因是因为矿石含有稀土元素。这东西在现代不值什么钱,但因为古时候信息闭塞,一般把荧石称为夜明珠或者明月珠,是很值钱的宝石。

  除了小老虎眉心处的夜明珠,每只老虎的脸颊两边还各点缀几串小珍珠流苏,像是它的胡须。

  这双小虎头鞋从用料到做工都很精巧,不像是普通的鞋,这种巧工,拿出去查一查就知道出自哪个品牌或者匠人,再顺着查下去,不难查到买家。

  钟瑾找了一个物证袋把那双小虎头鞋装了起来。抱着光脚丫的钟云瞳下了楼,路过商业街的时候,在路边随便给她买了一双塑料凉鞋先穿着。

  *

  和安区派出所的副所长毛菲雪今天一早就来了所里,她刚到派出所门口,和她一组的民警饶诗诗骑着小电驴来了。

  饶诗诗老远就打招呼,“毛姐。”

  毛菲雪冲她笑了一下,站在台阶下等饶诗诗过来,俩人一起往所里走,

  “对了,昨天你们捡到的那个小孩情况怎么样了?”毛菲雪顺嘴问了一句。

  饶诗诗的脸上瞬间燃气八卦的小火苗,她凑到毛菲雪身边,压低声音道,“那孩子一看到钟所就喊爹,死活赖在钟所身上不下来,后来被钟所带回去了。”

  毛菲雪拧起两条秀气的眉毛,“什么乱七八糟的?”

  “真的。”饶诗诗今天画了眼线,显得眼睛特别亮,“那孩子也姓钟,跟钟所一个姓,小孩长得特漂亮,穿着打扮也特精致,跟个小公主似的,一看就不可能是被遗弃的。我和小王都猜测,会不会就是钟所的女儿?其中或许有什么隐情。”

  “别瞎说。”

  饶诗诗还想再八卦几句,被毛菲雪一个眼神摁住了。把饶诗诗支走,毛菲雪也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钟瑾在京市那边的事,所里只有毛菲雪知道,就凭京市那件事,钟瑾也不可能有什么女儿。

  今天的事实在是太多了,毛菲雪扭头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看到钟瑾抱着个孩子走进她的办公室,她一下子有点懵,“哪里来的孩子?”

  钟瑾把小女孩放到地上,“走失儿童。你会扎头发吗?给她弄下。”

  毛菲雪看着眼前的小女孩,穿着一件绿了吧唧皱皱巴巴的圆领T恤衫,脚上踩着一双不大合脚的塑料凉鞋,还顶着一头仿佛被炮轰过的爆炸头。

  不是,听饶诗诗说小孩打扮特精致,跟个小公主似的。这怎么让钟瑾照顾了一晚上,就从公主变难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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