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晋平公喜其臣之竞,而师旷讥其不君。为人君者,欲其臣之竞,无以异于为人父者利其子之争也。光武之诏任延曰:“善事上官,勿失名誉。”其言若失君人之道,而意自深。延曰:“忠臣不和,和臣不忠,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考异曰:延传作“忠臣不私,私臣不忠”。
按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为长,又与上语相应,今从之。然则尊卑陵夷,相矫相讦,以兴讼狱而沮成事,抑岂天子之福乎?
夫欲使上官之履正而奉公也,但择其人而任之。夫既使居上位矣,天子无能纳诸道而制其进退,乃恃下吏之駤戾以翘其过而为异同,于是乎相劝以傲,而事之废兴,民之利病,法之轻重,人得操之以行其意。
其究也,下吏抗上官而庶民抗下吏,怨讟生,飞语兴,毁誉无恒,讼狱蠭起,天子亦何恃以齐天下,使网在纲,有条而不紊乎?阴阳之气不和,则灾沴生;臣民之心不和,则兵戎起。共、驩不和于舜、禹,管、蔡不和于周、召,如是而可以为忠臣乎?
光武欢息曰:“卿言是也。”为延之说所摇与?抑姑以取其一节之亢直而善成其和衷与?以为治理之定论,则非矣。
二十八
道非直器也,而非器则道无所丽以行。故能守先王之道者,君子所效法而师焉者也;能守道之器者,君子所登进而资焉者也。王莽之乱,法物凋丧,公孙述宾宾然亟修之。其平也,益州传送其瞽师、乐器、葆车、舆辇,汉廷始复西京之盛。于此言之,述未可尽贬也。
述之起也非乱贼,其于汉也,抑非若隗嚣之已北面而又叛也。于一隅之地,存礼乐于残缺,备法物以昭等威,李业、费贻、王皓、王嘉,何为视若戎狄乱贼而拒以死邪?自述而言,无定天下之略,无安天下之功,饰其器,惘其道,徇其末,忘其本,坐以待亡,则诚愚矣。自天下而言,群竞于智名勇功,几与负爪戴角者同其竞奰,则述存什一**百,俾后王有所考而资以成一代之治理,不可谓无功焉。马援,倜傥之士也,斥述为井蛙,后世因援之鄙述,而几令与孟知祥、王建齿,不亦诬乎?
汉道中圮,而述储文物以待光武,五代涂炭,而李氏储文艺以待宋太宗,功俱未可没也。宋失汴梁而钟律遂亡,乃者南都陷而浑仪遂毁,使当世而有公孙述也,可勿执李、费二王之硁硁以拒之也。
二十九
高帝初入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无待察其情,而壹之以上刑。盖天下方乱,民狎于锋刃,挟雠争利以相杀者不可卒弭,壹之以死而无容覆勘,约法宽而独于此必严焉,以止杀也。
王嘉当元、哀之世,轻殊死刑百一十五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建武中,梁统恶其轻,请如旧章。甚矣,刑之难言也。杀人一也,而所繇杀之者毕。有积忿深毒,怀贪竞势,乘便利而杀之者;有两相为敌,一彼一此,非我杀彼,则彼杀我,偶胜而杀之者;有一朝之忿,虽无杀心,拳勇有余,要害偶中,而遂成乎杀者。斯三者,原情定罪,岂可概之而无殊乎?然而为之法曰:察其所自杀而轻重之。则猾民伏其巧辩,讼魁曲为证佐,赇吏援以游移,而法大乱。甚矣,法之难言也。
夫法一而已矣,一故不可干也,以齐天下而使钦畏者也。故杀人者死,断乎不可词费而启奸也;乃若所以钦恤民情而使死无余憾者,则存乎用法之人耳。清问下民者,莫要乎择刑官而任之以求情之道。
书曰:“刑故无小,赦过无大。”故与过之分,岂徒幕外弯弓不知幕中有人而死于射之谓乎?横逆相加,操杀己之心以来,而幸胜以免于推刃,究其所以激成而迫于势者,亦过之类也;猝然之忿怒,疆弱殊于形体,要害不知规避,不幸而成乎杀者,亦过之类也。一王悬法于上,而不开以减死之科;刑官消息于心,而尽其情理之别。则果于杀人者,从刑故之条;而不幸杀人者,慎赦过之典。法不骫而刑以祥,存乎其人,而非可豫为制也。
夫法既一矣,而任用刑者之矜恕,则法其不行矣乎?而抑有道焉。凡断刑于死者,必决于天子之廷,于是而有失出失入之罚,以儆有司之废法。
既任吏之宽恤,而又严失出以议其后,则自非仁人轻位禄而全恻隐者,不能无惕于中而轻贷人以破法。夫有司者,岂无故而纵有罪以自丽于罚乎?非其请托,则其荐贿,廷议持衡而二患惩,则法外之仁,可以听贤有司之求瘼,而伺忍一人死复继之以一人乎?若曰杀人而可不死也,人将相戕而不已也,而亡虑也。虽减死而五木加之,犴狴拘之,流放徒录以终其身,自非积忿深毒、怀贪竞势之凶人,亦孰乐有此而昧于一逞也乎?
三十
治盗之法,莫善于缓;急者,未有不终之以缓者也。且盗之方发而畏捕也,疆则相拒,弱则惊窜伏匿而莫测其所在。缓之而拒之气馁矣,不能久匿而复往来于其邑里族党矣,一夫之力擒之而有余矣,吏不畏其难获而被罪也。
人孰无恶盗之情,而奚纵之?惟求之已急也,迫之以拒,骇之以匿,吏畏不获而被罪,而不敢发觉,夫然后展转浸淫而大盗以起,民以之死,而国因以亡。
光武之法,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牧守令长畏愞选怯不敢捕者,皆不以为罪,只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匿蔽者乃罪之。此不易之良法,而愚者弗能行久矣。
三十一
张纯、朱浮议宗庙之制,谓礼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亲,请除舂陵节侯以下四亲庙,以先帝四庙代之。光武抑情从议,以昭穆祢元帝,而祠其亲于章陵,毕于后世之苟私其亲者,而要未合于礼之中也。
为人子者,必有所受命而后出为人后,内则受命于父以往,外则受命于所后之父母而来,若哀帝之于成帝是已。故尊定陶为皇,而自绝于成帝,非也。
若内无所稟,外无所承,唯己之意与人之扳己而继人之统,此唯天子之族子,以宗社为重,可以不辞,而要不得与受命出后者均。何也?父子之恩义,非可以己之利与臣民之推戴而薄其所生,诬所后者以无命为有命也。
况乎光武之兴,自以武功讨篡逆而复宗祊,其生也与元帝之崩不相逮,而可厚诬乎哉?成、哀、平不成乎君者也,废焉可也。元帝于昭穆为诸父,而未有失德,勿毁而列于世,得矣;以为己所后而祢之,不可也。
光武之功德,足以显亲,南顿令而上虽非积累之泽,而原本身之所自来,则视组绀以上而尤亲。尊者自尊也,亲者自亲也,人子不敢以非所得而加诸亲。
故组绀之祀,得用天子之礼乐,而特不追王。则南顿以上四世之庙不可除,而但无容加以皇称而已。后世之礼,势殊道毕,难执先代之相似者以为法,而贵通其意。光武之事,三代所未有也,七庙之制,不必刻画以求肖成周,节侯以下与元帝以上并祀,而溢于七庙之数,亦奚不可?所难者唯祫祭耳。然使各以其昭穆,君先臣后,从太祖而合食,礼原义起,岂与哀帝之厚定陶、欧阳修之崇仆王、张孚敬之帝兴献,同其紊大分而伤彝伦乎?
若纯与浮之言大宗,则尤谬矣。大宗者,非天子之谓也。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宗者,百世不迁;而天子之位,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乃至本支绝而旁亲立,国中斩而支庶兴,初非世次相承而不可越。故天子始兴,而母弟为大宗。尊者嗣位,亲者嗣宗。
宗者,一姓之独尊也,位者,天下之同尊也,天子之非大宗明矣。大宗无后,就大宗之支子以次而嗣,递相衍以百世,而昭穆不乱,故以宗为重而绝其私亲。天子不与于宗子之中者也,嗣位也,非嗣宗也,不拘于昭穆之次,孙可以嗣祖,叔父可以嗣从子者也。
使汉而立大宗焉,抑唯高帝之支子相承不绝,天下虽亡而宗不圮,非王莽所得篡,而光武亦弗能嗣焉。
纯与浮不考于周礼,合宗与位而一之,于周且悖,而况汉乎?疏漏寡闻,任气以矫时王之制,其与欧阳修、张孚敬之说,毕失而同归矣。
三十二
王氏之祸烈矣!光武承之,百战而刘宗始延,惩往以贻后,顾命太子而垂家法,夫岂无社稷之臣?而唯阴识,阴兴之是求。识虽贤,何知其不为莽之恭?
识虽不伪,能保后之外戚皆如识乎?饮堇而幸生,复饮以冶葛,卒使窦、梁、邓、何相踵以亡汉。光武之明,而昏于往鉴如是者,何也?
帝之易太子也,意所偏私而不能自克,盈廷不敢争,而从臾之者,自郅恽之佞外无人焉。若张湛者,且洁身引退以寓其不满之意矣。
东海虽贤,郭况虽富而自逸,光武不能以自信,周旋东海而优郭氏,皆曲意以求安,非果有鸤鸠之仁也。于是日虑明帝之不固,而倚阴氏以为之援,故他日疾作,而使阴兴受顾命领侍中,且欲以为大司马而举国授之。
呜呼!人苟于天伦之际有私爱而任私恩,则自天子以至于庶人,鲜不违道而开败国亡家之隙,可不慎哉!卒之帝崩而山阳王荆果假郭况以称乱,则帝之托阴氏以固太子之党,亦非过虑也。虽然,虑亦过,不虑亦过;虑以免一时之患,而贻数世之危,固不如其弗虑也。
三十三
汉之通西域也,曰“断匈奴右臂”。君讳其贪利喜功之心,臣匿其徼功幸赏之实,而为之辞尔。夫西域岂足以为匈奴右臂哉?班固曰:“西域诸国,各有君长,兵众分弱,无所统一,虽属匈奴,不相亲附,匈奴能得其马畜旃罽,而不能与之进退。”此当时实征理势之言也。
抑考张骞、傅介子、班超之伏西域也,所将不过数十人,屯田之卒不过数百人,而杀其王、破其国翱翔寝处其地而莫之敢雠。若是者,曾可以为汉而制匈奴乎?
可以党匈奴而病汉乎?且匈奴之犯汉也,自辽左以至朔方,横互数千里,皆可阑入,抑何事南绕玉门万里而窥河西?则武帝、张骞之诬也较著。光武闭关而绝之,曰:“东西南北自在也。”灼见其不足为有无而决之矣。
夷狄而为中国害,其防之也,劳可不恤,而虑不可不周。如无能害而徼其利,则虽无劳焉而祸且伏,虽无患焉而劳已不堪,明者审此而已矣。
宋一亡于金,再亡于元,皆此物也。用夷攻夷,适足以为黠夷笑,王化贞之愚,其流毒惨矣哉!
三十四
光武之于功臣,恩至渥也,位以崇,身以安,名以不损,而独于马援寡恩焉,抑援自取之乎!
宣力以造人之国家,而卒逢罪谴者,或忌其彊,或恶其不孙,而援非也,为光武所厌而已矣。老氏非知道者,而身世之际有见焉。其言曰:“功成名遂身退。”盖亦察于阴阳屈伸之数以善进退之言也。平陇下蜀,北御匈奴,南定交耻,援未可以已乎?武谿之乱,帝愍其老而不听其请往,援固请而行。天下已定,功名已著,全体肤以报亲,安禄位以戴君,奚必马革裹尸而后为愉快哉!
光武于是而知其不自贵也;不自贵者,明主之所厌也。夫亦曰:苟非贪俘获之利,何为老于戎马而不知戒乎?明珠之谤,有自来矣。老而无厌,役人之甲兵以逞其志,诚足厌也。故身死名辱,家世几为不保,违四时衰王之数,拂寒暑进退之经,好战乐杀而忘其正命,是谓“逆天之道”。老氏之言,岂欺我哉?
易之为教,立本矣,抑必趣时。趣之为义精矣,有进而趣,时未往而先倦,非趣也;有退而趣,时已过而犹劳,非趣也。“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援之谓与!
三十五
事难而易处之则败,事易而难图之亦败。易其难者,败而知其难,将改图而可有功;难其易者,非急悔而姑置焉,易者将成乎难,而祸不息矣。
武陵蛮之叛也,刘尚之全军偾焉,马成继往而无功焉,马援持之于壶头,而兵之死者大半,援亦殒焉。及乎援已死,兵已疲,战不可,退不能,若有旦夕歼溃之势;而宗均以邑长折简而收之,群蛮帖服,振旅以还,何其易也!其易也,岂待今日而始易哉?
当刘尚、马援之日,早已无难慴伏,而贪功嗜杀者不知耳。使非均也,以疲劳之众与蛮固争,蛮冒死以再覆我军,虽饥困而势已十倍矣。
呜呼!一隅之乱,坐困而收之,不劳而徐定。庸臣张皇其势以摇朝廷之耳目,冒焉与不逞之虏争命,一溃再溃,助其燄以燎原,而遂成乎大乱。社稷邱墟,生民左衽,厉阶之人,死不偿责矣。
三十六
汉诏南单于徙居西河美稷,人极之毁,自此始矣。非但其挟戎心以乘我也,狎与之居而渐与之安,风俗以蛊,婚姻以乱,服食以淫,五帝、三王之天下流泆解散,而元后父母之大宝移于非类,习焉而不见其可耻也,闭有所利而不见其可畏也。
技击诈谋,有时不逮,呴沫狎媟,或以示恩,而且见其足以临我;愚民玩之,黠民资之,乃至一时之贤豪,委顺而趋新焉。迤及**岁以后,而忘其为谁氏之族矣。臧宫、马武请北伐,光武曰:“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顓臾。”柰之何延之于萧墙之内也!
三十七
明帝英敏有余,而蕴藉不足,光武选师儒而养以六经之教,得其理矣,然而张佚、桓荣未足以称此。岂当时无闭起之豪杰,守先王之道以待学者,可以为王者师乎?抑有其人而光武未之能庸也。
奚以知佚、荣之不称也?帝欲使阴识傅太子,张佚正色而争之,是矣。帝遂移太傅之命以授佚,自非圣人以天自处而无疑,与夫身为懿亲、休威与俱而无容辞,未有可受命者也。
佚乃自博士超擢居之而不让,恶可以为帝王师!桓荣受少傅之车马印绶,陈之以诧诸生,施施然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抱君子谋道之忧者,闻斯言也,有不汗面者乎?而足以为帝王师乎?
呜呼!师道之难也,于蒙之象见之。人心之险,莫险于利禄之得失;惟以艮止之德,遏欲以静正,不获其身,不见其人,而后夏楚收威,行于胄子。身教立,诚心喻,德威著,塞蒙心之贪戾,而相沐以仁让。
故曰:“蒙以养正,圣功也。”身之不正,何以养人哉?荣与佚区区抱一经以自润,欲以动太子之敬信,俾忘势让善而宜人,讵可得乎?赖明帝之不为成帝也,非然,荣与佚之情,亦奚以愈于张禹邪?
故曰:“能自得师者王。”光武之豫教,太子之尊师,而所得仅若此,王道之所以不兴与!
三十八
以祖妣配地只于北郊,汉之乱典也。光武以吕后几危刘氏,改配薄后,乱之乱者也。吕氏之德,不足以配地矣,薄后遂胜任而无歉乎?开国之君,配天而无歉者,非以其能取天下贻子孙也。
宇内大乱,庶民不康,三纲沦,五典斁,天莫能复其性;暴政夺人居食,兵戎绝其生齿,地莫能遂其养;王者首出,诛恶削潜,以兵治而期于无兵,以刑治而期于无刑;饥者食,寒者衣,散之四方者逸以居,于是而得有其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以相亲而相逊;代天以奠兆民,而相天地之不足,则臣子推崇之以配天,以是为与天通理也。
母后,一姓之妣也,配祖于宗庙而私恩伸矣。位非其位也,君授之也;德非其德也,元后为民父母,母道亦君所任,非后所任也。吕后不足以配地,薄后其能堪此乎?故曰乱也。
象之不仁,舜不得不以为弟,丹朱之不肖,尧不得不以为子,天伦者受之于天,非人所得而予夺者也。夫妇之道,受命于父母,而大昏行焉;出以其道,而自夫制焉。为人子孙而逆操其进退,己不道而奚以治幽明哉?
文姜之逆也,而春秋书曰“夫人”。僖公致成风以抑哀姜,而春秋书曰“用致”。吕后之罪,听后世之公论,非子孙所得黜也;薄后非高帝之伉俪,非子孙所得命也。告祠高庙,退吕进薄,幸先君之无知,唯己意以取必焉。舜不能使瞽瞍之不子象,而光武能使高帝之不妻吕后哉?
慕容垂追废可足浑氏,崔鸿讥其以子废母,致其子宝弑母而无忌。人君垂家法以贻子孙,顺天理而人情自顺,大义自正。如谓光武借此以儆宫闱,乃东汉之祸,卒成于后族,徒为逆乱,而又奚裨邪?故曰乱之乱者也。
晋平公喜其臣之竞,而师旷讥其不君。为人君者,欲其臣之竞,无以异于为人父者利其子之争也。光武之诏任延曰:“善事上官,勿失名誉。”其言若失君人之道,而意自深。延曰:“忠臣不和,和臣不忠,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考异曰:延传作“忠臣不私,私臣不忠”。
按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为长,又与上语相应,今从之。然则尊卑陵夷,相矫相讦,以兴讼狱而沮成事,抑岂天子之福乎?
夫欲使上官之履正而奉公也,但择其人而任之。夫既使居上位矣,天子无能纳诸道而制其进退,乃恃下吏之駤戾以翘其过而为异同,于是乎相劝以傲,而事之废兴,民之利病,法之轻重,人得操之以行其意。
其究也,下吏抗上官而庶民抗下吏,怨讟生,飞语兴,毁誉无恒,讼狱蠭起,天子亦何恃以齐天下,使网在纲,有条而不紊乎?阴阳之气不和,则灾沴生;臣民之心不和,则兵戎起。共、驩不和于舜、禹,管、蔡不和于周、召,如是而可以为忠臣乎?
光武欢息曰:“卿言是也。”为延之说所摇与?抑姑以取其一节之亢直而善成其和衷与?以为治理之定论,则非矣。
二十八
道非直器也,而非器则道无所丽以行。故能守先王之道者,君子所效法而师焉者也;能守道之器者,君子所登进而资焉者也。王莽之乱,法物凋丧,公孙述宾宾然亟修之。其平也,益州传送其瞽师、乐器、葆车、舆辇,汉廷始复西京之盛。于此言之,述未可尽贬也。
述之起也非乱贼,其于汉也,抑非若隗嚣之已北面而又叛也。于一隅之地,存礼乐于残缺,备法物以昭等威,李业、费贻、王皓、王嘉,何为视若戎狄乱贼而拒以死邪?自述而言,无定天下之略,无安天下之功,饰其器,惘其道,徇其末,忘其本,坐以待亡,则诚愚矣。自天下而言,群竞于智名勇功,几与负爪戴角者同其竞奰,则述存什一**百,俾后王有所考而资以成一代之治理,不可谓无功焉。马援,倜傥之士也,斥述为井蛙,后世因援之鄙述,而几令与孟知祥、王建齿,不亦诬乎?
汉道中圮,而述储文物以待光武,五代涂炭,而李氏储文艺以待宋太宗,功俱未可没也。宋失汴梁而钟律遂亡,乃者南都陷而浑仪遂毁,使当世而有公孙述也,可勿执李、费二王之硁硁以拒之也。
二十九
高帝初入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无待察其情,而壹之以上刑。盖天下方乱,民狎于锋刃,挟雠争利以相杀者不可卒弭,壹之以死而无容覆勘,约法宽而独于此必严焉,以止杀也。
王嘉当元、哀之世,轻殊死刑百一十五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建武中,梁统恶其轻,请如旧章。甚矣,刑之难言也。杀人一也,而所繇杀之者毕。有积忿深毒,怀贪竞势,乘便利而杀之者;有两相为敌,一彼一此,非我杀彼,则彼杀我,偶胜而杀之者;有一朝之忿,虽无杀心,拳勇有余,要害偶中,而遂成乎杀者。斯三者,原情定罪,岂可概之而无殊乎?然而为之法曰:察其所自杀而轻重之。则猾民伏其巧辩,讼魁曲为证佐,赇吏援以游移,而法大乱。甚矣,法之难言也。
夫法一而已矣,一故不可干也,以齐天下而使钦畏者也。故杀人者死,断乎不可词费而启奸也;乃若所以钦恤民情而使死无余憾者,则存乎用法之人耳。清问下民者,莫要乎择刑官而任之以求情之道。
书曰:“刑故无小,赦过无大。”故与过之分,岂徒幕外弯弓不知幕中有人而死于射之谓乎?横逆相加,操杀己之心以来,而幸胜以免于推刃,究其所以激成而迫于势者,亦过之类也;猝然之忿怒,疆弱殊于形体,要害不知规避,不幸而成乎杀者,亦过之类也。一王悬法于上,而不开以减死之科;刑官消息于心,而尽其情理之别。则果于杀人者,从刑故之条;而不幸杀人者,慎赦过之典。法不骫而刑以祥,存乎其人,而非可豫为制也。
夫法既一矣,而任用刑者之矜恕,则法其不行矣乎?而抑有道焉。凡断刑于死者,必决于天子之廷,于是而有失出失入之罚,以儆有司之废法。
既任吏之宽恤,而又严失出以议其后,则自非仁人轻位禄而全恻隐者,不能无惕于中而轻贷人以破法。夫有司者,岂无故而纵有罪以自丽于罚乎?非其请托,则其荐贿,廷议持衡而二患惩,则法外之仁,可以听贤有司之求瘼,而伺忍一人死复继之以一人乎?若曰杀人而可不死也,人将相戕而不已也,而亡虑也。虽减死而五木加之,犴狴拘之,流放徒录以终其身,自非积忿深毒、怀贪竞势之凶人,亦孰乐有此而昧于一逞也乎?
三十
治盗之法,莫善于缓;急者,未有不终之以缓者也。且盗之方发而畏捕也,疆则相拒,弱则惊窜伏匿而莫测其所在。缓之而拒之气馁矣,不能久匿而复往来于其邑里族党矣,一夫之力擒之而有余矣,吏不畏其难获而被罪也。
人孰无恶盗之情,而奚纵之?惟求之已急也,迫之以拒,骇之以匿,吏畏不获而被罪,而不敢发觉,夫然后展转浸淫而大盗以起,民以之死,而国因以亡。
光武之法,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牧守令长畏愞选怯不敢捕者,皆不以为罪,只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匿蔽者乃罪之。此不易之良法,而愚者弗能行久矣。
三十一
张纯、朱浮议宗庙之制,谓礼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亲,请除舂陵节侯以下四亲庙,以先帝四庙代之。光武抑情从议,以昭穆祢元帝,而祠其亲于章陵,毕于后世之苟私其亲者,而要未合于礼之中也。
为人子者,必有所受命而后出为人后,内则受命于父以往,外则受命于所后之父母而来,若哀帝之于成帝是已。故尊定陶为皇,而自绝于成帝,非也。
若内无所稟,外无所承,唯己之意与人之扳己而继人之统,此唯天子之族子,以宗社为重,可以不辞,而要不得与受命出后者均。何也?父子之恩义,非可以己之利与臣民之推戴而薄其所生,诬所后者以无命为有命也。
况乎光武之兴,自以武功讨篡逆而复宗祊,其生也与元帝之崩不相逮,而可厚诬乎哉?成、哀、平不成乎君者也,废焉可也。元帝于昭穆为诸父,而未有失德,勿毁而列于世,得矣;以为己所后而祢之,不可也。
光武之功德,足以显亲,南顿令而上虽非积累之泽,而原本身之所自来,则视组绀以上而尤亲。尊者自尊也,亲者自亲也,人子不敢以非所得而加诸亲。
故组绀之祀,得用天子之礼乐,而特不追王。则南顿以上四世之庙不可除,而但无容加以皇称而已。后世之礼,势殊道毕,难执先代之相似者以为法,而贵通其意。光武之事,三代所未有也,七庙之制,不必刻画以求肖成周,节侯以下与元帝以上并祀,而溢于七庙之数,亦奚不可?所难者唯祫祭耳。然使各以其昭穆,君先臣后,从太祖而合食,礼原义起,岂与哀帝之厚定陶、欧阳修之崇仆王、张孚敬之帝兴献,同其紊大分而伤彝伦乎?
若纯与浮之言大宗,则尤谬矣。大宗者,非天子之谓也。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宗者,百世不迁;而天子之位,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乃至本支绝而旁亲立,国中斩而支庶兴,初非世次相承而不可越。故天子始兴,而母弟为大宗。尊者嗣位,亲者嗣宗。
宗者,一姓之独尊也,位者,天下之同尊也,天子之非大宗明矣。大宗无后,就大宗之支子以次而嗣,递相衍以百世,而昭穆不乱,故以宗为重而绝其私亲。天子不与于宗子之中者也,嗣位也,非嗣宗也,不拘于昭穆之次,孙可以嗣祖,叔父可以嗣从子者也。
使汉而立大宗焉,抑唯高帝之支子相承不绝,天下虽亡而宗不圮,非王莽所得篡,而光武亦弗能嗣焉。
纯与浮不考于周礼,合宗与位而一之,于周且悖,而况汉乎?疏漏寡闻,任气以矫时王之制,其与欧阳修、张孚敬之说,毕失而同归矣。
三十二
王氏之祸烈矣!光武承之,百战而刘宗始延,惩往以贻后,顾命太子而垂家法,夫岂无社稷之臣?而唯阴识,阴兴之是求。识虽贤,何知其不为莽之恭?
识虽不伪,能保后之外戚皆如识乎?饮堇而幸生,复饮以冶葛,卒使窦、梁、邓、何相踵以亡汉。光武之明,而昏于往鉴如是者,何也?
帝之易太子也,意所偏私而不能自克,盈廷不敢争,而从臾之者,自郅恽之佞外无人焉。若张湛者,且洁身引退以寓其不满之意矣。
东海虽贤,郭况虽富而自逸,光武不能以自信,周旋东海而优郭氏,皆曲意以求安,非果有鸤鸠之仁也。于是日虑明帝之不固,而倚阴氏以为之援,故他日疾作,而使阴兴受顾命领侍中,且欲以为大司马而举国授之。
呜呼!人苟于天伦之际有私爱而任私恩,则自天子以至于庶人,鲜不违道而开败国亡家之隙,可不慎哉!卒之帝崩而山阳王荆果假郭况以称乱,则帝之托阴氏以固太子之党,亦非过虑也。虽然,虑亦过,不虑亦过;虑以免一时之患,而贻数世之危,固不如其弗虑也。
三十三
汉之通西域也,曰“断匈奴右臂”。君讳其贪利喜功之心,臣匿其徼功幸赏之实,而为之辞尔。夫西域岂足以为匈奴右臂哉?班固曰:“西域诸国,各有君长,兵众分弱,无所统一,虽属匈奴,不相亲附,匈奴能得其马畜旃罽,而不能与之进退。”此当时实征理势之言也。
抑考张骞、傅介子、班超之伏西域也,所将不过数十人,屯田之卒不过数百人,而杀其王、破其国翱翔寝处其地而莫之敢雠。若是者,曾可以为汉而制匈奴乎?
可以党匈奴而病汉乎?且匈奴之犯汉也,自辽左以至朔方,横互数千里,皆可阑入,抑何事南绕玉门万里而窥河西?则武帝、张骞之诬也较著。光武闭关而绝之,曰:“东西南北自在也。”灼见其不足为有无而决之矣。
夷狄而为中国害,其防之也,劳可不恤,而虑不可不周。如无能害而徼其利,则虽无劳焉而祸且伏,虽无患焉而劳已不堪,明者审此而已矣。
宋一亡于金,再亡于元,皆此物也。用夷攻夷,适足以为黠夷笑,王化贞之愚,其流毒惨矣哉!
三十四
光武之于功臣,恩至渥也,位以崇,身以安,名以不损,而独于马援寡恩焉,抑援自取之乎!
宣力以造人之国家,而卒逢罪谴者,或忌其彊,或恶其不孙,而援非也,为光武所厌而已矣。老氏非知道者,而身世之际有见焉。其言曰:“功成名遂身退。”盖亦察于阴阳屈伸之数以善进退之言也。平陇下蜀,北御匈奴,南定交耻,援未可以已乎?武谿之乱,帝愍其老而不听其请往,援固请而行。天下已定,功名已著,全体肤以报亲,安禄位以戴君,奚必马革裹尸而后为愉快哉!
光武于是而知其不自贵也;不自贵者,明主之所厌也。夫亦曰:苟非贪俘获之利,何为老于戎马而不知戒乎?明珠之谤,有自来矣。老而无厌,役人之甲兵以逞其志,诚足厌也。故身死名辱,家世几为不保,违四时衰王之数,拂寒暑进退之经,好战乐杀而忘其正命,是谓“逆天之道”。老氏之言,岂欺我哉?
易之为教,立本矣,抑必趣时。趣之为义精矣,有进而趣,时未往而先倦,非趣也;有退而趣,时已过而犹劳,非趣也。“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援之谓与!
三十五
事难而易处之则败,事易而难图之亦败。易其难者,败而知其难,将改图而可有功;难其易者,非急悔而姑置焉,易者将成乎难,而祸不息矣。
武陵蛮之叛也,刘尚之全军偾焉,马成继往而无功焉,马援持之于壶头,而兵之死者大半,援亦殒焉。及乎援已死,兵已疲,战不可,退不能,若有旦夕歼溃之势;而宗均以邑长折简而收之,群蛮帖服,振旅以还,何其易也!其易也,岂待今日而始易哉?
当刘尚、马援之日,早已无难慴伏,而贪功嗜杀者不知耳。使非均也,以疲劳之众与蛮固争,蛮冒死以再覆我军,虽饥困而势已十倍矣。
呜呼!一隅之乱,坐困而收之,不劳而徐定。庸臣张皇其势以摇朝廷之耳目,冒焉与不逞之虏争命,一溃再溃,助其燄以燎原,而遂成乎大乱。社稷邱墟,生民左衽,厉阶之人,死不偿责矣。
三十六
汉诏南单于徙居西河美稷,人极之毁,自此始矣。非但其挟戎心以乘我也,狎与之居而渐与之安,风俗以蛊,婚姻以乱,服食以淫,五帝、三王之天下流泆解散,而元后父母之大宝移于非类,习焉而不见其可耻也,闭有所利而不见其可畏也。
技击诈谋,有时不逮,呴沫狎媟,或以示恩,而且见其足以临我;愚民玩之,黠民资之,乃至一时之贤豪,委顺而趋新焉。迤及**岁以后,而忘其为谁氏之族矣。臧宫、马武请北伐,光武曰:“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顓臾。”柰之何延之于萧墙之内也!
三十七
明帝英敏有余,而蕴藉不足,光武选师儒而养以六经之教,得其理矣,然而张佚、桓荣未足以称此。岂当时无闭起之豪杰,守先王之道以待学者,可以为王者师乎?抑有其人而光武未之能庸也。
奚以知佚、荣之不称也?帝欲使阴识傅太子,张佚正色而争之,是矣。帝遂移太傅之命以授佚,自非圣人以天自处而无疑,与夫身为懿亲、休威与俱而无容辞,未有可受命者也。
佚乃自博士超擢居之而不让,恶可以为帝王师!桓荣受少傅之车马印绶,陈之以诧诸生,施施然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抱君子谋道之忧者,闻斯言也,有不汗面者乎?而足以为帝王师乎?
呜呼!师道之难也,于蒙之象见之。人心之险,莫险于利禄之得失;惟以艮止之德,遏欲以静正,不获其身,不见其人,而后夏楚收威,行于胄子。身教立,诚心喻,德威著,塞蒙心之贪戾,而相沐以仁让。
故曰:“蒙以养正,圣功也。”身之不正,何以养人哉?荣与佚区区抱一经以自润,欲以动太子之敬信,俾忘势让善而宜人,讵可得乎?赖明帝之不为成帝也,非然,荣与佚之情,亦奚以愈于张禹邪?
故曰:“能自得师者王。”光武之豫教,太子之尊师,而所得仅若此,王道之所以不兴与!
三十八
以祖妣配地只于北郊,汉之乱典也。光武以吕后几危刘氏,改配薄后,乱之乱者也。吕氏之德,不足以配地矣,薄后遂胜任而无歉乎?开国之君,配天而无歉者,非以其能取天下贻子孙也。
宇内大乱,庶民不康,三纲沦,五典斁,天莫能复其性;暴政夺人居食,兵戎绝其生齿,地莫能遂其养;王者首出,诛恶削潜,以兵治而期于无兵,以刑治而期于无刑;饥者食,寒者衣,散之四方者逸以居,于是而得有其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以相亲而相逊;代天以奠兆民,而相天地之不足,则臣子推崇之以配天,以是为与天通理也。
母后,一姓之妣也,配祖于宗庙而私恩伸矣。位非其位也,君授之也;德非其德也,元后为民父母,母道亦君所任,非后所任也。吕后不足以配地,薄后其能堪此乎?故曰乱也。
象之不仁,舜不得不以为弟,丹朱之不肖,尧不得不以为子,天伦者受之于天,非人所得而予夺者也。夫妇之道,受命于父母,而大昏行焉;出以其道,而自夫制焉。为人子孙而逆操其进退,己不道而奚以治幽明哉?
文姜之逆也,而春秋书曰“夫人”。僖公致成风以抑哀姜,而春秋书曰“用致”。吕后之罪,听后世之公论,非子孙所得黜也;薄后非高帝之伉俪,非子孙所得命也。告祠高庙,退吕进薄,幸先君之无知,唯己意以取必焉。舜不能使瞽瞍之不子象,而光武能使高帝之不妻吕后哉?
慕容垂追废可足浑氏,崔鸿讥其以子废母,致其子宝弑母而无忌。人君垂家法以贻子孙,顺天理而人情自顺,大义自正。如谓光武借此以儆宫闱,乃东汉之祸,卒成于后族,徒为逆乱,而又奚裨邪?故曰乱之乱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