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圣人之道:有大义,有微言。故有宋诸先生推极于天,而实之以性,覆之心得,严以躬修,非故取其显者而微之、卑者而高之也。
自汉之兴,天子之教,人士之习,亦既知尊孔子而师六经矣,然薄取其形迹之言,而忘其所本,则虽取法以为言行,而正以成乎乡原,若苏威、赵普之流是已。
苏威曰:“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世。”赵普曰:“臣以半部论语佐太祖取天下。”而威之柔以丧节,普之险以斁偷,不自知也,不自媿也。以全躯保妻子之术,为立身扬名之至德;以篡弑夺攘之谋,为内圣外王之大道;窃其形似,而自以为是,歆其荣宠者,众皆悦也。
挟圣言以欺天下而自欺其心,阉然求媚于乱贼而取容,导其君以欺孤寡、戕骨肉而无忌。呜呼!微有宋诸先生洗心藏密,即人事以推本于天,反求于性,以正大经、立大本,则圣人之言,无忌惮之小人窃之以徼幸于富贵利达,岂非圣人之大憾哉?
普之于论语,以夺人为节用,以小惠为爱人,如斯而已,外此无一似也。威则督民诵五教,而谓先王移风易俗之道,毕于此矣。子曰:“乡原,德之贼也。”
托于道,所以贼德也。正人心,闲先圣之道,根极于性命,而严辨其诚伪,非宋诸先生之极微言以立大义,论语、孝经为鄙夫之先资而已矣。
二
可以行之千年而不易,人也,即天也,天视自我民视者也。民有流俗之淫与偷而相沿者矣,人也,非天也,其相沿也,不可卒革,然而未有能行之千年而不易者也。
天不可知,知之以理,流俗相沿,必至于乱,拂于理则违于天,必革之而后安,即数革之,而非以立异也。
若夫无必然之理,非治乱之司,人之所习而安焉,则min视即天视矣,虽圣人弗与易矣。而必为一理以夺之,此汉儒之所以纤曲涂饰而徒云云也。
改正朔,易服色,汉儒以三代王者承天之精意在此,而岂其然哉?正朔之必改,非示不相沿之说也。
历虽精,而行之数百年则必差。夏、商之季,上敖下荒,不能螫正,差舛已甚,故商、周之兴,惩其差舛而改法,亦犹汉以来至于今,历凡十余改而始适于时,不容不改者也。若夫服色,则世益降,物益备,期于协民瞻视,天下安之而止矣。彼三王者,何事汲汲于此,与前王相竞相压于染绘之闲哉?小戴氏之记礼杂矣,未见易、书、诗、春秋、仪礼、周官之斤斤于此也。
其曰夏尚玄、殷尚白、周尚赤,吾未知其果否也。莫尊于冕服,而周之冕服,上玄而下纁,何以不赤也?牲之必骍也,纯而易求耳,非有他也。夫服色者,取象于天,而天之五色以时变,无非正矣;取法于地,而地之五色以土分,无非正矣。自非庞奇艳靡足以淫人者,皆人用之不可废,理无定,吾恶从知之?其行之千余年而不易者,民视之不疑,即可知其为天视矣。
开皇元年,隋主服黄,定黄为上服之尊,建为永制。以义类求之,明而不炫,韫而不幽,居青赤白黑之閒而不过,尊之以为事天临民之服可矣,迄于今莫之能易,人也,即天也。
于是而知汉儒之比拟形似徒为云云者,以理律天,而不知在天者之即为理;以天制人,而不知人之所固然者即为天。凡此类,易、书、诗、春秋、周官、仪礼之所不著,孔、孟之所不言,诎之斯允矣。
三
今之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也。政之泽远矣,千余年閒,非无暴君酷吏,而不能逞其淫nue,法定故也。古肉刑之不复用,汉文之仁也。然汉之刑,多为之制,故五胡以来,兽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惨。
至于拓拔、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绞、斩、枭、磔,又有门房之诛焉,皆汉法之不定启之也。政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绞、曰斩,改鞭为杖,改杖为笞,非谋反大逆无族刑,垂至于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若于绞、斩之外,加以凌迟,则政之所除,女直、蒙古之所设也。
夫刑极于死而止矣,其不得不有死刑者,以止恶,以惩恶,不得已而用也。大恶者,不杀而不止,故杀之以绝其恶;大恶者,相袭而无所惩,故杀此以戒其余;先王之于此也,以生道杀人也,非以恶恶之甚而欲快其怒也。极于死而止矣,枭之、磔之、轘之,于死者又何恤焉,徒以逞其扼腕齧龈之忿而怖人已耳。
司刑者快之,其仇雠快之,于死者何加焉,徒使罪人之子孙,或有能知仁孝者,无以自容于天地之间。一怒之伸,惨至于斯,无裨于风化,而祗令腥闻上彻于天,裴政之泽斩,而后世之怒淫,不亦憯乎?隋一天下,蠲索虏鲜卑之虐,以启唐二百余年承平之运,非苟而已也;盖有人焉,足以与于先王之德政,而惜其不能大用也。
四
周制:六卿各司其典,而统于天子,无复制于其上者,然而后世不能矣。周礼曰:“惟王建国。一言国也,非言天下也。诸侯之国,唯命之也,听于宗伯;讨之也,听于司马;序之也,听于司仪行人。
若治教政刑,虽颁典自王,而诸侯自行于国内,不仰决于六官。如是,则千里之王畿,政亦简矣,其实不逾今一布政使之所理也。
郡县之天下,揽九州于一握,卑宂府史之考课,升斗铢累之金粟,穷乡下邑之狱讼,东西万里之边防,四渎万川之堙泄,其繁不可胜纪,总听于六官之长,而分任之于郎署。
其或修或废,乃至因缘以雠私者,无与举要以省其成,则散漫委弛而不可致诘。故六卿之上,必有佐天子以总理之者,而后政以绪而渐底于成,此秦以下相臣之设不容已也。
乃相臣以一人而代天子,则权下擅而事亦宂,而不给于治;多置相而互相委,则责不专,而同异竞起以相挠;于是而隋文之立法为得矣。
左右仆射皆相也,使分判六部,以各治三官,夫然,则天子统二仆射,二仆射统六卿,六卿统庶司,仍周官分建之制,而以两省分宰相之功,殆所谓有条而不紊者乎!
繇小而之大,繇众而之寡,繇繁而之简,揆之法象,亦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八卦,以尽天下之至赜,而曲成乎者也。法者非必治,治者其人也;然法之不善,虽得其人而无适守,抑末繇以得理,况乎未得其人邪?
以法天纪,以尽人能,以居要而治详,以统同而辨异,郡县之天下,建国命官,隋其独得矣乎!不可以文帝非圣作之主而废之也。
五
开河以转漕,置仓以递运,二者孰利?事固有因时因地而各宜,不能守一说以为独得者,然其大概,则亦有一定之得失焉。其迹甚便,其事若简,其效若速,一登之舟,旋运而至,不更劳焉,此转漕之见为利者也。
然而其运之也,必为之期,而劳甚矣。闸有启闭,以争水之盈虚,一劳也;时有旱涝,以争天之燥湿,二劳也;水有淤通,以勤人之濬治,三劳也;时有冻沍,以待天之寒温,四劳也;役水次之夫,夺行旅之舟以济浅,五劳也。而又重以涉险飘沈、重赔补运之害,特其一委之水,庸人偷以为安,而见为利耳。
夫无渐可循,而致之一涂,以几速效,政之荑稗也。岁月皆吾之岁月,纡徐之,则千钧之重分为百,而轻甚矣。
置仓递运者,通一岁以输一岁之储,合数岁以终一岁之事,源源相因,不见有转输之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在民者易登于仓,在仓者不觉而已致于内,无期会促迫之苦,而可养失业之民,广马牛之畜,虽无近切,而可经久以行远,其视强水之不足,开漕渠以图小利,得失昭然矣。
隋沿河置仓,避其险,取其夷,唐仍之,宋又仍之,至政和而始废,其利之可久见矣。取简便而劳于漕輓者,胡元之乱政也。况乎大河之狂澜,方忧其氾滥,而更为导以迂曲淫漫,病徐、兗二州之土乎?隋无德而有政,故不能守天下而固可一天下。以立法而施及唐、宋,盖隋亡而法不亡也,若置仓递运之类是已。
六
有名美而非政之善者,义仓是也。隋度支尚书长孙平始请立之,家出粟麦一石,储之当社,凶年散之,使其行之而善,足以赈之也。抑一乡一社,有君子长者德望足以服乡人,而行之十姓百家焉可矣。
不然,令之严而祗以病民,令之不严,不三岁而废矣。且即有君子长者主其事,行乎一乡,亦及身而止耳。恶有一乡之事,数十年之规,而可通之天下,为一代之法也哉?
行之善,而犹不足以赈荒者,假使社有百家,岁储一石,二年而遇水旱,曾三百石之足以济百家乎?倘水旱在三年之外,粟且腐坏虫蚀,而不可食也。且储粟以一石为率,将限之邪?抑贫富之有差邪?有差,而人诡于贫,谁尸其富?家限之,则岁计不足,而遑计他年?
均之为农,而有余以资义仓,其勤者也,及其受粟而多取之者,其惰者也;非果有君子长者以仁厚化其乡,而惰者亦劝于耕,以廉于取,则徒取之彼以与此,而谁其甘之?不应,抑将刑罚以督之,井里不宁而讦讼兴,何义之有?而惰窳不节之罢民,且恃之以益其骄怠。
况乎人视为不得已而束于法以应令,穅覈湿腐杂投而速蠹,仅以博好义之虚名,抑何为者邪?况行之久而长吏玩为故常,不复稽察,里胥之乾没,无与为治,民大病而匄免不能,抑其必致之势矣。
夫王者之爱养天下,如天而可以止矣,宽其役,薄其赋,不幸而罹乎水旱,则蠲征以苏之,开糶以济之。而防之平日者,抑商贾,禁赁傭,惩游惰,修陂池,治堤防,虽有水旱,而民之死者亦仅矣。
赋轻役简,务农重谷,而犹有流离道殣者,此其人自绝于天,天亦无如之何,而何事损勤苦之民,使不轨之徒悬望以增其敖慢哉?故文王发政施仁,所先者鳏、寡、孤、独,所发者公家之廩,非取之于民而以饱不勤不节之惰农也。
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捐己以惠民,且不知养民之大经,况强以义胁民而攘之为己惠乎?夫义仓者,一乡之善士,当上失其道、横征困民之世,行之十姓百家以苟全一隅者可也。为人上者而行之,其视梁惠王之尽心奚愈哉?
七
立教之道,忠孝至矣,虽有无道之主,未有不以之教其臣子者,而从违异趣,夫亦反其本而已矣。以言教者,进人子而戒之曰:“尔勿不孝;”进人臣而戒之曰:“尔勿不忠;”舌敝颖秃,而听之者藐藐,悖逆犹相寻也。
弗足怪也,教不可以言言者也。奖忠孝而进之,抑不忠不孝而绝之,不纳叛人,不恤逆子,不怀其惠,不歆其利,伸大义以昭示天下之臣子,如是者,殆其好也,非其令也,宜可以正于家,施于国、推于天下而消其悖逆矣。
然而隋文帝于陈郢州之叛而请降,则拒而弗纳;突厥莫何可汗生擒阿波归命于隋,请其死生,高颎曰:“骨肉相残,教之蠹也,存养之以示宽大,”帝则从之,而禁勿杀;吐谷浑妻子叛其主请降,帝则曰:“背夫叛父,不可收纳。”夫帝之欲并陈而服二虏,其情也;抑且顾君臣、父子、夫妇之大伦,捐可乘之利而拒之已峻,以是风示臣子,俾咸顺于君父,而蠲其乖悖,夫岂不能。
然制于悍妻,惑于逆子,使之兄弟相残,终以枭獍之刃加于其躬,一室之内,戈矛逞而天性蔑,四海之称兵,不旋踵而蠭起,此又何也?繇此而知忠孝者,非可立以为教而教人者也。以言教者不足道,固已:徒以行事立标准者,亦迹而已矣。
夫忠孝者,生于人之心者也,唯心可以相感;而身居君父之重,则唯在我之好恶,为可以起人心之恻隐羞恶,而遏其狂戾之情。文帝以机变篡人之国,所好者争夺,所恶者驯谨也。制之于外,示彝伦之则;伏之于内,任喜怒之私;其拒叛臣、绝逆子也,一挟名教以制人者也。幽暖之地,鬼神瞰之,而妻子尤熟尝之。
好恶之私,始于拂性而任情,既且违情而殉物。悍妻逆子,或饵之,或协之,颠倒于无据之胸,则虽日行饬正人伦之事,而或持之,或诱之,终以怨毒而贼害之。无他,心之相召,好恶之相激也。
呜呼!方欲以纲常施正于裔夷,而溅血之祸起于骨肉,心之几亦严矣哉!好恶之情亦危矣哉!故藏身之恕,防情之辟,立教之本,近取之而已。政不足治,刑赏不足劝惩,况欲以空言为求亡子之鼓乎?
八
周礼:乡则比、闾、族、党,遂则邻、里、酂、鄙,各有长司其教令,未详其使何人为之也。就晨民而为之,则比户之中,朴野之氓非所任也,其黠而可为者,又足为民害者也。
且比邻之长虽微,而列于六官之属,则既列于君子而别于野人矣,舍其耒相而即与于班联,不已媟乎?意者士之未执贽以见君而小试之于其乡,凡饮射宾兴所进于君之士,皆此属也,固不耕而有禄食,士也,非民也。
唯然,则可士、可大夫,而登进之涂远,则当其居乡而任乡之教,固自爱而不敢淫泆于其乡,庶几不为民病,而教化可资以兴。然周礼但记其职名,而所从授者无得而考焉,则郡县之天下,其不可附托以立乡官也,利害炳然,岂待再计而决哉?
成周之治,履中蹈和,以调生民之性情,垂为大经大法以正天下之纲纪者,固不可以意言求合也;故曰:人也,非政也。但据缺略散见之文,强郡县之天下,铢累以肖之,王莽之所以乱天下也。
而苏威效之,令五百家而置乡正,百家而置里长,以治其辞讼,是散千万虎狼于天下,以攫贫弱之民也。李德林争之,而威挟周礼以钳清议之口,民之膏血殚于威占毕之中矣。悲夫!
封建之天下分而简,简可治之以密;郡县之天下合而繁,繁必御之以简。春秋之世,万国并,五霸兴,而夫子许行简者以南面,况合中夏于一王,而欲十姓百家置听讼之长以爚乱之哉?
周之衰也,诸侯僭而多其吏,以渔民而自尊,蕞尔之邹,有司之死者三十三人,未死者不知凡几,皆乡里之猾,上慢而残下者也。
一国之提封,抵今一县耳,卿大夫士之食禄者以百计。今一县而百其吏,禄入已竭民之产矣。卿一行而五百人从,今丞尉一出而役民者五百,其徭役已竭民之力矣。仁君廉吏且足以死民于赋役,汙暴者又奚若也?
况使乡里之豪,测畜藏以侧目,挟恩怨以逞私,拥子弟姻亚以横行,则孤寒朴拙者之供其刀俎又奚若也?
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君子所师于三代者,道也,非法也。窃其一端之文具以殃民,是亦不容于尧、舜之世者也。
圣人之道:有大义,有微言。故有宋诸先生推极于天,而实之以性,覆之心得,严以躬修,非故取其显者而微之、卑者而高之也。
自汉之兴,天子之教,人士之习,亦既知尊孔子而师六经矣,然薄取其形迹之言,而忘其所本,则虽取法以为言行,而正以成乎乡原,若苏威、赵普之流是已。
苏威曰:“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世。”赵普曰:“臣以半部论语佐太祖取天下。”而威之柔以丧节,普之险以斁偷,不自知也,不自媿也。以全躯保妻子之术,为立身扬名之至德;以篡弑夺攘之谋,为内圣外王之大道;窃其形似,而自以为是,歆其荣宠者,众皆悦也。
挟圣言以欺天下而自欺其心,阉然求媚于乱贼而取容,导其君以欺孤寡、戕骨肉而无忌。呜呼!微有宋诸先生洗心藏密,即人事以推本于天,反求于性,以正大经、立大本,则圣人之言,无忌惮之小人窃之以徼幸于富贵利达,岂非圣人之大憾哉?
普之于论语,以夺人为节用,以小惠为爱人,如斯而已,外此无一似也。威则督民诵五教,而谓先王移风易俗之道,毕于此矣。子曰:“乡原,德之贼也。”
托于道,所以贼德也。正人心,闲先圣之道,根极于性命,而严辨其诚伪,非宋诸先生之极微言以立大义,论语、孝经为鄙夫之先资而已矣。
二
可以行之千年而不易,人也,即天也,天视自我民视者也。民有流俗之淫与偷而相沿者矣,人也,非天也,其相沿也,不可卒革,然而未有能行之千年而不易者也。
天不可知,知之以理,流俗相沿,必至于乱,拂于理则违于天,必革之而后安,即数革之,而非以立异也。
若夫无必然之理,非治乱之司,人之所习而安焉,则min视即天视矣,虽圣人弗与易矣。而必为一理以夺之,此汉儒之所以纤曲涂饰而徒云云也。
改正朔,易服色,汉儒以三代王者承天之精意在此,而岂其然哉?正朔之必改,非示不相沿之说也。
历虽精,而行之数百年则必差。夏、商之季,上敖下荒,不能螫正,差舛已甚,故商、周之兴,惩其差舛而改法,亦犹汉以来至于今,历凡十余改而始适于时,不容不改者也。若夫服色,则世益降,物益备,期于协民瞻视,天下安之而止矣。彼三王者,何事汲汲于此,与前王相竞相压于染绘之闲哉?小戴氏之记礼杂矣,未见易、书、诗、春秋、仪礼、周官之斤斤于此也。
其曰夏尚玄、殷尚白、周尚赤,吾未知其果否也。莫尊于冕服,而周之冕服,上玄而下纁,何以不赤也?牲之必骍也,纯而易求耳,非有他也。夫服色者,取象于天,而天之五色以时变,无非正矣;取法于地,而地之五色以土分,无非正矣。自非庞奇艳靡足以淫人者,皆人用之不可废,理无定,吾恶从知之?其行之千余年而不易者,民视之不疑,即可知其为天视矣。
开皇元年,隋主服黄,定黄为上服之尊,建为永制。以义类求之,明而不炫,韫而不幽,居青赤白黑之閒而不过,尊之以为事天临民之服可矣,迄于今莫之能易,人也,即天也。
于是而知汉儒之比拟形似徒为云云者,以理律天,而不知在天者之即为理;以天制人,而不知人之所固然者即为天。凡此类,易、书、诗、春秋、周官、仪礼之所不著,孔、孟之所不言,诎之斯允矣。
三
今之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也。政之泽远矣,千余年閒,非无暴君酷吏,而不能逞其淫nue,法定故也。古肉刑之不复用,汉文之仁也。然汉之刑,多为之制,故五胡以来,兽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惨。
至于拓拔、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绞、斩、枭、磔,又有门房之诛焉,皆汉法之不定启之也。政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绞、曰斩,改鞭为杖,改杖为笞,非谋反大逆无族刑,垂至于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若于绞、斩之外,加以凌迟,则政之所除,女直、蒙古之所设也。
夫刑极于死而止矣,其不得不有死刑者,以止恶,以惩恶,不得已而用也。大恶者,不杀而不止,故杀之以绝其恶;大恶者,相袭而无所惩,故杀此以戒其余;先王之于此也,以生道杀人也,非以恶恶之甚而欲快其怒也。极于死而止矣,枭之、磔之、轘之,于死者又何恤焉,徒以逞其扼腕齧龈之忿而怖人已耳。
司刑者快之,其仇雠快之,于死者何加焉,徒使罪人之子孙,或有能知仁孝者,无以自容于天地之间。一怒之伸,惨至于斯,无裨于风化,而祗令腥闻上彻于天,裴政之泽斩,而后世之怒淫,不亦憯乎?隋一天下,蠲索虏鲜卑之虐,以启唐二百余年承平之运,非苟而已也;盖有人焉,足以与于先王之德政,而惜其不能大用也。
四
周制:六卿各司其典,而统于天子,无复制于其上者,然而后世不能矣。周礼曰:“惟王建国。一言国也,非言天下也。诸侯之国,唯命之也,听于宗伯;讨之也,听于司马;序之也,听于司仪行人。
若治教政刑,虽颁典自王,而诸侯自行于国内,不仰决于六官。如是,则千里之王畿,政亦简矣,其实不逾今一布政使之所理也。
郡县之天下,揽九州于一握,卑宂府史之考课,升斗铢累之金粟,穷乡下邑之狱讼,东西万里之边防,四渎万川之堙泄,其繁不可胜纪,总听于六官之长,而分任之于郎署。
其或修或废,乃至因缘以雠私者,无与举要以省其成,则散漫委弛而不可致诘。故六卿之上,必有佐天子以总理之者,而后政以绪而渐底于成,此秦以下相臣之设不容已也。
乃相臣以一人而代天子,则权下擅而事亦宂,而不给于治;多置相而互相委,则责不专,而同异竞起以相挠;于是而隋文之立法为得矣。
左右仆射皆相也,使分判六部,以各治三官,夫然,则天子统二仆射,二仆射统六卿,六卿统庶司,仍周官分建之制,而以两省分宰相之功,殆所谓有条而不紊者乎!
繇小而之大,繇众而之寡,繇繁而之简,揆之法象,亦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八卦,以尽天下之至赜,而曲成乎者也。法者非必治,治者其人也;然法之不善,虽得其人而无适守,抑末繇以得理,况乎未得其人邪?
以法天纪,以尽人能,以居要而治详,以统同而辨异,郡县之天下,建国命官,隋其独得矣乎!不可以文帝非圣作之主而废之也。
五
开河以转漕,置仓以递运,二者孰利?事固有因时因地而各宜,不能守一说以为独得者,然其大概,则亦有一定之得失焉。其迹甚便,其事若简,其效若速,一登之舟,旋运而至,不更劳焉,此转漕之见为利者也。
然而其运之也,必为之期,而劳甚矣。闸有启闭,以争水之盈虚,一劳也;时有旱涝,以争天之燥湿,二劳也;水有淤通,以勤人之濬治,三劳也;时有冻沍,以待天之寒温,四劳也;役水次之夫,夺行旅之舟以济浅,五劳也。而又重以涉险飘沈、重赔补运之害,特其一委之水,庸人偷以为安,而见为利耳。
夫无渐可循,而致之一涂,以几速效,政之荑稗也。岁月皆吾之岁月,纡徐之,则千钧之重分为百,而轻甚矣。
置仓递运者,通一岁以输一岁之储,合数岁以终一岁之事,源源相因,不见有转输之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在民者易登于仓,在仓者不觉而已致于内,无期会促迫之苦,而可养失业之民,广马牛之畜,虽无近切,而可经久以行远,其视强水之不足,开漕渠以图小利,得失昭然矣。
隋沿河置仓,避其险,取其夷,唐仍之,宋又仍之,至政和而始废,其利之可久见矣。取简便而劳于漕輓者,胡元之乱政也。况乎大河之狂澜,方忧其氾滥,而更为导以迂曲淫漫,病徐、兗二州之土乎?隋无德而有政,故不能守天下而固可一天下。以立法而施及唐、宋,盖隋亡而法不亡也,若置仓递运之类是已。
六
有名美而非政之善者,义仓是也。隋度支尚书长孙平始请立之,家出粟麦一石,储之当社,凶年散之,使其行之而善,足以赈之也。抑一乡一社,有君子长者德望足以服乡人,而行之十姓百家焉可矣。
不然,令之严而祗以病民,令之不严,不三岁而废矣。且即有君子长者主其事,行乎一乡,亦及身而止耳。恶有一乡之事,数十年之规,而可通之天下,为一代之法也哉?
行之善,而犹不足以赈荒者,假使社有百家,岁储一石,二年而遇水旱,曾三百石之足以济百家乎?倘水旱在三年之外,粟且腐坏虫蚀,而不可食也。且储粟以一石为率,将限之邪?抑贫富之有差邪?有差,而人诡于贫,谁尸其富?家限之,则岁计不足,而遑计他年?
均之为农,而有余以资义仓,其勤者也,及其受粟而多取之者,其惰者也;非果有君子长者以仁厚化其乡,而惰者亦劝于耕,以廉于取,则徒取之彼以与此,而谁其甘之?不应,抑将刑罚以督之,井里不宁而讦讼兴,何义之有?而惰窳不节之罢民,且恃之以益其骄怠。
况乎人视为不得已而束于法以应令,穅覈湿腐杂投而速蠹,仅以博好义之虚名,抑何为者邪?况行之久而长吏玩为故常,不复稽察,里胥之乾没,无与为治,民大病而匄免不能,抑其必致之势矣。
夫王者之爱养天下,如天而可以止矣,宽其役,薄其赋,不幸而罹乎水旱,则蠲征以苏之,开糶以济之。而防之平日者,抑商贾,禁赁傭,惩游惰,修陂池,治堤防,虽有水旱,而民之死者亦仅矣。
赋轻役简,务农重谷,而犹有流离道殣者,此其人自绝于天,天亦无如之何,而何事损勤苦之民,使不轨之徒悬望以增其敖慢哉?故文王发政施仁,所先者鳏、寡、孤、独,所发者公家之廩,非取之于民而以饱不勤不节之惰农也。
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捐己以惠民,且不知养民之大经,况强以义胁民而攘之为己惠乎?夫义仓者,一乡之善士,当上失其道、横征困民之世,行之十姓百家以苟全一隅者可也。为人上者而行之,其视梁惠王之尽心奚愈哉?
七
立教之道,忠孝至矣,虽有无道之主,未有不以之教其臣子者,而从违异趣,夫亦反其本而已矣。以言教者,进人子而戒之曰:“尔勿不孝;”进人臣而戒之曰:“尔勿不忠;”舌敝颖秃,而听之者藐藐,悖逆犹相寻也。
弗足怪也,教不可以言言者也。奖忠孝而进之,抑不忠不孝而绝之,不纳叛人,不恤逆子,不怀其惠,不歆其利,伸大义以昭示天下之臣子,如是者,殆其好也,非其令也,宜可以正于家,施于国、推于天下而消其悖逆矣。
然而隋文帝于陈郢州之叛而请降,则拒而弗纳;突厥莫何可汗生擒阿波归命于隋,请其死生,高颎曰:“骨肉相残,教之蠹也,存养之以示宽大,”帝则从之,而禁勿杀;吐谷浑妻子叛其主请降,帝则曰:“背夫叛父,不可收纳。”夫帝之欲并陈而服二虏,其情也;抑且顾君臣、父子、夫妇之大伦,捐可乘之利而拒之已峻,以是风示臣子,俾咸顺于君父,而蠲其乖悖,夫岂不能。
然制于悍妻,惑于逆子,使之兄弟相残,终以枭獍之刃加于其躬,一室之内,戈矛逞而天性蔑,四海之称兵,不旋踵而蠭起,此又何也?繇此而知忠孝者,非可立以为教而教人者也。以言教者不足道,固已:徒以行事立标准者,亦迹而已矣。
夫忠孝者,生于人之心者也,唯心可以相感;而身居君父之重,则唯在我之好恶,为可以起人心之恻隐羞恶,而遏其狂戾之情。文帝以机变篡人之国,所好者争夺,所恶者驯谨也。制之于外,示彝伦之则;伏之于内,任喜怒之私;其拒叛臣、绝逆子也,一挟名教以制人者也。幽暖之地,鬼神瞰之,而妻子尤熟尝之。
好恶之私,始于拂性而任情,既且违情而殉物。悍妻逆子,或饵之,或协之,颠倒于无据之胸,则虽日行饬正人伦之事,而或持之,或诱之,终以怨毒而贼害之。无他,心之相召,好恶之相激也。
呜呼!方欲以纲常施正于裔夷,而溅血之祸起于骨肉,心之几亦严矣哉!好恶之情亦危矣哉!故藏身之恕,防情之辟,立教之本,近取之而已。政不足治,刑赏不足劝惩,况欲以空言为求亡子之鼓乎?
八
周礼:乡则比、闾、族、党,遂则邻、里、酂、鄙,各有长司其教令,未详其使何人为之也。就晨民而为之,则比户之中,朴野之氓非所任也,其黠而可为者,又足为民害者也。
且比邻之长虽微,而列于六官之属,则既列于君子而别于野人矣,舍其耒相而即与于班联,不已媟乎?意者士之未执贽以见君而小试之于其乡,凡饮射宾兴所进于君之士,皆此属也,固不耕而有禄食,士也,非民也。
唯然,则可士、可大夫,而登进之涂远,则当其居乡而任乡之教,固自爱而不敢淫泆于其乡,庶几不为民病,而教化可资以兴。然周礼但记其职名,而所从授者无得而考焉,则郡县之天下,其不可附托以立乡官也,利害炳然,岂待再计而决哉?
成周之治,履中蹈和,以调生民之性情,垂为大经大法以正天下之纲纪者,固不可以意言求合也;故曰:人也,非政也。但据缺略散见之文,强郡县之天下,铢累以肖之,王莽之所以乱天下也。
而苏威效之,令五百家而置乡正,百家而置里长,以治其辞讼,是散千万虎狼于天下,以攫贫弱之民也。李德林争之,而威挟周礼以钳清议之口,民之膏血殚于威占毕之中矣。悲夫!
封建之天下分而简,简可治之以密;郡县之天下合而繁,繁必御之以简。春秋之世,万国并,五霸兴,而夫子许行简者以南面,况合中夏于一王,而欲十姓百家置听讼之长以爚乱之哉?
周之衰也,诸侯僭而多其吏,以渔民而自尊,蕞尔之邹,有司之死者三十三人,未死者不知凡几,皆乡里之猾,上慢而残下者也。
一国之提封,抵今一县耳,卿大夫士之食禄者以百计。今一县而百其吏,禄入已竭民之产矣。卿一行而五百人从,今丞尉一出而役民者五百,其徭役已竭民之力矣。仁君廉吏且足以死民于赋役,汙暴者又奚若也?
况使乡里之豪,测畜藏以侧目,挟恩怨以逞私,拥子弟姻亚以横行,则孤寒朴拙者之供其刀俎又奚若也?
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君子所师于三代者,道也,非法也。窃其一端之文具以殃民,是亦不容于尧、舜之世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