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微的时间不多,打到一头野鹿后,便往镇上的方向走。

  半路上,遇到一群野猪,但熙微避开了。

  野猪皮糙肉厚,她手上没有趁手的利器,想要弄死一头野猪需要费上许多功夫,而且她已经有了一头野鹿,再加上一头猪,背不动。

  蜿蜒的山路上,熙微背着一头野鹿,快速地往镇上走去。可能因为走的太快,一路上并没有遇见草药,倒是又打了两只野兔,用草藤绑了,挂在鹿角上。

  这只鹿大概一百来斤,鹿茸长的极好,送去药铺大约能多卖一些银两,剩下的再送去酒楼,如果酒楼不收,再送去肉铺。

  这些钱加上手里现有的几两银子,应该能在牙行买一个人。实在不行,也能雇佣两个人。

  这种为了碎银几两奔波忙碌的生活,让熙微觉得很是新奇。

  前世,她很少因为银钱的事情操心。

  主子有些地方虽然不行,但给钱却还算大方。

  叛主之后,动辄杀人,附带越货,更不缺钱了。

  这样平静的日子,虽然与她过去所想的普通人生活有些不同,但到底新鲜。

  熙微的心情不差,走在街上,忽然被人拦住去路。

  一个小乞丐,带着一条小黄狗站在路中间,指着她背上的野鹿。

  “这头鹿你要卖吗?”

  “你要买?”

  小乞丐摇头,“我可以告诉你哪里能卖个好价钱,但是你要先给我十文钱。”

  似乎是怕熙微觉得她不可信,指着身边的小黄狗,“它叫大黄,我叫小黄,这儿的人都知道我。”

  熙微认出了这个小乞丐,点点头,取出十文钱递过去,“你说吧。”

  “你真给啊,”乞丐小黄乐了,接过钱,当着熙微的面,把钱塞进鞋底。

  然后,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冲熙微挥手,“跟我来。”

  大黄在旁边尾巴摇的欢快,也跟着冲熙微汪汪地叫,示意她跟着走。

  两人一狗转了两条巷子,来到一处庄园的后门。

  小黄走过去敲了三下门,没一会儿,门从里面打开,里面探出一个年轻小厮的身子。

  “呦,小黄,什么事儿啊?”

  “小陆哥,我找刘管家,麻烦你传个话。”

  两个人寒暄了一番,看起来很是熟悉。

  “行,我给你叫,对了,我先提醒你,刘管家最近烦心事多,脾气不大好,等会儿你说话可要小心一些。”

  “什么烦心事?”

  “嘿嘿,主人家的事,我这种下人怎么会知道。”

  小厮道了一声“等着”,便关上后门,小跑着叫人去了。

  小黄等的无聊,走到熙微旁边,好奇地看着野鹿,“这鹿是你打的吗?”

  “是我!”

  “哇,你真厉害!这么大的鹿想打到很不容易。”小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指着旁边的大宅子,“我跟你说,这儿是刘员外的宅子,他是镇上最有钱的老爷,平日里喜欢吃些新奇的。

  你打的这头鹿,一看就是刚成年的公鹿,尤其这鹿茸,主干粗壮,分枝也好,关键还没有破损,最能滋补身体,刘员外肯定喜欢,给你的价钱绝对比你送酒楼的多。”

  “你还懂分辨这个?”

  “嘿嘿,混口饭吃而已。”小黄转了话头,继而露出一副你赚大了的表情,“你放心,那十文钱肯定不会让你白花。”

  熙微目光扫了她一眼,心里觉得好笑,故作地痞流氓的姿态,如果没点儿眼力,还真不容易看出这是个小丫头。

  两人一狗等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后院的门再次打开,走出来一个略显富态,管家打扮的中年男子。

  “黄小子啊,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他面上带着几分烦躁,揉着太阳穴,随意地抬眼望了过来,但一下刻,双眸聚焦在野鹿上,双眼瞬间一亮,抚掌笑了起来,“这野鹿可是要卖的?”

  “这是当然,不是好东西小子也不敢来打扰您啊,”小黄拱手作揖,讨好道:“您看看,这野鹿新鲜不新鲜?尤其这对鹿茸,绝对是上品啊,我看这位娘子想送去福满楼,立刻拦住了。

  刘管家您平时对我照顾良多,这么好的东西,一定先送来请您过过眼。您放心,如果您看不上,我们再送去别处。”

  “行啊,小子,是个有良心的,”刘管家捋着胡须,笑呵呵对一旁的小厮吩咐,“去厨房,把老爷昨日剩的下酒菜端两盘出来,记得要肉的。”

  “诶,好嘞!”

  刘管家摸着大黄的脑袋,对小黄感慨道:“你有福了,前些日子,庄子里给老爷送来一只醉香猪,今儿你来的巧,让你尝个鲜。”

  小黄自是有眼色的不停地溜须拍马,把刘管家哄的乐呵呵。

  刘管家没忘了正事,这才看向一旁的熙微,眯着眼睛打量,眼底划过一抹意外。

  往日来这儿送猎物的都是体格健壮的男子,今儿竟来了个女子。

  能做到管家这个位置,多少都有几分见识,眼前这女子,一身妇人打扮,不说话的时候,丝毫不惹人注意,仿佛成了背景,让人很容易忽略了她的存在。

  能做到这般,要么真的是个庸人,要么就是个善于藏锋之人。

  刘管家八面玲珑,打着能交好不得罪的原则,举止之间,尽显礼数。

  “这位娘子怎么称呼?”

  “我姓宋,刘管家可以喊我宋娘子。”

  “宋娘子,不知可否让在下看看这头鹿!”

  熙微侧开身,做了个请的动作。

  刘管家的目光落在野鹿身上。

  野鹿皮毛呈现出深栗色,在阳光下泛着点金色四肢修长强健,身上没有多余的伤口,皮肉、鹿角都没有损伤。

  刘管家摸着鹿角,口中连连赞道:“这品相不错!”摸到脖颈的时候,他愣住了,惊喜道:“这头鹿,竟然还没凉透。”

  当即吩咐,“快,找个盆子来装鹿血!”

  小厮刚从厨房端了两个大盘子出来,闻言,把盘子往地上一放,再次跑了进去。

  “这鹿死了多久?”

  “从咽气到此刻不到一个时辰。”

  刘管家心下吃惊。

  他从猎户手中买过许多野味,多少知道一些。

  这种野鹿只在深山出没,而且警惕心极强,跑的又快。想要捉到它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从深山把野鹿送到镇上,也需要耗费一些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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