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娟向荣 第13章站街女的心酸

小说:娟娟向荣 作者:雷昤 更新时间:2025-03-04 18:42:57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天刚蒙蒙亮,李云准备穿衣起床,胜男披着衣服说:“姐,昨天我看你一夜都没有睡好,现在天还没亮,你再睡一会儿,等一会儿我喊你。”说着把手中的杯子递给李云,她喝了一囗,又把杯子还给胜男,“那我就再睡一会儿,太困了,你不睡一会儿吗?”

  “我不困,你睡吧!”胜男说完转身走到一边。

  一个小时后天亮了,李云急忙穿好衣服,匆忙的和胜男赶到了餐馆。

  餐馆老板看到他俩同时来,有一点惊讶。“我说过了,我只要一个人。”

  李云说:“我们知道,去谁留谁,有老板你决定。不管谁去谁留,我们都感激老板这几天的照顾。”

  胜男急忙附和着说:“就是、就是,姐姐说的话就是我想说的。”

  这时突然有人喊老板,胖老板刚想对她俩说什么,胜男忙打断说道:“老板,你有事,你就先忙着,等你不忙的时候,再决定我俩的去留吧!至于走的人多干半天的活,就当报答你收留之恩了。”

  李云和胜男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她们开始擦桌椅,打扫后厨,等客人开始用餐的时候,再开始刷盘子。没干一会,李云感到肚子翻江倒海,立刻放下抹布,冲到卫生间,来回跑了好几次,肚子疼的越来越难受,身体也有些虚脱,她望了一眼还在忙碌的胜男,而胜男心虚的不敢和她对视,把头扭向一边。

  李云颤颤巍巍的走过去问胜男:“我早上除了喝一口水,没吃任何东西,你在水里放了什么?”

  胜男顿时耳朵红了,吞吞吐吐的说:“你、你没有证据,可不要诬陷人呀!”

  胖老板此时走过来吼到:“打扫完了吗?马上客人要来了。”又看了一眼李云:“你这个身体,不适合在我们餐馆工作。”

  之后的三个多月李云住过天桥、公园甚至是下水道,最惨的时候,靠捡垃圾桶的食物来维持生命。一天夜里被一个醉酒的流浪汉侵犯了…后来她就遇到了红姐。

  红姐把她带到红灯区,这里都是偷渡来美国的女性,非法移民在这里做生意;毒品和赃物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行道上兜售,甚至这些小贩卖的商品距离被盗的商店只有几步之遥。每天流动小贩和站街女挤占了人行道,李云也成为了一名站街女。

  因为她年轻貌美,所以生意还不错,但是遭到同行的嫉妒,对她挑衅,辱骂,好在有红姐关照,两个月后,她把挣到的钱寄回家里,之后每个月都会按时寄钱。二年后终于通上了电话了,她丈夫让她好好的工作,好好的挣钱,等把欠的账还完了,再把老房子拆了重新盖,一家人就能团聚了。那时与家人联系非常的少,可能一两年也才能通一次电话吧,因为打电话很不方便,需要到县城的邮电局排队打电话,而且长途很贵。

  那时候李云内心非常的痛苦,她除了喝酒买醉之外,就只有红姐开导她。

  红姐常说:“我们是妓女怎么了,别不把自己当人,妓女在历史上也是重要角色,尤其是在战争期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的妓女玛塔·哈丽不仅私下为法国搜集了大量军事情报,还公开为法国效力,成为了战争背后的女性英雄。妓女在历史上常常是文学和艺术作品中的重要主题,她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灵感和材料。即使是中国古代的文人常常流连于风月场所,从妓女身上寻找灵感,创作了许多著名的诗词和故事。妓女也是男人身体、精神上的慰藉,我们也很伟大,牺牲一人,幸福全家。” 每次她说完最后一句的时候,都会笑的花枝乱颤------。

  又过了5年,老家的房子也盖好了,非常的气派。周围人都非常的羡慕也很眼馋,她打算干完这一年就回去了。但是她丈夫却说:“回来也挣不了大钱。娃都大了,以后还要结婚,娶媳妇呢!就再干两年吧!”无奈的李云只好继续留在美国。

  不久娘家的弟媳也想来美国,她拒绝了,告诉弟弟、弟媳,美国很乱,也挣不了什么钱。可是他们都不信,执意非要来。她妈也说:“你家都盖了新房,牛胜身体都好了,说话嗓门都大了,你不能光想着自己有钱也得帮帮弟弟呀!”李云无奈,只好找关系,想办法把弟媳也接到了美国。

  弟媳到美国后,李云带着她玩了几天又买了一些东西劝她回去吧!弟媳顿时很生气:“我好不容易来美国,就是为了挣钱的。”李云无奈帮她找个洗碗的工作,她不愿意干。

  “如果要刷盘子,挣这点钱,我何必来美国呢?“姐,我跟着你干,你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李云只好把她带到红灯区自己的住所。弟媳打量着狭窄的空间居然住着10个女人,个个穿着低胸裙,浓妆艳抹。李云把她的行李放在下铺的床底,从柜子里拽出一个低胸的裙子扔给弟媳,“赶紧穿上,一会跟我出去做生意”

  弟媳傻眼了,才知道李云是做皮肉生意,生气的吼了一声“”我才不做妓女呢。”哭着跑出去--。

  没过多久李云弟弟打来电话大骂她不是个东西,竟然让弟媳干这种事…很快李云在美国当妓女的事情在镇上传开了,她丈夫也大骂她不要脸,随即让她赶紧寄钱,家里没钱了,儿子也生病了。李云忙问,孩子怎么样了,病的严重吗?--想听一听孩子的声音,她丈夫很不耐烦的说:“孩子在家玩呢,到县城电话亭打电话不方便,而且昨天刚下过雨,路滑不好走,下次打电话时再带孩子吧!”。

  时间匆匆又过去了几年,李云按时寄钱回家,逢年过节也会给娘家寄些钱,只是联系越来越少,因为长途电话贵。一日她妈打电话支支吾吾的说:“镇上有几家都重新盖了新房,家里的老房子漏雨也不能再住了,还有一块空地,你弟想一起都盖起来,只是手头紧,没有那么多钱,昨天你弟找牛胜借钱了,他只给了两千,这哪够啊,你有钱吗?你挣钱也容易,帮帮你弟吧…”李云苦笑一声道:“我手里还有些钱,一会儿就给你转过去。”

  时光匆匆37岁的李云在红灯区早已有一席之地,她做事干脆有义气,还有警察龙哥罩着,很快她发现又来了几张稚嫩的新面孔,但是她有方法和技巧,依旧生意最好。虽然她在红灯区做站街女,但是她有底线,绝对不碰毒品,她想有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国和孩子团聚。

  李云为了节省开支一直住在原来的10人的宿舍里,在这15年里,宿舍的人来了走,走了来…只有她苦苦的坚守在这里。直到有一天她妹妹打来电话来,她才知道,她丈夫牛胜早在多年前,以她失踪多年为由,单方面办理了离婚,在县里也买了房,并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生了一个儿子,现在孩子都快6岁了。

  李云如五雷轰顶,一病不起多日,刚想起来喝口水,就传来喊她接电话的声音。

  “妮子,你表叔家的小女儿及你王叔的儿媳妇也想去美国挣钱,”李云咳嗽了一声忙打断她妈的说话:“表叔家的小女儿去年结的婚,上个月不是才刚生的娃吗?---”

  “是啊,再过几天就满月了,可以去美国跟着你铮大钱了…”李云顿时感到天旋地转,摔倒在地。

  李云快两个月没再寄钱,牛胜急了,忙打电话询问:“怎么回事,钱咋没到账呢?”

  “我想孩子了,如果听不到孩子的声音,我不会再寄钱给你。”说完王娟重重的挂断了电话。

  终于李云听到了久违的孩子的声音。这时她才知道,女儿去年就嫁人了。儿子也早已不上学了,跟着师傅学手艺。李云早已泣不成声,俩孩子却非常的平静,简单说几句就挂了。

  不久后李云就悄悄的离开了美国,但是她并没有回老家,而是去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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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娘李云思绪万千,内心波涛汹涌,又把手中白酒一饮而尽,王娟忙拦住,“姐,别喝了。”

  “我没事,这快20年了,我都是依靠酒活着,想要醉一回也不容易。“李云双腮微红,摇着脑袋,看着王娟说:“妹子,你会不会也看不起姐,也觉得姐脏…”说完就哭了起来。

  王娟没说什么,只是把手中的酒也一饮而尽。

  过了许久,李云才抬起头望着王娟喃喃道:“我给你唱支歌吧,姐唱歌老好听了。”说着就摇晃着身体站了起来,唱起了《酒干倘卖无》还没唱完就哭的再也唱不下去了。

  “你知道吗?我当外婆了。我女儿生了一个闺女,我很高兴偷偷的给我女儿一笔钱,让她留着给孩子上学用。” 李云摇晃着身体,从后面搂着王娟的脖子,趴在她后背上,王娟想站起来,但李云犹如泰山压顶,使她动弹不得。这时李云嘴巴凑近她的耳朵,呼着热气,带着醉意,轻声的说:“女娃更应该好好读书,将来才能走出小镇,不用早早的嫁人生娃。我以前学习非常的好,每次都是第一,但是也只能读到了五年级,我大姐更惨,就没读过书,所以在上海的这几年里,我除了工作、挣钱就是到图书馆看书,看各类的书。”

  李云挪动的身体坐回自己的座位上。把瓶子里的酒给自己满满的倒上一杯,剩的都倒在王娟的酒杯里,随后端起酒杯:“人生的各种滋味都在酒里,干杯!喝完这杯酒,你也可以回去了,太晚的话也不安全。咱俩投缘,我送你一礼物吧!”

  李云眯着眼四处张望,“你自己选吧!喜欢什么直接拿走,但是那个留声机不行,我一个人的时候,必须要听歌,没有声音,我就心慌,晚上也睡不着觉…”

  王娟把喝醉的李云扶到里屋的床上,李云翻了一下身,伸手把床头上的丝绸围巾扯了下来,套在王娟伸过来的脖子上,在灯光的照射下,映衬着丝绸微微的光泽,像是被冬日的阳光轻轻抚摸过。颜色是淡雅的青花瓷色调,蓝白相间的图案仿佛把江南水乡的韵味带到了这寒冷的冬夜。她熟练的在王娟脖子上系一个优雅的结,朦朦胧胧的轻声说:“把你的围巾留下来。”

  王娟应了一声,轻轻的给李云盖上被子,刚想关灯,就听到李云喃喃道:“灯不用关,要一直开着,不然我会害怕的----,娟,姐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王娟轻轻的关上了门,看见纷纷扬扬的大雪如同一只只蝴蝶在空中肆意飞舞,而后轻轻地飘落大地,偶尔还有劈里啪啦的鞭炮声,她一点都不觉得冷,脖子上的丝绸围巾质地轻盈,垂下的两端在寒风中胡乱地摆动着,像是在欢快地舞蹈,给寒冷的冬天增添了一丝活泼的气息,她也变的异常兴奋,情不自禁的也唱起《酒干倘卖无》刚唱几句,眼泪夺眶而出,“如果有来生,我愿意一生不嫁,不是谁的妻,也不是谁的妈,永远陪在父母身边,永远都不长大---”

  雪越下越大,王娟也越开越亢奋,她边走边跳,突然她吓了一跳,街角处,一个男浪汉以一种极为随性又有些落寞的姿态躺在纸箱里。那纸箱已经有些破旧,边缘被雪水浸湿,变得斑驳不堪。他的头发乱如杂草,在风雪中有些许凌乱地散着,几缕发丝被雪花黏贴在额头上。他的脸庞消瘦而粗糙,特别的脏,双眼微闭,长长的睫毛上挂着细碎的雪花,他的衣服虽然破旧但还算整齐地裹在身上,不过袖口和领口都已经磨损得厉害,在寒冷的下雪天里,似乎难以抵御那丝丝寒意。雪花不停地落在他的身上,逐渐堆积,像是要给他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薄被。纸箱周围的雪越积越高,几乎要将这个小小的容身之所掩埋一部分。他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对周围的寒冷和大雪似乎浑然不觉,只有偶尔一阵凛冽的寒风吹过,他那单薄的身躯会蜷缩的更紧。王娟感到有些眼熟,不由得上前一步,“啊!”王娟惊呼出声,“天哪,竟然是他!”

  她的惊叫声也让流浪汉吓了一跳,抖动着身体睁开双眼看了王娟一眼,急忙又扭过脸,步履蹒跚,一瘸一拐的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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