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康城的前身,是吴都建业城,若再往前推,则为汉代秣陵县城。
秣陵县属丹阳郡,郡是远郡、县是小县,境内多沼泽、湿地,良田稀缺,相应的人口也不多。直到汉末,中原大乱,百姓南徙,才开始大规模开发江南地区,吴主孙权与蜀汉结盟后,亦自武昌移驾至此,更名“建业”,开始扩大城池规模,并造宫室。
孙权移武昌宫旧砖瓦到建业,于城北起太初宫,周围三百丈,开八门,以神龙殿为正殿。后孙又在太初宫东侧建昭阳宫,极尽奢侈,以赤台殿为正殿。然而殿阁初成,王楼船便自江上而来,吴师败绩,孙为俘,晋人将殿堂逾制之处悉数拆除,雄伟宫室几成废墟。
一直要到“五马渡江”,才重修建康殿堂,但既然已不是皇宫御所,而只是藩王所居,规模自然比前朝要小得多了。五王各领数殿,间以粉墙相隔司马睿位尊,便占据了神龙殿,次一级的赤台殿,则为西阳王司马所有。
建兴四年秋,朝廷下诏,使诸王归藩,司马等四王乃陆续离开了建康城。但是徙封原琅琊王司马睿为丹阳王,拜太宰,仍使留居建康城内。
此外,建康城中尚有一王,那就是绍继原东海王之业的司马裒,虽然徙封吴兴王,赐五县土地,但以其年齿尚幼,暂时可不就藩。
其实司马裒虽然年方十七,却已然行过了冠礼,还曾“率师”北伐,就理论上来说,算是个成年人了。然而当日刘隗前往长安,与秉政的车骑将军裴该商议(其实是讨价还价),就以司马睿宝爱此子为理由,希望把司马裒留在建康城内司马裒其实是司马睿的次子,数年前过继为东海王嗣的。
裴该自然明了刘隗的真意,司马裒终究年轻,老爹不放心他远行千里之外的东海,故此商议改藩吴兴;但吴兴是江南繁盛之地,且就在丹阳、吴郡之侧,司马睿名为丹阳王,其实乃江东之主,又岂肯在卧榻之侧,别置一王,以分薄他的权势啊?
实话说,当时江南之地卑湿贫瘠,即便三吴,在北人看来也属乡下地方,与三河之地有若天壤,根本就没法比。建康终究是故吴都城,又有南渡世家迁入,相对要繁盛一些,咫尺之遥的吴兴,则全无名城大邑可与拮抗。裴该也想让自家姑母东海太妃如今应该是吴兴太妃了裴氏锦衣玉食,喜乐安居,就此允准了刘隗所请。一方面在吴兴郡治乌程择地起建王府,同时准许司马裒在结婚甚至于有子之前,可以暂不就藩。
这家东海吴兴王是最后“抵达”或云“出现”在建康城中的,故吴宫室已无其位,被迫在开阳门内别起宅邸。等到其他四王就藩之后,司马睿便奉请裴太妃领着司马裒入宫,居于旧赤台殿。
吴兴王府的规模大概是丹阳王府之半,但裴太妃并无心大加修缮,她把王府之藏泰半北运,资供了自家侄儿裴该,因而论起殿宇之恢弘、居室之华丽,就要远远不及丹阳王府了当然啦,丹阳王府若比之如今新修成的洛阳宫室,也属小巫见大巫。
建兴五年秋季,吴兴王府突然间撤去了一切装饰,以素帐遮蔽大门,灯烛皆不用红、器物皆不饰彩原来年仅十八岁的司马裒突然间得了一场急病,昏卧病榻还不到五天,竟然就溘然长逝了……
这对太妃裴氏而言,真是天大的打击。
裴氏的真实年龄,其实比裴该大不了几岁,她年方及笈,便被嫁与东海王司马越为继室,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联姻,她本人是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自主意识的。
闻喜裴氏虽为天下高门,爵封公侯、位列台省(裴秀尚书令、裴尚书左仆射、裴楷中书令),但可惜主支子嗣不繁,而当裴为司马伦所害后,二子年幼,都难以肩负家族重任。由此闻喜裴就和琅琊王联合起来,选择东海王司马伦作为投资对象,首先通过联姻来表明诚意裴氏仅仅因为年龄合适,就成为了家族的政治工具。
她在出嫁之前,自然也曾经幻想过,夫婿英勇,又有裴、王两家相助,当能扫荡群虏、平定天下,而自己为之统管内事,悉心服侍下自然伉俪恩爱,富贵得终天年……然而世事却并非不尽如人意,而是彻底出乎意料之外:司马越南征北战,马不歇鞍,国家却一天天地衰败下去,土地大片沦于敌手;对于这位年轻貌美而又知书达理的继室,司马越只是维持着表面上的礼仪而已,实际毫无夫妇之情,甚至于连夫妇之事都寥寥无几
对于战争和政争已经焦头烂额了的司马越,人到中年,又哪有兴趣和精力去抚爱妻子呢?其实他早就已经不行啦……
而且就连东海王家事,裴氏都不能一言以决。司马越早有嫡子,名叫司马毗,纨绔任性、忌刻放纵,裴氏不但根本就管不了他,而且司马毗还出于私怨,竟然害死了裴氏的从兄,原本被司马越引为左膀右臂的裴遐……
裴氏说不上终日以泪洗面,却也愁眉不开,饮食无味,再加无人可以倾诉司马越难得着一次家,即便回来,也是乌云满面,别说生人了,就连熟人都一脸勿近的态度。她原本以为,自己将会就此郁卒而终,就跟历史上很多贵族女性一般,人生不可能更悲惨了吧?谁想司马越出镇于项,死讯传来,司马毗便挟持着她离开洛阳,欲图返归东海,然后于路竟然遭逢了胡骑!
司马毗死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裴氏竟然暗中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快感。但她仍然觉得前途茫茫,无可依靠老家闻喜已落胡手,尊辈、兄弟或死或散,最可悲的,她与司马越结数载,却没能得到一儿一女……
其实裴氏那时候就已然抱了死志,她之所以从马厩中暗放裴该,或许潜意识里,也是希望事情败露之后,胡帅震怒之下,将会把她直接处死,可以免受此后无休无尽的痛苦吧。可是万万料想不到,原本只是在族祭时见过一两面、毫无亲情可言的那个从侄,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复归胡营,反过来想要搭救自己……
在胡营中的日日夜夜,裴氏每当见到侄儿那略显稚嫩的面庞,不知道为什么,心境便会放松下来,仿佛那是一株可以遮风蔽雨的参天大树一般。在此之前,她偶尔幻想,倘若自己不是裴氏女,而是王氏女,或者依附东海王的是琅琊王氏,裴氏昆仲却入琅琊王幕,从之南迁,那该多么好啊……此后她却忍不住会幻想,倘若亡夫能有这个侄儿一半的精明,以及对自己的耐心和关爱,人生必不如此惨怛。
南逃建康之后,裴氏也曾经多次尝试开口,想把裴该留下天下事,自有他们司马家的担忧,我姑侄但安居江东可也。然而每次都正好撞见裴该晶亮的双眸中流露出不知道是责任感还是野心的光彩,使得裴氏还是把话给咽了回去。
胡营中的经历,最重要是百般设谋以逃江南,使裴氏意识到,自己这个侄儿乃是翱翔高天的鸿鹄,即便偶尔落地,双目也始终傲视青云之上。能够以小小的池塘来圈养的,是野凫,非鸿鹄也;倘若使鸿鹄与野凫等为伍,他又怎么可能开心畅意呢?彼救我命,使我知人间尚有亲情,我又岂能使其眉不能舒?
可是,自己只是池间野凫而已啊,鸿鹄终将高飞,留下自己形单影只,又该如何存活下去呢?裴氏在经过反复的自我心理建设之后,最终才把心思从裴该身上,转移到了司马裒身上。
司马裒幼承廷训,少好诗文,几乎没有同等身世贵公子的纨绔,以及同等年龄小男孩儿的顽劣,才出继为东海王,拜在裴氏膝下,就很快得到了裴氏的喜爱。尤其在裴该北渡之后,裴氏把全副身心都扑在了这个养孙身上,拱若珍宝,仿佛在司马裒的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看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然而,就在裴氏正苦心积虑要为养孙选择一门好亲事的时候她甚至还写信给身在长安的裴该,请他推荐中原名门闺秀(琅琊王氏的冷脸不打算再去碰了,其余侨客,乃至南貉,如何能为我爱孙之妃啊?)司马裒却年纪轻轻的,就骤然夭折了。
裴氏哀哭数日,整个人都瘦了下去,年仅三旬的她,鬓边竟然旬日间便生出了白发。人生最悲哀之事,莫如在重重黑暗中才刚见到一线光亮,老天爷却又瞬间将这光亮收回去了……裴氏在她短暂的人生中,第二次生出了死志,但却又无计去死。堂堂吴兴太妃,若是上吊、吞金去自杀,旁人会怎么想?谁会相信孙儿之死,能使祖母从死,会不会生出什么莫名其妙的流言来啊?倘若因此流言而影响到了裴该或司马睿,则自己百死都难赎其辜了。
她甚至一度起意,想要离开建康,前往长安去投靠裴该。然而以出嫁之姑而依附从侄,礼法所无,除非整个夫家都已经死光死绝了。只可惜这司马家么,估计着且死不绝呢……真正可恨!
就在裴氏彷徨无措,更觉生无可恋的时候,王导前来吊唁,倒是提出一个不错的建议或者应该说,给裴氏新找了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今日裴氏端居赤台正殿,就是等着这个理由到来。
宦者禀报之后,裴氏站起身来,亲至门口迎接,只见丹阳王司马睿牵着一名七八岁的稚童,缓步而来。见到裴氏立在门旁,司马睿赶紧疾趋而前,深施一礼,口称:“叔母。”裴氏赶紧还礼:“大王不必如此……”随即注目那小儿:“这个就是冲儿?”
司马睿回答说是“此即侄儿第三子,司马冲。”随即按着司马冲小脑袋,吩咐道:“快给祖母行礼。”
司马冲跪地磕头,口称“祖母。”裴氏伸出右手去,轻轻抬起孩子的脸庞来,仔细端详却找不到一丝一毫司马裒的影子。
这是自然的,司马裒和司马冲本非同母,再加上司马裒出继东海王时已经十三岁了,而这个司马冲,据王导昔日所说,也才刚七岁而已,虽然同父,相貌未必能肖。
然而裴氏目前只是需要一个活下去的理由而已,她相信自己只要活下去,必能见到裴该平定天下、再造社稷的那一天。从前也曾经跟裴该研究过,天下因何而乱,胡氛因何而起啊?裴该认为,很大一个原因是在于广封藩国,并使藩王内干朝政,外掌兵权。裴该说了:“若天下定,当改旧制,或使诸王皆不能掌兵,一如曹魏制度,或者干脆虚封其爵,而皆圈禁于都城算了。”
或许到了那一天,自己能够跟着吴兴王返归洛阳吧,如此便可常与侄儿相见了这个新的吴兴王能够是司马冲吗?在如今的建康城中寻找的话,或许只能够是司马冲了吧……
司马睿唯有三子,当然不可能把他长子司马绍给抢过来。而且据说那孩子貌肖其母,黄发高鼻,裴氏由此便会联想到石勒等胡帅,实在不愿收于膝下。
照道理来说,司马冲应该称呼裴氏为“叔祖母”,但司马睿直接就让他叫“祖母”了,可见此事不仅仅是王导的建言,也得到了司马睿的认可,并且……司马睿是必要促成此事的。裴氏无奈,也只好轻抚着司马冲的小脸,假意笑笑,说:“此儿甚佳,自可绍继乃兄王业。”
事情这就算是定下来了,裴氏将司马睿父子让至殿中,她怀抱着尚且懵懂的小孩子,随口与司马睿寒暄几句。司马睿看上去精神不佳,面色蜡黄,眼圈发黑,显得非常疲惫,裴氏问道:“难道是幼儿即将离膝,大王有所不舍么?”
司马睿摇摇头:“其兄夭折,自然悲怆;然冲儿得承叔母之爱,我又岂会舍不得啊?面色憔悴,乃是因为国事……江东之政,日难执矣……”
秣陵县属丹阳郡,郡是远郡、县是小县,境内多沼泽、湿地,良田稀缺,相应的人口也不多。直到汉末,中原大乱,百姓南徙,才开始大规模开发江南地区,吴主孙权与蜀汉结盟后,亦自武昌移驾至此,更名“建业”,开始扩大城池规模,并造宫室。
孙权移武昌宫旧砖瓦到建业,于城北起太初宫,周围三百丈,开八门,以神龙殿为正殿。后孙又在太初宫东侧建昭阳宫,极尽奢侈,以赤台殿为正殿。然而殿阁初成,王楼船便自江上而来,吴师败绩,孙为俘,晋人将殿堂逾制之处悉数拆除,雄伟宫室几成废墟。
一直要到“五马渡江”,才重修建康殿堂,但既然已不是皇宫御所,而只是藩王所居,规模自然比前朝要小得多了。五王各领数殿,间以粉墙相隔司马睿位尊,便占据了神龙殿,次一级的赤台殿,则为西阳王司马所有。
建兴四年秋,朝廷下诏,使诸王归藩,司马等四王乃陆续离开了建康城。但是徙封原琅琊王司马睿为丹阳王,拜太宰,仍使留居建康城内。
此外,建康城中尚有一王,那就是绍继原东海王之业的司马裒,虽然徙封吴兴王,赐五县土地,但以其年齿尚幼,暂时可不就藩。
其实司马裒虽然年方十七,却已然行过了冠礼,还曾“率师”北伐,就理论上来说,算是个成年人了。然而当日刘隗前往长安,与秉政的车骑将军裴该商议(其实是讨价还价),就以司马睿宝爱此子为理由,希望把司马裒留在建康城内司马裒其实是司马睿的次子,数年前过继为东海王嗣的。
裴该自然明了刘隗的真意,司马裒终究年轻,老爹不放心他远行千里之外的东海,故此商议改藩吴兴;但吴兴是江南繁盛之地,且就在丹阳、吴郡之侧,司马睿名为丹阳王,其实乃江东之主,又岂肯在卧榻之侧,别置一王,以分薄他的权势啊?
实话说,当时江南之地卑湿贫瘠,即便三吴,在北人看来也属乡下地方,与三河之地有若天壤,根本就没法比。建康终究是故吴都城,又有南渡世家迁入,相对要繁盛一些,咫尺之遥的吴兴,则全无名城大邑可与拮抗。裴该也想让自家姑母东海太妃如今应该是吴兴太妃了裴氏锦衣玉食,喜乐安居,就此允准了刘隗所请。一方面在吴兴郡治乌程择地起建王府,同时准许司马裒在结婚甚至于有子之前,可以暂不就藩。
这家东海吴兴王是最后“抵达”或云“出现”在建康城中的,故吴宫室已无其位,被迫在开阳门内别起宅邸。等到其他四王就藩之后,司马睿便奉请裴太妃领着司马裒入宫,居于旧赤台殿。
吴兴王府的规模大概是丹阳王府之半,但裴太妃并无心大加修缮,她把王府之藏泰半北运,资供了自家侄儿裴该,因而论起殿宇之恢弘、居室之华丽,就要远远不及丹阳王府了当然啦,丹阳王府若比之如今新修成的洛阳宫室,也属小巫见大巫。
建兴五年秋季,吴兴王府突然间撤去了一切装饰,以素帐遮蔽大门,灯烛皆不用红、器物皆不饰彩原来年仅十八岁的司马裒突然间得了一场急病,昏卧病榻还不到五天,竟然就溘然长逝了……
这对太妃裴氏而言,真是天大的打击。
裴氏的真实年龄,其实比裴该大不了几岁,她年方及笈,便被嫁与东海王司马越为继室,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联姻,她本人是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自主意识的。
闻喜裴氏虽为天下高门,爵封公侯、位列台省(裴秀尚书令、裴尚书左仆射、裴楷中书令),但可惜主支子嗣不繁,而当裴为司马伦所害后,二子年幼,都难以肩负家族重任。由此闻喜裴就和琅琊王联合起来,选择东海王司马伦作为投资对象,首先通过联姻来表明诚意裴氏仅仅因为年龄合适,就成为了家族的政治工具。
她在出嫁之前,自然也曾经幻想过,夫婿英勇,又有裴、王两家相助,当能扫荡群虏、平定天下,而自己为之统管内事,悉心服侍下自然伉俪恩爱,富贵得终天年……然而世事却并非不尽如人意,而是彻底出乎意料之外:司马越南征北战,马不歇鞍,国家却一天天地衰败下去,土地大片沦于敌手;对于这位年轻貌美而又知书达理的继室,司马越只是维持着表面上的礼仪而已,实际毫无夫妇之情,甚至于连夫妇之事都寥寥无几
对于战争和政争已经焦头烂额了的司马越,人到中年,又哪有兴趣和精力去抚爱妻子呢?其实他早就已经不行啦……
而且就连东海王家事,裴氏都不能一言以决。司马越早有嫡子,名叫司马毗,纨绔任性、忌刻放纵,裴氏不但根本就管不了他,而且司马毗还出于私怨,竟然害死了裴氏的从兄,原本被司马越引为左膀右臂的裴遐……
裴氏说不上终日以泪洗面,却也愁眉不开,饮食无味,再加无人可以倾诉司马越难得着一次家,即便回来,也是乌云满面,别说生人了,就连熟人都一脸勿近的态度。她原本以为,自己将会就此郁卒而终,就跟历史上很多贵族女性一般,人生不可能更悲惨了吧?谁想司马越出镇于项,死讯传来,司马毗便挟持着她离开洛阳,欲图返归东海,然后于路竟然遭逢了胡骑!
司马毗死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裴氏竟然暗中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快感。但她仍然觉得前途茫茫,无可依靠老家闻喜已落胡手,尊辈、兄弟或死或散,最可悲的,她与司马越结数载,却没能得到一儿一女……
其实裴氏那时候就已然抱了死志,她之所以从马厩中暗放裴该,或许潜意识里,也是希望事情败露之后,胡帅震怒之下,将会把她直接处死,可以免受此后无休无尽的痛苦吧。可是万万料想不到,原本只是在族祭时见过一两面、毫无亲情可言的那个从侄,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复归胡营,反过来想要搭救自己……
在胡营中的日日夜夜,裴氏每当见到侄儿那略显稚嫩的面庞,不知道为什么,心境便会放松下来,仿佛那是一株可以遮风蔽雨的参天大树一般。在此之前,她偶尔幻想,倘若自己不是裴氏女,而是王氏女,或者依附东海王的是琅琊王氏,裴氏昆仲却入琅琊王幕,从之南迁,那该多么好啊……此后她却忍不住会幻想,倘若亡夫能有这个侄儿一半的精明,以及对自己的耐心和关爱,人生必不如此惨怛。
南逃建康之后,裴氏也曾经多次尝试开口,想把裴该留下天下事,自有他们司马家的担忧,我姑侄但安居江东可也。然而每次都正好撞见裴该晶亮的双眸中流露出不知道是责任感还是野心的光彩,使得裴氏还是把话给咽了回去。
胡营中的经历,最重要是百般设谋以逃江南,使裴氏意识到,自己这个侄儿乃是翱翔高天的鸿鹄,即便偶尔落地,双目也始终傲视青云之上。能够以小小的池塘来圈养的,是野凫,非鸿鹄也;倘若使鸿鹄与野凫等为伍,他又怎么可能开心畅意呢?彼救我命,使我知人间尚有亲情,我又岂能使其眉不能舒?
可是,自己只是池间野凫而已啊,鸿鹄终将高飞,留下自己形单影只,又该如何存活下去呢?裴氏在经过反复的自我心理建设之后,最终才把心思从裴该身上,转移到了司马裒身上。
司马裒幼承廷训,少好诗文,几乎没有同等身世贵公子的纨绔,以及同等年龄小男孩儿的顽劣,才出继为东海王,拜在裴氏膝下,就很快得到了裴氏的喜爱。尤其在裴该北渡之后,裴氏把全副身心都扑在了这个养孙身上,拱若珍宝,仿佛在司马裒的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看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然而,就在裴氏正苦心积虑要为养孙选择一门好亲事的时候她甚至还写信给身在长安的裴该,请他推荐中原名门闺秀(琅琊王氏的冷脸不打算再去碰了,其余侨客,乃至南貉,如何能为我爱孙之妃啊?)司马裒却年纪轻轻的,就骤然夭折了。
裴氏哀哭数日,整个人都瘦了下去,年仅三旬的她,鬓边竟然旬日间便生出了白发。人生最悲哀之事,莫如在重重黑暗中才刚见到一线光亮,老天爷却又瞬间将这光亮收回去了……裴氏在她短暂的人生中,第二次生出了死志,但却又无计去死。堂堂吴兴太妃,若是上吊、吞金去自杀,旁人会怎么想?谁会相信孙儿之死,能使祖母从死,会不会生出什么莫名其妙的流言来啊?倘若因此流言而影响到了裴该或司马睿,则自己百死都难赎其辜了。
她甚至一度起意,想要离开建康,前往长安去投靠裴该。然而以出嫁之姑而依附从侄,礼法所无,除非整个夫家都已经死光死绝了。只可惜这司马家么,估计着且死不绝呢……真正可恨!
就在裴氏彷徨无措,更觉生无可恋的时候,王导前来吊唁,倒是提出一个不错的建议或者应该说,给裴氏新找了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今日裴氏端居赤台正殿,就是等着这个理由到来。
宦者禀报之后,裴氏站起身来,亲至门口迎接,只见丹阳王司马睿牵着一名七八岁的稚童,缓步而来。见到裴氏立在门旁,司马睿赶紧疾趋而前,深施一礼,口称:“叔母。”裴氏赶紧还礼:“大王不必如此……”随即注目那小儿:“这个就是冲儿?”
司马睿回答说是“此即侄儿第三子,司马冲。”随即按着司马冲小脑袋,吩咐道:“快给祖母行礼。”
司马冲跪地磕头,口称“祖母。”裴氏伸出右手去,轻轻抬起孩子的脸庞来,仔细端详却找不到一丝一毫司马裒的影子。
这是自然的,司马裒和司马冲本非同母,再加上司马裒出继东海王时已经十三岁了,而这个司马冲,据王导昔日所说,也才刚七岁而已,虽然同父,相貌未必能肖。
然而裴氏目前只是需要一个活下去的理由而已,她相信自己只要活下去,必能见到裴该平定天下、再造社稷的那一天。从前也曾经跟裴该研究过,天下因何而乱,胡氛因何而起啊?裴该认为,很大一个原因是在于广封藩国,并使藩王内干朝政,外掌兵权。裴该说了:“若天下定,当改旧制,或使诸王皆不能掌兵,一如曹魏制度,或者干脆虚封其爵,而皆圈禁于都城算了。”
或许到了那一天,自己能够跟着吴兴王返归洛阳吧,如此便可常与侄儿相见了这个新的吴兴王能够是司马冲吗?在如今的建康城中寻找的话,或许只能够是司马冲了吧……
司马睿唯有三子,当然不可能把他长子司马绍给抢过来。而且据说那孩子貌肖其母,黄发高鼻,裴氏由此便会联想到石勒等胡帅,实在不愿收于膝下。
照道理来说,司马冲应该称呼裴氏为“叔祖母”,但司马睿直接就让他叫“祖母”了,可见此事不仅仅是王导的建言,也得到了司马睿的认可,并且……司马睿是必要促成此事的。裴氏无奈,也只好轻抚着司马冲的小脸,假意笑笑,说:“此儿甚佳,自可绍继乃兄王业。”
事情这就算是定下来了,裴氏将司马睿父子让至殿中,她怀抱着尚且懵懂的小孩子,随口与司马睿寒暄几句。司马睿看上去精神不佳,面色蜡黄,眼圈发黑,显得非常疲惫,裴氏问道:“难道是幼儿即将离膝,大王有所不舍么?”
司马睿摇摇头:“其兄夭折,自然悲怆;然冲儿得承叔母之爱,我又岂会舍不得啊?面色憔悴,乃是因为国事……江东之政,日难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