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开着缝,带着沿海村落独有的咸腥味灌进来。

  陆临舟掐在她腰间的力道又重了几分,林穗穗后颈的寒毛根根竖起。

  林穗穗诧异看他,不敢吭声,陆临舟却更凑近了几分。

  “不是说我裤子里有虫,你要帮我抓?”他牵唇:“现在装什么贤惠嫂子?”

  林穗穗傻眼了。

  眼前的男人眼底暗流翻涌,哪还有半点痴傻模样?!

  他、他该不会也重生了吧?!

  书里后来有写,陆临舟解毒以后,想起出事前的事,通过一封寻人启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海州船厂厂长。

  认亲后,陆临舟正准备回到军校,林穗穗怀孕找上门的事,被有心人利用举报。

  为此,陆临舟差点回不去军校,对林穗穗也有颇多怨气。

  前世他差点被她毁掉一辈子,要是他重生了,必定不会放过她!

  但是她冤枉啊!

  前世的那个不是她,她只是穿书了!

  她是2025年的网络主播林穗穗啊!真正的原主早就被族长几鞭子送上西天了!

  她现在坦白还来得及吗?他会信吗?

  脑子里想过一百种可能性,林穗穗恨不得现在就澄清一切。

  可她刚刚的表现,明显就是对以前发生的事都知晓的。

  就陆临舟对她的憎恨程度,肯定不会相信,只会觉得她是找托词逃避责任。

  不行,不能轻举妄动。

  “臭小子!”林穗穗屈膝顶他,趁他弯腰去防的时候,伸手一把推开他:“你这几天在村子里跟二流子都学了些什么狗话?!”

  “咚”的一声,陆临舟后脑勺砸到旁边的墙上,他疼得下颌一紧。

  林穗穗骂道:“嫂嫂教你的仁义礼智信,都喂狗肚子里了?”

  “嘶——”

  陆临舟突然抱着头蹲下,痛到蜷缩。

  林穗穗弯腰,小心翼翼戳了他一下:“喂,陆临舟?”

  煤油灯晃动的光影里,他瞳孔中的阴鸷迅速退去,又变回雾蒙蒙的懵懂神色:“临舟错了!穗穗不气!”

  林穗穗怔了,是她下手太重,又把他给打傻了?

  不对啊,她力气哪有那么大,轻轻磕一下就又痛成那样?

  林穗穗眨眨眼:“你……头还痛吗?”

  陆临舟摇头:“不痛,临舟背痛!”

  那就不是她打傻的,大概是毒性有所波动。

  “那就好。”林穗穗起身,把陆临舟也拉起来:“走,嫂嫂送你回房间。”

  “哦!”陆临舟乖巧点头,又露出澄澈的傻笑。

  林穗穗往外走,忍不住侧目看向陆临舟。

  陆临舟察觉到了,低头看她一眼,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单纯。

  要不是他干净的眼神和幼稚的对话,没人能看出他是个傻子。

  或者说,陆临舟本来不是个傻子。

  陆临舟并非天生痴傻,而是中了原主公婆夫妇下的毒。

  当年,原主公婆是去省里办事的时候捡到了走丢的陆临舟。婆婆知道自己儿子是个天生不能人道的男人,家里需要一个劳动力,也需要一个传宗接代的人。

  结果陆临舟成绩极好,居然考上了省里的大学。

  上学期间,陆临舟无意间看到了当年的寻人启事,发现和自己的所有特征都一样。

  他没有直接回去认亲,而是拿着寻人启事回去问妈妈。

  原主婆婆怕他认祖归宗,不回来,也不会再帮这个家庭,就听信偏方,给他喝了“听话水”,结果喝成了傻子。

  原文里并没有说明他是中的什么毒,也没有细写什么怎么解读的。

  林穗穗想了想,回忆起今天吃的野菜里,有几株陆临舟挖回来的金银花。

  原主没什么文化,不知道这是好东西,炒菜的时候也就跟着一起炒了。

  能吃的野菜原主自己吃了,剩的金银花,全被陆临舟一个人吃了。

  金银花有解毒功效,陆临舟吃了一些,才让他短暂地恢复了意识。

  林穗穗一边往自己房间走,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陆临舟是海州造船厂厂长的亲儿子,要是她能快点帮他解毒,去省城弄到那张寻人启事。她就能将他送回厂长家,成为厂长家的大恩人!

  到时候,凭借着恩人的身份,她就能提出条件,离开这个封建吃人的柳湾村。

  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规训?

  ————

  林穗穗扶着陆临舟回房,替他处理了伤口。

  陆家重活都是陆临舟在干,加上接连几天招呼家里来的亲戚客人,林穗穗给他上药的时候,他有点打瞌睡了。

  林穗穗觉得他也怪可怜的,便让他睡一会儿。

  陆临舟乖乖爬上床躺好,林穗穗伸手给他掖被子。

  趁着陆临舟睡了,林穗穗去挖了点野菜。其中,金银花就占了半框。

  她把那些金银花熬成浓缩的汁水,兑进熬好的野草粥,搅拌均匀。

  林穗穗端着豁口的搪瓷碗,推开陆临舟房门,昏黄的煤油灯下,陆临舟已经睡醒了。

  见她进来,他笑眯眯地看她。

  “吃饭了。”林穗穗把搪瓷碗递给他,心下却有点忐忑。

  她下了药进去,他不会不吃吧?

  这样想着,林穗穗决定亲自喂他。

  “张嘴。”林穗穗搅动着拌着金银花汁的野菜粥,金银花的苦香混合着野菜粥的香味,在房间里弥散。

  陆临舟喉结滚动,乖巧张嘴。

  吃到粥的一瞬间,他好像察觉出了不对劲,疑惑地看了林穗穗一眼。

  眼底的防备,在看到林穗穗的瞬间就消失了。

  虽然还是皱着眉,但仍是乖巧地吃粥。

  林穗穗吹了吹勺子里的粥,喂进他嘴里,小声嘀咕:“好到70%最好。太蠢不好用,太精难掌控。”

  她想要个愚蠢的正常人。

  陆临舟张嘴吃下一勺,在林穗穗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忽然攥住她手腕。

  搪瓷碗被撞得在桌面打转,金银花的苦香混着野菜的涩味在两人之间弥漫。

  “你干嘛?”林穗穗话音未落,整个人已被拽进胸膛。

  陆临舟滚烫的掌心贴在她后腰,另一只手捏住她下巴,将半勺还带着体温的粥渡进她唇齿间。

  林穗穗瞳孔骤缩,手指死死抠住他衣领。

  他在干什么啊?!

  温热的粥液顺着嘴角滑落,她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比当年直播时收到火箭嘉年华的打赏还要慌乱。

  “啪!”搪瓷勺摔在地上碎成八瓣。

  林穗穗猛地推开他,指尖无意识抚过唇瓣。那里还残留着陆临舟嘴唇的温度,带着金银花的清苦和陆临舟的气息。

  “你发什么疯!”

  林穗穗“呸”了两下,再帅也不能做这么恶心的事吧!

  脑子里这么想,身体却又有了不可避免的反应。

  丈夫陆临山不能人道,但勤快老实,对原主千依百顺。

  原主念着丈夫的好,结婚后一直自给自足。

  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谁知峰回路转,陆临山突发恶疾,就这样撒手人寰。

  在这封建吃女人的时代,被族长强留在傅家,原主对陆临舟是横竖看不顺眼的。

  直到那个蝉鸣的夏夜,陆临舟劳作以后浑身大汗,在院子里洗澡。

  朗月星疏,他模样俊朗,高大魁梧,打湿的白背心透出浑身结实的肌肉。

  原主这才正视了小叔子,他虽傻,却是个功能正常的男人,既然这辈子要留在陆家,那她取些好处,也是理所应当……

  “穗穗……”

  大概是林穗穗的反应让陆临舟有点委屈,他伸手要拉她,却被她狠狠拍开。

  “以后不准这样喂饭!”林穗穗正色道:“男女授受不亲,懂不懂?”

  “为什么?”陆临舟歪头,湿漉漉的眼睛像被抛弃的小狗。

  林穗穗张了张嘴,瞥见他嘴角残留的粥渍:“因为会传染幽门螺旋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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