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花双色的小时候都差不多,颜色浅,很像小白猫,只能看到淡淡的八字花纹,而且这种颜色性别的猫有两只,封寒建议曾乐心现在做个记号,省的到时候抱错了。

  “干嘛,现在不让我带走啊?”

  封寒:“你不觉得它现在和兄弟姐妹们在一起更快乐吗,你让它一个人怎么玩啊?而且您贵人事忙,照顾的过来吗,所以我建议回国之后你再领走,让小宝或者曾老照顾。”

  “我的猫当然是我自己养了,不过你说的有道理,现在你们先帮我带着,记号嘛,等等,”曾乐心拿出口红,在这只猫的背上画了几道,“这下子不会弄混了。”

  封寒看到后,急了,“你的口红会不会有毒啊,猫特别喜欢舔毛的,你把我一窝毛毒死,我跟你没完!”

  “怎么会有毒呢,我用的牌子都是高档货,不信你尝尝,糯米味儿的呢~”曾乐心拿着口红往封寒嘴里怼。

  封寒怒斥,“成何体统!”这是她用过的,这不就是间接接吻嘛!

  男人硬起来的时候,女人就软了,见封寒这副威严模样,曾乐心收起口红,“开个玩笑咯~”

  趁着自己余威犹在,封寒继续道,“还有一件事要事先说清楚,这猫的繁育问题要由我说了算。”

  “凭什么啊,我自己的猫,她想生就生,想跟谁生就跟谁生,为什么要你说了算,你又不是它爸~”曾乐心反驳道,不过气焰上并不强势。

  封寒心平气和道:“因为它们是如今世界上仅存的,因为意外杂交而诞生的布偶猫,我希望能另外培养出布偶猫,然后让着两支布偶猫互相交配,生出更健康,血统更纯正的后代,我跟你说,这猫长大之后起码十几斤,是一般成年猫的两倍,可没那么好配。”

  “啊?那么大只吗!”

  “当然!”封寒见曾乐心似乎有些松动,劝道,“我把它们买下来,肯定是希望它们能好,你听我的准没错!”

  “那……”曾乐心刚要说话,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是催她的。

  “乐心,你到了没有啊,就差你了!”

  “就差我?”曾乐心心儿一颤,“同学们都来了?”

  对方答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错,他也来了,而且还带着老婆一起来的,原来说是不来的,所以我才叫了你,真是不好意思啊。”

  曾乐心故作淡定道,“怎么会呢,就算他来了,你的婚礼我也没有不参加的道理啊~”

  “那你快点来吧,打扮的漂亮点,最好能带个男伴把他比下去!”对方鼓励道。

  放下电话,曾乐心心里憋得难受,去哪儿找男伴才能不跌份儿啊!

  然后她看到了封寒,死死地看着他。

  封寒想起曾乐心突然出现在拉城,肯定不是单纯地旅游或者玩两把的,他迎上美女城主的犀利眼神,笑笑,“城主姐姐,还没问你来拉城做什么啊?”

  曾乐心突然笑容绽放,拉着封寒的手和蔼道,“是这样的,姐姐有两个大学同学在拉城举办婚礼,我们班的同学都到了,而且都带着家属,所以,你看~”

  曾乐心话说一半,让封寒自己领会,封寒想了想,急忙摇头,“让我演你儿子啊,不干不干,太吃亏了!”

  曾乐心气的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就演我朋友就行!一个人总觉得有点底气不足,你帮我壮壮声势就好~”

  即便十年过去了,曾乐心还是不愿面对那个人,有封寒在,起码如果打起来的话,是二对二的局面。

  “这样啊~”封寒看了看鹿幼溪。

  鹿幼溪点点头,“反正我们明天才去领证,就当今天是你的单身夜吧,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见鹿幼溪都答应了,曾乐心就当封寒也同意了,“那你快点换身帅气的礼服,我也回去换衣服了!”

  十五分钟后,两人来到了三楼的宴客大厅,能在皇家大酒店办婚礼,曾乐心的这两位同学够壕的,封寒时不时打量着身侧的曾乐心,这位姐姐今天可真是明媚照人啊!

  虽然年过三十,但绝美的脸蛋,柔和的气质,让人根本挪不开眼睛,而且大姐你穿的这么漂亮,让新娘子如何自处啊!

  为了让自己显得正常一些,封寒问,“乐心啊,这些同学里,哪些是朋友,哪些是敌人啊,你提前告诉我,好让我提前做好战斗准备啊。”

  曾乐心哼道,“哪有敌人,都是朋友,你给我乖乖的!”

  封寒不信,“难道就没有什么初恋情人之类的存在吗?”

  大学四年,曾乐心又这么漂亮优秀,反正封寒不信她没谈过恋爱。

  封寒一句话戳中了曾乐心的内心,“都是过去的事了,大家还是向前看吧,反正你只要多吃少说就行了,就当是跟姐姐来蹭吃蹭喝的小屁孩好了。”

  新娘子徐沫是曾乐心的好友,她的意思自然是找个和那人旗鼓相当的大帅哥优质男,好挽回自己当初被抛弃的面子。

  可自己在拉城人生地不熟的,你徐沫不给我发一个,只能拉封寒这种小男生凑数了,而且自己堂堂婺城城主,又何须靠男人来增色,自己坐在那,就足以让那个姓沈的后悔终生!

  做足心理建设的曾乐心重新霸气侧漏起来,挽着她胳膊的封寒已经感觉到自己的气场被对方遮住了。

  欢庆的现场,新郎和新娘站在门口迎接宾客,封寒也看到了正主儿的名字,新郎叫程思归,新娘徐沫,既然是同学,想来跟曾乐心应该是同龄人,不过看上去要大不少,乐心姐姐果然显嫩。

  其实他有所不知,曾乐心上学早,她的同学都比她大两三岁,上学早,毕业早,参加工作也就早,这也是她能在32岁的年龄履历婺城城主的次要原因,主要原因当然是姐姐长的美咯。

  程思归带着一个黑框眼镜,看着跟曾乐心就像两代人,不过还算温文尔雅,她为封寒介绍,“他们都是我在光华大学历史学院的同学,这是徐沫,在家族拍卖行工作,这是程思归,收藏家,也是光华大学历史学院最年轻的教授。”

  程思归谦虚道,“收藏爱好者而已~”

  徐沫看着曾乐心旁边虽然高大挺拔,但明显嫩的能掐出水的小帅哥,一把拉过曾乐心,兴奋道,“比下去了,彻底把沈白那个混蛋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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