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
一身黑衣的随侍罗成回来了,在车旁屈下身子:“属下已经探查清楚,唱曲儿的是个贫民女子,来此卖唱的。”
想到刚才见到的少女,罗成心里一阵憋屈,听到那天籁般的声音,还以为是多美的天仙美女呢,结果循声潜进去,却见到了一个干巴巴的瘦猴儿,穿着打扮的像个土包子,真不知她这样的人怎么能唱出如此清雅动人的曲子来。
车里的人眼眸微眯。
贫民女子?
来此卖唱的?
既是贫民女子,又怎会做出如此清新雅致的歌词?这首歌词,便是拿到宫中大学士们那里,也不见得有人能超越过去。
是谁帮她写的辞?
那人现在哪里?
既然能写出这样的好词,想必是个有才情的,若能为他所用……
“罗成,去查查这歌词是谁写的。”
“是!”
罗成躬身退下,转眼消失。
侍立在另一侧的罗同并不知里面的情况,还道是词美、歌美、人更美呢,一心想进去见识见识,遂拱手道:“主子,现已是晌午,主子不如进去把午膳用了,顺便听曲儿休憩。”
“多嘴。”
车里飘出一声低斥,肃杀冷然。
话音刚落,旁边的兄弟抡起巴掌,‘啪’的一声掴了下去,怒斥:“咱们主子乃是皇室贵胄,怎会来这种腌臜的地方?在若胡乱撺掇,主子定饶不了你。”
一巴掌,掴得罗同高大魁梧得身躯缩了回去,委屈得像个小媳妇似的,搓了把脸,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啊。
“走。”
车里飘出一个毫无温度的字。
于是,马车缓缓,无声无息的离开了。
**
一曲唱罢,沈若兰如愿的在秦妈妈眼中看到了惊艳之色。
“姑娘真是好嗓子,词妙,曲妙,唱得更妙!”秦妈妈毫不吝惜得夸赞着。
沈若兰微微一笑,道:“既然妈妈满意,那我这趟就算来对了。”
秦妈妈明白她的意思,道:“不知姑娘这曲子开价多少?”
沈若兰伸出一只手,直言说:“不多,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对庄户人家来说确实是一笔大数目,但对醉花阴这种这种日进斗金的烟花之地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听到她要五两银子,秦妈妈的脸色忽然变得纠结起来了。
“姑娘,我们行户人家看起来富丽繁华,宣宣赫赫的,外人看起来都到是我们多有钱哩,其实我们都是外强中干,装着门面给大家看呢,就好比我们家红棉,一夜的嫖资是三两银子,但真到我们呢手里的,连一两都不到呢。你算算,客人来了咱们得好酒好菜的招待吧,这一顿酒席下来,怎么俭省也得个三五百文的,若客人带了小厮仆童,还少不得免费供他们吃喝,再有那骑马赶车来的,骡马的草料我们不也得给白白的备着吗?”
“还有,我们的银子看起来好赚,其不知多少人眼红盯着呢,官府那边儿也就罢了,谁让人家是官老爷呢,孝敬点儿我们也是应该的,最可恨的是这城里还有好多泼皮无赖,各个都是难打发的,每月若不孝敬他们点儿,他们便今儿要放火,明儿要杀人的,闹得你不得安宁,我们要开门儿做生意,就只好破财求平安了……”
“如此种种,我们真不像表面看的那般富足,姑娘一开口就要五两银子,委实是难住我了。”
秦妈妈夹七杂八的说了这么多,目的就只有一个——让沈若兰少要点儿银子。
都说鸨儿爱钞,姐儿爱俏,不管哪里的鸨子,都是把钱财看得紧的,就像秦妈妈,虽然被沈若兰的曲子惊艳到了,也深知这么好的曲子天上少有,地下难寻,但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少花点儿银子把曲子买下来。
沈若兰可不信偌大的醉花阴会没有五两银子,鸨儿之所以拉拉杂杂的说这些,无非是看她穿着朴素,以为几百文钱就能轻易把她打发了。
呵,还好她穿了新衣服来的,要是她穿着原来那身儿,说不定只给她几文钱呢!
她轻笑一声起身,说:“既然妈妈这儿如此艰难,我便再去寻一家能出的起价钱的就是了,妈妈留步,我告辞了。”
说完,她起身就走。
“哎,姑娘,你……”
这怎么一言不合就走人呢?不行你就说出来再商量呗,你走了红棉还怎么翻身啊?再说,这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曲子,一定会红起来的,她可不想醉花阴错失名声大震的好时机!
秦妈妈正欲挽留,右间的门忽然开了,一个容姿娇媚的女子走出来,她十八九岁的模样,肤若凝脂,剪水双瞳,鼻若悬胆,素齿朱唇,加上一身冰肌玉骨,端得是个无双的美人。
“姑娘请留步。”
美人儿看都没看秦妈妈一眼,径自款步上前,吐气如兰道:“这曲子,我买下了。”
不用问,这位人比花娇,出手阔绰的美人儿,就是醉花阴的花魁娘子——红棉姑娘无疑了,别的姑娘也没这么大的手笔,更不可能敢在秦妈妈面前如此放肆。
“姑娘好。”
沈若兰客气的打了个招呼,便不再言语了。
红棉姑娘是个通透的,一个眼神甩过去,她的丫鬟疾步上前,把一锭五两重的雪花银子双手递了上去,“姑娘请收好,这是我们姑娘给姑娘的谢仪,若姑娘真能助我们姑娘达成所愿,我们姑娘断不会亏待了姑娘的。”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收下了银子,心里已经锣鼓喧天,载歌载舞了。
果然是有钱人的钱好赚,就唱这么几嗓子,就能赚到这么一大笔银子,都够她花销一冬的了!
红棉这会儿也挺激动的,这曲儿是她平生所听过的最好听的一首曲子了,词妙、曲妙、唱得更妙,最最妙的,还是词里的意境,竟很符合她此时此刻的情境,仿佛特意为她写的一般,如此佳作,加上她天籁般的歌喉,只要在段二爷耳边那么一唱,段二爷定会回心转意的。
段二爷是农安县最有钱的主儿了,花销散漫,常常在她这里一掷千金,这几年有他捧着,她的日子别提过得多舒服了。
最主要的是,他即多金,又是个风流儒雅的美男子,对她也是温柔多情,翩翩有礼,跟那些大腹便便,又老又丑的老男人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所以,她不想失去他的宠爱,无论如何,她都要把他抢回来!
一身黑衣的随侍罗成回来了,在车旁屈下身子:“属下已经探查清楚,唱曲儿的是个贫民女子,来此卖唱的。”
想到刚才见到的少女,罗成心里一阵憋屈,听到那天籁般的声音,还以为是多美的天仙美女呢,结果循声潜进去,却见到了一个干巴巴的瘦猴儿,穿着打扮的像个土包子,真不知她这样的人怎么能唱出如此清雅动人的曲子来。
车里的人眼眸微眯。
贫民女子?
来此卖唱的?
既是贫民女子,又怎会做出如此清新雅致的歌词?这首歌词,便是拿到宫中大学士们那里,也不见得有人能超越过去。
是谁帮她写的辞?
那人现在哪里?
既然能写出这样的好词,想必是个有才情的,若能为他所用……
“罗成,去查查这歌词是谁写的。”
“是!”
罗成躬身退下,转眼消失。
侍立在另一侧的罗同并不知里面的情况,还道是词美、歌美、人更美呢,一心想进去见识见识,遂拱手道:“主子,现已是晌午,主子不如进去把午膳用了,顺便听曲儿休憩。”
“多嘴。”
车里飘出一声低斥,肃杀冷然。
话音刚落,旁边的兄弟抡起巴掌,‘啪’的一声掴了下去,怒斥:“咱们主子乃是皇室贵胄,怎会来这种腌臜的地方?在若胡乱撺掇,主子定饶不了你。”
一巴掌,掴得罗同高大魁梧得身躯缩了回去,委屈得像个小媳妇似的,搓了把脸,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啊。
“走。”
车里飘出一个毫无温度的字。
于是,马车缓缓,无声无息的离开了。
**
一曲唱罢,沈若兰如愿的在秦妈妈眼中看到了惊艳之色。
“姑娘真是好嗓子,词妙,曲妙,唱得更妙!”秦妈妈毫不吝惜得夸赞着。
沈若兰微微一笑,道:“既然妈妈满意,那我这趟就算来对了。”
秦妈妈明白她的意思,道:“不知姑娘这曲子开价多少?”
沈若兰伸出一只手,直言说:“不多,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对庄户人家来说确实是一笔大数目,但对醉花阴这种这种日进斗金的烟花之地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听到她要五两银子,秦妈妈的脸色忽然变得纠结起来了。
“姑娘,我们行户人家看起来富丽繁华,宣宣赫赫的,外人看起来都到是我们多有钱哩,其实我们都是外强中干,装着门面给大家看呢,就好比我们家红棉,一夜的嫖资是三两银子,但真到我们呢手里的,连一两都不到呢。你算算,客人来了咱们得好酒好菜的招待吧,这一顿酒席下来,怎么俭省也得个三五百文的,若客人带了小厮仆童,还少不得免费供他们吃喝,再有那骑马赶车来的,骡马的草料我们不也得给白白的备着吗?”
“还有,我们的银子看起来好赚,其不知多少人眼红盯着呢,官府那边儿也就罢了,谁让人家是官老爷呢,孝敬点儿我们也是应该的,最可恨的是这城里还有好多泼皮无赖,各个都是难打发的,每月若不孝敬他们点儿,他们便今儿要放火,明儿要杀人的,闹得你不得安宁,我们要开门儿做生意,就只好破财求平安了……”
“如此种种,我们真不像表面看的那般富足,姑娘一开口就要五两银子,委实是难住我了。”
秦妈妈夹七杂八的说了这么多,目的就只有一个——让沈若兰少要点儿银子。
都说鸨儿爱钞,姐儿爱俏,不管哪里的鸨子,都是把钱财看得紧的,就像秦妈妈,虽然被沈若兰的曲子惊艳到了,也深知这么好的曲子天上少有,地下难寻,但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少花点儿银子把曲子买下来。
沈若兰可不信偌大的醉花阴会没有五两银子,鸨儿之所以拉拉杂杂的说这些,无非是看她穿着朴素,以为几百文钱就能轻易把她打发了。
呵,还好她穿了新衣服来的,要是她穿着原来那身儿,说不定只给她几文钱呢!
她轻笑一声起身,说:“既然妈妈这儿如此艰难,我便再去寻一家能出的起价钱的就是了,妈妈留步,我告辞了。”
说完,她起身就走。
“哎,姑娘,你……”
这怎么一言不合就走人呢?不行你就说出来再商量呗,你走了红棉还怎么翻身啊?再说,这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曲子,一定会红起来的,她可不想醉花阴错失名声大震的好时机!
秦妈妈正欲挽留,右间的门忽然开了,一个容姿娇媚的女子走出来,她十八九岁的模样,肤若凝脂,剪水双瞳,鼻若悬胆,素齿朱唇,加上一身冰肌玉骨,端得是个无双的美人。
“姑娘请留步。”
美人儿看都没看秦妈妈一眼,径自款步上前,吐气如兰道:“这曲子,我买下了。”
不用问,这位人比花娇,出手阔绰的美人儿,就是醉花阴的花魁娘子——红棉姑娘无疑了,别的姑娘也没这么大的手笔,更不可能敢在秦妈妈面前如此放肆。
“姑娘好。”
沈若兰客气的打了个招呼,便不再言语了。
红棉姑娘是个通透的,一个眼神甩过去,她的丫鬟疾步上前,把一锭五两重的雪花银子双手递了上去,“姑娘请收好,这是我们姑娘给姑娘的谢仪,若姑娘真能助我们姑娘达成所愿,我们姑娘断不会亏待了姑娘的。”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收下了银子,心里已经锣鼓喧天,载歌载舞了。
果然是有钱人的钱好赚,就唱这么几嗓子,就能赚到这么一大笔银子,都够她花销一冬的了!
红棉这会儿也挺激动的,这曲儿是她平生所听过的最好听的一首曲子了,词妙、曲妙、唱得更妙,最最妙的,还是词里的意境,竟很符合她此时此刻的情境,仿佛特意为她写的一般,如此佳作,加上她天籁般的歌喉,只要在段二爷耳边那么一唱,段二爷定会回心转意的。
段二爷是农安县最有钱的主儿了,花销散漫,常常在她这里一掷千金,这几年有他捧着,她的日子别提过得多舒服了。
最主要的是,他即多金,又是个风流儒雅的美男子,对她也是温柔多情,翩翩有礼,跟那些大腹便便,又老又丑的老男人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所以,她不想失去他的宠爱,无论如何,她都要把他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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