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朝 第四一二章 萧萧送雁群

小说:归朝 作者:姚颖怡 更新时间:2018-07-27 23:17:28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还有十多天就是中秋了,越往北走,天气便越发凉爽。

  霍柔风骑在马上,仰头看向天空。碧空如洗,万里无云,一行大雁排成(防)“人”字向南飞去。

  微风习习,风中夹杂着桂花芳香,霍柔风忍不住吸吸鼻子,她要在中秋之前回到京城,和哥哥姐姐一起过节。

  这一次回来,她事先没有告诉霍大娘子,直到出了广东,她才写了一封信给姐姐寄出去。

  她独自一人,已经在广东住了半年了。

  去年,她以有疾为由辞去了她那个从七品的闲职,这件事在京城里没有激起半点水花,因为就连霍九爷自己也快要忘记她还是有官职的了。

  虽然她从未领过官俸,也没有去过朝会,可还是有无官一身轻之感。因此,她很开心地答应了姐姐,跟着永丰号的商队去了广东。

  还在督察院的霍轻舟上上下下跑了半个月,给自己弄了个去两广的差事,亲自送霍柔风去广东。

  其实,霍柔风去广东的事,是姐妹两人早就计划好的。可能是霍九爷鲍参翅肚吃多了的缘故,从去年开始,她的身体日渐玲珑,她照镜子也觉自己怪怪的,渐渐的,黄显俊和芦瑜、李烨邀她出去玩儿,她也全都推辞了,与其整日闷在家里,还不如去广东。

  她初到广东的时候,每天都有新鲜事。广东虽然没有江南富庶,但是偶尔能看到红毛人,霍柔风对红毛人很好奇,时常带着金豆儿去红毛人常去的地方转悠,可是她去的多了,也就失望了,这些红毛人虽然金发碧眼,却没有一个像罗杰那样好看的,一来二去,霍九爷没了兴致。

  就在前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霍柔风打听到有个擅长机巧之物的红毛人,她这才重又来了兴趣。只是那个红毛人不知为何,东躲西藏住得隐蔽,霍柔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这人的住处。

  红毛人飘洋过海而来,已到广东多年,会说汉话,但是年事已高,贫病交加。

  霍柔风在他的家里看到了千里眼,她还记得展怀曾经说过,罗杰就会制做千里眼。展怀当时很兴奋,隐隐有将罗杰招纳己用之意。

  霍柔风心中一动,可是她看到红毛人的满脸皱纹,便把心里的念头压了下来。

  回去以后,她把张亭和张轩叫过来,问他们有谁愿意暂时留在广东,跟着那个老红毛人学手艺。

  这兄弟两个千伶百俐,早在离开京城之前,便觉察出九爷好像不太对劲儿。

  待到来了广东,九爷便换上了女装。

  霍柔风道:“展五爷身边有个叫阿有的,心灵手巧,很得展五爷器重,但是阿有也不如这位老红毛人,若是你们当中有人学到老红毛人本事的五成,待到展五爷班师回朝,我便给你们谋个差事,你们也到了要成家立业的年纪。”

  兄弟二人都是聪明人,也知道九爷是不想再让他们留在身边当小厮了,两人和张升平商量后,张轩留下,张亭则跟着九爷进京。

  老红毛人听说后,除了接受霍柔风的一笔银子以外,还提出要让霍柔风保证他的安全,直到这个时候,霍柔风才知道原来老红毛人在他的国家招惹了教会,因此才远赴重洋,但是三年前,还是被人认出来,他想离开广东,又没有盘缠,只好东躲西藏。

  霍柔风大喜,这件事定下来,她便悄悄离开了广东。

  霍柔风望着湛蓝的天空,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她对张亭说道:“已经进了北直隶,应该能打听到西北的战况了,你记着留意吧。”

  张亭笑着说道:“九爷放心,展五将军一定捷报频传,说不定快要班师回朝了。”

  霍柔风哈哈大笑,自从她离开广东,便和展怀断了书信,而且战报传不到南边,这一路上,她能打听到的消息,也只是凤毛鳞角而已。

  这两年展怀屡立战功,年初他率三万大军攻进陕西,三个月后,展怀踏进荣王府,荣王妃带领一众女眷和一对庶子女跪在院内受降。

  在此之前,展怀已经得到消息,荣王带着两个嫡子,率领残存的一万军队往酒泉方向去了。

  至此,荣王已败,展怀暂时留在西安,等候朝廷旨意,是班师回朝,还是继续追讨荣王。

  霍柔风离开广东的时候,刚刚收到展怀的信,那时他还在西安。

  如今又过了两个月,霍柔风也不知道展怀如何了,早在听说展怀占领西安之后,她就恨不得跑去西安,若不是张亭他们劝她,说展怀有可能会回京,那么这一次,她就不是悄悄回京城,而是直接去西安了。

  西安城,那是她前世出生的地方,也是前世她最熟悉的地方。

  霍柔风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几声犬吠,那是金豆儿的声音。

  为了能早日回到京城,她没有从马车,一路骑马,金豆儿老老实实待在一匹马的驮筐里,跟着她走了几千里。

  听到狗叫,所有人都放眼望去,只见路边是家卖酒的作坊,酒旗飘扬,写着卓家老窖。

  霍柔风奇怪,问张亭:“我们在这里买过酒吗?”

  张亭摇头:“肯定没有。”

  “那金豆儿叫啥?”霍柔风问道,金豆儿平时不爱叫,但凡它叫的时候,便一定是有事了。

  张亭伸长脖子仔细看去,忽然大喜道:“九爷,您快看那是谁?”

  霍柔风也已经看清楚了,酒作坊门口有一大一小两个人,那个小的看上去有七八岁,穿了件再普通不过的蓝布裋褐,刚才他侧着身子,这会儿可能是听到犬吠声,他转过脸来,霍柔风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小渊!

  小渊曾经在双井胡同住过两三个月,虽然他在的时候,金豆儿搬去了霍大娘子的院子,但是也曾见过他多次,想来早就记住了他的味道。

  霍柔风催马过去,从金豆儿身边经过时,拍拍金豆儿的脑门儿:“厉害厉害,你快成精了。”

  小渊也看到了霍柔风,他站着没动,目光冷冷地看着霍柔风骑在马上向他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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