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男友好过年 第五百八十九章 约

小说:租个男友好过年 作者:雪玄沙 更新时间:2019-02-05 23:56:18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隔壁老王这个词让夏含清瞬间精神百倍,明知道人家说的只是隔壁邻居,她却只能想到各种隔壁老王的梗……

  嗨……

  这没有网络的地方,也有好处,起码各种字词没有太多歧义!

  “你知道这只鸟是什么种类吗?”夏含清问钓鱼客,同时看向洛九天。洛九天摇摇头,钓鱼客倒是侃侃而谈:“这是虚金雀,最喜欢咕咕咕地叫唤,吃大青虫,不过,老王家这只最近似乎心情不大好,连最爱的青虫都不吃了,这阵子瘦了一大圈儿。”

  夏含清仔细盯着鸟儿看,怎么看都是通体圆润,羽毛洁净有光泽,精神饱满心情好。

  哪儿瘦了?

  “咕咕咕,咕咕!”

  虚金雀豆大的眼紧盯着夏含清,里头好像写着万般深情。

  可惜夏含清从小语文就学的不行,阅读理解也做的一般般,这会儿完全没能读懂鸟儿的心意。

  这时候,钓鱼客说的隔壁老王从远处走过来,手上还扛着一根手腕粗的钓竿。

  总感觉这只鸟很不一般,难道又是和魇兽相仿的某种奇珍异兽?

  夏含清盯着漂亮的虚金雀,默默思考:长得这么好看,应该也很好吃吧?

  虚金雀完全不知道夏含清在想什么,它盯着洛九天咕咕咕叫唤,又用嘴巴啄困住自己的锁链。

  凭着它那不算锋利的鸟喙,就算啄到绷断碎裂,也不可能把锁链弄断。洛九天倒是读懂了它的意思:这是在向他求助。

  求助?

  他确定,自己从未见过这只鸟,甚至连所谓虚金雀的名头都没听过。

  它是谁?

  心中有疑惑,洛九天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老王,普普通通的钓鱼客,没有一点儿特殊,也就是带着鸟儿出门钓鱼的动作有些奇怪,但这顶多算是他特别爱这鸟,不算什么出格的大事。

  “叔叔,这只鸟儿好可爱啊,是你养大的吗?”夏含清开口,和老王聊天。

  “是呀!”

  老王确实挺喜欢这只鸟儿,看夏含清对她有兴趣,立马扯着夏含清开始聊自家的鸟崽,身边的钓鱼客无奈,似是听了太多次,实在太厌烦,索性收了钓竿,脱下外衫纵身跳进河里玩耍去。

  “这是我的心肝宝贝,孵出来的时候,才这么丁点儿大。”老王用手指比划出一个大小:“当时呀,我真怕把小东西给养死。好在,它争气……”

  巴啦啦絮叨了好半天自己养鸟的经历,老王最后用一声感叹作结:“真快呀,一晃眼,都七年了!”

  七年!

  七年前夏含清在地球上读中学,洛九天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奔逃保命。

  这样的话,这只鸟似乎和他们没什么关系?

  夏含清看一眼洛九天,仿佛在催促他:你好好想想,七年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这只鸟一定有问题,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它和洛九天曾经接触过——毕竟她来的时间太短,就算想要和鸟儿有什么故事,也根本没有那个时间。

  洛九天仔仔细细在记忆力搜罗了半天,和鸟最亲密的接触,也就是饿极了把它们抓住剥皮生火烤了吃,难道,这只鸟和自己吃过的鸟儿有什么渊源?

  任凭洛九天如何胡思乱想,他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虚金雀自己急得慌,猛地朝着夏含清的方向扑,被老王拦住就往洛九天的方向扑。

  这家伙,在搞什么?

  别说夏含清,就连老王都很懵,他努力安抚自家鸟崽:“乖宝,这是咋啦?怎么一直闹腾呢?不开心吗?我们回家好不好?哎呦,阿爹心疼死乖宝!”

  夏含清看的眼都直了。

  这是真实版的梅妻鹤子啊!

  “咕,咕咕,咕咕咕!”

  老王的安抚没有一点儿用,虚金雀叫的很急,就跟和夏含清或者洛九天有仇似的,死都不能放过他们那种。拼了命的冲着这俩人的方向飞,细长的鸟腿已经被磨出痕迹,如果换成人类,这会儿估计已经鲜血淋漓。

  实在不忍心自家宝贝鸟儿受罪,老王把捆在桥柱上的绳索解开,拎着鸟儿朝着洛九天走进半步:“你们,和我这乖宝,有什么渊源不成?”

  这七年,鸟儿都是养在他自己身边,他也从未见过这两个明显陌生的外乡人,是以,他脑子里一点儿也没有头绪。

  这一边,夏含清试着伸出手:“王叔叔,你控制一下它的嘴,别让它啄我,我摸一下它,行吗?”

  老王不知道夏含清要耍什么花招,但他自认为有点儿眼力,看得出夏含清不是什么坏心肠的人,便配合的握住鸟的尖喙。

  因为鸟头太小,老王这一握,不仅遮住鸟喙,就连它两只小豆眼也被完完全全挡住。

  夏含清试探性地把手指放在虚金雀的背上,细细抚摸。

  “夏含清,救命!”

  一道尖锐的声音响在脑海中,夏含清眼睛眨啊眨,她再次抚摸虚金雀,又听到那个声音:“夏含清,快救命!”

  没错了,是水色的声音!

  夏含清无比诧异:“你怎么在这里?”

  老王:啥?

  他看夏含清对着自家鸟崽摸啊摸,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心立刻提起来:怎么这话说的,好像她和鸟崽是旧相识一样?

  这一边,水色也是急急忙忙地解释:“夏含清,我被困在这只鸟身上,这锁链有古怪,束缚了我,你快把锁链打开,让我出去!”

  夏含清问:“打开锁链你就能出来了?”

  水色确定:“对!”

  松开手,夏含清表示自己已经了解。

  老王则是看着夏含清,眼中思考,这姑娘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

  怎么比自己这个鸟痴还要魔怔呢?

  夏含清是讲究人,当然不会随随便便地仗着自己有怪力就扯开锁链,她乖巧地同老王商量:“王叔叔,你能不能把锁链解开一下?把鸟腿放出来?”

  老王摇头:“不能。”

  这锁链本来有法子解开,这一端的小圆环也是有机关的,可以调整大小,可以打开。但是,钥匙放在家里没带过来,且这小圆环许久不打开,已经悄然生锈,机关不灵便,没法再打开。

  即便回家拿到钥匙,打开锁链,也不可能放出鸟腿。

  夏含清看了一眼鸟腿上的圆环,发现这东西时间太久不松动,就跟焊死了一样。不过,要是不在乎圆环能不能保留,倒是可以暴力拆除。

  但是,无缘无故,人家干嘛做这种事呢?

  所以……

  “王叔叔,我就想看一下而已,你帮帮我吧?等我看过以后,可以买新的锁链给你呀!”

  老王摇摇头,觉得夏含清就是小孩子性子:“鸟的腿有什么好看的,你想看腿,那不是还有另一条吗?这两条腿长得一样,有什么区别?”

  再说了,即便是她想看的那条腿,又有什么不能看的,只是一只圆环而已,上下捋一捋,不就能看的齐齐整整?

  夏含清看着虚金雀,用眼神表达:帮不了你怎么办?我不能强迫人家呀!

  水色:……

  豆大的小眼中氤氲出水色,它看着夏含清,眼中全是控诉:你难道就这么放弃我了?

  夏含清看不懂鸟儿眼中表达的意思。

  好吧,她周身都快要被水色的怨念给占满了,根本没办法无视。

  “王叔叔。”

  夏含清从身上掏银子,好半天也没有收获,她去洛九天那儿扒拉出一张银票,递给老王:“我叔叔,就让我看一眼呗?”

  老王看了一眼银票面值,问:“就看一眼鸟腿?”

  夏含清点头:“就看一眼。”

  老王冲着洛九天喊:“小伙子,宝剑借我使使。”

  那一瞬间,夏含清忽然想起荆轲“但爱其手”的故事,生怕老王效仿燕太子丹,把鸟腿给割了。好在,老王对自家鸟崽是真心喜爱,拿着宝剑慢慢割,宁愿伤到自己手,也不敢伤害到鸟腿,费了好半天功夫,才把鸟腿上的圆环切开。

  也就是洛九天这宝剑小魔童是人家大牌子厂家生产的好货,不然,就老王这精细劲,能把他活活累死。

  在圆环从鸟腿上解下来的一瞬间,夏含清就看到,一股透明的东西从虚金雀身上飘出来,而后站在地上,缓缓成型。

  是水色没错。

  老王并没有看到这一幕,他抱紧自家鸟,送到夏含清面前:“你看吧?”

  “我看过了,王叔叔,谢谢你。”夏含清看了一眼老王手里的银票,想着这笔账该算在水色头上,然后就同老王告别离开。

  眼看着夏含清和洛九天真的毫不犹豫转头离开,意外得了一大笔财富的老王抱紧自家鸟,不敢置信地喃喃:“崽儿,我养你这么多年,居然还养着回头钱了?”

  水色紧跟着夏含清和洛九天,同他们诉苦。

  他是相当无辜,只是帮洛九天忙而已,就莫名被卷进这次穿越事件。穿越也就算了,反正他本来就生活在独立的时空里,就算换个更加奇特的世界,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只要有水,他就能愉快地生活。

  但是,他命不好。

  穿越而来之后,确确实实掉在水里不假,却不幸落在一条小鱼身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又被钓起来,送到了鸟嘴边。本以为这一下是要死的透透的,结果,被鸟吃进肚子后,它发现,自己又上了鸟儿的身。

  偏偏,这鸟腿被古怪的圈圈圈住,他无法挣脱!

  倒霉催的,被当鸟儿喂了这么多天大青虫,他天天绝食抗议完全无效!

  看洛九天和夏含清这模样,随手都能拿出那么大面值的票子,想来穿越之后过的相当好。

  同样是穿越,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夏含清,我可真羡慕你!”水色说的无比真心实意。

  夏含清想想自己脸上的戒疤,哎,果然穿越这种事,总有这样那样的幺蛾子。

  到现在也没有找到洛云天,真不敢想想她又在经历着什么。

  “行吧,不管怎么说,总算你遇到了我们,也算是不幸中的幸运,起码没有住在鸟身体里陪着老王过完鸟生。”夏含清安慰水色。这家伙从鸟身体里出来之后形态越发凝实,不过,其他人还是看不到他。这家伙够可怜的,搁哪儿都是隐形人。

  和魇兽会合之后,这一趟行程就算是正式结束,带上新找回来的小伙伴水色,大家开始新的行程。

  目标,目标……

  尴尬之处就是,他们想找人,但没有目标,只能沿路继续往前走。

  在马车上,夏含清灵光一闪响起之前见到的手机,据说是从水里捞出来,又从龙渊城买回来的。夏含清描述一下那个山寨机的模样,水色立刻确定,那就是他的山寨机。

  那虽然是山寨机,但是防水是真的好,质量也好,电池又大容量,简直不要太好。

  不过……

  算了算了,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网络没有充电器,手机丢了就丢了吧!

  赶在晚上城门关闭之前,马车进入新的地界:泰辉城。

  城外官道一片黑暗,进了城却别有一番天地。城门近处虽然没什么店家,但灯火通明。等马车朝着城市中心走进去,就见各处店铺都开门营业,店里的客人也一点儿不少。

  是白天的气温太高,大家都不敢出门。到了这晚上,反而热闹起来。

  “有趣,这年头都这么发达的吗?”

  夏含清看着各家店铺里的人:“这应该都是城里人吧?看来着城里人可真不少!”

  “这不算最热闹的地方。”水色跟在老王身边,天天听他说话,听过不少有趣的事情。“老王说,城里面晚上最热闹的,不是酒铺,不是衣坊,是春楼!”

  春楼!

  听着这个词,夏含清两只都要眯成一条线了。

  在她看过的无数本穿越里,穿越人士都有这么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在那里,有美丽的花魁,有可怜的小奴,有杜十娘与负心郎君,也有卖油郎与多情娘子……

  在那个小小的地方,承载了无数的悲欢离合,为自古以来的文人骚客提供了无数的素材与灵感,为古诗词的多样化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洛九天,春楼,约吗?”

  洛九天忍无可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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