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车阵通道一边往前走,罗伊一边在心头暗自赞叹。
在危机四伏的救赎大陆行商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商队不但要面对来去如风的盗匪团,还要面对恶劣的天气和凶猛的魔兽。因此,学会御敌时的车阵布置,就成了每一支商队的必修课。
罗伊小的时候,和爷爷在救赎之地四处流浪,旅途上跟随过很多商队。有普通商人临时拼凑的,有领主贵族们旗下的,有财团商会的,也有挂着某个佣兵团或骑士团标志的。可谓见多识广。
不过,眼前的这支商队的车阵,却比他以前见过的商队车阵,更让他眼前一亮。
走进车阵就能发现,商团的成员们正在各自忙碌着。无论是护卫还是伙计,无论是掌柜还是车夫,没有一个人闲着。牵马的将马牵到隐蔽处、架弩的正在调试着基座、挖坑的挥汗如雨、拆卸的娴熟飞快......
从他们的动作和熟练程度来看,显然都是受过针对性的训练。到了这关键时刻,不用别人分派,就能各司其职。
身旁的这些马车,也是经过特别设计的。马车的车厢挡板高而厚重,上面包裹着铁皮,能够抵御一定强度的攻击。车辕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卸下来,牵开驽马,就能将一节节车厢连接起来。
车厢的车轮可以拆卸。四个角还有半米长的大铁钉。只要用铁锤将其敲打进泥地里,就能将马车牢牢固定住。如果再将车旁的土地挖出一米深的壕沟,把泥土和岩石堆积到马车车厢和车底,一道临时城墙就出现了。
除此之外,让人感叹的还有商队成员的防具和武器。
防御战中最好的武器是弓弩。而弓弩中,威力最强的则莫过于破甲弩。
破甲弩是一种基座式重弩,重量高达两百斤,需要三个大汉协作使用。其射出的巨箭箭杆足有小臂那么粗。与其说是箭倒不如说是骑枪。百米距离上,一箭可以连续洞穿三匹战马,威力无比。
正因为威力巨大,制作工艺繁杂,因此,每一把破甲弩的价格都极其昂贵且很难买到,通常只有背景雄厚的大型商队才能配备一两台。
可走进车阵的罗伊却发现,光是他数到的破甲弩,就已经有三台了。如果车阵的其他的方向也都是一样的布置的话,整个商队的破甲弩至少有八九台!
这真是太奢侈了。一台破甲弩一千金路郎还得拿着官方许可证预定排队。九台破甲弩,放到黑市上,至少能卖足足两万金路郎!
再看看那些装备精良的商队护卫以及那些拿着比大部分匪徒还好得多的长剑和弓弩的伙计马夫,罗伊敢肯定,若是能以武器配备定输赢的话,盗匪们恐怕会被这帮财大气粗的家伙活活羞死。
难怪山下的盗匪们个个眼冒绿光。老爷我都忍不住想抢啊!
罗伊砸吧砸吧嘴,顺着简陋的楼梯蹬上福格斯等人所在的眺望台,山丘下辽阔的平原和四周气势汹汹的盗匪便映入眼帘。
刚刚只是和小股匪徒交锋,一通冲杀下来还没感觉什么。此刻居高临下一眼看见整个战场的全境,任是他胆大包天,心头也不禁咯噔一下。
他妈的,这么多人?
看看那密密麻麻的盗匪,再回头看看车队中扶老携幼眼神惶恐的平民,罗伊深吸一口气,头皮发麻。
在铺天盖地的盗匪面前,这个小小的车阵简直就像个鸡蛋壳。如果说,在此之前他的脑子里一直盘算的是怎么把马修骗过来乖乖站好然后一斧头砍掉他的脑瓜的话,那现在他就不得不考虑山上这些人怎么才能活下去了。
“很倒霉,不是么?”
耳畔,传来福格斯的声音,罗伊扭头看去,这位微胖的中年人正站在自己身边,凝视着山下的盗匪群。
“你们打算怎么守?”罗伊问道。
如果平时,被一个身穿粗亚麻布衣服的毛头小子用这种直杠杠的语气问话,福格斯一定会怫然不悦。不过,同样的话从罗伊的口中问出来,他却觉得天经地义,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半个祷时之前,罗伊挺枪跃马冲下山头,横掠过草浪起伏的原野杀入盗匪群中的场景,给人的印象太深刻了。只要是当时站在这个山头上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会愚蠢到再把他当成孩子。
和那些杀了人之后脸色苍白呕吐连连的学员比起来,身为同龄人的罗伊,仿佛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福格斯毫不怀疑,如果把双方关进一个黑屋子自相残杀,最后活着出来的一定是罗伊!
只有见过他杀人的人才知道,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显得有些文弱腼腆的小子,其实是只狼!
听到罗伊的问话,一旁的穆西走上来,简单的介绍了车阵目前的防御体系。最后道:“.......加上仙人掌商队的护卫和平民中的青壮,我们目前能够投入战斗的人数在一百五十人左右。其中,有战马四十六匹。驽马一百三十二匹,另外还有九台破甲弩和一门石炮。如果敌人不增兵或者不采取火攻的话,我们应该能够支撑到明天早晨。”
穆西给罗伊汇报的时候,语气难免有些不自然。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来,相较于之前和罗伊杠上的奥尔德,由他说话更合适一些。二来,按照佣兵的规矩,他们必须征求并尊重实力最强大者的意见。而偏偏,商队中实力最强的四位骑士,都是罗伊的随从!
听完穆西的话,罗伊用手指挠了挠脸颊道:“说到敌人增兵,我过来是有一个坏消息想要告诉大家........”
坏消息?
福格斯和众人互视一眼,心下一沉。
“看见黑骷髅盗匪团旗杆左边的那群家伙了吗?”
众人闻声向罗伊话中所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黑骷髅盗匪团中,一群彪悍的匪徒簇拥着几位骑士。虽然衣着和旁边的匪徒差不多,却是人人着甲,自成一团。
“那群人中间,那个穿着黑色铠甲,骑着夏尔马,马鬃还扎了辫子的家伙,名叫马修,是温格家的未来继承人,温格子爵的儿子。”
一听到罗伊的话,众人张口结舌。
“马修?”福格斯骇然道:“不是说他死了吗?”
“对啊!”护卫队长金森也道:“死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我听说,马修都死了一年多了。”
“信不信随你们的便,”罗伊嘿嘿一笑,露出白生生的牙齿:“就是他!”
这一下,众人沉默了下来。
大家都明白,如果罗伊说的是真的,那么,这就意味着之前担心的最坏的情形已经出现了。同时也意味着,这支商队将要面对的敌人不仅仅是黑骷髅盗匪团,还有温格子爵领的军队。
论规模,温格子爵领的私人武装,比起黑骷髅盗匪团小不了多少。
尤其是一年半之前,马修死亡的消息传出之后,老温格麾下的私人武装更是以惊人的速度膨胀。到今天,这个小小的子爵领,光是麾下骑士就多达四十人。再加上步兵加上骑兵,总数超过三百人。
如此庞大的私兵,自然需要大量的金钱豢养。
因此,在抱上了教廷的粗腿之后,温格的收税官四处出击,收税范围从原来的领地一直扩展到了美丁城的史密斯男爵领地内。
这些打着温格家族纹章,马饰和马车上挂着教廷徽记的武装收税队,和土匪无异。哪怕不是温格领的子民,他们也找着种种蛮横的借口勒索钱财,稍有不从即拳打脚踢。别说普通平民,就连一些没什么后台背景的小庄园主也不能幸免。
不过,即便如此,大家还是不敢相信,温格家族会丧心病狂到勾结盗匪团干这种打家劫舍谋财害命的勾当。
“他们疯了!”福格斯喃喃道。
“他们没疯,”罗伊折了一根草,咬在嘴里,目光凝视着山下的马修:“落霞城距离美丁城不远,美丁城一旦被斐烈帝国攻陷,落霞城就会成为前线。到那个时候,温格家族别说敛财,恐怕还得拿钱出来。”
想起罗伊之前曾经说过的话,福格斯骤然回头:“他们想走?”
“显然是这样!”罗伊耸了耸肩膀,脚下的奥利弗也猛摇着尾巴大点起头。
一年半之前,发生在波拉贝尔的事件,直到今天还在持续发酵。在那次事件中,马修的所作所为,已经将温格家族绑在了教廷和宰相唐纳德的身上。而卢利安大公阿道夫,却是不折不扣的保皇派。
因此,无论应对迫在眉睫的战争还是着眼于未来,温格放弃自己的领地,收敛大量钱财离开卢利安行省都是上上之选。只要有钱,只要能继续抱住教廷和唐纳德的大腿,获封一个新的领地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些事情,他即便不说,福格斯等人也明白。
呼啦。
一阵大风吹来,骤然扬起漫天沙尘。商队的旗帜在风中猛地一扯,发出一声巨响。仿佛要被撕裂一般。
看着福格斯等人苍白的脸色,一直在心头盘算的罗伊,忽然问道。
“福格斯先生,我想问一下,这次过来的商队中,你们和仙人掌商队运送的货物价值究竟有多少?”
“这个....”福格斯踌躇了一下,随即坦率的道:“不瞒你说,这一次我们在美丁城收购了大量的魔核,魔兽毛皮和珍贵药材,总价值......超过一百万金路郎!”
“一百万?!”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这个数字还是砸得小乡巴佬目瞪口呆。他做梦都想不到,一支商队,一次单程贩运的货物价值竟有如此之高。那一年下来,这支商队做的生意该有多大?燧石财团那么多商队,其财力又有多么恐怖?
看见罗伊的模样,福格斯等人面面相觑,都没有说话。
事实上,福格斯口中的一百万金路郎,只不过是这次在美丁城的收购价而已。一旦将货物贩运到出售地,那价格恐怕翻上几番都不止。尤其是在战争的阴影下,魔核,矿石,药材的价格每一天都在上涨。
一百万金路郎就吓成这德行,要知道最终的利润,这小子岂不是当场就要昏过去?
众人心头一阵嘀咕。
大家实在想不明白,这个拥有公正骑士做随从的家伙,怎么对一百万金路郎反应这么大?
要知道,从商队层面来看的一百万,跟那些大贵族,大财团或大骑士团层面看的一百万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这一百万,对福格斯来说,或许是命运前途。
可对一个带着四位骑士和一个精灵女仆招摇过市的家伙来说,怎么也够不上震惊的程度吧?
好半响,罗伊才回过神来,问道:“那仙人掌商队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福格斯摇了摇头,忽然眉头一皱,像是想起了什么,飞快地道:“对了,前几天,斐烈人打到美丁城,许多当地的商行,贵族和商队都在甩货。当时接货的除了我们,还有他们!”
“等等......”罗伊一听到这里,立刻抓住了其中的关键,问道:“你是说,除了你们之外,还有仙人掌商队?”
“是的。”福格斯点头道。
“那除了你们两家之外.....”罗伊认真地问道:“还有没有别的商队?”
“敢接货的就我们两家!”福格斯断然道:“当时美丁城戒严了,货运不出去,所有人都在甩货,怕斐烈人打进来砸在手里。我们是最大的接盘,那天百分之八十的货都是我们吃下来的。仙人掌商队资金不充裕,吃得少一点......”
说到这里,福格斯忽然停了下来。
他,金森,奥尔德,穆西四人互视一眼,眼神中都有些惊恐。话说到这份上,就算白痴都明白,这两支商队被放过关,绝对不是什么巧合!
要知道,因为斐烈人兵临城下,几乎所有商队都把货抛空了。斐烈人被击退之后,其他的商队要么停留在美丁城收货,要么空车前往其他的城市,资金都通过钱庄流动,并不携带大量现金。
仅有的两支运送大量贵重货物,又急于离开的,就只有这里的这两支商队。
如果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美丁城里盯着的话,那么,他就会发现,两支商队简直是再好不过的猎物了。
正当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的时候,忽然,福格斯发现罗伊笑了起来。
十七八岁的黑发少年,外表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有些老实。不过,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勾起的一丝邪气,却让他的脸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只憨狗熊忽然变成了一只狐狸。
“罗伊,你这是.....”福格斯惊讶的看着罗伊,目光闪动。
“刚才说了一个坏消息,”这一刻,罗伊的心头早就不知道转过了多少念头,他看着山下马修的身影,头也不回地道:“还有两个好消息,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听。”
......
.上一章应该是八十章,写错了。
.
.
..(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在危机四伏的救赎大陆行商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商队不但要面对来去如风的盗匪团,还要面对恶劣的天气和凶猛的魔兽。因此,学会御敌时的车阵布置,就成了每一支商队的必修课。
罗伊小的时候,和爷爷在救赎之地四处流浪,旅途上跟随过很多商队。有普通商人临时拼凑的,有领主贵族们旗下的,有财团商会的,也有挂着某个佣兵团或骑士团标志的。可谓见多识广。
不过,眼前的这支商队的车阵,却比他以前见过的商队车阵,更让他眼前一亮。
走进车阵就能发现,商团的成员们正在各自忙碌着。无论是护卫还是伙计,无论是掌柜还是车夫,没有一个人闲着。牵马的将马牵到隐蔽处、架弩的正在调试着基座、挖坑的挥汗如雨、拆卸的娴熟飞快......
从他们的动作和熟练程度来看,显然都是受过针对性的训练。到了这关键时刻,不用别人分派,就能各司其职。
身旁的这些马车,也是经过特别设计的。马车的车厢挡板高而厚重,上面包裹着铁皮,能够抵御一定强度的攻击。车辕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卸下来,牵开驽马,就能将一节节车厢连接起来。
车厢的车轮可以拆卸。四个角还有半米长的大铁钉。只要用铁锤将其敲打进泥地里,就能将马车牢牢固定住。如果再将车旁的土地挖出一米深的壕沟,把泥土和岩石堆积到马车车厢和车底,一道临时城墙就出现了。
除此之外,让人感叹的还有商队成员的防具和武器。
防御战中最好的武器是弓弩。而弓弩中,威力最强的则莫过于破甲弩。
破甲弩是一种基座式重弩,重量高达两百斤,需要三个大汉协作使用。其射出的巨箭箭杆足有小臂那么粗。与其说是箭倒不如说是骑枪。百米距离上,一箭可以连续洞穿三匹战马,威力无比。
正因为威力巨大,制作工艺繁杂,因此,每一把破甲弩的价格都极其昂贵且很难买到,通常只有背景雄厚的大型商队才能配备一两台。
可走进车阵的罗伊却发现,光是他数到的破甲弩,就已经有三台了。如果车阵的其他的方向也都是一样的布置的话,整个商队的破甲弩至少有八九台!
这真是太奢侈了。一台破甲弩一千金路郎还得拿着官方许可证预定排队。九台破甲弩,放到黑市上,至少能卖足足两万金路郎!
再看看那些装备精良的商队护卫以及那些拿着比大部分匪徒还好得多的长剑和弓弩的伙计马夫,罗伊敢肯定,若是能以武器配备定输赢的话,盗匪们恐怕会被这帮财大气粗的家伙活活羞死。
难怪山下的盗匪们个个眼冒绿光。老爷我都忍不住想抢啊!
罗伊砸吧砸吧嘴,顺着简陋的楼梯蹬上福格斯等人所在的眺望台,山丘下辽阔的平原和四周气势汹汹的盗匪便映入眼帘。
刚刚只是和小股匪徒交锋,一通冲杀下来还没感觉什么。此刻居高临下一眼看见整个战场的全境,任是他胆大包天,心头也不禁咯噔一下。
他妈的,这么多人?
看看那密密麻麻的盗匪,再回头看看车队中扶老携幼眼神惶恐的平民,罗伊深吸一口气,头皮发麻。
在铺天盖地的盗匪面前,这个小小的车阵简直就像个鸡蛋壳。如果说,在此之前他的脑子里一直盘算的是怎么把马修骗过来乖乖站好然后一斧头砍掉他的脑瓜的话,那现在他就不得不考虑山上这些人怎么才能活下去了。
“很倒霉,不是么?”
耳畔,传来福格斯的声音,罗伊扭头看去,这位微胖的中年人正站在自己身边,凝视着山下的盗匪群。
“你们打算怎么守?”罗伊问道。
如果平时,被一个身穿粗亚麻布衣服的毛头小子用这种直杠杠的语气问话,福格斯一定会怫然不悦。不过,同样的话从罗伊的口中问出来,他却觉得天经地义,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半个祷时之前,罗伊挺枪跃马冲下山头,横掠过草浪起伏的原野杀入盗匪群中的场景,给人的印象太深刻了。只要是当时站在这个山头上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会愚蠢到再把他当成孩子。
和那些杀了人之后脸色苍白呕吐连连的学员比起来,身为同龄人的罗伊,仿佛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福格斯毫不怀疑,如果把双方关进一个黑屋子自相残杀,最后活着出来的一定是罗伊!
只有见过他杀人的人才知道,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显得有些文弱腼腆的小子,其实是只狼!
听到罗伊的问话,一旁的穆西走上来,简单的介绍了车阵目前的防御体系。最后道:“.......加上仙人掌商队的护卫和平民中的青壮,我们目前能够投入战斗的人数在一百五十人左右。其中,有战马四十六匹。驽马一百三十二匹,另外还有九台破甲弩和一门石炮。如果敌人不增兵或者不采取火攻的话,我们应该能够支撑到明天早晨。”
穆西给罗伊汇报的时候,语气难免有些不自然。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来,相较于之前和罗伊杠上的奥尔德,由他说话更合适一些。二来,按照佣兵的规矩,他们必须征求并尊重实力最强大者的意见。而偏偏,商队中实力最强的四位骑士,都是罗伊的随从!
听完穆西的话,罗伊用手指挠了挠脸颊道:“说到敌人增兵,我过来是有一个坏消息想要告诉大家........”
坏消息?
福格斯和众人互视一眼,心下一沉。
“看见黑骷髅盗匪团旗杆左边的那群家伙了吗?”
众人闻声向罗伊话中所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黑骷髅盗匪团中,一群彪悍的匪徒簇拥着几位骑士。虽然衣着和旁边的匪徒差不多,却是人人着甲,自成一团。
“那群人中间,那个穿着黑色铠甲,骑着夏尔马,马鬃还扎了辫子的家伙,名叫马修,是温格家的未来继承人,温格子爵的儿子。”
一听到罗伊的话,众人张口结舌。
“马修?”福格斯骇然道:“不是说他死了吗?”
“对啊!”护卫队长金森也道:“死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我听说,马修都死了一年多了。”
“信不信随你们的便,”罗伊嘿嘿一笑,露出白生生的牙齿:“就是他!”
这一下,众人沉默了下来。
大家都明白,如果罗伊说的是真的,那么,这就意味着之前担心的最坏的情形已经出现了。同时也意味着,这支商队将要面对的敌人不仅仅是黑骷髅盗匪团,还有温格子爵领的军队。
论规模,温格子爵领的私人武装,比起黑骷髅盗匪团小不了多少。
尤其是一年半之前,马修死亡的消息传出之后,老温格麾下的私人武装更是以惊人的速度膨胀。到今天,这个小小的子爵领,光是麾下骑士就多达四十人。再加上步兵加上骑兵,总数超过三百人。
如此庞大的私兵,自然需要大量的金钱豢养。
因此,在抱上了教廷的粗腿之后,温格的收税官四处出击,收税范围从原来的领地一直扩展到了美丁城的史密斯男爵领地内。
这些打着温格家族纹章,马饰和马车上挂着教廷徽记的武装收税队,和土匪无异。哪怕不是温格领的子民,他们也找着种种蛮横的借口勒索钱财,稍有不从即拳打脚踢。别说普通平民,就连一些没什么后台背景的小庄园主也不能幸免。
不过,即便如此,大家还是不敢相信,温格家族会丧心病狂到勾结盗匪团干这种打家劫舍谋财害命的勾当。
“他们疯了!”福格斯喃喃道。
“他们没疯,”罗伊折了一根草,咬在嘴里,目光凝视着山下的马修:“落霞城距离美丁城不远,美丁城一旦被斐烈帝国攻陷,落霞城就会成为前线。到那个时候,温格家族别说敛财,恐怕还得拿钱出来。”
想起罗伊之前曾经说过的话,福格斯骤然回头:“他们想走?”
“显然是这样!”罗伊耸了耸肩膀,脚下的奥利弗也猛摇着尾巴大点起头。
一年半之前,发生在波拉贝尔的事件,直到今天还在持续发酵。在那次事件中,马修的所作所为,已经将温格家族绑在了教廷和宰相唐纳德的身上。而卢利安大公阿道夫,却是不折不扣的保皇派。
因此,无论应对迫在眉睫的战争还是着眼于未来,温格放弃自己的领地,收敛大量钱财离开卢利安行省都是上上之选。只要有钱,只要能继续抱住教廷和唐纳德的大腿,获封一个新的领地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些事情,他即便不说,福格斯等人也明白。
呼啦。
一阵大风吹来,骤然扬起漫天沙尘。商队的旗帜在风中猛地一扯,发出一声巨响。仿佛要被撕裂一般。
看着福格斯等人苍白的脸色,一直在心头盘算的罗伊,忽然问道。
“福格斯先生,我想问一下,这次过来的商队中,你们和仙人掌商队运送的货物价值究竟有多少?”
“这个....”福格斯踌躇了一下,随即坦率的道:“不瞒你说,这一次我们在美丁城收购了大量的魔核,魔兽毛皮和珍贵药材,总价值......超过一百万金路郎!”
“一百万?!”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这个数字还是砸得小乡巴佬目瞪口呆。他做梦都想不到,一支商队,一次单程贩运的货物价值竟有如此之高。那一年下来,这支商队做的生意该有多大?燧石财团那么多商队,其财力又有多么恐怖?
看见罗伊的模样,福格斯等人面面相觑,都没有说话。
事实上,福格斯口中的一百万金路郎,只不过是这次在美丁城的收购价而已。一旦将货物贩运到出售地,那价格恐怕翻上几番都不止。尤其是在战争的阴影下,魔核,矿石,药材的价格每一天都在上涨。
一百万金路郎就吓成这德行,要知道最终的利润,这小子岂不是当场就要昏过去?
众人心头一阵嘀咕。
大家实在想不明白,这个拥有公正骑士做随从的家伙,怎么对一百万金路郎反应这么大?
要知道,从商队层面来看的一百万,跟那些大贵族,大财团或大骑士团层面看的一百万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这一百万,对福格斯来说,或许是命运前途。
可对一个带着四位骑士和一个精灵女仆招摇过市的家伙来说,怎么也够不上震惊的程度吧?
好半响,罗伊才回过神来,问道:“那仙人掌商队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福格斯摇了摇头,忽然眉头一皱,像是想起了什么,飞快地道:“对了,前几天,斐烈人打到美丁城,许多当地的商行,贵族和商队都在甩货。当时接货的除了我们,还有他们!”
“等等......”罗伊一听到这里,立刻抓住了其中的关键,问道:“你是说,除了你们之外,还有仙人掌商队?”
“是的。”福格斯点头道。
“那除了你们两家之外.....”罗伊认真地问道:“还有没有别的商队?”
“敢接货的就我们两家!”福格斯断然道:“当时美丁城戒严了,货运不出去,所有人都在甩货,怕斐烈人打进来砸在手里。我们是最大的接盘,那天百分之八十的货都是我们吃下来的。仙人掌商队资金不充裕,吃得少一点......”
说到这里,福格斯忽然停了下来。
他,金森,奥尔德,穆西四人互视一眼,眼神中都有些惊恐。话说到这份上,就算白痴都明白,这两支商队被放过关,绝对不是什么巧合!
要知道,因为斐烈人兵临城下,几乎所有商队都把货抛空了。斐烈人被击退之后,其他的商队要么停留在美丁城收货,要么空车前往其他的城市,资金都通过钱庄流动,并不携带大量现金。
仅有的两支运送大量贵重货物,又急于离开的,就只有这里的这两支商队。
如果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美丁城里盯着的话,那么,他就会发现,两支商队简直是再好不过的猎物了。
正当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的时候,忽然,福格斯发现罗伊笑了起来。
十七八岁的黑发少年,外表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有些老实。不过,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勾起的一丝邪气,却让他的脸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只憨狗熊忽然变成了一只狐狸。
“罗伊,你这是.....”福格斯惊讶的看着罗伊,目光闪动。
“刚才说了一个坏消息,”这一刻,罗伊的心头早就不知道转过了多少念头,他看着山下马修的身影,头也不回地道:“还有两个好消息,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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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应该是八十章,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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