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灵同居日记 第131章 就是不说察觉了什么

小说:剑灵同居日记 作者:国王陛下 更新时间:2017-12-23 00:40:13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2018年3月10日

  送走了赵家的四方脸后,陆莘并没有感到松了口气,手中握着价值十万灵石的金印以及价值连城的大公子契约书,总觉得事情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办妥,留有隐患。

  然而思前想后,陆莘始终想不出问题可能出在哪里,方才的短暂对话中,自己应该非常成功地展示出了一位威仪森然的长者形象,有效震慑住了对方。现在赵金城应该是被自己的成熟气质所震慑,对自己敬畏有加,理论上不会再有任何隐患……

  想不明白的事情,陆莘从来不会太过执念,尤其是当手头的工作堆积如山的时候,更不可能浪费时间去想没头绪的问题。

  “陆夫人,关于两城粮食贸易总协定的问题,古兰商行又提出了新的条件……”

  “陆夫人,上次跟您提过的联合演习方案,现在又有新的修正案呈报上来……”

  “陆夫人,关于两城结为兄弟城市的典礼筹备工作,现在遇到了新的问题……”

  “陆夫人,这里有三分报告需要您尽快过目并批示……”

  当陆莘回到城主府的时候,面对的就是堆积如山的公文以及工作人员们七嘴八舌的询问。

  这种感觉,简直像是回到了青云城一样……在青云城,她这个李家的实际家主也是时常被案牍工作压得喘息艰难,每天都要一边狂喝能量饮料一边通宵达旦,然后在难得挤出的休息时间里扎上几个李风云的小草人。

  亏得她还把这次沈城之行当成一次难得的休假——毕竟到地方以后若是一切顺利,那皆大欢喜,一家三口在沈城观光游览共度美好时光,其中妙处不必多说。如果不顺利,那也有李风云这等武夫冲锋在前,区区覆雨境初阶的陆莘最多是换上小裙子给相公跳舞助威。

  然而理想归理想,实际的结果却是,陆莘比在青云城的时候还要累上几倍!整个沈城城主府的工作人员见到陆莘这种政务高手,都如同痴女见到猛汉,如同飞蛾扑火一般云集在自己身边,将手头的大事小事全部丢来询问。

  陆莘已经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怒意勃发,想要祭起金乌剑把这群酒囊饭袋全数砍成炭烤肋排了,只不过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战斗力,以及多次在幻境战场中的光辉战绩,也只能强忍下来,继续指导他们推进工作。

  而更过分的是,眼看陆莘工作能力极强,沈城的代理城主沈月瑛非但没有见贤思齐一同加班的觉悟,反而直接把城主的大印丢了过来,表示沈城几百万黎民百姓的福祉就都寄托在你身上了。

  陆莘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强忍着没把那破印给烧了的!

  你们沈城人还能再不靠谱一点么!?就不怕我拿着城主大印直接打开地脉锁把全城都炸上天么!?你们就这么信任我一个外人?凭什么啊?就因为我看起来庄重典雅,风韵成熟,便对我纳头便拜,推心置腹么!?

  你们当我是那种看入迷的白痴么!?

  虽然陆莘心中有千言万语,但最终,在无数道期待的目光中,她还是接下了城主金印,开启了代·代理城主的全新职业生涯。

  一个生在青云城,嫁到李家的陆家人,不远万里跑到沈城来当代理城主,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

  陆莘觉得自己真特么是精神病。

  但抱怨归抱怨,陆莘还是很快就适应了沈城的加班节奏,经常性地陪着手下人工作到天亮。然后凭着自己在青云城积累下的丰厚工作经验,迅速帮助沈城人梳理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帮助整个城主府进入良性循环。这一切只看得真·代理城主沈月瑛啧啧称奇。

  作为前任副城主,沈月瑛以前掌管着沈城的财政大权,以及大量庶务工作,本以为自己的政务工作经验已经足够丰富……然而和那个埋首案牍的小小身影相比,却在各个方面都存在差距。

  所以,虽然那个陆家的千金小公主从外表看上去就像是自己的女儿一般……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的确是比自己更加成熟。

  风云能够找到这样的女人为妻,也算是一种福气了吧。

  而考虑到陆莘其实是姐姐沈月娥临终前钦点的继承人,沈月瑛就更加能够理解陆莘的好处。

  实际上,在沈月瑛看来,或许陆莘才是更加适合李风云的妻子。

  虽然沈月娥更能与李风云在灵魂上取得共鸣,但毕竟人是要活在当下的。两个灵魂伴侣生活在一起,固然每日都会快乐不断,但很可能因为现实中的生活缺乏照料导致英年早逝……

  沈月娥本人的死,应该说就是再好不过的例子,她和李风云都毋庸置疑是修行上的天才,却也毋庸置疑是生活上的智障……沈月瑛一直都记得,小的时候,姐姐能够在一秒内算出天文数字的加减乘除,却连一碗简单的蛋炒饭都能做成毒品的奇景。

  在得知姐姐死讯的时候,沈月瑛甚至下意识以为是姐姐在试验新菜。

  后来得知沈月娥是心力憔悴,衰竭而死的时候,沈月瑛简直惊诧莫名。

  如果他们两人当时身边能有一个陆莘这样的朋友,或许沈月娥未必会死那么早。

  当然,如果当初李风云明智一点选择自己而非姐姐,现在三个人应该都能生活的很好。

  不过这些事也只能在心中想想了,如今,李风云已经和陆莘成婚,两人还育有一子,生活美满幸福。而自己也在文学的海洋中找到了寄托。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没有必要再执着于过去,人活着,还是要向前看。

  想到这里,沈月瑛微微叹了口气。

  “所以,这边的工作就拜托你了,我有点事先走了。”

  陆莘猛地转过头,如同被激怒的发情公牛一般瞪视着沈月瑛:“想走!?”

  沈月瑛解释道:“是这样,最近沈城来了贵客,我身为代理城主,必须要亲自迎接,而这边的工作实在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人来接手,所以只能拜托陆姐姐你多担待了。”

  陆姐姐三个字,非常有效地取悦了年高德昭的陆莘,让身材娇小的女子不由自主发出一声满意的鼻息,然后随口问道:“哪家的贵客,需不需要安排宴会?”

  沈月瑛此时已经走到门前,随口答道:“不用不用,他最烦这种应酬了,我一个人去就好。”

  陆莘先是点点头,随即不由一愣,需要代理城主亲自迎接的贵客,不喜应酬,他。

  以上三个条件一结合,陆莘感觉答案简直是唯一解。

  下一刻,陆莘体内的金乌真火顿时翻滚沸腾起来:“沈月瑛你特么给我站住!”

  “切,居然被发现了……”

  ——

  就在陆莘与沈月瑛相爱相杀之时,两人争夺的焦点人物李风云,却和王九来到了位于城主府的一间贵宾客房中。

  卧室里,沈轻茗沉沉睡着,一张小脸上载满了疲惫,柳眉微蹙,似乎承受着莫大的痛苦。

  李风云看着,微微有些心痛:“这段时间,轻茗真是辛苦了,也不知梦中见到了什么,让她如此痛苦……”

  与沈轻茗心有灵犀的王九非常痛快地解答了李风云的问题。

  “她梦到自己肉身精炼的那一刻了,大概是觉得如此宝贵的机缘得来太过容易,不符合世间常理,所以在梦中为自己下意识增添了无谓的痛苦感吧。”

  李风云闻言讶然:“是这样的吗?”

  王九说道:“人类社会常有这样的错觉: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的成功必须要伴随艰苦卓绝的奋斗,以及巨大痛苦的忍耐,进而演变成痛苦、忍耐与奋斗就能带来成功。虽然本质上这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但为了避免普罗大众将有限的生命、鲁钝的资质挥霍在无谓的地方,所以社会舆论就会不断宣扬痛苦成功论。毕竟比起他们在外面搞事,在家里闭关苦修总归对社会大环境更加有利。此外,统治阶级也能为自己的暴政找到开脱的借口。”

  李风云听了顿时叹服:“想不到剑灵先生对人类社会有如此深刻的见解。”

  王九谦虚道:“哪里,我也只是在学习当中。”

  李风云说道:“总之,不用叫醒轻茗吗?”

  王九说道:“我有个老朋友曾经说过,世间最大的残忍就是叫醒一个沉醉在美梦中的人。既然轻茗睡的正香,便让她多睡一会儿吧。”

  说完,便带着李风云离开了卧室。

  到了屋外,李风云便沉下脸色,问道:“剑灵先生,我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的错觉,但是之前在岳父的幻境中,我隐约察觉到一丝违和感。不知……”

  王九有些惊讶:“你居然也察觉到了?以你的修为能有这么敏锐的感知,实属不易,若是在九州时代,你这种天赋卓绝的人,一定会优先入选斥候队的。”

  “这个,过奖。”

  “不客气,当初万仙盟斥候队以超过99.9%的伤亡率换来了卓著功勋,里面每一个个体在人类社会中都是相当了不起的人物,而你比起他们也毫不逊色。”

  “……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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