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四个人是宁死也不乐意再去的,尤其是云芳,连提一句身体都抖搂得恨不得晕死过去,但他们看王半仙一脸认真,为了一劳永逸,终究还是答应下来。
至于让主人到场,那不是难事儿,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乐意,他们也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乖乖的过去。
商量定了,这四个又从王半仙手里求来十多个护身符,法器,还求了一个玉雕莲台金佛像。
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买回来,砸在了手里,因为是镀金的,正经贵人都不乐意要,可那雕工又极好,便宜卖给寻常百姓,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到难出手。
现在妥当了,云芳这姑娘纯粹给当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抱出大门口。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春风得意,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次过去驱鬼,你跟着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时满头大汗,连连摇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师,我就是个棒槌,跟着去要是丢乖露丑,岂不也丢您的人?”
“我不怕。”
红尘轻轻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个人都不好了,忽然抱着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当自己家,要什么行头让小的们准备。”
这家伙捂住肚子要跑。
红尘自己给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拦,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对付的,记得你上一次在杞县,也见过一回,说说话就得,连灵符都不怎么用得上,我还想故意把声势搞大一些,好给王老神仙你的光辉事业再添点儿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
王半仙脸上挣扎,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是爱钱,更爱名,却同样惜命,就是因着有几次和这位主儿搭档,见过大场面,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现个形,能把人给折腾成那副鬼样子的,肯定不好对付。
可是……听红尘这么说,他这心里也痒痒的很呢。
不愧是干系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们四个小家伙动作极快,还不到晌午,就邀了吴家那女婿孙旭,一起回那处宅子看看。
红尘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没成想,王半仙居然还真要跟着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着法衣,手腕上分别戴着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过的法器,十足珍贵。
衣服内外的符咒都是高级货。
红尘嘴角抽了抽,随手一巴掌拍过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红尘自己掏出一个护身符递给他:“佩戴这个就行。你这种穿戴法,离鬼宅十万八千里就让人发现了,亮的比太阳还耀眼,什么鬼敢出来?”
王半仙心里惊慌,面上却云淡风轻,拍了拍头:“我都忘了,是不该戴这么多法器。”
说完便去换衣服,云芳欲言又止,那四个对视一眼,一股脑跟过去偷偷和王半仙说上话,看样子对他。
不多时,王半仙一脸满足地出来,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管——这家伙现在手头捏了不少好东西,听说连正经的灵师都有从他这儿拿法器的时候,可卖给灵师的,赚钱也有数,糊弄这帮外行人,一两银子的东西能卖一百两,那才痛快!
心下特别满足,连害怕都少了几分,不过一转头,王半仙又是仙风道骨一老神仙,绝不会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反而十分和气地叮嘱这四个:“一般的鬼魅之类,能伤人的不多,但我听你们的说法,那处宅子里的东西纠缠多年,无人能降服,还是在京城这等藏龙卧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窝,还可能有鬼王,已经成了气候,这次若不剪除,说不定生灵涂炭,会有大麻烦的。”
他一脸的悲天悯人。
结果连胆子比较大一点儿的陈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连连说自己不想去,追问有没有别的法子,不是还有那个正主儿在呢!
王半仙一脸正色,直言他们已经被做了记号,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争斗,也会受到影响,若无人保护,必然丧命。
“你们跟在我和尘姑娘身边,反而安全无虞。”
陈晨登时不说话。
红尘也难得插了句:“尤其是云姑娘,我猜你家……你这几日还是别离我太远为好。”
云芳打了个哆嗦,嘴唇发白。
这一帮还是去真正开开眼,才能受一番教训,省得因为太过轻慢,再在别处丢了性命。
王半仙却更要他们跟上来看戏,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出场的英姿,谁去宣扬?
一行人终于上了车,王半仙整个人瘫在车上,让两个小徒弟给他倒水喝,一边喝一边咕哝:“这回生意真不好做!郡主,一会儿可全看你的了。”
红尘笑应。
她可不是故意整王半仙才让他跟去,是真想借他这副模样,他这样的人才相貌,天然让人信任,更容易被视为高人,那个孙旭看样子对灵师不抱什么希望,红尘一个女孩子,怕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带这个像高人的更容易说话。
“坐好,那几个也要上来了。”
这一次坐的马车虽然不算特别大,但那边那四个胆子小,肯定要呆在一处。
果然,没片刻,那几个就各自找借口愣是挤了上来。
红尘也不介意。
王半仙还大大方方地让自家小弟子下去骑马,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到让陈晨的脸登时红了。
他们先去吴家接孙旭,孙旭是从角门里出来,一脸慌张,眼神麻木的厉害,今天身上到没有戴孝,反而穿了一身大红,也不知道是谁指点的,从头到脚各种法器一大堆。
可惜,全是假的。
红尘扫了一眼就发现那些东西别管作为珠宝算不算值钱,至少作为法器,一文不值,半点儿气场也无。
陈晨看了看他,有点儿意外,记得吴家老太爷上个月去了,他知道,还是因为家里长辈让吴家帮忙采办东西来着,提了一嘴,这位老爷子一去,他们也很不方便。
当然,妻子家的长辈去世,他一个女婿用不着戴孝,可一身红,未免显得失礼。
不过看了孙旭的脸色,谁也没开口说什么,他本来就怕得浑身发抖,再刺激一下,人说什么都不肯过去该怎么好?
红尘和王半仙都没问这位一言半语,只是神色平和地低声谈笑,到自有一番云淡风轻的气度,连同车上这帮倒霉鬼也渐渐心情平稳些许。
孙旭上了车,本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抬头看到王半仙,到稍微安定了下。要说这位老神仙的相貌,那真没得说,人家干这行几十年,失手也没遭过大难,还能从头再来,靠的就是这一身好皮相。
车上一时静下来,除了红尘和王半仙小声说话,时不时笑一笑,再无别的动静。
此时太阳西下,渐渐落山。
宅子里闹鬼是晚上,自然不好大白天过去的,可真深更半夜,云芳他们更害怕,便选了夕阳将落未落的黄昏。
永昌坊平时也算热闹,但他们走得路,到静得厉害,青石板路上堆积着些许生活垃圾,负责整理打扫的人还未曾收拾,白日里摆摊的商贩早就走了,连道边小食铺子也大门紧闭。
走了许久,前路好像一直走不到尽头,陈晨心里有点儿着急,低声道:“奇怪,怎么还没到?”
他们上一次过去,似乎没走多长时间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随手把车门和车窗都打开,招了招手,王半仙的两个弟子就挨近车子,凑过来道:“小姐,前面的桥有点儿债,车过不去呢。”
话音未落,孙旭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高晓高愕然:“桥?哪来的桥?”
永昌坊什么样子,他们还能不知道?虽然这一片不算多么熟悉,可也走了好多次。
一路到他们吴家那处宅子,到是有一片小树林,也算不上茂密,一眼能看到对面。
一行人面面相觑,都抬头向外看去。
现在是冬日,外面却是春暖花开,小桥流水,枯藤老树,假山池沼,疏影婆娑。
若是寻常见到此美景,陈晨他们说不定会有诗性,当场吟诗作赋,一展才学,但此时此刻,所有人心里都打鼓。
这哪里是京城,分明是异域江南!
更别说孙旭,他的目光甚至透出一股子狂暴,整个人好像一根绷紧的弦,只要再施加一点儿外力,便要断了似的。
红尘瞥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后背都湿漉漉了,要不是衣服厚,估计要丢丑,咳嗽了声,装模作样地看了眼,大笑:“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劳烦尘姑娘给咱们开开路。”
红尘点头,饶有兴致地道:“也好,我看这是鬼障迷途,不常见,难得遇到,挺有意思的。”
说着话,她便从头上摘下一支簪子,笑道,“我这是桃木簪,破迷障最佳。”
话音未落,一抬手把簪子扔了出去,就见那么轻的一根簪,竟然飞出去老远,一下子扎入石桥三寸。
陈晨打了个哆嗦,几个人都忍不住盯着红尘的手,这得多大的力气。
下一刻,空中忽然发出一声呼啸,半空中就起了波纹,和水一般,一层蓝色的屏障扭曲扩散,瞬间消失,众人定睛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
前面那江南春景,早就不复存在,街还是原来的街,甚至有几个行人脚步匆匆。
只是一棵树上面挂着一团黑漆漆的东西,到像头发的样子。
王半仙一个弟子策马过去,拿帕子裹着那东西拽下来,反身递给他师父,他师父没敢接,还是红尘很有眼色地取下。
幸好所有人的精神都绷得紧紧的,也没人注意到王老神仙同样出了一身冷汗。
红尘笑眯眯地把玩那东西,周围所有人都挤到对面的角落里去,若不是王半仙不好意思掉价,估计也跑了。
陈晨声音略有些嘶哑,轻声道:“这,这什么?”
“是很难见到的东西。”红尘笑了笑,“你们想要吗?要是以后想恶作剧,拿这玩意还能布置出这种小型的迷障,要恐怖一点儿也行,很有趣。”
“不,不用!”
高晓高拼命摇头,使劲揪住几个兄弟,就怕他们动心。
再向前几步,孙旭忽然扑到窗口,脸色煞白。
红尘叹了口气,外面居然成了一片大湖,湖光潋滟,垂柳依依:“这个鬼魅,道行不浅。”
她回头莞尔一笑:“咱们就这么走吧,大冬日里欣赏下江南春景,多难得?”
说着,一挥手,马拉着马车悠悠然跑起来,踏过草坪,踩在湖面上。
陈晨几人都木了,好在,其实忽略心中惊惧,景色还是美的。
可惜好景不长,走到湖中央,大风忽来,浪头高卷,明明只是一个小湖,水花却铺天盖地,声威赫赫!
“啊!”
所有人都窒息。
红尘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盆栽,好像和在福运自来桌上放着的那些类似。
盆栽一出,那些水浪便自动自发,绕开了车子,向后面汹涌而去,红尘看得兴致勃勃,其他人感觉好累!
一路走过去,哪怕没人受到什么真正 的伤害,他们一群人到宅子门口,看到那斑驳大门,青黑色的石狮子,幻觉尽数消除,也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恨不得扭头就跑。
奈何路上受惊过度,红尘和王半仙都不走,他们谁也不敢走,结伴也不敢。
王半仙其实很想走来着!
眼前朱红色的大门,简直跟一张血盆大口一样,就等着把他们吞入腹中。
然后红尘咔嚓一下,推开门就进去了。
王半仙紧跟其上,他别的不知道,只知道一件事儿,跟紧了郡主是万事大吉。
其他人哪里还敢在外面呆?
不过进了宅子,一片安泰祥和,点亮了院子里的灯火,所有的屋子里也等被点上烛台,能多亮就多亮,灯火通明,一下子整个宅院都亮堂堂的。
这是当年想献给王爷的豪宅,处处精致,没一处不妥当,呆在这里面,即便心中惊惧,害怕,真正进来,还是镇定多了,孙旭低着头,整个人缩在角落里,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红尘看了看,笑道:“来,进东厢房吧,我看这里阴气最重,很适合。”
“……”
阴气最重哪里合适?
可人家两位高人都进去,其他人也只好乖乖跟上,红尘开着门等他们入内,抬头盯着孙旭看,其他人也不觉扭头,只见孙旭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恐惧。
“进来啊。”
高晓高推了他一把,他才踉跄进去,这表现真有点儿古怪,不过今天所有人都害怕,不只是他一个。
红尘四下看了看,貌似很满意,自己从王半仙那儿拿出来几根蜡烛,每人面前点了一根,又拿出红线,把门窗封好,贴上符咒,笑道:“你们看仔细自己面前的蜡烛,屋里没风,火苗不会动,如果开始动,就说明有东西来了。”
众人都打了个激灵——用不用说这么恐怖的话!!
大家团团围坐,面面相觑,都怕一开口吹出口气,再把蜡烛给吹熄了,红尘自顾自地翻出来好多零食,笑眯眯地道:“不用紧张,我们差不多要等到天黑了,来,先吃点儿东西,蜡烛你就是自己吹,也吹不灭的,那么容易灭还得了!”
众人支吾了几声,还是一脸恐惧。
红尘也不强求,自己慢慢挑着喜欢的点心吃,转头四顾,一边看,一边点头,忽然转过头去问孙旭:“就是在这儿吧?”
孙旭一脸慌乱:“什么?”
他的声音哑得厉害,就好像很多年没说过话似的。
红尘一脸理所当然:“那女孩儿被灌打胎药的地方啊,应该是这里,你亲自给她灌了药,药效特别霸道,她应该死了的,不过她命硬,没有死成?”
红尘每说一句,孙旭就抖一下。
其他人都听得愣住。
“院子里墙角那一片蔷薇,生得真是好,别看现在没开花,却能看出根系发达,很是茁壮,有那姑娘的血肉滋养,当然长得好,只是不知道那活生生被活埋的姑娘,一缕芳魂会不会化作厉鬼,宁愿魂飞魄散也想报仇?”
“你胡说什么!你是什么人!”
孙旭猛地站起身,拼命冲到门边,就想拽开门跑出去,可他的脚步忽然僵硬,身体也僵住。
红尘并不向后面看,只是笑道:“别紧张,我是来帮你的,可还是要把前因后果弄清楚,才帮得了你,也帮得了它,结束了这一切。”
她长叹一声,“那姑娘失血过多,却没有死,拼命喊你的名字,想让你救她,没想到,你这个被她当成良人,倾心爱恋的男人,却不只是打掉了她的孩子,还要掐死她,可惜,你心虚害怕,人明明还没被掐死,你却以为她是死了,就把她塞进麻袋,埋入花丛之下……那天下着雪吧,很冷很冷,她半晌醒过来,身体都因为寒冷完全僵了,却拼命地挣扎呼喊,拼命地想活下去,她还想活!”
“你呢,你做了什么,你明明听得见,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你不肯停手,反而更努力,更拼命地填土,就这么任凭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被活生生地埋葬了!”
“不,不!”
孙旭嘶吼。
其他人都目瞪口呆。
他们是真没想到,随意买个房子,竟然就碰上了鬼,被鬼缠住,还听见这么恐怖的故事。
用不着仔细想也明白,那女子被活埋了,怨气一定重的很,化为厉鬼,一准儿能索活人性命。
大家不自觉离孙旭更远一点儿。
这时,忽然来了一阵风,众人眼前的烛光微微闪烁,越闪动越厉害。
所有人的精神瞬间紧绷。
当当当。
清清脆脆的敲门声响起,外面门上映出一个影子,那影子身量婉约,像是个女子。
“旭哥,我来了,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特别有修养的样子。
扑通。
孙旭跪倒,牙齿咯嘣咯嘣地响,猛地转头,猩红的眼睛看着王半仙,满脸焦虑:“你不是老神仙?你不是灵师,快啊,杀了它,杀了外面的恶鬼!”
王半仙木着身子,干脆闭上眼,装出一副正在打坐的模样,实际上他连站也站不起来。
“怕什么?”
红尘微微一笑,“孙公子真是失礼,小姐登门交谈,就算人家是鬼魅,也不好这般的,你就好好和她说几句话又有何妨?”
众人:“……”
孙旭面孔扭曲,也许是受惊过度,毕竟他忍受了好几年,整个精神趋于崩溃,猛地跳起来,抓住房间里的椅子照着大门砸去,怒吼:“你滚,滚,是你自己要跟我私奔的,关我什么事儿?我有妻子,我有自己的家,总不能让你毁了我的一切!”
外面一静,忽然响起一阵更急促的敲门声,那影子也开始扭曲,变作黑乎乎的一团,声音更是转为咆哮:“旭哥——旭哥——你跟我走,跟我走……”
蜡烛的烛光越来越闪,越来越微弱,扑一下,灭了。
红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哎,买一送二不靠谱!”
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
陈晨这一刻都想掐死眼前的美人——做这种事,难道也能买廉价货的?
由不得他多想,大门轰一声洞开。
“啊!”
四个人挤作一团,尤其是云芳,她毕竟是女子,拼命地蜷缩起来,身体却不受控制,根本动不了。
那是一团黑雾,像是女子,可面孔扭曲,脸色铁青铁青,舌头长长垂落,脖子上都是抓痕,身体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浓雾。
高晓高哀嚎一声:“不关我们的事,冤有头债有主,冤有头债有主!”
他低下头拼命地抓着衣服,念念有词。
他们四个还好,那鬼影只盯着孙旭,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整个一团卷过去,抓住孙旭的胳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他半个脑袋。
“咯咯咯,旭哥,我吃了你,咱们就是一体的,你和我永远不分开,还有我们的孩子,好不好?”
偏偏孙旭丢了半个脑袋,竟然还活着,四肢抽搐。(未完待续。)
至于让主人到场,那不是难事儿,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乐意,他们也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乖乖的过去。
商量定了,这四个又从王半仙手里求来十多个护身符,法器,还求了一个玉雕莲台金佛像。
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买回来,砸在了手里,因为是镀金的,正经贵人都不乐意要,可那雕工又极好,便宜卖给寻常百姓,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到难出手。
现在妥当了,云芳这姑娘纯粹给当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抱出大门口。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春风得意,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次过去驱鬼,你跟着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时满头大汗,连连摇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师,我就是个棒槌,跟着去要是丢乖露丑,岂不也丢您的人?”
“我不怕。”
红尘轻轻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个人都不好了,忽然抱着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当自己家,要什么行头让小的们准备。”
这家伙捂住肚子要跑。
红尘自己给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拦,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对付的,记得你上一次在杞县,也见过一回,说说话就得,连灵符都不怎么用得上,我还想故意把声势搞大一些,好给王老神仙你的光辉事业再添点儿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
王半仙脸上挣扎,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是爱钱,更爱名,却同样惜命,就是因着有几次和这位主儿搭档,见过大场面,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现个形,能把人给折腾成那副鬼样子的,肯定不好对付。
可是……听红尘这么说,他这心里也痒痒的很呢。
不愧是干系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们四个小家伙动作极快,还不到晌午,就邀了吴家那女婿孙旭,一起回那处宅子看看。
红尘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没成想,王半仙居然还真要跟着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着法衣,手腕上分别戴着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过的法器,十足珍贵。
衣服内外的符咒都是高级货。
红尘嘴角抽了抽,随手一巴掌拍过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红尘自己掏出一个护身符递给他:“佩戴这个就行。你这种穿戴法,离鬼宅十万八千里就让人发现了,亮的比太阳还耀眼,什么鬼敢出来?”
王半仙心里惊慌,面上却云淡风轻,拍了拍头:“我都忘了,是不该戴这么多法器。”
说完便去换衣服,云芳欲言又止,那四个对视一眼,一股脑跟过去偷偷和王半仙说上话,看样子对他。
不多时,王半仙一脸满足地出来,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管——这家伙现在手头捏了不少好东西,听说连正经的灵师都有从他这儿拿法器的时候,可卖给灵师的,赚钱也有数,糊弄这帮外行人,一两银子的东西能卖一百两,那才痛快!
心下特别满足,连害怕都少了几分,不过一转头,王半仙又是仙风道骨一老神仙,绝不会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反而十分和气地叮嘱这四个:“一般的鬼魅之类,能伤人的不多,但我听你们的说法,那处宅子里的东西纠缠多年,无人能降服,还是在京城这等藏龙卧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窝,还可能有鬼王,已经成了气候,这次若不剪除,说不定生灵涂炭,会有大麻烦的。”
他一脸的悲天悯人。
结果连胆子比较大一点儿的陈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连连说自己不想去,追问有没有别的法子,不是还有那个正主儿在呢!
王半仙一脸正色,直言他们已经被做了记号,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争斗,也会受到影响,若无人保护,必然丧命。
“你们跟在我和尘姑娘身边,反而安全无虞。”
陈晨登时不说话。
红尘也难得插了句:“尤其是云姑娘,我猜你家……你这几日还是别离我太远为好。”
云芳打了个哆嗦,嘴唇发白。
这一帮还是去真正开开眼,才能受一番教训,省得因为太过轻慢,再在别处丢了性命。
王半仙却更要他们跟上来看戏,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出场的英姿,谁去宣扬?
一行人终于上了车,王半仙整个人瘫在车上,让两个小徒弟给他倒水喝,一边喝一边咕哝:“这回生意真不好做!郡主,一会儿可全看你的了。”
红尘笑应。
她可不是故意整王半仙才让他跟去,是真想借他这副模样,他这样的人才相貌,天然让人信任,更容易被视为高人,那个孙旭看样子对灵师不抱什么希望,红尘一个女孩子,怕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带这个像高人的更容易说话。
“坐好,那几个也要上来了。”
这一次坐的马车虽然不算特别大,但那边那四个胆子小,肯定要呆在一处。
果然,没片刻,那几个就各自找借口愣是挤了上来。
红尘也不介意。
王半仙还大大方方地让自家小弟子下去骑马,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到让陈晨的脸登时红了。
他们先去吴家接孙旭,孙旭是从角门里出来,一脸慌张,眼神麻木的厉害,今天身上到没有戴孝,反而穿了一身大红,也不知道是谁指点的,从头到脚各种法器一大堆。
可惜,全是假的。
红尘扫了一眼就发现那些东西别管作为珠宝算不算值钱,至少作为法器,一文不值,半点儿气场也无。
陈晨看了看他,有点儿意外,记得吴家老太爷上个月去了,他知道,还是因为家里长辈让吴家帮忙采办东西来着,提了一嘴,这位老爷子一去,他们也很不方便。
当然,妻子家的长辈去世,他一个女婿用不着戴孝,可一身红,未免显得失礼。
不过看了孙旭的脸色,谁也没开口说什么,他本来就怕得浑身发抖,再刺激一下,人说什么都不肯过去该怎么好?
红尘和王半仙都没问这位一言半语,只是神色平和地低声谈笑,到自有一番云淡风轻的气度,连同车上这帮倒霉鬼也渐渐心情平稳些许。
孙旭上了车,本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抬头看到王半仙,到稍微安定了下。要说这位老神仙的相貌,那真没得说,人家干这行几十年,失手也没遭过大难,还能从头再来,靠的就是这一身好皮相。
车上一时静下来,除了红尘和王半仙小声说话,时不时笑一笑,再无别的动静。
此时太阳西下,渐渐落山。
宅子里闹鬼是晚上,自然不好大白天过去的,可真深更半夜,云芳他们更害怕,便选了夕阳将落未落的黄昏。
永昌坊平时也算热闹,但他们走得路,到静得厉害,青石板路上堆积着些许生活垃圾,负责整理打扫的人还未曾收拾,白日里摆摊的商贩早就走了,连道边小食铺子也大门紧闭。
走了许久,前路好像一直走不到尽头,陈晨心里有点儿着急,低声道:“奇怪,怎么还没到?”
他们上一次过去,似乎没走多长时间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随手把车门和车窗都打开,招了招手,王半仙的两个弟子就挨近车子,凑过来道:“小姐,前面的桥有点儿债,车过不去呢。”
话音未落,孙旭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高晓高愕然:“桥?哪来的桥?”
永昌坊什么样子,他们还能不知道?虽然这一片不算多么熟悉,可也走了好多次。
一路到他们吴家那处宅子,到是有一片小树林,也算不上茂密,一眼能看到对面。
一行人面面相觑,都抬头向外看去。
现在是冬日,外面却是春暖花开,小桥流水,枯藤老树,假山池沼,疏影婆娑。
若是寻常见到此美景,陈晨他们说不定会有诗性,当场吟诗作赋,一展才学,但此时此刻,所有人心里都打鼓。
这哪里是京城,分明是异域江南!
更别说孙旭,他的目光甚至透出一股子狂暴,整个人好像一根绷紧的弦,只要再施加一点儿外力,便要断了似的。
红尘瞥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后背都湿漉漉了,要不是衣服厚,估计要丢丑,咳嗽了声,装模作样地看了眼,大笑:“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劳烦尘姑娘给咱们开开路。”
红尘点头,饶有兴致地道:“也好,我看这是鬼障迷途,不常见,难得遇到,挺有意思的。”
说着话,她便从头上摘下一支簪子,笑道,“我这是桃木簪,破迷障最佳。”
话音未落,一抬手把簪子扔了出去,就见那么轻的一根簪,竟然飞出去老远,一下子扎入石桥三寸。
陈晨打了个哆嗦,几个人都忍不住盯着红尘的手,这得多大的力气。
下一刻,空中忽然发出一声呼啸,半空中就起了波纹,和水一般,一层蓝色的屏障扭曲扩散,瞬间消失,众人定睛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
前面那江南春景,早就不复存在,街还是原来的街,甚至有几个行人脚步匆匆。
只是一棵树上面挂着一团黑漆漆的东西,到像头发的样子。
王半仙一个弟子策马过去,拿帕子裹着那东西拽下来,反身递给他师父,他师父没敢接,还是红尘很有眼色地取下。
幸好所有人的精神都绷得紧紧的,也没人注意到王老神仙同样出了一身冷汗。
红尘笑眯眯地把玩那东西,周围所有人都挤到对面的角落里去,若不是王半仙不好意思掉价,估计也跑了。
陈晨声音略有些嘶哑,轻声道:“这,这什么?”
“是很难见到的东西。”红尘笑了笑,“你们想要吗?要是以后想恶作剧,拿这玩意还能布置出这种小型的迷障,要恐怖一点儿也行,很有趣。”
“不,不用!”
高晓高拼命摇头,使劲揪住几个兄弟,就怕他们动心。
再向前几步,孙旭忽然扑到窗口,脸色煞白。
红尘叹了口气,外面居然成了一片大湖,湖光潋滟,垂柳依依:“这个鬼魅,道行不浅。”
她回头莞尔一笑:“咱们就这么走吧,大冬日里欣赏下江南春景,多难得?”
说着,一挥手,马拉着马车悠悠然跑起来,踏过草坪,踩在湖面上。
陈晨几人都木了,好在,其实忽略心中惊惧,景色还是美的。
可惜好景不长,走到湖中央,大风忽来,浪头高卷,明明只是一个小湖,水花却铺天盖地,声威赫赫!
“啊!”
所有人都窒息。
红尘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盆栽,好像和在福运自来桌上放着的那些类似。
盆栽一出,那些水浪便自动自发,绕开了车子,向后面汹涌而去,红尘看得兴致勃勃,其他人感觉好累!
一路走过去,哪怕没人受到什么真正 的伤害,他们一群人到宅子门口,看到那斑驳大门,青黑色的石狮子,幻觉尽数消除,也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恨不得扭头就跑。
奈何路上受惊过度,红尘和王半仙都不走,他们谁也不敢走,结伴也不敢。
王半仙其实很想走来着!
眼前朱红色的大门,简直跟一张血盆大口一样,就等着把他们吞入腹中。
然后红尘咔嚓一下,推开门就进去了。
王半仙紧跟其上,他别的不知道,只知道一件事儿,跟紧了郡主是万事大吉。
其他人哪里还敢在外面呆?
不过进了宅子,一片安泰祥和,点亮了院子里的灯火,所有的屋子里也等被点上烛台,能多亮就多亮,灯火通明,一下子整个宅院都亮堂堂的。
这是当年想献给王爷的豪宅,处处精致,没一处不妥当,呆在这里面,即便心中惊惧,害怕,真正进来,还是镇定多了,孙旭低着头,整个人缩在角落里,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红尘看了看,笑道:“来,进东厢房吧,我看这里阴气最重,很适合。”
“……”
阴气最重哪里合适?
可人家两位高人都进去,其他人也只好乖乖跟上,红尘开着门等他们入内,抬头盯着孙旭看,其他人也不觉扭头,只见孙旭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恐惧。
“进来啊。”
高晓高推了他一把,他才踉跄进去,这表现真有点儿古怪,不过今天所有人都害怕,不只是他一个。
红尘四下看了看,貌似很满意,自己从王半仙那儿拿出来几根蜡烛,每人面前点了一根,又拿出红线,把门窗封好,贴上符咒,笑道:“你们看仔细自己面前的蜡烛,屋里没风,火苗不会动,如果开始动,就说明有东西来了。”
众人都打了个激灵——用不用说这么恐怖的话!!
大家团团围坐,面面相觑,都怕一开口吹出口气,再把蜡烛给吹熄了,红尘自顾自地翻出来好多零食,笑眯眯地道:“不用紧张,我们差不多要等到天黑了,来,先吃点儿东西,蜡烛你就是自己吹,也吹不灭的,那么容易灭还得了!”
众人支吾了几声,还是一脸恐惧。
红尘也不强求,自己慢慢挑着喜欢的点心吃,转头四顾,一边看,一边点头,忽然转过头去问孙旭:“就是在这儿吧?”
孙旭一脸慌乱:“什么?”
他的声音哑得厉害,就好像很多年没说过话似的。
红尘一脸理所当然:“那女孩儿被灌打胎药的地方啊,应该是这里,你亲自给她灌了药,药效特别霸道,她应该死了的,不过她命硬,没有死成?”
红尘每说一句,孙旭就抖一下。
其他人都听得愣住。
“院子里墙角那一片蔷薇,生得真是好,别看现在没开花,却能看出根系发达,很是茁壮,有那姑娘的血肉滋养,当然长得好,只是不知道那活生生被活埋的姑娘,一缕芳魂会不会化作厉鬼,宁愿魂飞魄散也想报仇?”
“你胡说什么!你是什么人!”
孙旭猛地站起身,拼命冲到门边,就想拽开门跑出去,可他的脚步忽然僵硬,身体也僵住。
红尘并不向后面看,只是笑道:“别紧张,我是来帮你的,可还是要把前因后果弄清楚,才帮得了你,也帮得了它,结束了这一切。”
她长叹一声,“那姑娘失血过多,却没有死,拼命喊你的名字,想让你救她,没想到,你这个被她当成良人,倾心爱恋的男人,却不只是打掉了她的孩子,还要掐死她,可惜,你心虚害怕,人明明还没被掐死,你却以为她是死了,就把她塞进麻袋,埋入花丛之下……那天下着雪吧,很冷很冷,她半晌醒过来,身体都因为寒冷完全僵了,却拼命地挣扎呼喊,拼命地想活下去,她还想活!”
“你呢,你做了什么,你明明听得见,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你不肯停手,反而更努力,更拼命地填土,就这么任凭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被活生生地埋葬了!”
“不,不!”
孙旭嘶吼。
其他人都目瞪口呆。
他们是真没想到,随意买个房子,竟然就碰上了鬼,被鬼缠住,还听见这么恐怖的故事。
用不着仔细想也明白,那女子被活埋了,怨气一定重的很,化为厉鬼,一准儿能索活人性命。
大家不自觉离孙旭更远一点儿。
这时,忽然来了一阵风,众人眼前的烛光微微闪烁,越闪动越厉害。
所有人的精神瞬间紧绷。
当当当。
清清脆脆的敲门声响起,外面门上映出一个影子,那影子身量婉约,像是个女子。
“旭哥,我来了,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特别有修养的样子。
扑通。
孙旭跪倒,牙齿咯嘣咯嘣地响,猛地转头,猩红的眼睛看着王半仙,满脸焦虑:“你不是老神仙?你不是灵师,快啊,杀了它,杀了外面的恶鬼!”
王半仙木着身子,干脆闭上眼,装出一副正在打坐的模样,实际上他连站也站不起来。
“怕什么?”
红尘微微一笑,“孙公子真是失礼,小姐登门交谈,就算人家是鬼魅,也不好这般的,你就好好和她说几句话又有何妨?”
众人:“……”
孙旭面孔扭曲,也许是受惊过度,毕竟他忍受了好几年,整个精神趋于崩溃,猛地跳起来,抓住房间里的椅子照着大门砸去,怒吼:“你滚,滚,是你自己要跟我私奔的,关我什么事儿?我有妻子,我有自己的家,总不能让你毁了我的一切!”
外面一静,忽然响起一阵更急促的敲门声,那影子也开始扭曲,变作黑乎乎的一团,声音更是转为咆哮:“旭哥——旭哥——你跟我走,跟我走……”
蜡烛的烛光越来越闪,越来越微弱,扑一下,灭了。
红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哎,买一送二不靠谱!”
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
陈晨这一刻都想掐死眼前的美人——做这种事,难道也能买廉价货的?
由不得他多想,大门轰一声洞开。
“啊!”
四个人挤作一团,尤其是云芳,她毕竟是女子,拼命地蜷缩起来,身体却不受控制,根本动不了。
那是一团黑雾,像是女子,可面孔扭曲,脸色铁青铁青,舌头长长垂落,脖子上都是抓痕,身体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浓雾。
高晓高哀嚎一声:“不关我们的事,冤有头债有主,冤有头债有主!”
他低下头拼命地抓着衣服,念念有词。
他们四个还好,那鬼影只盯着孙旭,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整个一团卷过去,抓住孙旭的胳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他半个脑袋。
“咯咯咯,旭哥,我吃了你,咱们就是一体的,你和我永远不分开,还有我们的孩子,好不好?”
偏偏孙旭丢了半个脑袋,竟然还活着,四肢抽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