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迷 第780章 这都能绕到催婚上面去?(1/2)

小说:歌迷 作者:寒门 更新时间:2022-06-30 15:26:01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我祝满天下的女孩,

  嫁一个好男孩,

  两小口永远在一块......”

  这样的歌词有问题吗?

  当然没有,吴岚以前在公司听杨谦录音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现在看杨谦在电视上唱更没有任何反应。

  不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段歌词嘛?

  要说它的文采有多出色,那倒也没有,很口水化的歌词。

  但口水化的歌词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这种普天同乐的春节歌曲,本来就应该走通俗的路线,走群众的路线。

  像下面一段——

  “我祝满天下的小孩,

  聪明胜过秀才,

  智商充满你脑袋......”

  多美好、多淳朴的祝福啊!

  老百姓们不就是爱听这样的好话?尤其是大过年的!

  可是,吴岚怎么可能想得到,母亲却对前面那一段情有独钟?

  “你看,你看你老板唱得多好,什么天下的女孩子,都能嫁一个好的男孩,两个人永远在一块。”

  当吴岚看到母亲指着电视跟她说这些的手,她才意识到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多好的兆头?你看你老板结婚了,现在他又在祝福你们这些单身的女孩,能嫁一个好的男孩,婚姻幸福。这说明什么?说明你今年肯定有戏,我跟你说,岚岚,你得抓住机会,赶紧相亲,今年争取把事给办了!”

  果然,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母亲办不到的花式催婚!

  “妈,杨谦他唱的是女孩,女孩!我都四十了,老女人一个,还女孩啊?”

  吴岚哭笑不得。

  “怎么就不是女孩?前几天我看电视剧,魔都那边的女人征婚,三十多的那还都是小宝贝呢!而且,你只要一天不结婚,在妈的眼里,就是一个孩子!”

  母亲的话,让吴岚根本没法反驳,她只能是捂住了脸。

  幸好这会儿没有公司的同事在,也没有别人在偷拍,更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人在偷偷记录写成,不然,她真的没脸走出家门了。

  好歹,吴总在外也是出了名的女强人,在娱乐圈也是小有地位的娱乐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更是一丝不苟、要求严格的领导上司,怎么回来了家里,还依然是四十多岁的“女孩”呢?

  “我恭喜你发财,

  我恭喜你精彩,

  最好的请过来,

  不好的请走开,

  Oh,礼多人不怪......”

  不管那些乐评人怎么看杨谦的这首《恭喜发财》,吴岚的母亲倒是听得非常痛快。

  老人家不仅仅是听得眉飞色舞,她的小臂也如同乐团的指挥一样,愉快地挥舞着,轻轻地跟着哼唱起来。

  春节,伴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听着这个喜气洋洋的歌曲就是得劲!

  吴岚托着腮,在一旁看着真正像“老女孩”一样的母亲,思绪默默地翻腾起来。

  ......

  杨谦为这一届春晚贡献的两首歌,最广受好评的,当然是《我和我的祖国》。

  后来据宋光林接受央台采访、制作的幕后节目中介绍到,《我和我的祖国》播出之后,很多表达赞扬和爱国情思的信件,从全国各地寄来,几乎堆满了整个央台的传达室!

  不知道这个说法有没有夸张的成分,毕竟这是一个手机早已经全国普及、早已经没几个人知道信是怎么写的年代,还在用信件向央台传递观看感受的,恐怕也只剩下那些年近古稀的老人们。

  但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我和我的祖国》可不仅仅是受到了年轻人、中年人们的热爱,那些生活、奋斗在艰苦年代的老人们,更是容易被这样一首歌感动得热泪盈眶。

  他们或许不清楚这首歌在他们的世界出自于一位小年轻之手,但看着电视上和他们一样,都已经是迟暮之年的龚巧珍,依旧在舞台上为祖国高歌,他们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热情也被激发出来!

  “我的祖国和我,

  像海和浪花一朵,

  浪是那海的赤子,

  海是那浪的依托!”

  不知道全国多少老年人聚集的茶楼、公园、疗养院,在这个春节里,不断地出现他们高歌,或者是高声朗诵这首歌歌词的场景。

  当然,《我和我的祖国》的影响力还在默默地发酵,但春节毕竟是一个大家欢天喜地过年的好节日,相比之下,《恭喜发财》这首歌在春节期间的传播更为迅勐,也深受各大商场、街头巷陌的店铺的喜爱。

  “我恭喜你发财,

  我恭喜你精彩,

  最好的请过来,

  不好的请走开,

  Oh礼多人不怪......”

  这样的歌声,还有充满中国风味的旋律,总能让人感觉到节日的喜庆。

  当然,听腻也是正常的。

  得益于谦语传媒将杨谦这首歌的正式版音频同步上线各大音乐平台,后来春节过半的时候,就开始有网友们吐槽耳朵要被杨谦的这首《恭喜发财》轰炸坏了。

  短视频也纷纷跟风,以至于大家迅速对这首歌感到审美疲劳。

  幸好,《恭喜发财》只会在春节时候热乎上一阵儿,而春节假期也就七天功夫,等大家回去上班,热点也迅速转移了。

  《恭喜发财》,来年再见!

  ......

  不说春晚的后续影响,大年初一的杨诗涵,天都还没亮,就在杨谦亲自的接送下,到机场坐飞机赶往金城,和从魔都来的师傅们一起,前往张珊珊的老家。

  毕竟是央台的记者,杨诗涵不用跟张珊珊一样,坐了大巴再换乘城乡公交,最后还要乘坐私人开的小三轮。

  他们到了金城之后,金城宣传部门的人就已经等候在机场,要不是张珊珊的师傅婉拒了繁文缛节的安排,可能他们还要被接到酒店去吃“工作餐”,接风洗尘。

  但由于张珊珊的家实在是太偏远了,为了能在天黑之前赶上山,在机场,金城地方安排的越野车就把他们一路送了过去。

  尽管有越野车,这个长达一百二十多公里的漫长车程也让杨诗涵吃尽了苦头。

  从市里到县里走得这两条高速公路还算宽阔平坦,但从县城出来,后面的路越走越狭窄,越走越崎区,有的是两片连绵不绝的山脉夹着的山谷,有的则是跨过江河脉络的孤高石桥。

  甚至,遇到高耸的横断山脉,车辆还要沿着山腰蜿蜒而上,直到穿过一条幽深的隧道,从另一侧豁口出来。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山路,上上下下的公路都很长很陡,下坡可能还好一些,爬坡的路,杨诗涵都感觉到他们这辆越野车的吃力,发动机咆孝的声音不绝于耳。

  “其实下坡的路更危险,早些年,总有货车刹车失灵导致事故发声的新闻出现。”

  “对,现在把路修得跟有人性化了,像这个隧道,都不知道省了多少盘山公路的行程。”

  杨诗涵觉得自己的屁股都坐麻了,而男人们还在乐此不疲地讨论着这些山路。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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