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华法案》?这跟一个黑吃黑的警察头子有什么关系?”韦尔贝嘴角微翘,露出一抹不屑的冷笑。
“先生,你知道马恩尼的底细?”克雷有些吃惊的问道。
“之前我稍微调查了一下,毕竟你亲口向我提出了建议。”韦尔贝低着头,继续整理着手里的文件。
事实可没有言语里讲的那么轻描淡写,韦尔贝口中的稍微调查一下,实际上直接动用了国家层面的力量,新结交的共和党盟友们非常卖力,部分机密资料直接来自于联邦调查局。
“提起美国的《排华法案》...”韦尔贝从杯架上拿起水杯。
“我想听听你个人的看法。”
“这又是一次考察吗?先生。”克雷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后座。
“是的,如果你这样认为的话...”韦尔贝喝光了杯子里的清水,随后把杯子放回了杯架上。
一八五零年加州正式加入联邦,在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洛杉矶的记录里就有两名来自中国的居民,他们是一户商人家的雇员,也是最早记录在加州政府文件里的华裔移民。
随着淘金潮以及之后的太平洋铁路工程,大量中国人以劳工移民的身份进入美国。
而入境美国的华人身份,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除了占据大多数的贫穷底层劳动者之外,同时也出现了一部分有钱有势的商人与乡绅。
中国的海贸商人普遍缺乏安全感,因为满清政府的吃相实在很难看,所以你说他们是“狡兔三窟”也好,“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好,反正他们很早就开始向海外布局,转移在海贸中积累下的巨额资产,并且在当地开枝散叶,延续家族的血脉繁衍。事实证明这一套确实非常有效,一直到二十一世纪都不显得落伍。
在苦力贸易初期,美国加州政府并不排斥华人劳工,他们很需要外来的廉价劳动力与资金,当时任何移民只要符合宪法标准,都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中国苦力价格低廉,工作起来任劳任怨,而且学习能力很强,只需要经过简单的职业培训,很快就能接手一些不太复杂的技术性工作,这一点是其他种族劳工无法媲美的,所以很快华人就占领了北美特别是加州几乎九成的劳动力市场。
中国劳工因为语言以及生活习俗上的差异,喜欢集中居住在一个社区里,在那里他们保留着自己在本国的风俗礼仪,甚至还给社区里的街道与胡同起了中文名。
常年贫困养成的勤俭习惯,他们从不舍得在外面多消费一个便士的小钱,而是选择把赚取的钱财储存起来,然后交由会馆转递回国内。
当时所有苦力们几乎都在脑后留着一条鞭子,倒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忠于我大清,只是为了日后返回家乡时,不会被官府当成乱党拖出去砍掉脑壳。
在太平洋铁路建设时期,华工占工人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华工每个月的薪水起初只有区区二十六美金,虽然后期升到了三十五美金每个月,但还是不如白人劳工一个月五十块的薪水高。而且白人工人包吃包住,中国工人还需要额外为自己的餐饮付钱,只因为华工有自己的饮食习惯,吃不惯美国厨子煮的饭菜。
筑路工作非常危险与艰辛,工程期间有数千华工因为各种事故而丧命,所以后人说太平洋铁路每一根枕木下面,都埋着一位华人苦力的尸骸。
但是对于这些苦力来讲,这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因为以当时的汇率计算,他们在家乡的农地里辛苦劳作一年,收入也只有十几美元。(满清时白银与美元汇率最高达到了一比一点零七,就按一美元兑换一两海关银来计算,一两海关银可以兑换一贯,也就是一千枚铜钱。实际上当时广东很多农户,即便种的是自家的地,扣除各种苛捐杂税之后,月收入结余有七八百钱就算很不错了。)
扣除掉伙食和其他日用,还清会馆的赊单与会费,如果他还洁身自好不嫖不赌的话,每个月大约能够节省下一半的薪水,这已经超出全家之前劳作一年的收入了。
如果运气好等干完两年协约之后,口袋里大概能够积累下三百至四百美元,这在当时普通百姓眼里已经是一笔巨款了,足够他衣锦归乡、起屋置地、光宗耀祖、过上小地主的滋润生活。这也就是明知道前往金山打工风险巨大,无数人死于非命,但粤地百姓依然趋之若鹜的原因所在。
大部分苦力根本就没有打算成为永久移民,他们只是把美国当成了一个发家致富的地方,完成与苦力商的协约之后,他们就带着赚取的钱财返回老家去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选择留下来发展。
最初美国政府对中国劳工的态度还算公正,但地方官员却免不了带着种族主义优越思维。在一八七三年之前,华人在美国的政治地位基本和印第安人相同,当时华人与印第安人以及黑人,都不得在任何诉讼白人的案件里作证。
受过高等教育的法律工作者都会如此,那些美国西部的乡野民众会如何看待中国人,那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
从当时美国种族主义分子的视角来看,这些黄皮肤的小个子不可能融入美国社会,或者成为美利坚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只会用低廉的工资抢走美国白人的饭碗,并且把本属于美国白人的财富,带回他们天杀的根本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的国家去。
对华人的攻击其实从一八六零年就开始了,那时候加州淘金热已经结束,大批从全国各地来加州淘金的白人滞留在当地,很多人为了淘金投入了全部财产,甚至还欠了一屁股高利贷,可以说赌上了身家性命。
金矿枯竭使得大批淘金者失业,加州的经济也随之陷入停滞,而当时加州工商业建设都很薄弱,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于是那些孑然一身的白人劳工,开始把矛头指向那些有工作可干的中国人。
两个族群没有利益纠葛时,完全可以和平相处,但是一旦发生了利益上的冲突,那么处于弱势的一方必定会发起反抗。在就业这个问题上,白人劳工处于弱势的一方,因为除非他们愿意接受和华人相同的工资待遇,否则没有一个资本家会傻到雇佣他们。
于是一股反华风暴,开始在白人社会里慢慢酝酿起来。为了迎合与拉拢白人选民,加州政客们也开始进一步的政治行动。
最初加州制定了《外国矿工所得税法》,对所有开矿的外国矿工课以额外的税金,导致大部分华人矿工无法继续工作,只能在旧金山中国城里开洗衣店与餐馆谋生。
在一八七七年,旧金山爆发了第一次反华暴乱,四百个因为铁路公司降薪而火冒三丈的加州铁路工人,试图一把火烧掉整个中国城,因为他们觉得就是中国工人的低薪,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总算当时唐人街的三十名旧金山骑警和由五千名旧金山市民自发组成的“皮克泡菜旅”,挺身而出保住了华人社区。
但这仅仅是一系列灾难的开始,一八八零年美国联邦与加州政府连续颁布了多条针对华人的发令。《渔业法》禁止华人参与任何捕鱼活动,随后的清美《北京条约》里限制了每年华人赴美人数与居住年限,而各州的《民事诉讼法》更是明文规定了华人不得与白人通婚,随后还经过进一步释法,废除了所有华人与白人婚姻的合法性。
加州在一九四八年废除了这条法律,但美国其余各州却一直实施到了一九六七年,最终才被联邦最高法院以违宪而终止。所以某些民国里华人在美国娶了白人妻子或者和白人女子谈情说爱的桥段,完全就是在白日发梦。
事态发展到了一八八二年,臭名卓著的《排华法案》,在民主党与共和党政客的联合推动下出台了。
之所以称其臭名卓著,因为这是一部针对单一民族,充满种族歧视色彩的法案。法案的内容并不复杂,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阻止中国人再向美国移民。
法案禁止中国劳工从任何一条边境以任何方式进入美国领土,法案签署生效后向美国运送苦力的船舶,从船东到船长都将遭受重罚,甚至外国商船上的华人船员也不得在美国港口登岸。
此外在法案生效后,任何在美国居住的华人,都不得归化入籍,一旦离开美国后也禁止重新入境。
除此之外获得满清政府签发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的华人,包括学生、教师、商人以及政府官员,可以获准进入美国,但是必须随身携带证明文件,以便美国警方随时随地的抽检。
而此前在美国居住的华人,必须要得到两名美国公民的担保,才能获得合法居住的身份证件,否则就被视为非法入境而遭到驱逐。这种身份证件最初只针对华人颁发,随后范围渐渐扩展到了所有的外国移民,最终发展成了著名的绿卡。
中国人不可入籍的规定,意味着除了很早就入籍的,以及在美国本土出生的移民子女之外,所有自一八八二年之后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全都不得成为美国公民。
而且依照当时美国的法律,外国移民在美国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保护,而且华人禁止在政府部门与公司工作,更不能在美国购置土地和开办企业,同时各城镇政府机关,禁止向华人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所以在那些民国里,某个华人留学生或者商人,在美国开厂买地挖油井搞股票发财的桥段,完全就是在一厢情愿,因为在排华法案生效的时代,华人在美国根本不可能有出头的机会。
PS:谢谢大家的支持。
“先生,你知道马恩尼的底细?”克雷有些吃惊的问道。
“之前我稍微调查了一下,毕竟你亲口向我提出了建议。”韦尔贝低着头,继续整理着手里的文件。
事实可没有言语里讲的那么轻描淡写,韦尔贝口中的稍微调查一下,实际上直接动用了国家层面的力量,新结交的共和党盟友们非常卖力,部分机密资料直接来自于联邦调查局。
“提起美国的《排华法案》...”韦尔贝从杯架上拿起水杯。
“我想听听你个人的看法。”
“这又是一次考察吗?先生。”克雷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后座。
“是的,如果你这样认为的话...”韦尔贝喝光了杯子里的清水,随后把杯子放回了杯架上。
一八五零年加州正式加入联邦,在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洛杉矶的记录里就有两名来自中国的居民,他们是一户商人家的雇员,也是最早记录在加州政府文件里的华裔移民。
随着淘金潮以及之后的太平洋铁路工程,大量中国人以劳工移民的身份进入美国。
而入境美国的华人身份,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除了占据大多数的贫穷底层劳动者之外,同时也出现了一部分有钱有势的商人与乡绅。
中国的海贸商人普遍缺乏安全感,因为满清政府的吃相实在很难看,所以你说他们是“狡兔三窟”也好,“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好,反正他们很早就开始向海外布局,转移在海贸中积累下的巨额资产,并且在当地开枝散叶,延续家族的血脉繁衍。事实证明这一套确实非常有效,一直到二十一世纪都不显得落伍。
在苦力贸易初期,美国加州政府并不排斥华人劳工,他们很需要外来的廉价劳动力与资金,当时任何移民只要符合宪法标准,都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中国苦力价格低廉,工作起来任劳任怨,而且学习能力很强,只需要经过简单的职业培训,很快就能接手一些不太复杂的技术性工作,这一点是其他种族劳工无法媲美的,所以很快华人就占领了北美特别是加州几乎九成的劳动力市场。
中国劳工因为语言以及生活习俗上的差异,喜欢集中居住在一个社区里,在那里他们保留着自己在本国的风俗礼仪,甚至还给社区里的街道与胡同起了中文名。
常年贫困养成的勤俭习惯,他们从不舍得在外面多消费一个便士的小钱,而是选择把赚取的钱财储存起来,然后交由会馆转递回国内。
当时所有苦力们几乎都在脑后留着一条鞭子,倒不是因为他们有多么忠于我大清,只是为了日后返回家乡时,不会被官府当成乱党拖出去砍掉脑壳。
在太平洋铁路建设时期,华工占工人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华工每个月的薪水起初只有区区二十六美金,虽然后期升到了三十五美金每个月,但还是不如白人劳工一个月五十块的薪水高。而且白人工人包吃包住,中国工人还需要额外为自己的餐饮付钱,只因为华工有自己的饮食习惯,吃不惯美国厨子煮的饭菜。
筑路工作非常危险与艰辛,工程期间有数千华工因为各种事故而丧命,所以后人说太平洋铁路每一根枕木下面,都埋着一位华人苦力的尸骸。
但是对于这些苦力来讲,这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因为以当时的汇率计算,他们在家乡的农地里辛苦劳作一年,收入也只有十几美元。(满清时白银与美元汇率最高达到了一比一点零七,就按一美元兑换一两海关银来计算,一两海关银可以兑换一贯,也就是一千枚铜钱。实际上当时广东很多农户,即便种的是自家的地,扣除各种苛捐杂税之后,月收入结余有七八百钱就算很不错了。)
扣除掉伙食和其他日用,还清会馆的赊单与会费,如果他还洁身自好不嫖不赌的话,每个月大约能够节省下一半的薪水,这已经超出全家之前劳作一年的收入了。
如果运气好等干完两年协约之后,口袋里大概能够积累下三百至四百美元,这在当时普通百姓眼里已经是一笔巨款了,足够他衣锦归乡、起屋置地、光宗耀祖、过上小地主的滋润生活。这也就是明知道前往金山打工风险巨大,无数人死于非命,但粤地百姓依然趋之若鹜的原因所在。
大部分苦力根本就没有打算成为永久移民,他们只是把美国当成了一个发家致富的地方,完成与苦力商的协约之后,他们就带着赚取的钱财返回老家去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选择留下来发展。
最初美国政府对中国劳工的态度还算公正,但地方官员却免不了带着种族主义优越思维。在一八七三年之前,华人在美国的政治地位基本和印第安人相同,当时华人与印第安人以及黑人,都不得在任何诉讼白人的案件里作证。
受过高等教育的法律工作者都会如此,那些美国西部的乡野民众会如何看待中国人,那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
从当时美国种族主义分子的视角来看,这些黄皮肤的小个子不可能融入美国社会,或者成为美利坚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只会用低廉的工资抢走美国白人的饭碗,并且把本属于美国白人的财富,带回他们天杀的根本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的国家去。
对华人的攻击其实从一八六零年就开始了,那时候加州淘金热已经结束,大批从全国各地来加州淘金的白人滞留在当地,很多人为了淘金投入了全部财产,甚至还欠了一屁股高利贷,可以说赌上了身家性命。
金矿枯竭使得大批淘金者失业,加州的经济也随之陷入停滞,而当时加州工商业建设都很薄弱,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于是那些孑然一身的白人劳工,开始把矛头指向那些有工作可干的中国人。
两个族群没有利益纠葛时,完全可以和平相处,但是一旦发生了利益上的冲突,那么处于弱势的一方必定会发起反抗。在就业这个问题上,白人劳工处于弱势的一方,因为除非他们愿意接受和华人相同的工资待遇,否则没有一个资本家会傻到雇佣他们。
于是一股反华风暴,开始在白人社会里慢慢酝酿起来。为了迎合与拉拢白人选民,加州政客们也开始进一步的政治行动。
最初加州制定了《外国矿工所得税法》,对所有开矿的外国矿工课以额外的税金,导致大部分华人矿工无法继续工作,只能在旧金山中国城里开洗衣店与餐馆谋生。
在一八七七年,旧金山爆发了第一次反华暴乱,四百个因为铁路公司降薪而火冒三丈的加州铁路工人,试图一把火烧掉整个中国城,因为他们觉得就是中国工人的低薪,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总算当时唐人街的三十名旧金山骑警和由五千名旧金山市民自发组成的“皮克泡菜旅”,挺身而出保住了华人社区。
但这仅仅是一系列灾难的开始,一八八零年美国联邦与加州政府连续颁布了多条针对华人的发令。《渔业法》禁止华人参与任何捕鱼活动,随后的清美《北京条约》里限制了每年华人赴美人数与居住年限,而各州的《民事诉讼法》更是明文规定了华人不得与白人通婚,随后还经过进一步释法,废除了所有华人与白人婚姻的合法性。
加州在一九四八年废除了这条法律,但美国其余各州却一直实施到了一九六七年,最终才被联邦最高法院以违宪而终止。所以某些民国里华人在美国娶了白人妻子或者和白人女子谈情说爱的桥段,完全就是在白日发梦。
事态发展到了一八八二年,臭名卓著的《排华法案》,在民主党与共和党政客的联合推动下出台了。
之所以称其臭名卓著,因为这是一部针对单一民族,充满种族歧视色彩的法案。法案的内容并不复杂,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阻止中国人再向美国移民。
法案禁止中国劳工从任何一条边境以任何方式进入美国领土,法案签署生效后向美国运送苦力的船舶,从船东到船长都将遭受重罚,甚至外国商船上的华人船员也不得在美国港口登岸。
此外在法案生效后,任何在美国居住的华人,都不得归化入籍,一旦离开美国后也禁止重新入境。
除此之外获得满清政府签发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的华人,包括学生、教师、商人以及政府官员,可以获准进入美国,但是必须随身携带证明文件,以便美国警方随时随地的抽检。
而此前在美国居住的华人,必须要得到两名美国公民的担保,才能获得合法居住的身份证件,否则就被视为非法入境而遭到驱逐。这种身份证件最初只针对华人颁发,随后范围渐渐扩展到了所有的外国移民,最终发展成了著名的绿卡。
中国人不可入籍的规定,意味着除了很早就入籍的,以及在美国本土出生的移民子女之外,所有自一八八二年之后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全都不得成为美国公民。
而且依照当时美国的法律,外国移民在美国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保护,而且华人禁止在政府部门与公司工作,更不能在美国购置土地和开办企业,同时各城镇政府机关,禁止向华人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所以在那些民国里,某个华人留学生或者商人,在美国开厂买地挖油井搞股票发财的桥段,完全就是在一厢情愿,因为在排华法案生效的时代,华人在美国根本不可能有出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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