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我闷哼一声,猛地睁眼看着他。
好像是不满意我的失神,他的动作一下子停下来,明明我应该是立即将他推开,可是身体却惊人的空虚起来。
他吻我的动作放缓,嘴里低低地叫着:“烟乔,烟乔……”
他这一切做得实在太温柔,我嘴里忍不住呼吸出声。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我是被窗外花山茱萸上的一群起早觅食的云雀吵醒的。
我伸了个懒腰翻了个身。
馒头一见我醒了,蹭地一下蹦上来直舔我的脸。
我低叫一声,把它拨到一边去,笑着把头埋进枕头里。
它舔不到我,呜呜直叫,听到它的叫声,我的心中一动,猛然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个男人。
我昨晚竟然做了一个春梦,梦中竟有一个面容英俊的男人在与我彻夜交好。
我蓦然睁开眼睛,伸手抱着馒头,缓缓坐起身子来,盯着镜中那女人看去。
那只能称得上是清秀寡淡的一张脸,不是我又是谁?
我叫习冰,是个作家,年二十五,父母在我十九岁那年去伦敦春拍的时候飞机失事,双双遇难。
他们是做古董交易的,倒是留给我一笔不菲的遗产,足够我下半生无忧。可是我已经厌倦了住在那个碉堡一样到处是摄像头防弹玻璃保安严密的别墅里,于是我变卖了所有的家产,独自一人隐姓埋名在加拿大买了一幢乡间的别墅隐居起来。
那别墅靠着河,有大片的落地窗,冬天可以围着壁炉看雪,夏天可以站在窗前赏雨。
我请了两个佣人,都是当地华人的家属,我心里总有一个从父母那里遗传下来的想法,那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父母在世之时,从来不用外国保镖,用也只用国内退伍的特种兵。
他们说这些人天生忠诚,有一股带着狠劲的忠诚。
所以我自小也是被这些叔叔们看大,直到父母去世。
另外,我之所以称自己为作家,是因为我无所事事时喜欢写些随笔投给国内的杂志社,虽然不求赚多少钱,但是也算是一个解闷的方法。
而我写的东西无非是秋水落花,春风夏雨和平时游玩的一些杂记。
我的爷爷祖上是港城有名的富贾之家,他小的时候上的是私塾,所以在世的时候教得我一手好小楷,我闲瑕之余的另一个爱好便是临字帖了。
我生活得可能是太过无趣了,我唯一的两个兴趣都是跟文字打交道。
所以昨天晚上做的梦,我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想想到也可笑,我想,一定是我年纪渐渐成熟,而生活过于平淡,身体本能对男女之事有所向往,所以才做了这样旖旎的梦。
傍晚的时候,我照例带了馒头去河边散步。
走之前我拿出昨天下午从行李箱里翻出了那只怀表揣在了身上。
这只怀表是爸爸早年收的,民国时期的老东西,百达翡丽的私人订制金表,怀表通体都是18K金的,表链悬垂在一根镶有十三颗钻石的金别针上。前盖上也镶了一圈碎钻,中间是一片打磨得圆而薄的水晶,透过水晶可以看到里面镂空的表盘,十二个罗马数字幅射沿表盘排开。表的后盖里面沿外圈刻着PATEKPHILIPPE花体英文和怀表的编码。
中间却是繁体隶书的承轩二字,下面一行小字,父民国二十一年赠。
整只怀表上透着说不出的奢华。
所以爸爸一直都很喜欢,锁在保险柜里有时会拿出来把玩,我十八岁生日时,他将这块表拿到瑞士重新调校了之后送给我当成人礼物。
我一向不喜欢他收的东西,总觉得过于腐朽,阴气森森,可是这块表我却一直接很喜欢,只是因为太过贵重,他给我之后我也是一直放在保险柜里。
出国之时我把它带了出来,昨天下午翻出来看看时钟还准,于是放在枕边时而看看时间。
我猜这只怀表的主人承轩应该是个男人。只是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身份的人,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动荡年代却得父亲赠与如此价值连城的怀表。
我想,他一定也是个身份显赫的男人吧。
好像是不满意我的失神,他的动作一下子停下来,明明我应该是立即将他推开,可是身体却惊人的空虚起来。
他吻我的动作放缓,嘴里低低地叫着:“烟乔,烟乔……”
他这一切做得实在太温柔,我嘴里忍不住呼吸出声。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我是被窗外花山茱萸上的一群起早觅食的云雀吵醒的。
我伸了个懒腰翻了个身。
馒头一见我醒了,蹭地一下蹦上来直舔我的脸。
我低叫一声,把它拨到一边去,笑着把头埋进枕头里。
它舔不到我,呜呜直叫,听到它的叫声,我的心中一动,猛然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个男人。
我昨晚竟然做了一个春梦,梦中竟有一个面容英俊的男人在与我彻夜交好。
我蓦然睁开眼睛,伸手抱着馒头,缓缓坐起身子来,盯着镜中那女人看去。
那只能称得上是清秀寡淡的一张脸,不是我又是谁?
我叫习冰,是个作家,年二十五,父母在我十九岁那年去伦敦春拍的时候飞机失事,双双遇难。
他们是做古董交易的,倒是留给我一笔不菲的遗产,足够我下半生无忧。可是我已经厌倦了住在那个碉堡一样到处是摄像头防弹玻璃保安严密的别墅里,于是我变卖了所有的家产,独自一人隐姓埋名在加拿大买了一幢乡间的别墅隐居起来。
那别墅靠着河,有大片的落地窗,冬天可以围着壁炉看雪,夏天可以站在窗前赏雨。
我请了两个佣人,都是当地华人的家属,我心里总有一个从父母那里遗传下来的想法,那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父母在世之时,从来不用外国保镖,用也只用国内退伍的特种兵。
他们说这些人天生忠诚,有一股带着狠劲的忠诚。
所以我自小也是被这些叔叔们看大,直到父母去世。
另外,我之所以称自己为作家,是因为我无所事事时喜欢写些随笔投给国内的杂志社,虽然不求赚多少钱,但是也算是一个解闷的方法。
而我写的东西无非是秋水落花,春风夏雨和平时游玩的一些杂记。
我的爷爷祖上是港城有名的富贾之家,他小的时候上的是私塾,所以在世的时候教得我一手好小楷,我闲瑕之余的另一个爱好便是临字帖了。
我生活得可能是太过无趣了,我唯一的两个兴趣都是跟文字打交道。
所以昨天晚上做的梦,我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想想到也可笑,我想,一定是我年纪渐渐成熟,而生活过于平淡,身体本能对男女之事有所向往,所以才做了这样旖旎的梦。
傍晚的时候,我照例带了馒头去河边散步。
走之前我拿出昨天下午从行李箱里翻出了那只怀表揣在了身上。
这只怀表是爸爸早年收的,民国时期的老东西,百达翡丽的私人订制金表,怀表通体都是18K金的,表链悬垂在一根镶有十三颗钻石的金别针上。前盖上也镶了一圈碎钻,中间是一片打磨得圆而薄的水晶,透过水晶可以看到里面镂空的表盘,十二个罗马数字幅射沿表盘排开。表的后盖里面沿外圈刻着PATEKPHILIPPE花体英文和怀表的编码。
中间却是繁体隶书的承轩二字,下面一行小字,父民国二十一年赠。
整只怀表上透着说不出的奢华。
所以爸爸一直都很喜欢,锁在保险柜里有时会拿出来把玩,我十八岁生日时,他将这块表拿到瑞士重新调校了之后送给我当成人礼物。
我一向不喜欢他收的东西,总觉得过于腐朽,阴气森森,可是这块表我却一直接很喜欢,只是因为太过贵重,他给我之后我也是一直放在保险柜里。
出国之时我把它带了出来,昨天下午翻出来看看时钟还准,于是放在枕边时而看看时间。
我猜这只怀表的主人承轩应该是个男人。只是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身份的人,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动荡年代却得父亲赠与如此价值连城的怀表。
我想,他一定也是个身份显赫的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