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背着丫丫,带着王小虎和三个老婆一路飞速的赶路,不得不说,这种赶路的方式还真能磨炼武者的轻功身法。
至少王小虎的轻功提升的就特别快,仅仅是大半日的赶路,到现在为止,就几乎可以与曾语悯和顾欣怡的速度比肩了。
再加上他本就是好动的性子,轻功天赋还极为的惊人,这让他的轻功看起来很是灵动,可以说,论轻功的灵动性,在场诸人除了王朗,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比,就算是身为抱丹境的秋月也不行。
王小虎的速度跟了上来,赶路的速度自然就更加的快,不到一个时辰,他们走过的路程几乎就能与之前的两三个时辰相比。
不觉间,天色开始黑了下来,一行人来到了一处戈壁外的地域,王朗一路上随手打了几只野味,当下准备在此休整一晚,明日再进入大漠。
其实进入了这个戈壁,基本就是已经进入了新疆的地域,戈壁沙漠气候极为恶劣,雨水少,植物和动物也基本难以见到,空气还非常的干燥。
王朗敢于从沙漠穿过,自然是有着他的底气的,因为袁天罡手书中也有天象奇学的传承,王朗近几个月来也会尝试学着夜观星象,时常不断的验证和推敲,倒还真让他自学成才,只要不是过于复杂的星象,他都已经能分析出前后三两日的气候变化。
当然,所谓的夜观星象,不出房门便知天下事的本领,他是没有学到的。不过一些有名的凶兆气象,他倒能看出几分明堂来。
观天象而知气候的天文奇学,王朗算是初成,据袁天罡手稿记载,若是把天文奇学领悟到了一定的高境界,便得推演出几十年后人或事物的兴衰。
而王朗现在仅仅能看出前后几天的气候变化,不过用于穿过沙漠却是已经足够了,最主要的是,在沙漠中他不会失去方向感,还能预测沙暴等天灾。
这就是王朗敢带着家人和孩子横穿沙漠的底气。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王朗一家在此休整,欢乐无比的喝着美酒,吃着烤肉之时,霍金却是满脸兴奋的出现在他告别王朗等人离去的地方,嘴中喃喃自语。
“没想到老夫居然走眼了,那小子分明身怀绝世奇功,竟然能瞒过老夫的眼睛,这是何等逆天的奇遇?若是老夫能拿下那小子,这将是一场绝世机缘。”霍金一边扇动着鼻翼,一边四下的观察着王朗等人留下的痕迹。
他着了两轮车印远去的方向,眼睛一眯,顿时笑道:“嘿嘿,好狡猾的小子,竟然在老夫一离开,你就已预测到老夫必将再次追回来,还让那无人御驾的马车自行远去,这是给老夫故布疑阵啊!呵呵!只可惜,你不该收了老夫的物品,有着沉香木的气味,就算是你到了千里之外,老夫也能随着气味追踪到你。”
说着,霍金便朝着一个方向鬼魅似的追去,所去之地正是王朗抛出沉香木后,沉香木所掉落的地方。
十几分钟后。
“啊……天杀的小贼子,你竟敢丢掉老夫的沉香木,你死定了,死定了。”霍金歇斯底里的嘶吼着,状若疯狂的轰打周边的岩石和那些可怜的小树,就如同一个猛兽一般,肆意妄为的破坏着无辜的花花草草。
好一会后,发泄完心中的怒火,霍金突然一个激灵,自语道:“难道……那小子是调虎离山,瞒天过海般的反其道而行?其实他们依旧还是乘着那辆马车远离了?没错,一定就是这样,哈哈哈!小子,任你万般狡诈,却也不能逃过老夫的手心,嘿嘿!老夫也是聪明绝顶之人,岂会被你这小小的计谋难倒?有了马车的车轮印,老夫追踪起来将会更加的不废吹灰之力。”
越想,霍金的精神就越振奋,当即再次飞身向着王朗放空的马车追去,只留下一遍被破坏得狼藉不堪的花花草草,以及被碎尸万段的满地岩石。
其实不是霍金的智商短缺,而是因为贪念另其神昏志迷,贪欲永远都是原罪,不切实际与过盛的欲望总能让人迷失心智。
所谓物极必反,就是如此,凡事不可逾越一个“过”字,因为“太过”也是原罪,往往罪恶与悔恨便是出现在“太过”之后。
此时霍金怀着兴奋而激动的心情,一路疯狂的追赶着马车的轮印。
失去了控制的马车刚开始还是在小道上正常的奔跑,可随着时间一长,那匹快马不再感到疼痛,也没有了主人在身旁,于是这匹快马开始调皮的走走停停,遇见了可食的小草和树叶,它便一路悠哉悠哉的吃了下去。
不觉间,来到了一处悬崖,眼看马儿因为太过专注于进食,就要被后面的车厢拖着摔下悬崖,可就在此时,一个凸起的石头挡住了一边车轮。
嘭!
一声闷响后,马儿只觉背上一轻,它竟然脱离了马车的束缚,而后面的车厢直接就“乒乒乓乓”的掉下了崖掉。
这下子马儿被吓得慌不择路的狂奔了起来,转眼之间就彻底的失去了踪影,它会去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也去会辗转去到了广阔的草原,也许……
总之,这匹快马暂时是天高任鸟飞,地广任马驰,自由了。
这匹马之所以能脱离马车的束缚,实际上是王小虎的一念仁心造成,当时虽然情势所逼,不得不放弃了这匹快马,可王小虎实在是舍不得,一想到若是被那穷凶恶极的老头追上了马车,那么这匹对他王小虎来说,已经有了感情的马儿焉能活命?
当下,他偷偷的在束缚着马颈的绳索等物件上做了手脚,只是运劲于两指在其上搓几下,那束缚着马颈的关键扣绳什么的,都不再坚韧结实。
王小虎并不知道他的做法能否救得了爱马的命,但情势危急,他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余下的就只能看天意。
霍金一路追踪着马车轮印,随着时间的过去,他心情从激动和兴奋,变成了一副想要大解却解不出的糟糕苦闷之情,那皱眉的神色似乎比之吞了爬粪坑的苍蝇还要难过。
兜兜转转之间,他终于追到了马车掉下的那处悬崖,脸色顿时阴沉的如同厉鬼附身,浑身气得如筛糠般的颤抖。
到了此刻,他如何还不知道这又是一个坑?
“啊……可恶的小贼子,你竟敢戏耍你家爷爷,老夫要将你碎尸万段,无论天涯海角,老夫都要找到你……现在就先拿回点利息。”
憋了半天,霍金终于还是憋不住心中的怒火,长啸一声后,他发誓要让王朗能死得有多凄惨就有多凄惨。
之后,他又顺着马脚印一路追踪。
原来他所谓的先拿回点利息,竟然就是要找那匹马出气,可直到他追出了几千里之地,也没有见到那匹马的踪迹。
这下子他又怀疑这必然又是一个坑,否则,一匹无人御驾的野马,怎么会一下子跑出了这么远呢?
虽然不知地上面的马脚印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霍金就是认定这是个坑,一个专门为他而挖的“绝世大粪坑”。
也就是说,霍金认定了王朗就是在有恃无恐的玩他,想到这里,他既愤怒于王朗一个小小土薯竟敢如此的玩弄他,同时,又生起了一丝希望。
他觉得王朗既然要玩他霍金,那么对方必定就还会继续在这片区域逗留。
贪欲让霍金这样一个绝世高手智昏到如此地步,可见其心中的执念,已经强到了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程度。
否则以他的智慧,岂能会想不到王朗拖家带口的,会那么傻叉作死?
难怪纵横家门常说:欲要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很显然,之后的几天霍金都将被愤怒吞噬,至于后面会不会醒来,那就难以预料了。
有的时候要让一个强大敌人疯狂,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关键就是在于能不能找到对方的弱点,当然,王朗也没有想到他随意的举动,就刚好击在了霍金的弱点之上,不得不说,这一切都是天意弄人。
不过天意弄人,也是要找对象的。
换了个人,说不定人家的行事风格与众不同,就又刚好去到了大漠,然后与王朗两头相撞,撞的两人头晕眼花,死去活来,这谁又说得清呢?
往往巧合一出,人们就又会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霍金在此发着惊天地,泣鬼神的干怒,王朗并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了,估计也是……应该不会怕手称快吧,估摸着他反而会更加的警惕才是。
毕竟被一个绝世高手惦记上,换了谁,都不会傻傻的以为占了一次便宜,就万事大吉了,也许这就是暴风雨来临前的一丝喜庆。
不然很多经验老道的哲学家们就不会说:失败时,也许就是成功的开始,喜庆时,可能就是灾难来临前的宁静。
此刻的王朗正仰躺在曾语悯的怀中,享受着后脑传来的软绵舒服之感,实际上他还在享受着曾语悯的按摩,同时又在观看着今晚的天象。
在他的脑海中,正在组织着一幕幕玄奇的画面,其画面中正有无数行星在闪耀着,一些怪异而又千姿百态的云雾正演绎种种深奥的景象。
直到某一刻。
轰!
脑海中的整个画面像是突然受到惊世伟力的袭击,霎时间发出了惊天的爆炸……
画面短暂的出现了空白,随后一个广阔无边的沙漠出现在画面中,没有植物,没有动物,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无尽的沙漠,寂静无声。
突地,风云巨变。
寂静荒芜的沙漠凭空突起了恐怖骇人的风暴,厚厚的风沙铺天盖地的移动着,速度快的不可思议,转瞬间就从原地消失在天边,然后又有同样恐怖到极致的风沙从别处瞬息间飞来……
整个沙漠遮天蔽日,风沙横行无忌,若是有人在其中,必定瞬间被吹的渣都不剩。
好一会后,王朗脑海中的恐怖景象重归于静,沙漠依旧是沙漠,可由沙组成的山丘却已发生了沧桑的巨变,似乎被神魔以无上的神力进行了一番移山换位,把王朗能看得见的沙漠地域弄得面目全非。
“呼!看来咱们得等待五天以上才能启程了。”王朗叹了声气道,话一说完,他没有听到顾欣怡的疑问之声,顿觉有些异样。
却发现曾语悯正一脸幽怨的看着他,微微一愣,这才注意到自己的一只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伸到了她的衣服内,而之前的自己可能因为震惊于脑海中的恐怖景象,不觉间,手上用了很大的力气,把人家给弄疼了。
至少王小虎的轻功提升的就特别快,仅仅是大半日的赶路,到现在为止,就几乎可以与曾语悯和顾欣怡的速度比肩了。
再加上他本就是好动的性子,轻功天赋还极为的惊人,这让他的轻功看起来很是灵动,可以说,论轻功的灵动性,在场诸人除了王朗,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比,就算是身为抱丹境的秋月也不行。
王小虎的速度跟了上来,赶路的速度自然就更加的快,不到一个时辰,他们走过的路程几乎就能与之前的两三个时辰相比。
不觉间,天色开始黑了下来,一行人来到了一处戈壁外的地域,王朗一路上随手打了几只野味,当下准备在此休整一晚,明日再进入大漠。
其实进入了这个戈壁,基本就是已经进入了新疆的地域,戈壁沙漠气候极为恶劣,雨水少,植物和动物也基本难以见到,空气还非常的干燥。
王朗敢于从沙漠穿过,自然是有着他的底气的,因为袁天罡手书中也有天象奇学的传承,王朗近几个月来也会尝试学着夜观星象,时常不断的验证和推敲,倒还真让他自学成才,只要不是过于复杂的星象,他都已经能分析出前后三两日的气候变化。
当然,所谓的夜观星象,不出房门便知天下事的本领,他是没有学到的。不过一些有名的凶兆气象,他倒能看出几分明堂来。
观天象而知气候的天文奇学,王朗算是初成,据袁天罡手稿记载,若是把天文奇学领悟到了一定的高境界,便得推演出几十年后人或事物的兴衰。
而王朗现在仅仅能看出前后几天的气候变化,不过用于穿过沙漠却是已经足够了,最主要的是,在沙漠中他不会失去方向感,还能预测沙暴等天灾。
这就是王朗敢带着家人和孩子横穿沙漠的底气。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王朗一家在此休整,欢乐无比的喝着美酒,吃着烤肉之时,霍金却是满脸兴奋的出现在他告别王朗等人离去的地方,嘴中喃喃自语。
“没想到老夫居然走眼了,那小子分明身怀绝世奇功,竟然能瞒过老夫的眼睛,这是何等逆天的奇遇?若是老夫能拿下那小子,这将是一场绝世机缘。”霍金一边扇动着鼻翼,一边四下的观察着王朗等人留下的痕迹。
他着了两轮车印远去的方向,眼睛一眯,顿时笑道:“嘿嘿,好狡猾的小子,竟然在老夫一离开,你就已预测到老夫必将再次追回来,还让那无人御驾的马车自行远去,这是给老夫故布疑阵啊!呵呵!只可惜,你不该收了老夫的物品,有着沉香木的气味,就算是你到了千里之外,老夫也能随着气味追踪到你。”
说着,霍金便朝着一个方向鬼魅似的追去,所去之地正是王朗抛出沉香木后,沉香木所掉落的地方。
十几分钟后。
“啊……天杀的小贼子,你竟敢丢掉老夫的沉香木,你死定了,死定了。”霍金歇斯底里的嘶吼着,状若疯狂的轰打周边的岩石和那些可怜的小树,就如同一个猛兽一般,肆意妄为的破坏着无辜的花花草草。
好一会后,发泄完心中的怒火,霍金突然一个激灵,自语道:“难道……那小子是调虎离山,瞒天过海般的反其道而行?其实他们依旧还是乘着那辆马车远离了?没错,一定就是这样,哈哈哈!小子,任你万般狡诈,却也不能逃过老夫的手心,嘿嘿!老夫也是聪明绝顶之人,岂会被你这小小的计谋难倒?有了马车的车轮印,老夫追踪起来将会更加的不废吹灰之力。”
越想,霍金的精神就越振奋,当即再次飞身向着王朗放空的马车追去,只留下一遍被破坏得狼藉不堪的花花草草,以及被碎尸万段的满地岩石。
其实不是霍金的智商短缺,而是因为贪念另其神昏志迷,贪欲永远都是原罪,不切实际与过盛的欲望总能让人迷失心智。
所谓物极必反,就是如此,凡事不可逾越一个“过”字,因为“太过”也是原罪,往往罪恶与悔恨便是出现在“太过”之后。
此时霍金怀着兴奋而激动的心情,一路疯狂的追赶着马车的轮印。
失去了控制的马车刚开始还是在小道上正常的奔跑,可随着时间一长,那匹快马不再感到疼痛,也没有了主人在身旁,于是这匹快马开始调皮的走走停停,遇见了可食的小草和树叶,它便一路悠哉悠哉的吃了下去。
不觉间,来到了一处悬崖,眼看马儿因为太过专注于进食,就要被后面的车厢拖着摔下悬崖,可就在此时,一个凸起的石头挡住了一边车轮。
嘭!
一声闷响后,马儿只觉背上一轻,它竟然脱离了马车的束缚,而后面的车厢直接就“乒乒乓乓”的掉下了崖掉。
这下子马儿被吓得慌不择路的狂奔了起来,转眼之间就彻底的失去了踪影,它会去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也去会辗转去到了广阔的草原,也许……
总之,这匹快马暂时是天高任鸟飞,地广任马驰,自由了。
这匹马之所以能脱离马车的束缚,实际上是王小虎的一念仁心造成,当时虽然情势所逼,不得不放弃了这匹快马,可王小虎实在是舍不得,一想到若是被那穷凶恶极的老头追上了马车,那么这匹对他王小虎来说,已经有了感情的马儿焉能活命?
当下,他偷偷的在束缚着马颈的绳索等物件上做了手脚,只是运劲于两指在其上搓几下,那束缚着马颈的关键扣绳什么的,都不再坚韧结实。
王小虎并不知道他的做法能否救得了爱马的命,但情势危急,他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余下的就只能看天意。
霍金一路追踪着马车轮印,随着时间的过去,他心情从激动和兴奋,变成了一副想要大解却解不出的糟糕苦闷之情,那皱眉的神色似乎比之吞了爬粪坑的苍蝇还要难过。
兜兜转转之间,他终于追到了马车掉下的那处悬崖,脸色顿时阴沉的如同厉鬼附身,浑身气得如筛糠般的颤抖。
到了此刻,他如何还不知道这又是一个坑?
“啊……可恶的小贼子,你竟敢戏耍你家爷爷,老夫要将你碎尸万段,无论天涯海角,老夫都要找到你……现在就先拿回点利息。”
憋了半天,霍金终于还是憋不住心中的怒火,长啸一声后,他发誓要让王朗能死得有多凄惨就有多凄惨。
之后,他又顺着马脚印一路追踪。
原来他所谓的先拿回点利息,竟然就是要找那匹马出气,可直到他追出了几千里之地,也没有见到那匹马的踪迹。
这下子他又怀疑这必然又是一个坑,否则,一匹无人御驾的野马,怎么会一下子跑出了这么远呢?
虽然不知地上面的马脚印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霍金就是认定这是个坑,一个专门为他而挖的“绝世大粪坑”。
也就是说,霍金认定了王朗就是在有恃无恐的玩他,想到这里,他既愤怒于王朗一个小小土薯竟敢如此的玩弄他,同时,又生起了一丝希望。
他觉得王朗既然要玩他霍金,那么对方必定就还会继续在这片区域逗留。
贪欲让霍金这样一个绝世高手智昏到如此地步,可见其心中的执念,已经强到了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程度。
否则以他的智慧,岂能会想不到王朗拖家带口的,会那么傻叉作死?
难怪纵横家门常说:欲要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很显然,之后的几天霍金都将被愤怒吞噬,至于后面会不会醒来,那就难以预料了。
有的时候要让一个强大敌人疯狂,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关键就是在于能不能找到对方的弱点,当然,王朗也没有想到他随意的举动,就刚好击在了霍金的弱点之上,不得不说,这一切都是天意弄人。
不过天意弄人,也是要找对象的。
换了个人,说不定人家的行事风格与众不同,就又刚好去到了大漠,然后与王朗两头相撞,撞的两人头晕眼花,死去活来,这谁又说得清呢?
往往巧合一出,人们就又会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霍金在此发着惊天地,泣鬼神的干怒,王朗并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了,估计也是……应该不会怕手称快吧,估摸着他反而会更加的警惕才是。
毕竟被一个绝世高手惦记上,换了谁,都不会傻傻的以为占了一次便宜,就万事大吉了,也许这就是暴风雨来临前的一丝喜庆。
不然很多经验老道的哲学家们就不会说:失败时,也许就是成功的开始,喜庆时,可能就是灾难来临前的宁静。
此刻的王朗正仰躺在曾语悯的怀中,享受着后脑传来的软绵舒服之感,实际上他还在享受着曾语悯的按摩,同时又在观看着今晚的天象。
在他的脑海中,正在组织着一幕幕玄奇的画面,其画面中正有无数行星在闪耀着,一些怪异而又千姿百态的云雾正演绎种种深奥的景象。
直到某一刻。
轰!
脑海中的整个画面像是突然受到惊世伟力的袭击,霎时间发出了惊天的爆炸……
画面短暂的出现了空白,随后一个广阔无边的沙漠出现在画面中,没有植物,没有动物,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无尽的沙漠,寂静无声。
突地,风云巨变。
寂静荒芜的沙漠凭空突起了恐怖骇人的风暴,厚厚的风沙铺天盖地的移动着,速度快的不可思议,转瞬间就从原地消失在天边,然后又有同样恐怖到极致的风沙从别处瞬息间飞来……
整个沙漠遮天蔽日,风沙横行无忌,若是有人在其中,必定瞬间被吹的渣都不剩。
好一会后,王朗脑海中的恐怖景象重归于静,沙漠依旧是沙漠,可由沙组成的山丘却已发生了沧桑的巨变,似乎被神魔以无上的神力进行了一番移山换位,把王朗能看得见的沙漠地域弄得面目全非。
“呼!看来咱们得等待五天以上才能启程了。”王朗叹了声气道,话一说完,他没有听到顾欣怡的疑问之声,顿觉有些异样。
却发现曾语悯正一脸幽怨的看着他,微微一愣,这才注意到自己的一只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伸到了她的衣服内,而之前的自己可能因为震惊于脑海中的恐怖景象,不觉间,手上用了很大的力气,把人家给弄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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