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一行人在机场候机的时候,布莱尼特在休斯顿的陪同下,从市区一家美容院的后门悄然离开,赶到了华城特区三区的一家公立医院,以普通患者的身份做了三项检查——血液、尿液和神经性的全身检测。
对于布莱尼特的神秘行为,休斯顿感觉非常诧异,只是布莱尼特没有解释什么,作为朋友,她也只好全程陪同。
两个小时以后。布莱尼特拿到了检查结果,与专科医生在诊疗室了谈了半个多小时。
结果证明,沈临的话没有错。她果然是慢性中毒,身体各项指标严重超标,表明她的确中毒,只是因为下毒的剂量非常轻微,天长日久下来,还没有完全构成致命的威胁。
至于她中的是哪一种未知的毒素,医院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确定。
在诊疗室里,布莱尼特当着医生的面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其实对于沈临的话,她已经信了八成,但心里还是残存着一线希望,希望沈临的话是一种误判。可结果证明,沈临并没有错。
有人长期向她投毒,而且这个人必然是身边的人——比如说她的家人和家里的下人,而这么久了,她一直得到错误的医院诊断检查结果,又同时说明下毒的人跟她的私人医生串通进行造假……
能有能力有条件做到这一切的人……在布莱尼特看来,其实是屈指可数了。
一时间,布莱尼特心灰意冷,绝望地情绪弥漫着她的全身,以至于女医生再三询问,她的面部表情都一片木然,没有任何的反应。
至于坐在治疗室门外等候的休斯顿,则莫名所以一头雾水。她搞不懂布莱尼特突然跑到这一家偏远小医院里做什么检查——难道是信不过沈临,跑来医院检验一下沈临的治疗效果?
直到布莱尼特面色平静地走出治疗室,休斯顿这才狐疑地迎了上去,追问道:“布莱特妮,难道沈的治疗没有效果?可你昨晚说过的,沈的针灸术非常神奇,你的痛经症状已经大大缓解了,你还说要去f城继续找沈临治疗的嘛?”
布莱特妮摇摇头:“不,休斯顿,沈的治疗非常有效,我只不过是来医院验证一下疗效而已,你不用多想。走吧,我的朋友,我们继续去做美容!”
布莱特妮跟往常一样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来,休斯顿也没有多想,就不再追问下去。只是两女走出医院开车驶出地下停车场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悄然追了上去。
出乎女护士布莱尼切特和安迪的意料,海伦在航班上非常安静。飞行过程中,她一直闭着眼睛沉睡着,直至航班抵达沈临闻名已久的m国第四大城市f城。
出了机场,华夏国驻f城总领馆的两名女工作人员高举着“接沈临教授”的招牌等候在出机口,而布朗企业驻这边的分公司负责人格兰德和他的两名下属也紧张地等候在一侧,准备接海伦。
华夏总领馆为沈临安排的在f城的住处是南区的一个名叫郁金香花园的居民聚居点里,是一栋单体二层住宅,独门独院,紧邻马路,典型的m国建筑风格。而布朗家族为海伦安排的住处,也在同一片区域,相隔并不远,大概只有一百多米的距离,这是为了方便沈临为海伦针灸治疗的缘故。
海伦的住处依旧是一套豪宅。豪宅里有保镖、有司机、有清洁工、保姆和园丁,所有的设施家具一应俱全,极尽奢华,与布朗家族的经济实力和家族风格一脉相承。实际上,这本来就是海伦在f城的住处,她每年有一两个月都在此居住。
而沈临的住处相对来说,就显得寒酸多了,算是当地居民的标配。
因为先送海伦去了她的住处,参观了海伦的豪宅之后,回头来再面对这么一栋普通的旧房子,总领馆的女工作人员郑爽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沈教授,因为总领馆的经费有限,只能帮您租这样一套房子了,而且……”
“这就很好了,我很满意,谢谢总领馆的同志们,帮我问候大家。”沈临轻轻一笑,打断了郑爽的话,他明白,人家是暗示他,这栋房子里没有各种类型的佣人,他不可能享受到海伦一样的待遇。
沈临当然不会计较什么,这房子在他看来已经很不错了。等杨雪妮的人过来,少不了还要再购买住处和办事处的办公地点,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因为工作关系,安迪也要跟沈临一起住在这栋房子里。上下两层一共七八个房间,沈临和安迪转了一圈,各自找了一间房安顿下来。沈临住一楼,安迪住二楼。在未来的几个月时间里,两人就要这样搭伙过日子了。
郑爽见两人安顿下来,就笑笑道:“沈教授,您先休息,明天,我会过来开车接您去圣约翰大学,我已经跟学校的联络官联系好了。”
“好的,麻烦你了。”沈临笑着向郑爽点点头。
郑爽深深凝望了沈临一眼,这才离开。
不过,沈临的风度翩翩和温文尔雅,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她已经知道沈临可不仅仅是国内派过来的中医访问学者,同时还是国内最大民营企业龙腾集团的大老板,某富豪榜排名第一的无上存在。
哪怕是在整个华人经济圈里,沈临名下所拥有的财富规模,也绝对位居前三甲啊。
与华城大使馆的黄丽玲不同,郑爽是土生土长的m国华裔,在f城出生、长大,接受的是m国教育和文化,平时讲的也是英文,只有在家里面对父母亲属,才讲中文。
大学毕业后,郑爽在父母的推动下,应聘到了总领馆工作,岗位是聘任制雇员(文员兼联络官),因为是华裔,父母都是移民过来的华夏人,所以郑爽在总领馆就与普通的外籍雇员有所不同,大多数时候,总领馆的人员还是拿她当自己人看待的。
这一次受命来接沈临并为其充当联系人,郑爽事先在网络上检索了“沈临”和“龙腾集团”,对于沈临和龙腾集团的经济实力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郑爽在返回总领馆的路上,接到了父亲郑宁国的电话。
郑宁国是国内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来m国留学深造,在当时的留学生留m浪潮中留下工作,几年后办理了绿卡,入籍成为真正的m国公民。
起先,郑宁国是在该国的一家研究所工作,因为他学的是高能物理专业。但到了后来,郑宁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就做起了进出口贸易,经常往返于华夏国和m国之间做生意。
十几年的积累下来,他也算是成功的商人了,还是f城华商会的会长,在这里也是一方风云人物。
要是在国内,郑爽就是地道的富二代。但在这个国家,她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才能找到工作,靠自己的工资薪酬来支付个人生存的一系列账单,就连房子都是租的。
而她的父母,则住在距离沈临这所寓所不远处的一个富人小区内,偌大的一片别墅洋房,家里有四五个佣人和工人。
“爽,我听说总领馆安排你接待国内来的一个大人物?”郑宁国笑着问女儿。
郑爽将车停在路边,安心接着电话:“爸,他叫沈临,是华夏医科大学来圣约翰大学的中医访问学者,他同时还是国内龙腾集团的董事长,我从网上检索了一下,看来还是规模挺大的一个企业,难关总领馆这边这么重视他,还专门安排我作为他的联系人呢。”
郑宁国闻言非常震惊:“爽,你确定是龙腾集团?我知道这家企业,这家企业可不简单,国内解放前就存在的企业,传承了这么多年,实力之强,已经不是我们能想象的了。”
“我在国内上大学的时候,就知道这家企业。”
郑爽似乎也没料到龙腾集团的“历史”竟然这么久,有些讶然道:“是吗?爸,这倒是让我很意外呢。不过,这人很年轻,也很有风度,一看就是那种大家族出来的子弟,怎么,爸,你对他感兴趣?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
郑宁国哈哈大笑:“爽啊,有机会的话,你请沈先生来家里做客吧,无论怎么说,他从国内来,在这个地方,我们可是老乡,请他过来吃个饭尽尽地主之谊,也很正常嘛。”
在商言商,作为商人的郑宁国听闻到沈临和龙腾集团的名字,就像是嗅到了商机。
同为华人,在异国他乡,见面自然会亲切。郑宁国要请沈临吃饭,抛开生意上的考虑,也属于人情之常。
沈临却没想到,总领馆派来的这个看上起不起眼的短发高挑女孩,她的父亲竟然是f城的华商会长,功成名就的著名华商,家财万贯。
开着一辆普通的二手福特车,穿着看起来非常廉价的牛仔裤,提着并非是名牌的包包,郑爽这个女孩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若是在国内,以郑家的财势,郑爽绝对是“鹤立鸡群”,哪怕是不说话,单看行头和外在,都能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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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布莱尼特的神秘行为,休斯顿感觉非常诧异,只是布莱尼特没有解释什么,作为朋友,她也只好全程陪同。
两个小时以后。布莱尼特拿到了检查结果,与专科医生在诊疗室了谈了半个多小时。
结果证明,沈临的话没有错。她果然是慢性中毒,身体各项指标严重超标,表明她的确中毒,只是因为下毒的剂量非常轻微,天长日久下来,还没有完全构成致命的威胁。
至于她中的是哪一种未知的毒素,医院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确定。
在诊疗室里,布莱尼特当着医生的面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其实对于沈临的话,她已经信了八成,但心里还是残存着一线希望,希望沈临的话是一种误判。可结果证明,沈临并没有错。
有人长期向她投毒,而且这个人必然是身边的人——比如说她的家人和家里的下人,而这么久了,她一直得到错误的医院诊断检查结果,又同时说明下毒的人跟她的私人医生串通进行造假……
能有能力有条件做到这一切的人……在布莱尼特看来,其实是屈指可数了。
一时间,布莱尼特心灰意冷,绝望地情绪弥漫着她的全身,以至于女医生再三询问,她的面部表情都一片木然,没有任何的反应。
至于坐在治疗室门外等候的休斯顿,则莫名所以一头雾水。她搞不懂布莱尼特突然跑到这一家偏远小医院里做什么检查——难道是信不过沈临,跑来医院检验一下沈临的治疗效果?
直到布莱尼特面色平静地走出治疗室,休斯顿这才狐疑地迎了上去,追问道:“布莱特妮,难道沈的治疗没有效果?可你昨晚说过的,沈的针灸术非常神奇,你的痛经症状已经大大缓解了,你还说要去f城继续找沈临治疗的嘛?”
布莱特妮摇摇头:“不,休斯顿,沈的治疗非常有效,我只不过是来医院验证一下疗效而已,你不用多想。走吧,我的朋友,我们继续去做美容!”
布莱特妮跟往常一样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来,休斯顿也没有多想,就不再追问下去。只是两女走出医院开车驶出地下停车场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悄然追了上去。
出乎女护士布莱尼切特和安迪的意料,海伦在航班上非常安静。飞行过程中,她一直闭着眼睛沉睡着,直至航班抵达沈临闻名已久的m国第四大城市f城。
出了机场,华夏国驻f城总领馆的两名女工作人员高举着“接沈临教授”的招牌等候在出机口,而布朗企业驻这边的分公司负责人格兰德和他的两名下属也紧张地等候在一侧,准备接海伦。
华夏总领馆为沈临安排的在f城的住处是南区的一个名叫郁金香花园的居民聚居点里,是一栋单体二层住宅,独门独院,紧邻马路,典型的m国建筑风格。而布朗家族为海伦安排的住处,也在同一片区域,相隔并不远,大概只有一百多米的距离,这是为了方便沈临为海伦针灸治疗的缘故。
海伦的住处依旧是一套豪宅。豪宅里有保镖、有司机、有清洁工、保姆和园丁,所有的设施家具一应俱全,极尽奢华,与布朗家族的经济实力和家族风格一脉相承。实际上,这本来就是海伦在f城的住处,她每年有一两个月都在此居住。
而沈临的住处相对来说,就显得寒酸多了,算是当地居民的标配。
因为先送海伦去了她的住处,参观了海伦的豪宅之后,回头来再面对这么一栋普通的旧房子,总领馆的女工作人员郑爽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沈教授,因为总领馆的经费有限,只能帮您租这样一套房子了,而且……”
“这就很好了,我很满意,谢谢总领馆的同志们,帮我问候大家。”沈临轻轻一笑,打断了郑爽的话,他明白,人家是暗示他,这栋房子里没有各种类型的佣人,他不可能享受到海伦一样的待遇。
沈临当然不会计较什么,这房子在他看来已经很不错了。等杨雪妮的人过来,少不了还要再购买住处和办事处的办公地点,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因为工作关系,安迪也要跟沈临一起住在这栋房子里。上下两层一共七八个房间,沈临和安迪转了一圈,各自找了一间房安顿下来。沈临住一楼,安迪住二楼。在未来的几个月时间里,两人就要这样搭伙过日子了。
郑爽见两人安顿下来,就笑笑道:“沈教授,您先休息,明天,我会过来开车接您去圣约翰大学,我已经跟学校的联络官联系好了。”
“好的,麻烦你了。”沈临笑着向郑爽点点头。
郑爽深深凝望了沈临一眼,这才离开。
不过,沈临的风度翩翩和温文尔雅,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她已经知道沈临可不仅仅是国内派过来的中医访问学者,同时还是国内最大民营企业龙腾集团的大老板,某富豪榜排名第一的无上存在。
哪怕是在整个华人经济圈里,沈临名下所拥有的财富规模,也绝对位居前三甲啊。
与华城大使馆的黄丽玲不同,郑爽是土生土长的m国华裔,在f城出生、长大,接受的是m国教育和文化,平时讲的也是英文,只有在家里面对父母亲属,才讲中文。
大学毕业后,郑爽在父母的推动下,应聘到了总领馆工作,岗位是聘任制雇员(文员兼联络官),因为是华裔,父母都是移民过来的华夏人,所以郑爽在总领馆就与普通的外籍雇员有所不同,大多数时候,总领馆的人员还是拿她当自己人看待的。
这一次受命来接沈临并为其充当联系人,郑爽事先在网络上检索了“沈临”和“龙腾集团”,对于沈临和龙腾集团的经济实力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郑爽在返回总领馆的路上,接到了父亲郑宁国的电话。
郑宁国是国内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来m国留学深造,在当时的留学生留m浪潮中留下工作,几年后办理了绿卡,入籍成为真正的m国公民。
起先,郑宁国是在该国的一家研究所工作,因为他学的是高能物理专业。但到了后来,郑宁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就做起了进出口贸易,经常往返于华夏国和m国之间做生意。
十几年的积累下来,他也算是成功的商人了,还是f城华商会的会长,在这里也是一方风云人物。
要是在国内,郑爽就是地道的富二代。但在这个国家,她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才能找到工作,靠自己的工资薪酬来支付个人生存的一系列账单,就连房子都是租的。
而她的父母,则住在距离沈临这所寓所不远处的一个富人小区内,偌大的一片别墅洋房,家里有四五个佣人和工人。
“爽,我听说总领馆安排你接待国内来的一个大人物?”郑宁国笑着问女儿。
郑爽将车停在路边,安心接着电话:“爸,他叫沈临,是华夏医科大学来圣约翰大学的中医访问学者,他同时还是国内龙腾集团的董事长,我从网上检索了一下,看来还是规模挺大的一个企业,难关总领馆这边这么重视他,还专门安排我作为他的联系人呢。”
郑宁国闻言非常震惊:“爽,你确定是龙腾集团?我知道这家企业,这家企业可不简单,国内解放前就存在的企业,传承了这么多年,实力之强,已经不是我们能想象的了。”
“我在国内上大学的时候,就知道这家企业。”
郑爽似乎也没料到龙腾集团的“历史”竟然这么久,有些讶然道:“是吗?爸,这倒是让我很意外呢。不过,这人很年轻,也很有风度,一看就是那种大家族出来的子弟,怎么,爸,你对他感兴趣?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
郑宁国哈哈大笑:“爽啊,有机会的话,你请沈先生来家里做客吧,无论怎么说,他从国内来,在这个地方,我们可是老乡,请他过来吃个饭尽尽地主之谊,也很正常嘛。”
在商言商,作为商人的郑宁国听闻到沈临和龙腾集团的名字,就像是嗅到了商机。
同为华人,在异国他乡,见面自然会亲切。郑宁国要请沈临吃饭,抛开生意上的考虑,也属于人情之常。
沈临却没想到,总领馆派来的这个看上起不起眼的短发高挑女孩,她的父亲竟然是f城的华商会长,功成名就的著名华商,家财万贯。
开着一辆普通的二手福特车,穿着看起来非常廉价的牛仔裤,提着并非是名牌的包包,郑爽这个女孩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若是在国内,以郑家的财势,郑爽绝对是“鹤立鸡群”,哪怕是不说话,单看行头和外在,都能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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