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警局凶案组。
杰克警督召集自己的手下哈里夫等人,正在召开案情分析会。昨晚发生凶案,而很多警探几乎是一夜没有合眼,连轴转,对发现的手头上的线索开始追查。
贝丝和艾玛穿着白大褂急匆匆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手里捏着一份尸检报告。
她的双眼红肿,但却精神高涨,这位典型的工作狂连夜尸检,一夜不睡,累归累,却依旧保持着高亢的工作状态。
但艾玛就明显疲倦多了。她一边跟随在贝丝身后,一边张嘴打着哈欠,眉眼间掠过一丝恼火和悻悻。
“贝丝博士,尸检报告出来了?”杰克轻轻追问道。
贝丝点点头,扬了扬手里的报告书:“这只是初检报告,按照程序和规定,我会在24小时之后对死者尸体进行复检。”
“请贝丝博士介绍一下情况。”杰克耸耸肩。
贝丝嗯了一声,也不客气,径自大声道:“死者死于枪击致命,毫无疑问。凶手连开两枪,第一枪击中死者胸部但不致命,第二枪贯穿心房才是致命创。”
“此外,死者上腹部和胸部处皮肤有刮痕,左侧肋骨有轻微骨折,左下肺挫伤……经全身检测,其他部位没有骨折和创痕。这说明,死者在中枪之前,曾经遭遇过凶手的殴打,结合现场的情况,似可判断,死者与凶手相识,两人在死者下榻的房间内相会,不知因为何种原因发生争执,旋即引起殴打和枪击。”
“还值得关注的是,经组织病理学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死者肾上腺激素指数偏高,生前有某种药物慢性中毒的症状。至于是什么类型的药物中毒,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测。不过,在我看来,这与本案的案情没有直接的关联。”
贝丝将尸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大概说了一遍,然后就静静地坐在那里,准备聆听其他警员的案情梳理汇报。发生凶案,贝丝不仅是法医官,还是案子的直接侦破参与者,警局的人早已习惯了这种存在。
杰克扭头望向了哈里夫:“哈里夫,死者的身份调查核实的怎么样了?”
哈里夫扬了扬手里的材料:“已经核实清楚。死者名叫布莱尼特,来自华城,41岁,没有正式职业,但她却是华城地方检察官约翰的妻子。”
“华城检察官的夫人?”在场很多警员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检察官可是在该国非常有地位和身份的人群,华城的检察官——其地位更是可想而知。
杰克的神色凝重起来,他沉声道:“对于死者手机和一些相关证据的核实情况呢?”
“死者从华城乘坐火车来本城,下午三点以后入住郁金香大酒店。酒店的大堂人员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死者手机经技术鉴定室检查,并无异样,死者生前联系过的几个号码都被一一查实了,这是通话名单。”哈里夫正要将手里的名单递给杰克,杰克却皱眉道:“你宣读一下。”
“死者生前,联系过她的父母,还有别的一些人。值得注意的有这么两个人:一个是休斯顿。布朗,这是华城布郎家族的人,据查也是布莱尼特的密友。还有一个女子名叫安迪——请注意,安迪的手机号,死者在死前一天连续拨打过三次,其中最后一次在下午3点多。根据时间来推断,死者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抵达本城了。”
“还有,手机在作为证据被送交技术鉴定办公室的时候,这名叫安迪的女子的手机号码还拨打进来,被我们的技术人员追踪到一个地址。”哈里夫神色古怪地下意识扫了贝丝一眼,又道:“今天早上我查实了一下,安迪竟然是沈临的翻译,华城人,大学教师,现在也在本城。”
哈里夫这段话一出口,很多警探都变得有些面色精彩起来。
沈临被错当成雨夜凶杀案的嫌疑人,刚刚摆脱嫌疑,又被牵扯进一桩命案来,简直让人无语了:再次涉案?我的天!
杰克等人沉默了下去。
克林斯曼打破了僵局:“死者身上有一张出租车司机桑切斯的名片,我已经派人去传讯他——根据酒店服务生的证词,死者是乘坐桑切斯的出租车抵达酒店,然后又与桑切斯在酒店大堂的咖啡吧里与他共进咖啡,此人也有很强的嫌疑。”
杰克颔首:“没错,桑切斯可以列为本案的第一嫌疑人。克林斯曼,由你负责追踪桑切斯这条线,哈里夫,你继续追查死者身份这条线。至于沈临身边的安迪……”
杰克迟疑了一下:“我先给莫纳德副总警监报告一下,然后你们再追查下去。”
贝丝猛然抬头冷笑着:“杰克警督,既然安迪涉案,就必须立即展开追查,基本的办案线索,还需要向上打报告?”
杰克尴尬的搓了搓手道:“贝丝博士,沈临的身份特殊,又有上一次的教训在前,我们必须要慎重。”
贝丝不以为然地起身道:“杰克,你打电话报告吧,我带哈里夫等人去一趟沈临的寓所,跟那个翻译安迪谈谈。如果有必要,就把她带回来。”
“还有,我怀疑死者此次来本城,是冲沈临来的。网上的消息说,沈临在华城用针灸治疗过布郎家族的海伦参议院,珍妮,还有就是这位布莱特妮夫人。所以说,沈临和安迪,是本案目前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杰克,我必须要警告你的是,你提前通报案情,如果泄露消息,造成破案不利,由你承担全部责任!”
贝丝其实本来想说沈临和安迪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但考虑到上次出错,她出口说话也慎重多了。
贝丝挥挥手,带着哈里夫就走。
杰克无奈的耸耸肩,他知道贝丝的脾气,就是他阻拦也拦不住,不如不阻拦。但他必须要马上向莫纳德去报告,赶在贝丝抵达沈临寓所之前。
杰克马上上楼,赶去副总警监也是f城警署副局长莫纳德的办公室。
莫纳德听完案情介绍和沈临身边的人涉案的汇报,脸色一变:“杰克,此事务必要慎重。第一,不能向媒体走漏消息,不要引起媒体的炒作跟踪,否则我们警署办案会很被动;第二,我马上向华夏总领馆的人通报。”
杰克皱眉道:“安迪这条线索,暂时还要不要继续追查下去?”
莫纳德挥挥手:“当然要追查,不过要注意方式方法,杰克,告诉你们的人,务必要依法,不要违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不要传讯安迪。”
“莫纳德副总警监,贝丝博士已经带人赶过去了。”杰克苦笑道。
莫纳德恼火地跺了跺脚:“怎么让贝丝带人去?杰克,你也马上赶过去,千万不要跟对方发生冲突,这会给警署带来麻烦!”
杰克领命而去。
莫纳德有些烦躁地拨通了华夏总领馆的电话,正要找副总领事朱杰通报,但他突然想起,如果沈临的人真的涉案,在案件处在线索追踪的阶段,向对方通报,难免会造成破案的巨大障碍。
莫纳德又扣掉了电话。
莫纳德追了出去,他在电梯口追上了杰克,将自己的担心告诉杰克,然后又再三叮嘱杰克一定要依法违规,不要再留下把柄,以免给警署带来不利影响。
杰克追贝丝和哈里夫一行赶去沈临寓所的时候,出租车司机桑切斯被警探克林斯曼带到了警局。
这显然是桑切斯生平第一次进警察局,面对执法人员,他的神态比较紧张。
克林斯曼神色不变,挥挥手,命人将桑切斯带进了一号审讯室。但克林斯曼没有立即进入进行讯问,而是静静地等候在外面的监控室里,盯着监控屏幕查看着桑切斯的动静和表现。
其实这就是警察问案的一种惯例和常用的基本手段,算是一种心理战术。
一般而言,无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要进了警局审讯室,先让其独处一段时间,这种司法环境独有的威慑力会一点点侵蚀和攻破人的思想防线,有助于警方的询问。
很明显,对于桑切斯这种克林斯曼眼里的“菜鸟”而言,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手段。
克林斯曼看着屏幕上的桑切斯额头冒出冷汗,坐在那里面对审讯室的白色墙壁眼神发呆,双手紧攥,坐立不安的样子,笑了起来冲技术警员迪亚哥道:“哥们,这家伙很紧张,我看,再等一会,他什么的都会招了!”
迪亚哥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克林斯曼,这位老兄未必就是凶手,你看他胆小如鼠的样子,怎么可能是杀人犯?”
迪亚哥虽然是警署的技术人员,文职,很少出现场,但他常年做监控,见多了形形色色的前来警局接受讯问的社会各色人等,见多识广,自然就有基本的判断。
但作为办案警探,克林斯曼的观点却截然不同。因为在克林斯曼看来,很多凶手是很善于伪装和隐藏的,比如他去年办理过的一个案子,一个变态的杀手伪装成谦谦君子,极善于表演,他跟克林斯曼僵持了十多个小时,如果不是警局掌握着有力的铁证,克林斯曼本人自己都险些要放弃了。
最终,克林斯曼还是突破了杀手的心理防线,在地方检察官的配合下,凶手接受了调解协议,主动认罪伏法。
...
杰克警督召集自己的手下哈里夫等人,正在召开案情分析会。昨晚发生凶案,而很多警探几乎是一夜没有合眼,连轴转,对发现的手头上的线索开始追查。
贝丝和艾玛穿着白大褂急匆匆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手里捏着一份尸检报告。
她的双眼红肿,但却精神高涨,这位典型的工作狂连夜尸检,一夜不睡,累归累,却依旧保持着高亢的工作状态。
但艾玛就明显疲倦多了。她一边跟随在贝丝身后,一边张嘴打着哈欠,眉眼间掠过一丝恼火和悻悻。
“贝丝博士,尸检报告出来了?”杰克轻轻追问道。
贝丝点点头,扬了扬手里的报告书:“这只是初检报告,按照程序和规定,我会在24小时之后对死者尸体进行复检。”
“请贝丝博士介绍一下情况。”杰克耸耸肩。
贝丝嗯了一声,也不客气,径自大声道:“死者死于枪击致命,毫无疑问。凶手连开两枪,第一枪击中死者胸部但不致命,第二枪贯穿心房才是致命创。”
“此外,死者上腹部和胸部处皮肤有刮痕,左侧肋骨有轻微骨折,左下肺挫伤……经全身检测,其他部位没有骨折和创痕。这说明,死者在中枪之前,曾经遭遇过凶手的殴打,结合现场的情况,似可判断,死者与凶手相识,两人在死者下榻的房间内相会,不知因为何种原因发生争执,旋即引起殴打和枪击。”
“还值得关注的是,经组织病理学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死者肾上腺激素指数偏高,生前有某种药物慢性中毒的症状。至于是什么类型的药物中毒,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测。不过,在我看来,这与本案的案情没有直接的关联。”
贝丝将尸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大概说了一遍,然后就静静地坐在那里,准备聆听其他警员的案情梳理汇报。发生凶案,贝丝不仅是法医官,还是案子的直接侦破参与者,警局的人早已习惯了这种存在。
杰克扭头望向了哈里夫:“哈里夫,死者的身份调查核实的怎么样了?”
哈里夫扬了扬手里的材料:“已经核实清楚。死者名叫布莱尼特,来自华城,41岁,没有正式职业,但她却是华城地方检察官约翰的妻子。”
“华城检察官的夫人?”在场很多警员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检察官可是在该国非常有地位和身份的人群,华城的检察官——其地位更是可想而知。
杰克的神色凝重起来,他沉声道:“对于死者手机和一些相关证据的核实情况呢?”
“死者从华城乘坐火车来本城,下午三点以后入住郁金香大酒店。酒店的大堂人员已经证实了这一点。死者手机经技术鉴定室检查,并无异样,死者生前联系过的几个号码都被一一查实了,这是通话名单。”哈里夫正要将手里的名单递给杰克,杰克却皱眉道:“你宣读一下。”
“死者生前,联系过她的父母,还有别的一些人。值得注意的有这么两个人:一个是休斯顿。布朗,这是华城布郎家族的人,据查也是布莱尼特的密友。还有一个女子名叫安迪——请注意,安迪的手机号,死者在死前一天连续拨打过三次,其中最后一次在下午3点多。根据时间来推断,死者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抵达本城了。”
“还有,手机在作为证据被送交技术鉴定办公室的时候,这名叫安迪的女子的手机号码还拨打进来,被我们的技术人员追踪到一个地址。”哈里夫神色古怪地下意识扫了贝丝一眼,又道:“今天早上我查实了一下,安迪竟然是沈临的翻译,华城人,大学教师,现在也在本城。”
哈里夫这段话一出口,很多警探都变得有些面色精彩起来。
沈临被错当成雨夜凶杀案的嫌疑人,刚刚摆脱嫌疑,又被牵扯进一桩命案来,简直让人无语了:再次涉案?我的天!
杰克等人沉默了下去。
克林斯曼打破了僵局:“死者身上有一张出租车司机桑切斯的名片,我已经派人去传讯他——根据酒店服务生的证词,死者是乘坐桑切斯的出租车抵达酒店,然后又与桑切斯在酒店大堂的咖啡吧里与他共进咖啡,此人也有很强的嫌疑。”
杰克颔首:“没错,桑切斯可以列为本案的第一嫌疑人。克林斯曼,由你负责追踪桑切斯这条线,哈里夫,你继续追查死者身份这条线。至于沈临身边的安迪……”
杰克迟疑了一下:“我先给莫纳德副总警监报告一下,然后你们再追查下去。”
贝丝猛然抬头冷笑着:“杰克警督,既然安迪涉案,就必须立即展开追查,基本的办案线索,还需要向上打报告?”
杰克尴尬的搓了搓手道:“贝丝博士,沈临的身份特殊,又有上一次的教训在前,我们必须要慎重。”
贝丝不以为然地起身道:“杰克,你打电话报告吧,我带哈里夫等人去一趟沈临的寓所,跟那个翻译安迪谈谈。如果有必要,就把她带回来。”
“还有,我怀疑死者此次来本城,是冲沈临来的。网上的消息说,沈临在华城用针灸治疗过布郎家族的海伦参议院,珍妮,还有就是这位布莱特妮夫人。所以说,沈临和安迪,是本案目前与死者关系密切的……人!杰克,我必须要警告你的是,你提前通报案情,如果泄露消息,造成破案不利,由你承担全部责任!”
贝丝其实本来想说沈临和安迪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但考虑到上次出错,她出口说话也慎重多了。
贝丝挥挥手,带着哈里夫就走。
杰克无奈的耸耸肩,他知道贝丝的脾气,就是他阻拦也拦不住,不如不阻拦。但他必须要马上向莫纳德去报告,赶在贝丝抵达沈临寓所之前。
杰克马上上楼,赶去副总警监也是f城警署副局长莫纳德的办公室。
莫纳德听完案情介绍和沈临身边的人涉案的汇报,脸色一变:“杰克,此事务必要慎重。第一,不能向媒体走漏消息,不要引起媒体的炒作跟踪,否则我们警署办案会很被动;第二,我马上向华夏总领馆的人通报。”
杰克皱眉道:“安迪这条线索,暂时还要不要继续追查下去?”
莫纳德挥挥手:“当然要追查,不过要注意方式方法,杰克,告诉你们的人,务必要依法,不要违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不要传讯安迪。”
“莫纳德副总警监,贝丝博士已经带人赶过去了。”杰克苦笑道。
莫纳德恼火地跺了跺脚:“怎么让贝丝带人去?杰克,你也马上赶过去,千万不要跟对方发生冲突,这会给警署带来麻烦!”
杰克领命而去。
莫纳德有些烦躁地拨通了华夏总领馆的电话,正要找副总领事朱杰通报,但他突然想起,如果沈临的人真的涉案,在案件处在线索追踪的阶段,向对方通报,难免会造成破案的巨大障碍。
莫纳德又扣掉了电话。
莫纳德追了出去,他在电梯口追上了杰克,将自己的担心告诉杰克,然后又再三叮嘱杰克一定要依法违规,不要再留下把柄,以免给警署带来不利影响。
杰克追贝丝和哈里夫一行赶去沈临寓所的时候,出租车司机桑切斯被警探克林斯曼带到了警局。
这显然是桑切斯生平第一次进警察局,面对执法人员,他的神态比较紧张。
克林斯曼神色不变,挥挥手,命人将桑切斯带进了一号审讯室。但克林斯曼没有立即进入进行讯问,而是静静地等候在外面的监控室里,盯着监控屏幕查看着桑切斯的动静和表现。
其实这就是警察问案的一种惯例和常用的基本手段,算是一种心理战术。
一般而言,无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要进了警局审讯室,先让其独处一段时间,这种司法环境独有的威慑力会一点点侵蚀和攻破人的思想防线,有助于警方的询问。
很明显,对于桑切斯这种克林斯曼眼里的“菜鸟”而言,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手段。
克林斯曼看着屏幕上的桑切斯额头冒出冷汗,坐在那里面对审讯室的白色墙壁眼神发呆,双手紧攥,坐立不安的样子,笑了起来冲技术警员迪亚哥道:“哥们,这家伙很紧张,我看,再等一会,他什么的都会招了!”
迪亚哥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克林斯曼,这位老兄未必就是凶手,你看他胆小如鼠的样子,怎么可能是杀人犯?”
迪亚哥虽然是警署的技术人员,文职,很少出现场,但他常年做监控,见多了形形色色的前来警局接受讯问的社会各色人等,见多识广,自然就有基本的判断。
但作为办案警探,克林斯曼的观点却截然不同。因为在克林斯曼看来,很多凶手是很善于伪装和隐藏的,比如他去年办理过的一个案子,一个变态的杀手伪装成谦谦君子,极善于表演,他跟克林斯曼僵持了十多个小时,如果不是警局掌握着有力的铁证,克林斯曼本人自己都险些要放弃了。
最终,克林斯曼还是突破了杀手的心理防线,在地方检察官的配合下,凶手接受了调解协议,主动认罪伏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