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个红玉手镯,对于李明悦来说并不是多么美好的记忆。

  有些事儿她埋在心里,永远不会对别人说,即使那个枕边人的萧正峰,她也不会说。

  第一次看到那个红玉手镯的时候,是在萧府长房的一个媳妇手上,那是老祖宗赏给她的。别的媳妇眼馋,私底下对她说,那个手镯是老祖宗的陪嫁,只有那一个的,东西本身有多贵重不提,谁得了那个手镯,谁就是老祖宗心里最得意的媳妇,那是最受宠的。

  李明悦当时说不出心里的滋味,她没嫁人前是个不起眼的庶女,如果不是自己肯学上进,也还算聪明,勉强考进了女学,那就是一辈子都不会被父亲看在眼里的女儿。

  后来她嫁给了萧正峰这个武将,只当着从此后能够忘记以前的阴影,然而嫁人了,当了媳妇,原来这么多媳妇中也是要分出个一二三等的。

  有那么一个红玉手镯,给别的媳妇,不会给她。尽管她嫁给的是老祖宗最心爱的孙子。

  她和萧正峰提起这事儿来,其实是盼着这男人安慰自己几句的,谁知道这人到底是个粗鲁的武将,只是瞥了她一眼,冷道:“不过是个戴的玩意儿,值得你花这心思?”

  他的意思她明白,嫌她心胸太狭小,眼里就只能瞅见一个镯子。

  从那一刻起,李明悦知道,这个世间本来就没什么公道,公道是要自己争取的。

  她赌了一口气,跟着萧正峰来到了边陲之地,每每盼着萧正峰能够立下大功,从此后飞黄腾达,为此她愿意忍受边陲苦寒和荒凉。

  可是她没想到,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原来一个男人要想用手中的刀剑立下不世的战功,竟然要付出那么多。

  而她,也陪着这个男人付出了永远不能释怀的代价。

  后来她带着苦痛和麻木跟随萧正峰回到了燕京城,纵然此时诰命加身,纵然此时锦绣荣华,可是在萧家,她依然只是一个没能生出子嗣的媳妇。萧家老人还算厚道,没说非得要让萧正峰纳妾或者休妻,只说必须从萧家宗族中挑一个承继萧正峰的香火。于是萧家的媳妇上门了,雪白的腕子,上面明晃晃的红玉手镯,笑着在那里给她介绍萧家族中的小娃儿,让她挑一个。

  那个时候她好恨好恨,恨那媳妇看着自己的目光,恨她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认为自己是不能下蛋的鸡,恨这子嗣一事,终究可以将一个女人埋没。

  仿佛你不能生下子嗣,你就一无是处。

  男人再受了万般苦楚,但凡功成名就,曾经的一切自然可以轻易抹杀和忘记,可是女人,你便是陪着那个男人遭受一切磨难,你无法生下子嗣,依旧不过是别人口中的一个笑话。

  于是那个光彩四溢的红玉手镯,终究成为李明悦心中的一道遗憾,如同她永远无法再拥有自己的孩子一般,成为铭刻在她心中的痛。

  此时正是深秋,锦江城的秋风和别处不同,肆虐得厉害,卷着风沙就那么袭击而来。

  从二门缓缓走进西院的花厅,这条路,其实李明悦再熟悉不过。

  齐王在萧正峰的陪同下走在前面,风沙袭击来时,大家都是适应了的,不免笑着说今年秋天来得更早呢,怕是天很快就要凉了。

  萧正峰身边的阿烟显见得受不住这风,于是便见那男人抬起手,披风微动,细心地帮她遮了遮。

  李明悦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恰好有风沙吹进了她的眼,迷了眼的她忽而间就泪流满面。

  身旁的丫鬟看到了,小声地提醒:“夫人?”

  她努力擦了擦,低下头,把眼泪逼回去。

  一时众人快走几步,进了花厅,花厅是里外两道门,每道门上一个厚重的毛毡帘子,乍一进去,顿时觉得屋子里香暖舒适,外面的风沙声音一下子消减下来了。

  这个花厅看着眼熟又陌生,眼熟是因为上辈子的李明悦其实也曾用了数年这个花厅,陌生是因为,如今这个花厅里的布置清雅怡人,窗口处摆放着一个紫漆的描金山水纹海棠式香几,上面一个宝石蓝鎏金如意双耳瓶,瓶里斜斜插着一枝秋菊,散发着淡雅的香味儿。

  墙上挂着紫檀大画框,上面豪迈苍劲的几个大字,显见的是萧正峰亲笔书写的。

  这个花厅实在是糅合了女子的淡雅细致和男人的粗犷豪迈,正如同这花厅现如今的主人一般。

  就在李明悦怔愣间,那边阿烟已经迎着她坐下,坐在铺有织锦坐垫的鼓凳上,那鼓凳一坐上去就知道是好材质,织锦暖烘烘的,柔软舒服。

  李明悦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她目光再次落在阿烟的手腕上,却见优美纤细的手腕上那红玉镯子,在边塞秋日里那熏黄的阳光下,灿灿生辉,灼烫人眼。

  阿烟已经意识到了她的不对,不免柔声问道:

  “明悦,可是有何不适?”

  李明悦深吸了口气,摇了摇头,这才慢慢地恢复过来,尽量笑着道:

  “没什么,想来是这一路上劳累罢了,歇一歇就好了。”

  一旁的男人们此时已经坐下,在萧正峰的陪同下坐在交椅上的齐王远远地听到了这个,面上有些不悦,瞥了眼李明悦。

  李明悦一个激灵,忙低下头再次对阿烟一笑。

  阿烟看出有齐王在,李明悦是不自在的,她感念这个女人当时对自己的提醒,便拉起李明悦,示意道:

  “他们男人家在这里说话儿,咱们回偏厅去?”

  李明悦看了看齐王那边,齐王看起来仿若没听到一般,李明悦这才点点头。

  于是两个女人家在阔别了两年后,回到了偏厅中,说起了悄悄话儿。

  李明悦一进偏厅,便觉得这里越发温暖,看向一旁的小红泥炉,这才知道原来这里烧着个炉子,里面放得竟然是银炭,无烟银炭,便是在燕京城,那都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上一世的李明悦,一直到萧正峰封侯拜将,家里才开始用起这些东西来。

  不过此时,她在连番遭受意外后,已经有些麻木了,坐在那里,审视着这个经历了两年的边陲风霜后依然娇美鲜嫩的顾烟,她问起了另外一件事:

  “我听齐王讲,你最近身子有些不适?”

  阿烟点头,依旧笑得温婉柔和:

  “是,不过是这两个月的事儿罢了,没什么胃口,总觉得懒懒的。”

  李明悦皱眉,打量着阿烟,压低了声音道:

  “可与子女上有妨碍?”

  阿烟听到这话,微怔,然后恍然,顿时明白过来李明悦自从见到自己后的种种异样。作为一个重生者,她其实是矛盾的吧,好心提醒自己前路的种种艰难,内心里其实是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的,站在高处,怀着悲天悯人的心,想着自己会按照她上一世的遭遇那般,落得一个绝经绝嗣,容貌枯萎?

  想到了这一层后,阿烟心里开始对她有了些许防备,当下便不曾说起自己怀孕的事儿,只是笑着道:

  “如今成亲两年,膝下无子,自然是盼着呢。”

  这话说得含糊,可是听在李明悦的耳中,却是以为她就是不能生育了,当下这李明悦竟仿佛放心了一般长出了一口气,安慰阿烟道:

  “这种事,作为女人家,想开些就是了。”

  阿烟听着这话,一边笑着,一边问起李明悦:

  “如今小公子可好,这一次留在燕京城中了?”

  阿烟这么一问,可算是问到了李明悦心坎上了,她见到阿烟后产生的种种不适顿时烟消云散,满心喜悦地说起自己的儿子,如今这小公子已经一岁多了,能走路了,小胖腿儿是如何如何的可爱,说起话来是如何如何的动听,说起来真是没玩没了。

  阿烟倒也不觉得烦,耐心地听着,越听越开始对肚子里的这个期盼起来。

  说了半响的话,阿烟有些困乏了,怀了身子的人容易累,便不着痕迹地打了一个哈欠,一旁的郝嬷嬷见了,便小心提醒道:

  “夫人若是累了,要不要歇歇?”

  这事儿看在李明悦眼里,越发印证了阿烟身子不好的这个事儿,一颗心落了定,轻轻叹息一声,途殊同归,其实最后还不都是一样。

  阿烟看看时辰:“也该是用膳的时候了,吩咐下去,传膳吧。”

  而就在这个时候,沈越也来到了,他因有公务在身,这才来晚了,作为齐王的准女婿的,当下是忙拜见了请罪,齐王如今对于这个女婿显然是极为不满的,只是淡淡地瞥了眼,不置可否。

  在这一番诡异的气氛中,大家到底是上了桌用膳。

  本朝的男女大妨本来就没那么严谨,便是在燕京城也是男女同桌主客一席的,如今到了这边塞荒凉的锦江城,自然是更管不得那么许多,当下大家一起上了桌。

  李明悦自从入了齐王府,还没正儿八经上桌吃饭过呢,如今看齐王并没有反对,也就挪蹭着坐在那里了,而且是坐在齐王身旁。

  坐在那里的李明悦,忽然就感觉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偷眼望了下一旁的齐王,想着自己为这个男人生下了唯一的儿子,如今又陪着这个男人来到荒凉的锦江城,得到了坐在他旁边用膳的资格。

  以后的路,终究是一眼可见的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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