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水英这孩子理解能力不错,记忆里也不差,就是不上心,侯春玲觉得她有点厌学情绪。这也很正常,不管换了哪个小孩,为了读书考试那点事三天两头被打骂的话,肯定都得厌学。
侯春玲让她以后周末有时间就来自己这里,一方面是给她补补课,能补进去多少算多少,另一方面也是想做做她母亲祝秀兰的工作。
侯春玲自己没能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她知道在很多大人眼里都不算事的事,在小孩的世界里就是天大的事。
祝秀兰三天两头打小孩,在隔壁邻居朱自友嘴里就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成天不是打麻将就是打小孩。”但是到了朱水英这里,对一个九岁的小姑娘来说,总是生活在严厉的斥责和打骂之中,她的整个生活都是灰暗的。
侯春玲挺喜欢朱水英,这孩子很安静又很听话,她还很喜欢侯阿白和侯小六,侯春玲相信所有喜欢小动物的孩子都拥有一颗柔软的心灵。
对于她的母亲祝秀兰,侯春玲就不太喜欢了,但这并不影响她和这个妇人来往,生活中,真正能交心的人又有几个呢,她也不可能因为不能真心喜欢那些人,就不跟人来往了。
再说,跟祝秀兰来往还是有些好处的。
接下来的几天,祝秀兰每天都带着儿子来侯春玲这里学习绣花,侯春玲知道她最近打麻将输了不少,短时间内是不敢再摸麻将了,她也很想挣钱,想尽可能把这个窟窿补上。
祝秀兰害怕过年的时候她男人回来,嫌她花钱多不会当家,要是被他发现祝秀兰打麻将输了那么多钱,肯定会很生气。
祝秀兰在西平镇上到处都有麻将友,她告诉侯春玲,自己前些天在外面打麻将的时候,听人说,侯春玲欠了她母亲一万五不还。
“有没有说是怎么欠下的?什么时候欠下的?”侯春玲停下手里的针线,转头笑望着她问道。
“那倒是没听说。”祝秀兰这时候正在穿针。
“不是用这种颜色的线。”侯春玲看到她手里那根线的颜色,出声提醒道。
“我看看,哎呀真的不一样,不过也差不多嘛,这也不行?”祝秀兰只好又重新找线。
侯春玲最近绣了不少帕子,多出一点彩线,就让她拿这个练习,祝秀兰这人的手是巧的,就是没什么耐心,有时候爱打马虎眼。
“绣得好不好另说,颜色要是不对,肯定不让通过。”侯春玲说道。
“哎,赚钱真是不容易。”祝秀兰找对了颜色,把针穿上,一针一线开始慢慢练习绣花。
“刚开始是不容易,等上手就好了,你看我现在一天绣两个也不费什么事。”侯春玲又给她打气。
“你现在是好了,一个月轻轻松松就能挣一千八。”祝秀兰说道。
“我这也才刚开始绣没多久,听说他们那边熟练一点的绣娘,一个月能挣五六千,不比都市白领挣得少呢。”侯春玲笑着说道。
“那一天还不得绣个六七条帕子啊?”祝秀兰这人麻将打多了,算数倒是不错。
“她们一般都不绣帕子,那边还有别的图样,复杂一点的工价高,我这是刚开始,就拿最简单的帕子练手,等功夫到家了,再拿那些复杂的。”
侯春玲给祝秀兰画了个大饼,务必要让她觉得绣花这行当不错,她在镇上认识的人多,要是能往自己这边再介绍几个心灵手巧坐得住的,侯春玲赚星际币的速度就能加快了。
等到楼下那些老人关了电视要回家的时候,祝秀兰就跟他们一起走了,她这人胆子小,从侯春玲他们家到外面的山下村,要走一段小路,中间的一片山坡上,还有几座坟墓,时间晚了她就不敢一个人走。
今天星期二,朱水英和她弟弟都在学校上课,朱水英念二年级,她弟弟念学前班。等再过一会儿,姐弟俩就都该放学回来了。
送走了祝秀兰,侯春玲回了一趟房间。昨天傍晚她接到快递公司打来的电话,让她自己到快递点去拿件,原来是她前阵子在网络上购买的那些毛线终于到了。
侯春玲今天早上到街上买菜的时候顺便就过去了一趟,把这些毛线拿回来以后,就开始用“魔力针织棒”织毛衣,一早就把一件毛衣的几个部位都织出来了。
侯春玲拿出钩针和剩下的一小团毛线,将这一件毛衣拼出来,然后便下楼做晚饭。
等锅里的热气煮出来的时候,侯春玲把这件拼好的毛衣放在竹筛上,稍微用热气蒸了蒸,原本还有点缩成一团的毛衣顿时就舒展开来,然后她又用电熨斗,隔着布料小心地将这件毛衣熨烫定型。
“好看吗?”侯春玲站在试衣镜前,回头问侯小六道。
“完全不比你那件八百六的差,主人。”侯小六简直是完美闺蜜,他知道侯春玲每一件衣服的品牌和价格,只除了那些在网络上查不到的地摊货。
“我也觉得不错。”侯春玲也很满意,这件白色毛衣简单大方,有点时尚又有点甜美,是很耐穿的款式,轻易不会过时:“腰部有点宽,有些人可能喜欢配皮带,小六,上网再搜一款皮带吧。”
“已经找好了,主人。完全和图片上的一模一样,就是价格有点虚高。”侯小六说道。他们的这件毛衣本来就是仿着网络上的一款毛衣织出来的,本来就有配好的皮带,侯小六只要照着找就行了,以他的搜索能力,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多少钱?”侯春玲问道。
“一百八十六。”侯小六回答说。
“这个毛衣不错,应该卖得出去,我们这次可以先买十条皮带。小六。”侯春玲咧嘴笑道:“进入还价模式。”
“是的,主人!”侯小六斗志昂扬。
换下这件毛衣,侯春玲带着侯阿白侯小六下楼吃饭,刚刚她把煮好的米饭一放就上楼摆弄毛衣去了,连饭都来不及吃。
晚饭很简单,白米饭,青菜豆腐汤,还有一碗盐蛋蒸肉末,把剁碎的肉末放在碗里,再敲两个咸鸭蛋下去,什么调料都不用放,煮饭的时候蒸一蒸,吃起来就很不错。
侯阿白吃完晚饭就开始打瞌睡了,侯春玲吃了饭洗了碗,还要摆弄那些烤红薯。
为了让自家的烤红薯尽可能地新鲜热乎,侯春玲现在每次煮饭的时候都要往灶膛里放红薯,然后再用新鲜的红薯把前面那些替换掉,替换下来的烤红薯就放在篾撘上放凉,然后剥皮切片。
最早开始晒的红薯片现在已经稍稍有点发干了,侯春玲尝过,觉得味道还不错,有一股子天然的甜香和焦香,用卖不完的烤红薯晒红薯干,好像真的可以行得通,于是乎她这两天烤起红薯来就越发放得开手脚了。
这两天他们家烤红薯的生意还可以,每天少的时候也有五六单,多的时候能有十多单,侯春玲白天坐在露台外面绣花,绣着绣着就要回一趟房间,祝秀兰也只当她是月事来了,并不在意。
短时间内应该没什么问题,时间长了,侯春玲担心有人会猜疑她房间里是不是有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东西,这时候她就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帮手了。
只可惜侯小六的猫型实体机做不了这些事,要是想给它换个人形实体机,少不得又要花去不少星际币,而且还很打眼,毕竟身边多一只小猫谁也不会在意,要是多出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大家就会有很多猜测。
晚上九点钟,侯春玲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淘了一些白米放到锅里,又加了一把绿豆,撒了一点盐,加进去几片凉水,在灶膛里放好红薯,点了柴火开始煮粥。
“我上山去弄点柴火,侯阿白你看着火啊。”侯春玲拿了扁担,又拿了一捆绳子,对侯阿白说道。
“呜。”冬天的早上太冷,窝在这里看火比出门舒服,侯阿白没有意见。
侯春玲出去后又小心地把门关好,最近气温降了,早上最冷的时候,呼吸的时候都能冒白烟。
旁边的矮墙内,早起的小公鸡小母鸡们已经从鸡窝里出来活动了,侯春玲探头看了看,打算等一会儿吃过早饭,翻墙进去把鸡窝给打扫一下,再把鸡窝外面的干草也换换。
当时她修这道矮墙的时候忘了留门,现在想进去就只好翻墙了,真是失策啊。
侯春玲活动了一下身体,小跑着往山坡上去,侯小六就踩着猫步跟在它身后,这个人工智能现在可还担负起保卫侯春玲人身安全的重责。
而原本应该看家护主的家犬侯小六,养了这么久竟然还是一只小奶狗,虽然侯小六说了,一般长得慢的家犬品种都比较好,智力比较高,寿命也相对较长,不过侯春玲还是不太看好。
从他们家午后上山,不太远,就有一片长着野草和树木的山坡。
这两天,侯春玲卖出去不少烤红薯,还交了一次手工活,赚了些星际币,她现在已经把神力牌扁担给买回来了,挑柴下山对她来说也不再是什么难题了。
购买这根扁担的时候,侯春玲还在那家店里看到一个叫做“砍柴助手”的东西,就只有成人大拇指那么大,若是挂在钥匙串上,看着就像是个装饰品,它的功能很强大,用起来很方便,另外,价格也比那根看起来很有料的扁担高出不少。
这个砍柴助手最好的地方在于,它能自动定位要砍伐的树木,不会造成误伤,就算拿着它对准自己的手臂划几下都不会有事。
侯春玲看得心痒难耐,但最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心去买,一方面它的价格不低,另一方面,把木材砍得太整齐了,也是一件容易招人怀疑的事。
没有了砍柴神器,侯春玲只好用柴刀一点一点收集干枯的树枝,花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累得满头大汗,勉强砍够了一担子,这还得益于最近这些年山上砍柴的人太少,山上的枯枝很多,收集起来不算困难。
侯春玲挑着一担柴火满头大汗回到家中的时候,侯外公正端着一个海碗坐在门前吃面条。
“一大早就上山砍柴啊。”侯外公停下筷子,笑着问侯春玲说。
“就当是早上做运动了。”侯春玲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其实肩上的担子一点都不重,这些汗都是刚刚砍柴的时候出的,加上回来的时候又是一路小跑。
“早晨还是要动一动的好。”侯外公笑道。
“春玲啊,要不要吃面条?锅里还有呢。”侯外婆这时候也端着饭碗出来了。
“不吃,我煮了绿豆粥,挺大一锅,一会儿你们看电视的时候要是觉得饿了,就自己打着吃。”侯春玲说着就挑着柴火进了屋,门口有点窄,不太好进。
“这外孙女,还能挑担呢。”侯外婆感慨道,她从前没少跟着侯外公干农活,但是真正说到挑担,她还是不太行。
侯外公咧嘴笑了笑,那双眼睛亮晶晶的,他刚刚看得可清楚了,那一担子柴火挺重,侯春玲肩上的那根扁担却连弯都没弯一下,步子也走得没有章法,不过这老头嘴巴最紧,有些话,就算是对着侯外婆,他也是不说的。
侯春玲挑着柴火进了自家厨房,打算把它们放在灶台后面的柴堆里,见侯阿白趴在自己平时烧火的板凳上,就喊它:“阿白,让让。”
“……”侯阿白从那张凳子上跳下去,走了几步,又跳上了饭桌旁边的一张凳子。
侯春玲也没在意,放好柴火,从锅里打了两碗熬煮得软糯可口的绿豆粥,一碗给自己,一碗给侯阿白。
“阿白,吃饭了。”见侯阿白依旧趴在那张凳子上不动弹,侯春玲就有点犯嘀咕了,这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平时吃饭可从来不用她催。
侯春玲往自己嘴里扒拉了两口热粥,又催了两次,见它依旧不动弹,便伸手把它给拎了过来,希望不要是生病才好,这家伙是外星物种,送它去看兽医不知道会不会有用。
“呜……”侯阿白被侯春玲拎起来,脑瓜子有气无力地垂着,侯春玲看到它额头前面被烧焦的那一撮白毛,就知道问题所在了。
“哎呀,真丑。”侯春玲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吼吼吼!!!汪汪!汪汪汪!”侯阿白的心情很不好。
“都烧焦了,要不然我帮你剪了吧,剔个平头怎么样?”侯春玲把它放到桌面上。
侯阿白走到自己平时吃饭的位置上,想了想,又绕着饭碗转了小半圈,只给侯春玲留下一个毛茸茸的白色背影。
侯春玲让她以后周末有时间就来自己这里,一方面是给她补补课,能补进去多少算多少,另一方面也是想做做她母亲祝秀兰的工作。
侯春玲自己没能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她知道在很多大人眼里都不算事的事,在小孩的世界里就是天大的事。
祝秀兰三天两头打小孩,在隔壁邻居朱自友嘴里就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成天不是打麻将就是打小孩。”但是到了朱水英这里,对一个九岁的小姑娘来说,总是生活在严厉的斥责和打骂之中,她的整个生活都是灰暗的。
侯春玲挺喜欢朱水英,这孩子很安静又很听话,她还很喜欢侯阿白和侯小六,侯春玲相信所有喜欢小动物的孩子都拥有一颗柔软的心灵。
对于她的母亲祝秀兰,侯春玲就不太喜欢了,但这并不影响她和这个妇人来往,生活中,真正能交心的人又有几个呢,她也不可能因为不能真心喜欢那些人,就不跟人来往了。
再说,跟祝秀兰来往还是有些好处的。
接下来的几天,祝秀兰每天都带着儿子来侯春玲这里学习绣花,侯春玲知道她最近打麻将输了不少,短时间内是不敢再摸麻将了,她也很想挣钱,想尽可能把这个窟窿补上。
祝秀兰害怕过年的时候她男人回来,嫌她花钱多不会当家,要是被他发现祝秀兰打麻将输了那么多钱,肯定会很生气。
祝秀兰在西平镇上到处都有麻将友,她告诉侯春玲,自己前些天在外面打麻将的时候,听人说,侯春玲欠了她母亲一万五不还。
“有没有说是怎么欠下的?什么时候欠下的?”侯春玲停下手里的针线,转头笑望着她问道。
“那倒是没听说。”祝秀兰这时候正在穿针。
“不是用这种颜色的线。”侯春玲看到她手里那根线的颜色,出声提醒道。
“我看看,哎呀真的不一样,不过也差不多嘛,这也不行?”祝秀兰只好又重新找线。
侯春玲最近绣了不少帕子,多出一点彩线,就让她拿这个练习,祝秀兰这人的手是巧的,就是没什么耐心,有时候爱打马虎眼。
“绣得好不好另说,颜色要是不对,肯定不让通过。”侯春玲说道。
“哎,赚钱真是不容易。”祝秀兰找对了颜色,把针穿上,一针一线开始慢慢练习绣花。
“刚开始是不容易,等上手就好了,你看我现在一天绣两个也不费什么事。”侯春玲又给她打气。
“你现在是好了,一个月轻轻松松就能挣一千八。”祝秀兰说道。
“我这也才刚开始绣没多久,听说他们那边熟练一点的绣娘,一个月能挣五六千,不比都市白领挣得少呢。”侯春玲笑着说道。
“那一天还不得绣个六七条帕子啊?”祝秀兰这人麻将打多了,算数倒是不错。
“她们一般都不绣帕子,那边还有别的图样,复杂一点的工价高,我这是刚开始,就拿最简单的帕子练手,等功夫到家了,再拿那些复杂的。”
侯春玲给祝秀兰画了个大饼,务必要让她觉得绣花这行当不错,她在镇上认识的人多,要是能往自己这边再介绍几个心灵手巧坐得住的,侯春玲赚星际币的速度就能加快了。
等到楼下那些老人关了电视要回家的时候,祝秀兰就跟他们一起走了,她这人胆子小,从侯春玲他们家到外面的山下村,要走一段小路,中间的一片山坡上,还有几座坟墓,时间晚了她就不敢一个人走。
今天星期二,朱水英和她弟弟都在学校上课,朱水英念二年级,她弟弟念学前班。等再过一会儿,姐弟俩就都该放学回来了。
送走了祝秀兰,侯春玲回了一趟房间。昨天傍晚她接到快递公司打来的电话,让她自己到快递点去拿件,原来是她前阵子在网络上购买的那些毛线终于到了。
侯春玲今天早上到街上买菜的时候顺便就过去了一趟,把这些毛线拿回来以后,就开始用“魔力针织棒”织毛衣,一早就把一件毛衣的几个部位都织出来了。
侯春玲拿出钩针和剩下的一小团毛线,将这一件毛衣拼出来,然后便下楼做晚饭。
等锅里的热气煮出来的时候,侯春玲把这件拼好的毛衣放在竹筛上,稍微用热气蒸了蒸,原本还有点缩成一团的毛衣顿时就舒展开来,然后她又用电熨斗,隔着布料小心地将这件毛衣熨烫定型。
“好看吗?”侯春玲站在试衣镜前,回头问侯小六道。
“完全不比你那件八百六的差,主人。”侯小六简直是完美闺蜜,他知道侯春玲每一件衣服的品牌和价格,只除了那些在网络上查不到的地摊货。
“我也觉得不错。”侯春玲也很满意,这件白色毛衣简单大方,有点时尚又有点甜美,是很耐穿的款式,轻易不会过时:“腰部有点宽,有些人可能喜欢配皮带,小六,上网再搜一款皮带吧。”
“已经找好了,主人。完全和图片上的一模一样,就是价格有点虚高。”侯小六说道。他们的这件毛衣本来就是仿着网络上的一款毛衣织出来的,本来就有配好的皮带,侯小六只要照着找就行了,以他的搜索能力,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多少钱?”侯春玲问道。
“一百八十六。”侯小六回答说。
“这个毛衣不错,应该卖得出去,我们这次可以先买十条皮带。小六。”侯春玲咧嘴笑道:“进入还价模式。”
“是的,主人!”侯小六斗志昂扬。
换下这件毛衣,侯春玲带着侯阿白侯小六下楼吃饭,刚刚她把煮好的米饭一放就上楼摆弄毛衣去了,连饭都来不及吃。
晚饭很简单,白米饭,青菜豆腐汤,还有一碗盐蛋蒸肉末,把剁碎的肉末放在碗里,再敲两个咸鸭蛋下去,什么调料都不用放,煮饭的时候蒸一蒸,吃起来就很不错。
侯阿白吃完晚饭就开始打瞌睡了,侯春玲吃了饭洗了碗,还要摆弄那些烤红薯。
为了让自家的烤红薯尽可能地新鲜热乎,侯春玲现在每次煮饭的时候都要往灶膛里放红薯,然后再用新鲜的红薯把前面那些替换掉,替换下来的烤红薯就放在篾撘上放凉,然后剥皮切片。
最早开始晒的红薯片现在已经稍稍有点发干了,侯春玲尝过,觉得味道还不错,有一股子天然的甜香和焦香,用卖不完的烤红薯晒红薯干,好像真的可以行得通,于是乎她这两天烤起红薯来就越发放得开手脚了。
这两天他们家烤红薯的生意还可以,每天少的时候也有五六单,多的时候能有十多单,侯春玲白天坐在露台外面绣花,绣着绣着就要回一趟房间,祝秀兰也只当她是月事来了,并不在意。
短时间内应该没什么问题,时间长了,侯春玲担心有人会猜疑她房间里是不是有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东西,这时候她就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帮手了。
只可惜侯小六的猫型实体机做不了这些事,要是想给它换个人形实体机,少不得又要花去不少星际币,而且还很打眼,毕竟身边多一只小猫谁也不会在意,要是多出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大家就会有很多猜测。
晚上九点钟,侯春玲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五点起床,淘了一些白米放到锅里,又加了一把绿豆,撒了一点盐,加进去几片凉水,在灶膛里放好红薯,点了柴火开始煮粥。
“我上山去弄点柴火,侯阿白你看着火啊。”侯春玲拿了扁担,又拿了一捆绳子,对侯阿白说道。
“呜。”冬天的早上太冷,窝在这里看火比出门舒服,侯阿白没有意见。
侯春玲出去后又小心地把门关好,最近气温降了,早上最冷的时候,呼吸的时候都能冒白烟。
旁边的矮墙内,早起的小公鸡小母鸡们已经从鸡窝里出来活动了,侯春玲探头看了看,打算等一会儿吃过早饭,翻墙进去把鸡窝给打扫一下,再把鸡窝外面的干草也换换。
当时她修这道矮墙的时候忘了留门,现在想进去就只好翻墙了,真是失策啊。
侯春玲活动了一下身体,小跑着往山坡上去,侯小六就踩着猫步跟在它身后,这个人工智能现在可还担负起保卫侯春玲人身安全的重责。
而原本应该看家护主的家犬侯小六,养了这么久竟然还是一只小奶狗,虽然侯小六说了,一般长得慢的家犬品种都比较好,智力比较高,寿命也相对较长,不过侯春玲还是不太看好。
从他们家午后上山,不太远,就有一片长着野草和树木的山坡。
这两天,侯春玲卖出去不少烤红薯,还交了一次手工活,赚了些星际币,她现在已经把神力牌扁担给买回来了,挑柴下山对她来说也不再是什么难题了。
购买这根扁担的时候,侯春玲还在那家店里看到一个叫做“砍柴助手”的东西,就只有成人大拇指那么大,若是挂在钥匙串上,看着就像是个装饰品,它的功能很强大,用起来很方便,另外,价格也比那根看起来很有料的扁担高出不少。
这个砍柴助手最好的地方在于,它能自动定位要砍伐的树木,不会造成误伤,就算拿着它对准自己的手臂划几下都不会有事。
侯春玲看得心痒难耐,但最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心去买,一方面它的价格不低,另一方面,把木材砍得太整齐了,也是一件容易招人怀疑的事。
没有了砍柴神器,侯春玲只好用柴刀一点一点收集干枯的树枝,花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累得满头大汗,勉强砍够了一担子,这还得益于最近这些年山上砍柴的人太少,山上的枯枝很多,收集起来不算困难。
侯春玲挑着一担柴火满头大汗回到家中的时候,侯外公正端着一个海碗坐在门前吃面条。
“一大早就上山砍柴啊。”侯外公停下筷子,笑着问侯春玲说。
“就当是早上做运动了。”侯春玲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其实肩上的担子一点都不重,这些汗都是刚刚砍柴的时候出的,加上回来的时候又是一路小跑。
“早晨还是要动一动的好。”侯外公笑道。
“春玲啊,要不要吃面条?锅里还有呢。”侯外婆这时候也端着饭碗出来了。
“不吃,我煮了绿豆粥,挺大一锅,一会儿你们看电视的时候要是觉得饿了,就自己打着吃。”侯春玲说着就挑着柴火进了屋,门口有点窄,不太好进。
“这外孙女,还能挑担呢。”侯外婆感慨道,她从前没少跟着侯外公干农活,但是真正说到挑担,她还是不太行。
侯外公咧嘴笑了笑,那双眼睛亮晶晶的,他刚刚看得可清楚了,那一担子柴火挺重,侯春玲肩上的那根扁担却连弯都没弯一下,步子也走得没有章法,不过这老头嘴巴最紧,有些话,就算是对着侯外婆,他也是不说的。
侯春玲挑着柴火进了自家厨房,打算把它们放在灶台后面的柴堆里,见侯阿白趴在自己平时烧火的板凳上,就喊它:“阿白,让让。”
“……”侯阿白从那张凳子上跳下去,走了几步,又跳上了饭桌旁边的一张凳子。
侯春玲也没在意,放好柴火,从锅里打了两碗熬煮得软糯可口的绿豆粥,一碗给自己,一碗给侯阿白。
“阿白,吃饭了。”见侯阿白依旧趴在那张凳子上不动弹,侯春玲就有点犯嘀咕了,这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平时吃饭可从来不用她催。
侯春玲往自己嘴里扒拉了两口热粥,又催了两次,见它依旧不动弹,便伸手把它给拎了过来,希望不要是生病才好,这家伙是外星物种,送它去看兽医不知道会不会有用。
“呜……”侯阿白被侯春玲拎起来,脑瓜子有气无力地垂着,侯春玲看到它额头前面被烧焦的那一撮白毛,就知道问题所在了。
“哎呀,真丑。”侯春玲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吼吼吼!!!汪汪!汪汪汪!”侯阿白的心情很不好。
“都烧焦了,要不然我帮你剪了吧,剔个平头怎么样?”侯春玲把它放到桌面上。
侯阿白走到自己平时吃饭的位置上,想了想,又绕着饭碗转了小半圈,只给侯春玲留下一个毛茸茸的白色背影。